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司辰交完了魔丹,正从主殿走出。他眉心紧锁,神色深沉,似有万千思绪缠绕于心。
“二公子。”身旁的人提醒他,少年方才回过神来。
这抬眼一看,面上的忧愁倒是尽数消散。
“兄长!”
白衣少年目光灼灼,脚下生风,几步之间便已迎了上去。
那一边,黑衣男子正与两三身着金红甲铠之人闲谈,步履不急不缓地向这边行来。其身侧是一位英姿飒爽、气宇轩昂的女子,头上扎着高高的马尾,背后一把红缨枪金芒闪闪。
女子眼见匆匆而来之人,显然知晓对方身份,便抱拳行礼,又展颜对身边之人道:“那,你们聊。”
“走。”她随后招了招手,另几个同样金红甲铠的人便随她先过去了。
留下的男人背手而立,他生得剑眉星目,鼻梁高峻,身形壮硕如松柏,挺拔苍劲。着一袭轻便黑衣,腰腹间缠一圈铁钩黑甲,身后则负一把玄铁大刀。他见凌司辰过来,面色不变,眉目间冷峻如旧,唯有唇齿微动。
“我听说了。”凌北风向前一步,行至凌司辰身前,轻掌其肩,“做得好。”
“大公子。”随行的两个凌家弟子当即屈身行礼。
凌北风又吩咐此二人:“你们陪二公子回去吧,我这俩月便不回了。南海那边有魔物踪迹,得走一趟。”
那两人一直维持着弓身行礼之姿,不敢抬头亦不敢言语。
凌司辰听完他这话,原本还颇为喜悦的脸色忽地一变。
“兄长,你在说什么?”他语气有些急促,“你知道下月是什么日子吗?”
凌北风眉目端肃,显是心中了然,却并不答话。
凌司辰道:“是舅舅的六十大寿。他这般思念你,你不回去见他吗?”
“不是有你在吗?”
“这不一样!”
凌司辰说出这话时,竟然是带着颤音,他鲜少这般失态。
但他又深知兄长脾性,于他而言,世间没有比诛魔更重要之事,即便是现在他面上也无甚波澜,再说下去也是白费口舌。
凌北风拍了拍弟弟的肩,“一样。替我好好照顾他。”
他话说完了,便准备离去。没走几步,身后又传来弟弟的声音。
“行,行。”他妥协般喃喃道,又忽然提高声音:“那这个,总能让你回去了吧?”
凌北风回过头,看见他手中捏着一撮金黄的毛发。
而距离昆仑五千里远的一座边陲小城里,男人摘下白头巾,正好露出一模一样的金黄头发。
这小城名唤芦城,由于胡商常聚此地,故男人一头金发,也并不惹眼。
此城不大,但民风淳朴。最主要的是,正因为胡邦常在此城走私货物,故这地带的黑市也尤是繁冗。
金黄乱发的男子信步走进一间茶馆之内,径直往最里边走去,尽头有个壮汉守着一道破木门,见了他微微点头,便将门拉开——原来门后竟是通往地下的暗道。
男人沿暗道快步走下,愈行灯火愈明,喧声愈大。尽头豁然开朗,热闹的黑市乍现眼前。此地灯光昏暗交错,舞女衣着暴露,辣舞翩跹;琵琶乱弹,黄牛商贩吆喝,嘈杂不休。几张用象牙堆叠而成的摊位上,各类珍稀奇品琳琅满目——魔丹、皇印、仙器、神芝……人们在摊位前起哄、竞价,一片腌臜之气。
金发男人大步流星地穿过喧闹的人群,抬手推开挡道的身影,强行掰出一条路,直行至一个由简易箱子搭成的台子前。箱台上,一个男子悠闲侧卧,脸上罩着一把展开的折扇,看似闭目养神。
金发男人至其前,面朝着他便是单膝一跪。
箱台上的人听这动静,一指撑起扇子,半虚起眼睛看过来。
他的声音几乎掩埋在喧哗中,“怎么,连你都找不到她的藏身之地么?”
金发男人埋头,“请您责罚。”
箱台上的男子吐了口气,摇起他惯用的折扇,闷闷地摇着,“真是个狡猾的丫头。……罢了,只要霖光的消息没走漏,她们即便拿到了凝冰,也全无意义。”
这时,一个风尘打扮的女子也走了过来,手中则捧一个木盒,盒中尽是些刻着名字的小木牌。
女子也自觉地跪在旁边,“尊主,夫人传书……”
“诶,停。”刚开口,便被打断。闲卧的男子抬起手,“你家夫人没跟你们说吗?叫我阁主,百花阁主。直接说重点。”
“是,阁主。寻欢楼已经准备好了……差个姑娘,让您挑一挑。”说至中间一段时,人群突然起哄,掩住了她的声音。
“什么?大点声!”
“夫人说,还差个姑娘!”
百花沉默一会儿,也不看她那盘里的木牌,而是偏头朝向金发男子。
他大声问:“先前扬州和他一起的那个小丫头,我看甚是不错。查到是谁了么?”
金发男子道:“查到了,涂州姜家之女姜小满。”
“就她了!”百花颇不耐烦,扬了扬扇子给端木盘的女子示意。
女子似懂非懂,却也只得应声领命。
遣走那女子后,百花又挥挥扇子让跪着的男子站起来。
金发男子起身后,随手一打响指,地上竟蓦然升起一道尘砂屏障,将他和百花隔绝于其中,四周霎时安静下来。
百花习以为常,低哼一声,淡然道:“岩玦,霖光的事你再去暗中查一下,看看到底是天音虚张声势还是确有此事。”
“是。”岩玦颔首,又从怀中掏出一张叠好的皮纸,“这是凌家近几月的出行明细,请您过目。”
百花接过纸卷,盯着上面的密密字迹,凝视半晌。
“筹办寿宴?”
“是,下月末是凌问天的六十大寿。”
“哦?他都六十了。”百花语中带着几分揶揄,“光阴荏苒啊。”言罢,他又浅叹一声,手中悄然卷起一股黑色气流,缓缓将叠起的纸片蚕噬殆尽。
俄而,他的嘴角又浮起一抹意味深长的微笑。
“这么说,咱们也得给他准备一份大礼才行。”
【涂州姜家(1):断无可能】
回家的路上,姜家众人御剑飞在百尺高空。
说是御剑,上古时期确实所有仙门都得佩一把剑作为飞行工具,但到了现在,自从玉清门开创了剑符,文家和姜家是争相效仿制符。如今,剑已经不一定是真剑,那剑符凝灵气而化剑,灵剑比之真剑的硬度、大小、灵气容纳皆不输,还省了老是要多背个剑的烦恼,何不用之。
除了凌家和玄阳宗,他们用的则还是普通的剑。用其话讲,脚踩空空的灵剑,终是“没感觉”。
但实际上,灵剑和真剑使用起来并没有什么区别。
比如姜小满现在,就坐在那灵剑上,双腿轻松耷拉着,看着疾速掠过的脚下万千河山和眼前呼啦啦飞过去的云彩。
只是,她的眉眼间萦绕着层层思绪。
——“在想什么呢?”
脖侧传来了莫廉的声音,将她惊了一下。侧头定睛看去,说出这话的却不是大师兄本人,而是他的雷雀。确切的说,雷雀也没有说话,那声音是从它肚子里发出来的。
姜小满抿唇一笑,她可再熟悉不过,这是大师兄为了和她自如说话,所特意习的寄识附身术。这术法对施术者和灵宠两者的灵识、灵力要求都极高,为了照顾她,大师兄也算是下了一番苦功夫。
而大师兄本人则在前方不远处架剑而行,和其他三人一同,知趣地离开她三丈远——这也是不会触发她那怪病的最短距离。
对,只要姜小满开口连续说话,这个距离内都不能有人。
莫廉回过头,看了她一眼,算是打个招呼,又将头转了回去。
周身黛紫的雷雀立在姜小满肩头,和她的雪山金鸟不同,这鸟儿尾羽拖得长长的,如流苏垂挂,很是漂亮。
姜小满咂了咂嘴,幽幽道:“你说,什么样的人并肩作战一场,分别的时候却连句再见都不肯说啊……”
雷雀肚子传来莫廉宠溺的声音:“这么不甘心,那我现在就带你上岳山找他去?”
“别别。”姜小满赶紧道,“我上岳山干嘛呀。”
分明是他不辞而别,凭什么自个儿去找他,没道理。
莫廉的声音笑笑,撇开了这话题。道:“还没问你呢,你药倒王铮他们,只为了与那凌二公子一同去诛魔?”
姜小满暗思:好不容易拿到了水魔魔丹,这节骨眼可不能再让任何人知道这事了。哪怕是最疼她的大师兄,也不能冒这个险。
她便撒了个谎道:“嗯。我想着,也不能总靠你们保护我。”
“啧,真是大变样了。从前的小满师妹,让她出趟门比登天还难,问她仙途理想,只道‘开开心心便好’。如今竟也主动出去诛魔了。”莫廉调侃道,“只是,你这进步也过于大,从前连玄级魔都不敢对峙,如今竟参与诛杀地级魔了。虽说让它跑了有些许遗憾,但我听说,你俩可把它揍得够惨啊。”
“不不,”姜小满道,“都是他的功劳,我……其实没做什么。”
“哦?那你跟我说说,他是怎么单枪匹马打倒诡音的?”
“嗯……他就是那样唰唰唰唰唰唰,又那样嚓嚓嚓嚓嚓嚓,然后又咻一下,咵一下,咵嚓!就把诡音打得奄奄一息了。”
“……”
姜小满绘声绘色比划起来,肩上的鸟儿却静得哑然无声。
雷雀过了好一会儿才重新发出声音:“不管怎么说,他竟能以一人之力鏖战地级魔。没想到凌大之后又来了个凌二,这凌家,可真是不得了。”
姜小满回想了那夜之景,凌司辰那把剑确实快得出奇,她瞪大了眼睛都看不清剑影,回过神来那魔物便浑身是剑痕了。她以前出任务时偶然见过一次玄阳宗弟子耍剑,那速度和凌司辰的剑比起来简直比乌龟还慢,所以凌二公子的强大实力,她还算有些概念。
但对于地级魔,她是平生第一次见,除了书本中那些概述,也没有别的参照做对比,看着是的的确确恐怖惊悚,但放在三界究竟有多强悍,她也没个准数。
她挠了挠头:“大师兄不是也和地级魔交过手吗?”
莫廉自嘲般嗤笑了一声,道:“我只有幸见过一次,那还是和师父一起时。可惜终究也没能干掉它,让它跑了,我们这边还损失惨重。”
他耐心地给小师妹讲道:“人魔天生差距悬殊,体质、经验都差及百倍不止。灵气有限、而魔气无垠,人寿有尽,而魔命无穷。能打得过地级魔的,那可都是蓬莱仙人的水准了,人间又能有几个?”
那蓬莱的仙人食了那神树仙果,便能享无尽灵力与不老极乐,和魔族一样不再受寿命限制,这千百年可以无止境地修炼、变强、积攒经验,人间的凡人又怎能与之相比。
然而,也有例外。
姜小满道:“可是,人间不是也有狂影刀这种能人吗?”
算算凌北风手中战绩,且不说那数不尽的玄黄之魔,这地级魔他一人便斩了两只。——要知道,五百年前那场旷世浩劫的仙魔大战,蓬莱仙将尽数下凡、五大仙门全众出动,总共也才诛掉九只;而尔后整个五百年岁月,诸仙门所有战绩加起来、再加上他那两只,也不过灭了六只。
他灭的其中一只,还是排行第五的风鹰,那可确实不得了。
他的灵力、灵识,和蓬莱仙人媲美早已不虚,所缺的,仅仅是那飞升的一枚仙果。
莫廉听了她这话,倒是乐得笑了几声:“你说得没错,但你可知,人间五百年才生出一个狂影刀。此人乃是仙门瑰宝、人间至福,若能再多来几个,早就把魔族给灭尽了。”
姜小满思道,这话倒是没错。
她脑海里不禁浮现出一个长得跟凌司辰差不多的人一刀一个诡音的模样——她没见过凌家大公子,只能拿二公子代一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