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三两下爬进莫千澜怀里,在他身上窝成细小的一团,伸出脑袋去看棋盘。
莫千澜用一只手搂着她,一只手去摸她的脑袋和脖颈,手掌立刻有了潮湿之意——莫聆风怕热,从九思轩穿过来,她身上有了汗。
莫聆风一面看棋,一面通知莫千澜:“哥哥!明天我要和邬瑾去骑马!”
莫千澜捡一颗白子随意落下,埋头嗅了嗅莫聆风头发上潮哄哄的香气:“不行,哥哥带你去看杂戏好不好?”
他不敢再让莫聆风离开自己的视线。
莫聆风是他的骨,是他的肉,是他的血,是他的眼珠子,三界犹如火宅,唯有看到莫聆风,他才能安心。
况且他在姨娘们肚皮上耕耘两年,一无所获,莫聆风更是莫家的一根独苗。
千倾地,一根苗,珍贵。
太珍贵了,以至于所有人都能察觉出她的独一无二。
莫聆风难得一次要出门去,听到不行二字,就气鼓鼓的从他膝上下来,攥着一只小拳头,重重殴打莫千澜:“我要去!”
赵世恒连忙放下手里的黑子,起身揽住她:“聆风,不能打哥哥。”
莫聆风很伤心地瘪了瘪嘴——这两年她几乎是失了自由,一次马都没去跑过。
她眼里含着一点泪,垂头丧气走了出去,孤零零蹲到花架下,去摆弄从前玩过的一根竹马。
莫千澜看她这样不高兴,也落花流水的萎靡起来。
他起身走到莫聆风身边,看她半阖着丹凤眼,脸上热出两团红云,嘴唇红而湿润,还残存着几分幼兽的性子,喜怒哀乐,全都浮在眼睛里。
“阿尨,”他伸手把她一整个的端进怀里,抱回屋中,放到椅子里,“小狗儿,哥哥明天带你去跑马。”
他身虚气弱,走的步步小心,心想小狗儿再长下去,长成大狗儿,自己就抱不动了。
“不要。”莫聆风摇头,知道莫千澜已经跑不了马了。
去年莫千澜骑马时犯了痫病,幸亏马跑的不快,只跌伤了头脸,从那以后,李一贴就不许他再骑马。
“没事,我慢慢骑,热不热?”
莫聆风还是摇头:“热,我回去吹埙了。”
莫千澜见她懂事的可怜,一颗心顿时像是让一只大手狠狠攥了一把似的,不知道怎么爱她才好,伸手一摸她汗津津的脑袋:“就到这里吹,我叫人放冰来。”
莫聆风垂着四肢,耷拉着脑袋,坐到赵世恒身边,取出陶埙“呜呜”吹了起来,赵世恒凝神细听,时不时纠正她的气息。
冰盆搬了进来,放在角落中,冰山聚在盆中,细细碎碎坠落、消亡,冷气丝丝缕缕在室内铺开,由地而起,莫千澜离的近了,立刻打了个寒颤。
埙声“呜呜突突”,很是刺耳,他听在耳中,却如仙乐,又悄悄命人去取一碗冰乳酪来,送到案上。
碧碗盛着冰乳酪,从冰鉴中一出来,碗周就聚起密密麻麻的水珠,渐渐连成线,垂落在桌上。
莫聆风见了冰乳酪,才搁下埙,伸手捏起勺子,舀了一勺在口中。
乳酪甘酸,樱桃鲜甜,入口冰凉,她终于露出笑脸,又成了个眉飞色舞的孩子,漆黑的眼珠子流光溢彩:“哥哥,好吃。”
莫千澜一边笑,一边冷的起了满身鸡皮疙瘩。
赵世恒在一旁看着,毫不同情,他看莫千澜是自作自受——爱妹妹爱的过了份,因噎废食。
莫聆风吃了一碗冰乳酪,自己就很克制的不吃了,也不再提出去跑马的事,端起茶水簌了口,她拿着埙,一路吹回了长岁居。
翌日,莫千澜还是起了个大早,穿戴整齐,又命殷北和赵世恒跟随,准备带莫聆风去骑马。
哪知他等来等去,不见莫聆风,只等来奶嬷嬷传来的噩耗——莫聆风跑了,还留下一副张牙舞爪的大字:“我去城外跑马,殷南跟着我,哥哥胆小鬼。”
莫千澜惊得险些当场发病。
还好,还有殷南跟着。
他折起那一张活泼的大字,贴身放入怀中,转身走入庭院里,长岁居静默不语,仿佛全都将他遗弃了。
第41章 春心
宽州城朔水河畔附近,大大小小养马场有近三十六个,朔水一发,整个马场都是碧草茵茵,欣欣向荣。
莫聆风有一匹白马,养在上阳养马苑,五更天不到,她就踩着露水出城,从奚官手里牵了马,带去朔水河边。
马温顺,自行在河边饮水,莫聆风弯腰在草地里拔粉色的荞麦花,踮起脚别在马辔上。
河风徐徐吹过,花草低伏,玉兔尚未西落,金乌便已东升,水面映照出一片动人波光。
马饮饱了水,打了个响鼻,莫聆风把手里剩下的荞麦花乱插一气,翻身上马,先慢慢踱步,一刻钟后,忽然扬鞭策马,跑成了一道影子。
殷南骑一匹黄花马,追逐着她身上那一点耀目金光,不远不近的跟随着。
旷野无人,任凭她驰骋,直到辰时,草场人才多了起来,打草的人背着半人高的背篓,拿着两股的木叉,遇到马场外的马粪也一并拾进背篓里。
程廷和邬瑾也联袂而至,一同在奚官处赁马。
邬瑾穿一件半旧的窄袖襴衫,头戴云巾,程廷要给他赁马,他坚持不受,自己挑了一匹不贵的青马,将牌子递还给奚官,扭头看向来时的方向。
程廷要了一匹青總马,从邬瑾手中拿过水囊,咕咚两口,长长“哈”了口气:“看什么?等聆风?”
他满面红光,一个脑袋梳的油光水滑,穿一身簇新的红色窄袖圆领袍,脚上蹬着新马靴,精神抖擞。
行人三三两两,并不见莫聆风身影,邬瑾便回头道:“她昨日说来。”
程廷把水囊又丢到邬瑾手中:“她来不了,莫节度使绝不会让她来——我姑父吓破胆了。”
“小爷的马,你等着现买是不是?”他扬声催促奚官,又对邬瑾道,“咱们两个好好骑马,我有好些心里话想跟你说。”
他的心里话,自然和许惠然相关。
奚官急匆匆牵了马来,两人翻身上马,挽住马辔,卷着马鞭,轻轻一夹马腹,先走上一圈。
程廷细细和邬瑾说起昨日那一瓶海棠花,他托大姐转送给许惠然,许惠然取了花,将花瓶送还给程家,又在里面插上一枝芍药相赠。
程廷得此回礼,立刻单方面坠入了爱河。
殊不知许惠然是个知书达理的好姑娘,既然是还瓶子,总不能得了人家的花朵,送还人家一个空瓶子,是以在里面插了一朵芍药,做为谢礼。
邬瑾温声道:“我们十石街的街坊,有时往我们家送一碗菜,我阿娘收了菜,也必定要往人家的碗里装点什么再还回去,可见无论高门大户,寒门小户,都是一样的礼数。”
程廷正独自一人爱的如痴如醉,骤然叫邬瑾点破,顿时不快,反驳道:“惠然姐姐若是不心悦我,怎么会这个年纪了还没定亲?我大姐都已经定了人家,十月出阁。”
他又嘻嘻地笑:“昨天我阿娘已经答应我,今天去许家提亲,待我订下婚事,我存下来的好多东西,就可以名正言顺的送过去啦,有一套打跟斗的小人,是我日后的姐夫从虎丘带来送我的,我都没有给聆风看……”
在他絮絮叨叨的讲述之中,空气渐渐干燥起来,热气升腾,零零散散的荞麦花散发着一股刺鼻气味,和马粪臭气交织着,直往人鼻子里钻。
邬瑾安静听着,心中忽觉一片柔软——程廷对许惠然的喜爱,是有了好东西就想给她的天真,是连莫聆风都没有的赤诚,纵然无人回应,却也分外美好。
程廷讲的口干舌燥,正想喝水时,就见不远处有一行人打马而来,便止住话头,换了脸色。
来人都是锦衣华服,其中一个正是和程廷极不对付的王景华——两人还是两年前在马场结下的梁子。
王景华一见程廷,便斗志昂扬,撇下一众同窗朋友,直奔程廷而来,里面还有一男一女,似乎也与程廷相识,跟了过来。
“程三,”随王景华来的少年郎先打了招呼,“邬瑾,你们也来跑马?”
他身边女子轻声叫了一声“三哥”,然而程廷只顾着和王景华大眼瞪小眼,没有听到,那女子一时尴尬,绞着手指,低垂着头不言语了。
“石远,”邬瑾笑道,“还没有谢你照顾我家生意。”
石远摆手:“是我家里人要吃,算不上照顾。”
他伸手一指自己身边的女子:“这是我妹妹石晴,比你小一岁。”
邬瑾这才看向石晴:“石姑娘。”
石晴就又半抬了头,看向邬瑾:“邬郎君。”
他们三人在这里互叙,程廷与王景华却已经按捺不住。
程廷扯着破嗓门,先发制人:“哟,图南书院的蛤蟆精也来骑马啊。”
王景华两只滚圆的凸眼,一张大嘴,敞开了笑活像是要吃人,而且越长越开阔,程廷给他取的外号已经响彻宽州两个书院。
王景华立刻露出个阴阳怪气的笑:“哟,这不是程白丁吗?”
两人夹枪带棒,立刻展开了一场短暂的攻击。
王景华说程廷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程廷回击没你像癞蛤蟆,王景华气的脸红脖子粗,骂他是疤瘌脸,程廷就说比你蛤蟆脸好看,王景华又说他是公鸭嗓难听,程廷就说比你“呱呱”叫好。
王景华几欲气死,鼻孔翕动,翻身就要下马,程廷乘胜追击,问他那小短腿要不要扶。
两个人眼看着要打起来,邬瑾连忙上前劝解。
石远也道:“蛤弟,程三,何必一见面就剑拔弩张,还是以和为贵吧。”
王景华七窍生烟,未曾听清楚石远的口误,石晴却是听清楚了,硬生生憋了笑,移开目光,不期正撞在邬瑾身上。
邬瑾也正是要笑不笑的模样,向她微微一颔首,石晴便垂了头,面色微红。
石远好不容易劝走了王景华,程廷看王景华败走,乐的嘎嘎直笑,又冲石远挑眉,不像是偶遇,倒像是预谋在先。
“咱们一起跑几圈怎么样,不是我吹牛,我读书不在行,骑术还是很不错的。”
石远笑道:“行啊,可你要是输了,不要耍赖。”
程廷一拍胸脯:“绝不耍赖。”
石晴不由自主又看了邬瑾一眼。
邬瑾察觉不对,心知是程廷捣鬼,一时无法脱身,不由自主举目四望,忽然看到了莫聆风的身影。
她身上金光灿烂,宛若一道流光,从他面前划过。
第42章 藏心
邬瑾圈起两只手在嘴边合拢,放声大喊:“聆风!”
他嗓音不同从前清脆响亮,反而宽厚低沉,在众人耳中响彻,却没能传到莫聆风耳中。
程廷当即把两只手招展起来:“聆风!聆风!狗!阿狗!”
邬瑾也扬起手来,举手投足间却很儒雅,目光殷殷,一派温和,石晴不免多抬头望了两眼。
片刻后,莫聆风终于听到他的叫喊,慢慢打马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