闻喜没再多问:“行吧。”
看她这么轻易妥协,就好像很无所谓似的,席玉锦又有点来气:“你真的喜欢我吗?我怎么觉得你在骗我?”
闻喜:“……”
她现在严重怀疑,那些恋爱中的人,是不是都在表演开心。
她轻轻吸口气,压下烦躁解释:“没骗你,我是真的喜欢你想跟你结婚。”
“我才不信。”这话太直白,席玉锦的脸又红了,他不想显得自己很好拿捏,就开始找她的错处,“你之前还骂我矮子呢!”
顿了顿,他又放低声音,语气里带着点不忍苛责的恼意:“还有,你别总把“结婚”挂在嘴边。”
闻喜先应了声好,又皱着眉道:“我没骂过你。”
席玉锦笃定:“你刚来的时候,当着我的面骂的!”
闻喜:“……”好像是有这么回事,虽然没出声。
“哦,我想起来了。”她眨了眨眼,“可我当时说的不是'矮子'呀,我说的是'爱你'。应该是客厅里的灯太晃眼,你看错了。”
“是吗?”席玉锦有点动摇,可又觉得不对。
“大概那时候小少爷太讨厌我了吧。”闻喜叹了口气,无精打采地语气显得很失落,“我知道我配不上你,不能跟你说喜欢。”
为了避免以后席玉锦再翻旧账,闻喜干脆来个统一解释,把之前的疑点和暗伤都圆过去。
“喜欢一个讨厌自己的人,我心里也苦得很。”
“可喜欢这事儿没道理,我实在控制不住。”
“有时候为了吸引你,我会故意做些让你讨厌的事,现在想想挺幼稚的。”
“但我只是想让你多注意我而已。”
这套先示弱又反省的组合拳直接把席玉锦打蒙了,他忍不住回想那天客厅的灯——好像确实挺刺眼的,说不定还真的是他看错了?毕竟“矮子”和“爱你”的口型,确实很像。
闻喜的真情表露很真实,席玉锦也很受用。
他偷偷翘了翘嘴角,如果忽略掉闻喜还没记起他的事,这不就是一见钟情吗?
哼,他就说嘛!他这么优秀这么漂亮Omega ,怎么会被闻喜视而不见?
哼,一切都是吸引他的小把戏罢了!
当然,这很正常,毕竟他这么好,喜欢他实在是件再平常不过的事。
席玉锦故意摆出嫌弃的表情:“我就知道是这样,你们Alpha总喜欢玩这种小把戏,幼稚死了。”
闻喜感叹:“你说的对,是我太笨了。”
“你知道就行。”席玉锦顺着话头接了一句,可话刚说出口,就看到闻喜脸上的难过,又怀疑自己是不是说得太重了。
几秒后,他不自然地补充:“其实,也不是太笨。”
他才不是在安慰闻喜,他只是不想伤一个喜欢自己的人的心而已。
“那我们就说好了呀,小少爷。”闻喜突然笑了,眉眼弯起,柔和的笑意把两人的呼吸都融到一起了。
“说好什么?”那双漂亮多情的桃花眼,清楚映出了席玉锦的样子,他心跳漏了一拍。
“等我攒够买鲜花和礼物的钱,我们就在一起呀。”
“这太快了。”席玉锦下意识反驳,视线移开,瞥见她空无一物的手指,有些慌乱的问:“你怎么总不戴我送你的戒指?”
闻喜:“……”她又把买戒指的事忘了。
“过几天再戴,”她岔开话题,拉着席玉锦往餐厅走,“我们先去吃饭吧,我今天还有早八,再不走要迟到了。”
第27章
孟家现在的掌权人, 是孟回霜的母亲——一位行事雷厉风行的女Beta。
饭桌上,这位面容秀雅的女Beta脸上没什么表情,用很平淡地语气对孟回霜道:“今晚八点,去熙春楼见见陈家的Omega 。”
孟回霜放下手里的杯子, 嘴角笑意浅淡:“会不会太早了些?”
“继承人的事该提上日程了, ”孟母眼帘微垂,不紧不慢道, “那孩子被教养得很好,性子温顺,不会产生多余的麻烦。”
Beta子嗣艰难, 孟回霜作为孟家主系唯一的继承人,延续血脉是他的责任, 哪怕现在的他很年轻。
“别迟到。”孟母又补了一句。
“好的, 母亲。”
话音刚落, 孟母擦了擦嘴角起身, 她接过佣人递来的白色兰花,朝外走去。
兰花很美,是凌晨空运而来的新鲜货,娇嫩的花瓣上还凝着未干的露水。
当她走到玄关时,孟回霜忽然问道:“母亲还是要去看那个人吗?”
“你在质问我吗?”孟母脚步一顿, 转头看来。那张孟回霜与之相像的脸上, 终于泛起一丝细微的波澜, 但很快消失不见。她开口, 近乎刻板的纠正,“还有,那是你的父亲。”
一个被当成宠物狗拴起来的父亲?孟回霜唇角几不可察地弯了弯,语气依旧恭敬:“您误会了。母亲路上小心, 麻烦您替我向父亲问好。”
“不必了。”孟母淡淡道,“你知道的,他不喜欢你。”
目送她离开,孟回霜继续用餐。
早餐结束时,席玉锦来了。他神色疲惫眼底却亮得惊人,给人一种容光焕发的矛盾感。
孟回霜把人领进书房。刚进门,席玉锦就迫不及待道:“回霜哥,闻喜对我表白了!”他语气带着一种发现了宝藏的雀跃,“就在今天早上!”
“是吗?”孟回霜关门的动作顿了下。
“对啊!我还没睡醒呢,她就追过来跟我表白了,真是的,一点都不矜持。”
席玉锦坐到书桌边缘,他双手向后撑着桌面,轻轻晃了晃腿,很有几分Omega特有的天真烂漫。
“不过也不怪她啦,就像回霜哥你之前说的, Alpha都是靠本能行事的蠢蛋,想到什么就做什么。”
“她还跟我道歉了来着,说之前惹我生气,是为了吸引我的注意。”他下巴微微扬起,神情有些小得意,“我就知道是这样!”
说着,他又有些犹豫:“回霜哥,你说我要不要答应她啊?她看起来……好像还挺可怜的。当然了,我没别的意思!就是觉得,我也该谈一次恋爱了。”
“恋爱会是什么感觉呢?”
“会把人变得很傻吗?就像那些整天不知道笑什么的Omega一样。”
……
席玉锦絮絮叨叨说着,声音清脆鲜活,像只叽叽喳喳的麻雀,好像永远不知疲倦。
这让孟回霜想起凌晨三点时收到的那些杂乱消息——全是席玉锦发来的。
他不困吗?明明熬了一整晚,却还能这样神采奕奕。
孟回霜抱着一丝探究打量他,看着他脸颊上的薄红,听着他语无伦次的废话,答案渐渐清晰了。
席玉锦喜欢闻喜。
真是让人惊讶,他这种自私自利只顾自己的性子,居然也会喜欢人?
这个答案真是,出乎意料,却又在情理之中了。孟回霜早该想到的,从席玉锦一次次为闻喜找借口、一次次因为她情绪产生浮动时,就该想到了。
他嘴角浮起一抹很轻微的笑:“所以玉锦是想和闻喜交往吗?”
“我才不想!”席玉锦说着反驳的话,脸上却有着一种欲盖弥彰的生硬姿态。他自己也意识到了这份不自然,变得忸怩起来,话也说得颠三倒四,“这样会不会太快了?我,我就是随便说说……”
孟回霜微微笑着:“玉锦要是想谈恋爱,其实可以直接答应下来。虽然闻喜之前做了错事,但无序之宴也算是给了她教训。”
无序之宴的教训?想起这事,席玉锦心里就不太爽快。
那算什么教训?因为她不见踪影,导致所有安排落空,提心吊胆地找她的教训吗?至于她做的那些错事,她甚至都没有为此道歉。
欢快的语调消失了,他坐直身子,晃动的腿也停了下来。
手链那件事,实在过分得很难忘掉啊。不过没关系,造成那件事的人已经消失了。哦,好像忘了祝他新婚愉快了。虽然迟了点,但也算是份祝福。
“那件事啊?回霜哥不说,我都要忘了。”席玉锦抬起脸,脸上重新露出毫无阴霾的笑容,“不过是个误会,早就过去了。”
话落,他噙着笑,轻快地发出一条消息。
“是啊,已经过去了。”孟回霜起身,把昨晚翻乱的书籍一一整理归位。
席玉锦看了两眼,觉得没什么意思,视线开始在书房里漫无目的地游走。
房间里暂时安静下来,直到他的目光落在书架旁挂着的画上。
初生的太阳,色调却暗沉压抑。
他盯着画看了几秒,忽然开口,语气直白:“回霜哥,你的这幅画真难看,我不喜欢。”
孟回霜手上的动作没停,声音里带了几分笑意,“之前也有人和你说过类似的话。”
席玉锦又晃起腿来,他笑着点头:“那人还挺有眼光的。”
孟回霜不予置评,他转过身,取下鼻梁上的眼镜,用绒布慢慢擦拭着镜片,话锋一转:“闻喜想起你了吗?”
席玉锦忍不住皱眉:“没有,我怀疑她这几年脑子得过病。”
他微微倾身,带着点天真的问道:“回霜哥,你说会不会有这种可能?闻喜脑子得了什么病,把那一段记忆忘掉了?”
“现实中这种可能几乎为零。”孟回霜笑了下,席玉锦好像总能为闻喜的行为,找一些借口。或许,这就是喜欢的魔力?
看着席玉锦脸上的烦闷,他贴心补充:“那件事过去那么久,她不记得也正常。或许你答应她的恋爱邀请,她就想起来了。”
可如果答应后,闻喜还是想不起来呢?而且他记得清清楚楚,闻喜凭什么忘了?席玉锦磨了磨牙,脑海里不由自主浮现出那天的记忆。
刚下雨的小路,每走一步,鞋底都沉重黏腻。闻喜步伐轻快的走在前面,没有要等他的样子。
终于到了地方,抬头一看,连个门头都没有。后来才发现,门头得换个视角找。
暗红色的门头横插在那栋小破楼的侧边,上面缠着的彩色小灯早就不亮了,字迹也糊成了一团。更让人难以忍受的是,迎面敞开的门前,那块石板砖底下,居然是酸臭扑鼻的排污管道!
进了门,老板正趴在柜台上打游戏,交完钱自己左转上四楼。
没有电梯,只能走楼梯。大白天的,楼道里却暗得很。灯还是声控的,走几步就灭了,还得停下用力跺上几脚才能重新亮起。
中途又路过二楼逼仄的台球厅,三楼潮湿的美甲店,才终于到了四楼。当时席玉锦的脸都白了,这种地方,简直和电影里亡命徒逃亡时的临时住所一模一样。如果不是闻喜带着他,他连进去的勇气都没有。
四楼的房间没多少,席玉锦跟在闻喜身后,很快就找到了他的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