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老的安慰我心领了,我没那么好, 否则人家姑娘也不会没看上我。”
“哪个?我不信。”
付氏所言虽是安慰, 可说的也是事实,再现实不过的事实,十分符合当下的世情。
凌云苦笑摇了摇头,道:“那姑娘从不缺裙下之臣,当狗我都要排队, 主要我在她心里还是个眠花宿柳的脏男人。”
说完一口气干了乳鸽汤,径直越过呆若木鸡的付氏,道:“确实好喝,我回去睡觉了。”
“阿云……”
付氏感觉天都塌了。
怎么会?
不可能!
阿云居然看上了阿芙!
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人,她做梦也没想到会有瓜葛。思及此,毅王陡然浮出了水面,想到毅王也在京师,付氏一个激灵,几乎可以肯定阿云口中的情敌是谁……
也只有这样的情敌才能将他揍这么惨啊!
折寿嘞,这还真抢不过。
怀着愧疚和不安,付氏也回去休息,她没敢想有的没的,专心思考阿云的伤势,最好再调养一个月,怎么也得把失去的精气神补充足,免得落下病根。
未料次日一大早凌府就先后来了两拨人,第一拨带来天大的好消息,找到阿窈了,就在范阳县!
不等付氏说声恭喜,就见凌云疾步跨出门槛,衣着整齐,吩咐下人备马,可见是打算亲自前往范阳县。
付氏追过去道:“离京师也不远,不如把我带上。”
凌云顿了顿,点头道:“好,还请大娘帮我仔细瞧瞧阿窈。”
付氏明白他的未尽之意,点头应声。
就在这当口,第二拨人出现,一看来人是北镇抚司的指挥使吴鸩便知准没好事儿。
吴鸩一身常服,皮笑肉不笑闯进了门。
不是门子失职,实在是拦不住,一个不好说不定还要被他一刀斩下脑袋,无须怀疑,常人无法理解的行为,吴鸩都能做出来,且真的敢做。
门子跟在他身后诚惶诚恐,汗如雨下,白着脸觑向凌云,“大人……”
凌云微点头,示意他可以退下,门子千恩万谢,弓着腰退出了角门。
“多日不见,凌佥事的气色好得很呐。”吴鸩斜眼打量凌云,随意拱了拱手,敷衍一礼。
凌云:“外伤勉强愈合,内伤还差得远。不知吴指挥今日直闯寒舍有何要事指教?”
“指教不敢当,实在是日前投入了大量缇骑抓捕逆贼,而今公署仅靠吴某与夏佥事益发捉襟见肘,不得不郑重请凌佥事提前出山。”说完,又意味深长补了一句,“当然,这也是肖阁老的意思。”
凌云挑眉道:“此言差矣,不是还有蔡公公和葛公公。大家同僚为官何必要分得如此清楚?难怪外面和南镇抚司一直拿咱们北镇抚司当茶余饭后的笑料。”
吴鸩阴沉沉冷笑几声,“同僚为官?谁跟阉-狗是同僚?它们也配?凌榆白,你莫不是也要加入东厂?”
他在北镇抚司狂傲惯了,而凌云作为新人,上来就抢他风头,再加上积年旧怨,早已被其视为眼中钉,所以吴鸩说话也是一句一呛。
万没想到凌云竟没有动怒,平静的表情可以说从头到尾就没有波动过,连声音都没有起伏,“既然公署需要,那凌某后日赴任便是。”
吴鸩一拳砸到了棉花上,自讨没趣,又不敢一味生事,便冷哼了声摔袖离开了凌府。
付氏躲在假山后心想都是些什么妖魔鬼怪,杀气腾腾的。
“大娘,我们去接阿窈。”凌云忽然道。
“嗯嗯,现在就去。”付氏不放心道,“你们兄妹久别重逢不多说两句话就去当值吗?”
她听见他说后日便去上衙。
“皇宫这段时间可能不太平,我走不开。”凌云表情渐渐凝重,忽然道,“此行无论发生什么,都拜托大娘帮我照顾阿窈一段时日,阿云必永生不忘。”
“说什么见外的话,我当然把阿窈当自己家孩子,快些出发。”
“好。”
时年三月十五,范阳县一户普通农家,一家四口正在吃中饭,猝不及防被六名官兵破门而入。
各个锦衣皂靴,腰佩宝刀,标准的官老爷打扮,可看上去又不似寻常的官爷。
这家人瞪着不速之客骇然色变,僵在原地。
凌云扫了一眼简陋的屋子,目之所及仅有四人:四旬左右的夫妇和一名年轻人,还有个襁褓小儿躺在妇人怀中。
他双目霎时像被什么蛰了一下,疼痛烧红了眼,连嘴角也克制不住地抽了抽。
妇人回过神,尖叫一声,抱着孩子往丈夫身后躲,丈夫和儿子则不停往后退,无一不被目露凶光的陌生青年深深震慑,那阴戾冷峻的气势仿佛下一刻就要把他们完全冰冻。
凌云抽出刀,这家的长子便被一名缇骑掐着脖子拎了他跟前,长刀的刀刃随之贴在这个吓懵了的男人颈侧,随着男人的颤抖,刀刃和皮肤不断接触,每接触一下便是一道血痕。
“大人饶命大人饶命。”年轻人双股颤颤,当场便溺,“草民不知犯了什么忌讳,还请大人明示。”
凌云:“你的妻子叫什么?”
年轻人紧闭双眼,“温……温窈。”
“何时成的亲?”
“去年。”
“几月?”
“二月。”
“她还差一个月才及笄,你就如此急不可耐?”
年轻人猛然睁大眼,张了张嘴,显然有无数疑问,但生存的本能使得他必须一句也不能停顿地回答凌云的问题。他颤声道:“一个月在乡下不算差的,而且草民通过三媒六聘,从她养父母手中八抬大轿娶回家,里正还为我们主持了婚礼,并非拐骗买卖。”
“可她还差一个月才及笄,今年才满十六岁,你就让她生了孩子。”
“女人生子本就是天经地……”
后面的话,年轻人再也没有机会说出,他的头颅被那柄削铁如泥的绣春刀削成了两截,血柱直冲房梁以及他倒下的方向——身后发出撕心裂肺惨叫的中年夫妇。
与此同时,尽管凌云提前扭过头,洁白的脸颊也未能幸免红色液体的喷溅。
他提着同样沾满液体的长刀,踩过年轻人的尸体,一步步走了过去,而后以刀直指夫妇问:“阿窈在哪儿?”
妇人翻个白眼晕倒,汉子尚还有一丝神魂,崩溃大哭道:“在后院。”
“在后院做什么?”
“洗……洗衣裳。”
“为何你们坐在这里用饭,却叫她去后院洗衣?”
汉子痛哭流涕,一个劲忏悔,直到凌云把刀抵在他的嘴角,他才顶着涕泪横流的脸大声道:“因为她总想逃,就被我儿子教训了一顿,罚她去后院干活思过,都是我儿子的错,他已经把命赔给了你,不关我们的事!”
“哥哥。”
一声轻轻的呼唤惊动杀红眼的凌云。
原来凌窈一发觉不对劲,就离开了后院,偷偷藏在帘子后听动静。
走散那年她九岁,哥哥十六,即便七年的时光流淌而过,二十三岁的哥哥,气质与声音的变化其实并不大,依然是她熟悉的,只不过更成熟了些,从少年变成了青年。
灵台一闪,她就认出了凌云。
“哥哥,真的是你吗?”凌窈喃喃道,以为自己在做梦。
“阿窈!”
凌云拧着眉凝视陌生的少女,她有种不符合年纪的沧桑和粗糙,但美人的底子尚在,只是看起来弱不禁风,气虚羸弱,相当干枯可怜。
她伸出手踉踉跄跄往前跑,不等凌云靠近,她就晕了过去。
凌云箭步上前接住了她。
他将她送给门外马车上的付氏,然后提着刀重新回到了那间简陋的屋子,手起刀落,了结了高呼救命的中年夫妇。
襁褓里的小儿顿时发出刺耳的啼哭,凌云冷漠的目光在小儿脸上定了定,抽刀,血雾喷洒,继而恢复了宁静。
被强迫生下的孩子不算孩子,只是孽种罢了。
一样的肮脏,只会令阿窈想起曾经的遭遇。
早死早托生吧,要怪就怪你那低贱的亲生父亲与祖父母。
他掏出帕子,擦了擦脸上的血,头也不回将帕子扔进身后熊熊燃烧的屋子,大步跨出门槛,登上马车。
车上付氏惊恐地瞅了他一眼,忙又低下头专心为凌窈施针,所用的金针正是程芙赠予她的那一套。
启程前,凌云挑开车窗,对缇骑道:“都是逆贼,死不足惜,还有里正,一并烧了。”
身为里正自当知晓这户人家的媳妇尚未及笄,竟还公然主持婚礼,死不足惜。
此刻的付氏要不是考虑到昏迷的病人,怕也要吓瘫了,她做梦也没想到所谓的接阿窈回家是直接把人家灭门,再加上一个里正。
坏人死有余辜,但是沾了一身血的凌云也好可怕。
……
程芙如常当值,盯着医案校勘整整两炷香,不禁双眼发花,她揉了揉,朝洞开的大窗子望去,油绿的芭蕉叶子轻轻摇曳,叶子附近出现了老熟人荀叙,他将将路过,发现她的视线,立刻眯眸弯弯一笑。
程芙点点头,算作打招呼,余光蓦地发现一道凌厉的视线射过来,是谈御医,她立刻低下脸,继续校勘。
荀叙走进来,与谈御医说了两句话,就被谈御医撵走。
他悻悻然望了一眼程芙,怏怏不快离开了此间。
谈御医板着脸,低低嗤一声,“没出息的东西。”
殊不知没出息的东西连续在宫里当值三天三夜,皇上病危,明日开始他或许就不能再出宫城,紧张无措之下就忍不住想到了程芙。
他想见一见她,至于见面后要做什么说什么……不是很重要。
当他鼓起勇气,怀揣正当借口走进妇人科的廨所,就被外祖母撒一鼻子灰,狼狈离场。
等啊等,好不容易盼到阿芙下衙,他改走她的秘密小径,一路追啊追,然后眼睁睁看着美人登上了毅王的马车。
荀叙的心口一阵阵发麻发冷,宛如被人挖空了,露出一个大洞,风不断往里钻,他背过身,偷偷擦了把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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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推一推下本预收文《被登基的前任报复了》,求收藏~~~[狗头叼玫瑰][狗头叼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