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蜜觉得自己肯定能在那儿找寻到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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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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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伯德温
对于自己的小扈从想要带一个弗罗的牧师同行之事伯德温并无太大意见,虽然出于谨慎,他还是见了那个弗罗牧师一面——那确实是个不错的美人儿,尤其是对他的这个扈从而言——他从十岁就开始为伯德温提抗盾牌,擦拭宽剑,喂养马匹,空暇时间不是用来和牧师【不是弗罗的牧师】学习写字就是和他的同伴们一起练习武技,加之雷霆堡作为一个军事要塞,男性的比例更是大大高于女性,而那些女性几乎和男性一样强壮而粗鲁,他大概只在一年两度的集市上见过与之年龄相仿的少女——但那些少女无不因为艰辛的边城生活而变得皮肤粗糙,矮小黄瘦——商人与骑士们的女儿或许要较为美貌一些,问题是她们总是被她们的父兄如同小鸟一般地关在房间里,出行的时候也会蒙着直至脚跟的细纱,身后跟随着成打的仆妇侍女,一个扈从是不可能得到一睹真容的机会和容许的。
所以他被一个以龌龊的行为为荣的圣洁的娼妇迷惑简直是正常的不能再正常了,伯德温宽容地允许他带上这个妇人,但要求他负责她的饮食、衣服与马匹,且不得懈怠自己的职责,他很快交给了小扈从一个任务,那就是将伯德温在此次比武大会中赢得的马匹、甲胄与武器全部归还回去,如果有哪位骑士出于尊严与荣誉坚持不肯取回的话,就从他的箱子里拿出金币和宝石,买上一副价值约莫相等的装备赠送给那个骑士。
“可那是很大一笔钱。”扈从说。
“这次我带来白塔的皮毛几乎都已经出罄了,在王都我还有一笔积蓄——可能这次回去陛下还会有所赏赐——我没有什么地方需要用钱……哦,等等,让我想想,你或者可以帮我叫一个珠宝商人和丝绸商人来,我想我可以给我的妻子一个惊喜。”
“我这就去,”小扈从说:“爵爷。”
“你也可以给你的情人带点小礼物,”伯德温和善地提醒道,并没有明确地指出弗罗的牧师是无礼不欢的——就算只是个梦,那也是一个甜美的梦:“她会更加喜欢你的,如果没有钱,你可以先从我的箱子里拿。”
小扈从猛地红了脸,但他还是记得给伯德温鞠了个躬才后退着走出房间。
伯德温愉快地叹了口气,小扈从的眼神与表情让他不由自主地回忆起他年轻的时候——那时候他还只是个猎手,除了勇敢与强健的身体别无一物,而他的妻子,那时候也只是个没有父母,靠着给人纺线抽纱过活的孤女,他们的屋舍【或说泥棚】彼此之间的距离只有几尺——谁也不记得是谁先靠近谁的,伯德温只记得他们第一次相互依偎的时候,噢,可怜的潘妮,她是那么的瘦小,浑身都是骨头,头发稀疏,但她的身体是那么的热,热的就连严冬时分的篝火也无法与之媲美。
伯德温走到书桌边坐下,从抽屉中取出纸张、鹅毛笔、墨水,他随身携带着信鸟,它会把他的信件带回给他的妻子。
他将窗户全部打开,让阳光照到信纸上面,用云母石的镇纸压住略微有些卷曲的羊皮纸,他思考了一会该怎么写,才将鹅毛笔在墨水里蘸了蘸。
伯德温和他的妻子都是比奴隶稍好一点的平民,当然不会有牧师或法师来教导他们悉文识字,伯德温还是因为他的骁勇敏锐获得了雷霆堡的上一个主人青睐后,才有幸得到一个向他的书记官学习阅读与书写的机会——雷霆堡之前的领主是个心灵如同黄金一般的好人,虽然伯德温在见到他的时候他就已经是个须发皆白的老人了,但他依旧是那样的威严、强悍、并且公正无私,他在雷霆堡坚守了六十年,对于兽人与高地诺曼而言,这位泰尔的老骑士比雷霆堡更为固若金汤,坚不可摧。
他有一个儿子,可惜的是其品行与思想恰与他的老父亲背道而驰,他只愿在王都肆意享乐,手脚软得就像是下了水的面条,老爵士将他的钱财与房产全都给了他的儿子,却将他的军队与雷霆堡赠与了养子伯德温,让他从一个平民骑士一跃成为一个拥有领地与姓氏的贵族。
但伯德温的妻子一直没能学会看和写,伯德温曾经找来几个没落的贵族女性教她写字读书,但没多久她就会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谁也不理睬,直到伯德温让那些女人离开为止——她到现在也只会写自己的名字。
所以伯德温只能用另一种方式给她写信,他现在羊皮纸上画了一个简化的纺车,又画了一个带着头巾的小人,表示这是潘妮,然后又在小人的后面画了几个箱子,箱子里堆满发光的珠宝,又画了几件裙子,再画了一个骑着马的战士,代表他自己,接着他估算了一下信鸟飞行所需的时间,画上了几十个太阳与几十个月亮,表示他将在多少个昼夜后回到王都,他画了浴桶,表示自己回家就要洗澡,又画了烤鸡和面包,表示还要吃饭,好让潘妮有所准备。
最后他小心翼翼地画了两只张开的手臂,一张围绕着胡须的嘴,“一个拥抱和一个吻。”他窃笑道,潘妮在第一次看到这个的时候完全不懂,还是他身体力行地诠释了这个图形的含义后她才明白过来——那次他们有了一个难以忘怀的热烈的夜晚。
小扈从的回应可谓异常快速——那些来参加婚宴的商人们甚至还没能离开城堡,伯德温刚写完信,将贝壳的粉末洒在上面吸去多余的墨水,商人们就恭恭敬敬地等候在外面的房间里了。
为了妻子的珠宝与衣服,伯德温箱子里的金币少了近三分之一,但这没什么好惋惜的,白塔的金匠与裁缝秉承着精灵的喜好与传统,出自于他们之手的珠宝与服饰精致华贵之程度除了南方的埃雅旁人难以企及,与高地诺曼的粗犷风格完全不同。伯德温希望它们能够帮助到他的妻子——他有所耳闻,潘妮因为她卑微的出身、乏味的谈吐、贫瘠的学识以及平凡无奇的相貌在王都的贵妇圈中长期处于一个透明人的位置——这还是在伯德温深获国王宠爱信任的前提下。
潘妮也曾经提过是否可以和伯德温一起常驻雷霆堡,伯德温考虑再三后还是拒绝了,他在雷霆堡是和自己的骑士与士兵们住在一起的,饮食粗糙,衣着简陋,他觉得作为一个女性,应该生活在她的父兄丈夫所能给予的最好的环境里,而不是跟着他们一起陷入到无谓的危险与辛劳中去。
在送走商人后,伯德温犹豫了一会,从信筒中抽出羊皮纸,在信的末尾写上:“敬吾爱。”他知道潘妮看不懂,但没关系。
第76章 愚蠢
此时此刻,伯德温的小扈从对梅蜜所抱持的爱情几乎和他的主人与女主人之间的一样多,他给梅蜜准备了一匹棕红白三色的摩尔马,三岁不到,母马,此类马匹不会被用在战斗里,却很适合负重与长途跋涉,还为她预备了一头健壮的驮骡,用来承载她的行李。
梅蜜的同伴对她的离去颇感不解,一些人甚至还会在暗地里嘲笑她——高地诺曼的王都当然不能不说是个好选择,但相比起四季分明,平静安详又富饶繁盛的白塔来,它便明显地逊色了——不管怎么说,她们从吟游诗人和伯德温的骑士扈从那儿知晓,比起宝石与皮毛,高地诺曼的王都更为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它漫长无趣的寒冬与同寒冬一般严酷的律法。
而且高地诺曼王都的弗罗神殿还有着它的主任牧师和牧师们,流浪的弗罗牧师到了那儿可能会被接纳,但更有可能的是被她们冠以种种匪夷所思的罪名驱逐出去,或是被设法关进监狱里——一些所在地域的“资源”不那么富足,而女神的侍奉者却已经人满为患的神殿就会这么做,另外年老或是对当地的民众来说已没有什么新鲜感的牧师也要提防着新人偷窃或是抢去她们的位置。
白塔的神殿却是空着的,先前的弗罗牧师走的很匆忙,除了随身的衣物饰品与钱财之外什么都没带走,执政官的卫兵们又到来的很及时,所以神殿中的家具与丝毯等奢侈物品一件未缺,也不曾遭到损毁,八个弗罗的牧师可以说是高高兴兴地住了进来,她们用各自带来的干香豌豆花、珠宝和黄金敬献了弗罗,向她祈祷,看看她属意她们之中的哪一个做这座神殿的主任牧师。
通常情况下,谁最年轻,最美,奉献的物品最珍贵,谁就最有可能获得这个位置,但出乎弗罗牧师意料的是,主任牧师的荣光未曾落在她们之中的某个人身上,她们与弗罗之间的联系也变得异常模糊与漂移不定。
一个陌生的女性从那座雕绘着男性与女性的大理石壁后走了出来,她比弗罗牧师曾见过的任何一位女性都要美貌与傲慢,褐色皮肤光滑紧实,卷曲的长发散乱地垂落,黑色的眼睛如同月光下的深深潭水那样闪动着盈盈水光。
两名盗贼与一个散发着令人作呕的臭气的食人魔紧随在她的身后,要与后者作对比,才发现她也要比普通女性更为高大和健壮,她穿着鲜红色的丝绸长袍,但腰带上没有系着金铃,反而悬挂着一柄没有剑鞘的短剑,一条如同毒蛇般的鞭子与一个银光闪闪的尖头锤。
弗罗的侍奉者抬起头来,想要呵斥这个闯入神圣仪式的亵渎者,但一个盗贼敏捷地跳了过来,给了她重重的一耳光,一下子就把她打晕了头:“闭嘴,”他嘶声道:“听这位可敬的女士说话。”
他的同伴威胁性地拔出了他的刀子。
穿着红袍的女性露出了一个邪恶的微笑,“别弄伤她们,”她说:“她们可是公会的重要资产。”
***
德蒙很不礼貌地打了一个哈欠,摩挲着手指上的宝石戒指,戒指里面还藏着一个秘银戒,戒面上铭刻着公会的标志,在整个计谋尚未实施之前,他作为一个能力平平的法师没有资格在手指上直接纹上“细网”,如今他凭借着自己的智慧、勇气与能力得到了整个白塔【不久的将来或许还要包括鹧鸪山丘】,他们反倒要恳求他纹上这个标志,并且是银色的细网,表示他已经成为了整个暗藏的庞大的公会领导层中的一员,但这次犹豫不决的成了德蒙,他是否还需要公会呢?还是作为成员之一而非主宰者。虽然他的学徒契约还在他的导师手里,但他可以通过很多种方法让这份契约失效——比如说,杀死他的导师——想到这儿,德蒙瑟缩了一下,他的导师曾一次剿灭了一个有着两百人之多的盗贼团,也曾经让上千名因为饥荒而奔逃至此的流民陷入法术制造的沼泽,他强大而残忍冷酷,
或者如他之前所计划的,用精金秘银,雪蜜丹红换取契约?单用膝盖想德蒙也知道那不会是个小数目,他的导师就像巨龙那样贪婪。
精金、秘银他可以从其他地方弄到,但雪蜜是银冠密林独有的产出,想到他必须再去与那些精灵虚与委蛇,德蒙就烦躁地像是睡在一张烧红的铁床上。
因为这个,就连他期望了许久的美妙时刻都未曾让这个白塔的新主人更高兴一点,晨曦尚未穿透黎明时分轻薄的雾气时,他就离开了舒适的卧榻,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在卷轴与魔杖,魔法药水,符咒的包围中他感到了些许安心,他的视线在一卷来自于弗罗神殿的丝毯上略做停留——丝毯用粉色水晶做坠脚,边缘编织进犀牛角与牡蛎壳制成的珠子,描绘的内容是一对甜蜜的情人,他们身边围绕着香豌豆花,胡椒、生姜、桂皮,洋葱——也就是人们常用的“热”药。
除了这些他还得到了一个小箱子,里面装满黄金与宝石,德蒙知道她们在祈求什么,当他派人去邀请其他地方的弗罗牧师时,可没禁止他们告诉别人白塔的弗罗神殿已经失去了它的主人,果然,他和公会不曾花费一个金币就得到了九个年轻而美貌的弗罗牧师,虽然不知为何有个弗罗牧师匆匆离开了,但这无伤大雅。
这些年轻妖娆并富于经验和技巧的女人能为公会带来相当可观的钱财与情报。
可惜的是,他不能从里面拿走一个银币,或是免费得到一个不甚可靠的路边消息。
但德蒙觉得他还是能够控制得住自己的,他知道公会的宽仁可以与弗罗牧师的贞洁相媲美,他和他的导师追捕过的自作聪明者比他见过的公会成员还要多。
“走着瞧吧。”他说,一边抚摸着他最喜欢的那根精金法杖,念诵咒语,打开通往密室的暗门。
他也有着一个与碧岬堤堡的阿尔瓦法师相差无几的黑曜石火盆,连同着火元素位面,那个不够驯服与尊敬主人的小魔鬼阿斯摩代欧斯奄奄一息地倒在火盆里——火焰对来自于无尽深渊的小魔鬼没有太大伤害,毕竟它的故乡充满了烟雾、硫磺与火炎,甚至还能起到一定的治疗作用,但阿斯摩代欧斯憎恶的是描绘在火盆外围的封魔圈,它限制和消弱了小魔鬼的魔力。
如果是以前,它不会被这个愚蠢而脆弱的法师捉住,但它在挣脱驱逐术的时候受了很重的伤,它几乎死了。
它吱吱叫了一声,声音很小,带着恐惧与卑微,它知道他的临时主人会为之高兴的。
“你快要死了,”德蒙得意洋洋地说,俯视着他的魔宠:“你将会被遣回,整整一百年,而且还需要有人召唤你,你才能再度来到这儿——这个满是食物与乐趣的地方。”
“哦,”小魔鬼虚弱地哀求道:“别……我能给你做很多事情。”
德蒙等了好一阵子,直到他自以为已经尝够了阿斯摩代欧斯的痛苦:“我不是那个傻乎乎的小孩子了——阿斯摩代欧斯,我不相信你——除非你给我你的真名,别用似是而非的矫名或是变体名来欺骗我,我有一张卷轴,能够判定你是否说了真话。”
小魔鬼犹疑着,德蒙施放了一个法术,先是锐利的风刃,再是黄绿色的酸液,阿斯摩代欧斯圆滚滚的身体上顿时多出了好几条狰狞的伤口,它无法忍耐地尖声叫唤了起来:“给你,”它哭泣道:“给你,给您,我尊敬的主人,如果您真的想要,您可以拿去——我的真名。”
我的真名……那个仅属于我真正主人的真名。
第77章 名单
那么阿斯摩代欧斯的真正的主人现在正在干什么呢?
他正舒舒服服地把自己浸在一池滚热干净的水里。
灰岭那种高高地挂在树枝上的屋子当然不会配备有着冷热水龙头的浴室,精灵们是这个世上最不容易被黑暗与污秽侵入的生物,无论心灵或是身体——曾有人类饱含着隐晦的恶意地称他们为最精妙的造物,因为除了柔软与温暖,精灵们的表皮确实如同雪花石一般光滑与洁白,他们几乎不会罹患种种即会流传于人类也会流传于兽人之中的疾病,受了伤也会很快痊愈,并且不会留下瘢痕与色斑。
无论在外界餐风露宿多久,战斗多激烈,他们也不会大汗淋漓或是散发出难闻的气味,灰尘与污垢也像是有意识般地鲜少在这样的身体上停留。
但精灵与半精灵还是会经常性地跃入与潜入河流与溪水,有时只是因为在战斗中被溅上敌人的血,或是被松鼠鸟儿捉弄弄得一头叶子或是茸毛,又或是在工作中沾上槭树的汁液或是银腹蜘蛛的蛛丝,不过更多地只是喜欢那种被湍急的水流击打皮肤肌肉的感觉或是享受凫水的乐趣罢了。
一些精灵与半精灵们喜欢热水浴,他们向水獭学习,在星光河边用倒下的树木与石块围拢起自己的水池,然后往里面投掷辉石或火球——问题是需要向矮人购买的辉石在灰岭是被限量分发的,至于火球,当一个冒失的法师学徒往他和同伴的水池里投入了过多的火球,因而引发了一场爆炸与灼伤之后,灰岭的管理者,精灵佩兰特严厉地惩罚了始作俑者并且禁止了这种做法。
于是他们发现克瑞玛尔无需点燃火球也能让水暖热甚至沸腾以后,克瑞玛尔能够与之交换的东西,就多了一种。
时间进入秋季,灰岭早晚的气温明显降低,对气温不是那么敏感的精灵们也已经穿起了丝绒的外衣,能在繁重忙碌的工作之后享用一个快乐热闹的热水浴成为了许多半精灵与精灵们的选择。
至于为什么会被称之为快乐而热闹的,是因为他们并不喜欢一个人。
能够将一个可以说是相当私密的行为转化成一场聚会的,除了异界灵魂所在那个世界的希腊人大概就只有精灵了——真是奇妙啊,精灵们的想法甚至与另一个位面,另一个时间段中的人类重合了——他们认为完美的躯体与洁净的灵魂是作为一个生者所能拥有最为珍贵的财产,后者固然重要,但前者也同样能够得到他们的追求,一个精灵在值得信任的同伴面前卸下铠甲、武器,放弃累赘的衣物与饰品,是一种对于爱与友谊的最为直白的表现,以及对自身的一种赞赏、认可与爱。
嗯……简单点说,那就是精灵与深受其影响的半精灵们是不惮于袒裎相见的,不论性别。
他们三三两两地在蒸腾的雾气中相聚,和比较亲密的朋友或爱人依偎在一起,品尝着松树枝与槭树糖共同酿造的淡酒、坚果和小串的黑葡萄,这种葡萄皮厚,但很甜并且没有籽,结果期很长,一直可以延续到大雪湮没整个灰岭。
在水汽浓重的地方无法弹奏西塔拉琴,长笛也不行,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个特殊的聚会就没有音乐了,一个精灵顺手捉住一片飘过石头堤岸外的落叶,放到嘴边。
叶笛的声音悠长、明亮,单纯又优美,但比它更令人沉醉的是紧随其后的歌声。
它自由而苍凉,犹如一支利箭,击破天穹,也击破生者的心灵。
忍耐着燥热蹲在不远处,大吃大喝精灵们作为交换给克瑞玛尔带来的各类果实、蜜酒的水獭停下了自己的动作,它竖起被星光河中的鱼类与灰岭中的蜜糖喂养的越发肥硕的身体,立着两只又圆又小的耳朵,聚精会神地倾听着。
异界的灵魂静静地伏在被水温热的卵石之间,下颌紧压着手臂,坚硬的卵石会在不久的以后还以颜色,在他的手臂上留下深深的痕迹,但他完全不曾顾虑到这个——他正在学习精灵语,虽然尚未达到运用自如的地步,却仍能辨认出这是一首属于精灵的悼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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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的王庭面积广阔,不逊色于任何一个种族的王都,建筑繁复精致而又不失威严,其中空间高而宽到能够容许一头成年巨龙在其中昂首阔步的行走;那些华美的门窗柱墙,拱券穹顶,造成它们的既不是石头,也不是木材,不是这个世间任何一个地方能够找寻得到的材料,你在之中也绝对无法找到一丝拼接、粘连或是砌筑的痕迹——它们就像是以熔岩凝成的,或是从水中析出,又像是从泥土中萌发而出的,所有的构件都是那样纯净明亮而又生机勃勃,当你在穿廊厅堂中行走时,你甚至能够听见它们在轻缓地呼吸。
与墙壁穹顶融为一体,遮天蔽日的银冠树伸出坚硬如同钢铁的枝干,展开墨绿色的针叶,盛开着如同新月般皎洁的银色花朵——愈靠近生命之泉所在的王庭中心,花朵的数量就愈发繁多——闪烁着无数星光的生命之泉自一棵已经屹立于此上千万年的银冠树的须根下溢出,上方的花朵如同密密叠叠的云层,当微风轻轻拂过的时候,半透明的勺形花瓣纷沓坠落,落进泉水里,变成打着弯儿旋转的小船。小船一路颠簸前行,具有多种奇效的生命之泉逐渐与其他水源同化,逐渐被稀释至近似于无,当它再一次或潜入地下,或涌上地面的时候,就已经与普通的泉水一般无二了。
大小与拇指相仿的金蜂在银冠花间整年忙碌不休,它们吸取银冠树花的甜汁,饮用生命之泉的水,所酿造出的蜂蜜就是施法者们趋之若鹜的雪蜜。
一只手端起一只镶嵌着无色锆石与翡翠的秘银高脚杯,轻轻拂开水面上的银色花瓣,从仿佛永不干涸的生命之泉中舀出一杯冰凉而洁净的水——银冠密林的王走下台阶,将这杯水交给佩兰特。
佩兰特接过杯子,喝了一口,转而交给身边的凯瑞本。
不管是精灵游侠,还是灰岭的管理者,都已经换上了精灵的惯常装束——白绸的长内衣,银腹蜘蛛的蛛丝编织而成的及膝灰色外衣与紧身裤,龙皮短靴,秘银腰带,只在一些细微的地方有所差别。
“凯瑞本,”密林的王说道:“这次前往雷霆堡的人员由你挑选。”
“依旧一百五十名吗?”
“不,”王说,“五百名。”
凯瑞本与佩兰特都露出了惊讶的表情,银冠密林的王是个吝啬而苛刻的精灵,他爱惜自己的子民就像爱惜自己的眼睛,与人类签订盟约也只不过是龙腹隘口恰好处于人类的领地上,而龙腹隘口又是兽人唯一可以大举入侵至银冠密林的紧要关卡而已——事实上,凯瑞本知道,他的父亲,银冠密林的王还曾经动过将龙腹隘口纳入精灵箭矢射程的念头,人类真该好好感谢精灵们的生命之神安格瑞思,王详细而周密地计算了所需耗费的钱财、精力、时间,尤其是子民的伤亡以及邻近国家与城邦的反应后,还是颇为遗憾地放弃了这个主意。
但就这样,有四百六十年了,他派遣去雷霆堡的精灵与半精灵永远不到两百名,有一次甚至只有可怜巴巴的四十个,当高地诺曼的皇帝忍着怒气发来信函时,他只是回复了一封简单的如同口信的短笺——没有什么能比子民的性命更值得他珍爱,他之所以之派遣了四十个精灵,只因为在他的预测中,那一年兽人对雷霆堡的攻袭即便只有人类他们也能应付,如果不是碍于盟约,雷霆堡一个精灵也不会见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