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能少走多少弯路啊。
“罢了还有十日就是曲江诗会,本官便做主给你休沐,也算是奖赏你之前的功劳。”
卧槽,听到这里赵洵心中不免一阵狂喜。
作为一个拥有社畜经验的年轻人,赵洵很清楚假期的重要性。
那是真正属于自己的时间,可以休息,可以放空,可以做任何自己想做的事情。
前世尚且可以福报996,到了大周朝赵洵发现自己变得更惨。
这个世界十日一休,节假日另算。
算下来比996还要惨。
而且赵洵除了查案就是查案,不是在查案就是在查案的路上。
搞得赵洵吃住在衙门,生活和工作分不开,连去青楼吃花酒都得挤时间,委实太惨了些。
这简直就是压榨劳动力啊。按照前世的剧本,接下来就是江南皮革厂倒闭了,老板带着小姨子跑路了的剧情。
现在好了,剧情一百八十度的反转,赵洵不但升职加薪,狗领导还给他直接放了十天假。
划重点,带薪休假!
他的幸福感直接爆棚。
“多谢冯大人,属下一定为大人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赵洵生怕狗领导反悔,表了一番忠心后立即拱手告辞。
他和贾兴文离开二层楼,贾兴文一脸羡慕的看着赵洵:“明允啊,为什么冯大人只准了你十天假,却没有给我放假啊。”
赵洵听的直想翻白眼,他心道说话是一门艺术,我拍狗领导马屁拍的那么舒服,狗领导当然会对我好了。
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本质上这是一种等价交换。
像贾兴文这样一棍子打不出半个屁的闷葫芦,领导会用重但往往不会重用。
如果贾兴文不是运气好遇到赵洵的话,估计一辈子也升不了绯袍。
当然这些话他不可能直接对贾兴文说。
赵洵沉默片刻微微一笑:“因为贾大哥更重要啊。你听没听过一句话,叫做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冯大人给我放假是因为我没有贾大哥那么重要,休息十日不会有太大影响。但若是贾大哥这样的中流砥柱休息十日,不良人衙门的半边天岂不是要塌了。”
正所谓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深谙厚黑学的赵洵将这点拿捏的死死的,说这话时脸不红心不跳。
贾兴文听的一怔,显然在思考自己有没有赵洵说的那么重要。
“可是如果我真的这么重要的话,为什么久久没有升职?”
思考了很久,贾兴文还是问出了心中的疑惑。
赵洵心道来了,来了,他真的来了。
好吧,自己挖坑自己跳!
“这个嘛,我猜冯大人是为了锻炼贾大哥。正所谓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赵洵吞了一口唾沫,继续忽悠道:“正是因为贾大哥受到了这些锤炼,所以能力变得更强,这个时候冯大人再给贾大哥升官,赋予贾大哥更多责任。”
赵洵深谙领导画饼艺术,把贾兴文忽悠的飘飘欲仙。
“这样子啊,冯大人如此看重我,看来之前是我错怪他了。罢了,明允你且好好休息一段时间,养精蓄锐准备参加曲江诗会。这几日,衙门的事就交给我。”
贾兴文瞬间觉得自己的形象高大了不少,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嘛。
这还休什么沐?
只要没干死,就往死里干。
嗯,这好像也是赵洵之前说过的话。虽然听不太懂,但觉得很有道理的样子。
赵洵露出一个欣慰的笑容,贾大哥果真有当韭菜的觉悟。不错,不错…
他转身朝不良人衙门口走去,口中高呼道:“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
…
第68章 聊斋
回到成国公府的赵洵犹如鱼儿见到了水,瞬间恢复了对生活的期望。
嗯,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
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
当然你得先苟且,再远方。
先远方再苟且那特么是穷游。
这句话放在赵洵身上是再合适不过了。
同样感受到生活热情的还有赵丹姝。
小萝莉一见到赵洵便撒娇:“要洵哥哥抱!”
奶声奶气的…叫人完全无法拒绝啊。
赵洵知道小萝莉是个人来疯,又极为亲近自己,便没有多说什么,而是极力的配合的将小家伙抱在怀中给她开始讲故事。
“从前有一只丑小鸭...”
“这个故事听过了,洵哥哥,换一个嘛。”
这娇柔的奶声,赵洵听了心都要融化了。
妈呀。
“嗯,那就讲一个白雪公主和小矮人的故事吧。在很久很久以前...”
小萝莉显然更关注的不是故事,而是赵洵。
赵洵没讲多久,她就甜甜的在大哥怀里睡着了。
赵洵连忙把小萝莉交给国公府中的下人,随后起身去给父母问安。
成国公赵渊本就是慈父,许久不见赵洵嘴上满是关切。
至于赵刘氏就更不必说了。
我儿在衙门过得怎么样啊,吃的好不好啊,穿的暖不暖啊,有没有受人欺负啊。
可谓是关怀备至,细致入微。
赵洵一一作答,没有丝毫的厌烦。
对他来说,如今的日子简直如同神仙一般。生在朱门豪族之中,本以为会受困封建礼制,没想到却有如此有爱的双亲,简直是他八辈子修来的福分。
当然了,现在赵洵已经完全没有了混吃等死的想法。
加入不良人后他看到了太多以往看不到的东西。他深刻的明白必须努力修行,努力向上爬才能保护自己,保护自己重视珍视的人。
否则,就只能看他人脸色,仰他人鼻息。
与二老聊了半个时辰,赵洵便起身告退。
此刻的他急需要时间来休整,让紧绷的神经放松下来。
不得不说,查案探案真的不是人干的活,赵洵起的比鸡早,干的比驴多,所幸结果还算不错,不然真的是欲哭无泪了。
回到房中,赵洵吩咐下人烧了水,之后舒舒服服的泡了一个桶浴。
洗的神清气爽之后,赵洵换了一身崭新的蜀锦长衫。
这玩意的价格比之最顶级的江南丝绸还要贵几倍。
原因也简单。物以稀为贵。
蜀锦制作工艺比一般丝绸复杂的多。
再加上运输困难,这种情况下,要想买到巴蜀匠人做出的蜀锦,自然就得花大价钱。
溢价也就不可避免了。
但是成国公府显然不需要考虑这些问题。
赵洵穿的自然也就心安理得。
他熏了熏香,随后舒舒服服的坐到书案前准备伏案写作。
作为一个文科生,软笔书法是选修课之一,赵洵自幼就喜欢写毛笔字,所以日常练习的也很多。
勤能补拙,赵洵的小楷虽然不能算多出彩,但至少工整干净。
铺好上好的湖州宣纸,赵洵一边研墨一边思考着要写什么。
虽然已经答应了旺财三日后交稿,但实际上赵洵并没有想好到底要写一部什么样的小说。
之前他也分析过,这个时代的人相信怪力乱神,而且确实有修行者。
所以志怪小说应该是比较容易火的。
至于三国这种争霸题材的肯定不讨喜,需要改动的地方也多,排除。
水浒这种又容易犯朝廷的忌讳。从赵洵和显隆帝有限的接触他可以判断,这位皇帝陛下的心眼和针鼻一样小。
这种人若是看到让他觉得恶心的东西,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动用手中权力发动和谐神兽,第一时间将作品扑杀。
与其写个寂寞,还不如从一开始就排除掉这种可能。
红楼倒是可以一写,但哪怕是科班文科生出身的赵洵,对于红楼梦的细节也不能完全记清楚。
这个跟背诗词还不一样,毕竟红楼梦加上续写的部分那么多字数,怎么可能每个章回都记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而红楼梦最精彩的部分就是文字。说白了,这部小说很吃文笔。同样一个故事,换做别人来写恐怕味道就会完全不同。
赵洵当然不认为自己的文笔会胜过曹雪芹老爷子,所以这个方案也pass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