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没错处,可没错处,偏偏是错处。”
宫琇松开沈揣刀的肩膀,恍惚看见廊下一片白影,定了定神,才勉强看清是几个女人。
这才想起是昨夜沈揣刀直接买下后带回来的船上花娘。
除了那五个船上的,还有一个小丫头,是她们自秦淮河上顺手捞的。
“去换身衣裳,我让人去带了早饭来吃。”
等院子里又安静下来,宫琇看向站在院里的沈揣刀。
“庄家出过阁老。”
沈揣刀抱起院中一块石凳掂了掂。
约有个一百二十多斤样子。
宫琇接着说:
“因是这等书香门第,先帝就选了庄家大娘子庄兰华作殿下伴读,庄大娘子出嫁之后也常出入公主府与公主作伴,带着庄舜华。后来西北高阳关兵败,庄大娘子夫婿被流放了,庄大娘子也远去西北,因家中父母皆无,临行前庄大娘子将自己妹妹托付给了公主。为了让她安心,公主入宫,为才十一岁的庄舜华求来了女史一职。
“这等情分,就算她真是个张扬跋扈性子,公主也会护她,偏偏庄舜华要做个女中君子,她不光自己要做那君子,还希望公主也能青史之上留下贤名。”
说完,宫琇就笑了。
沈揣刀也明白了为什么庄舜华与公主有这等自幼的情分,偏偏官职不如黎霄霄。
“上次在月归楼,庄女史分明是个烈性人。”
“十年前,庄大娘子在西北自尽了,公主派人去查,说是久郁成病。”
抱着石凳,沈揣刀看向宫琇。
宫琇眨了下眼睛,才说:
“庄大娘子为她那夫婿的前程到处奔走,她夫婿却背着她找了两个红颜知己……”
沈揣刀点点头:
“一腔忠烈被辜负至此,堪比屈原《离骚》之痛了。”
“女人哪里能当了屈原?庄大娘子死后连归葬都没有,在西北草草葬了,还被人说是‘妒妇’。”
说着,宫琇摇了摇头,正好有女卫送了饭来,她也不再多言。
金陵的饭菜口味与维扬多有不同,一块比人半边脸还大的酥烂五花肉摆在酱汤面上,洒了葱花,名唤“大肉面”,看得孟小碟和沈揣刀都直了眼。
“这是这边极有名的馆子做的,我这是一大早就沾了东家的光了。”
戚芍药两边袖子卷到臂肘,先咬了两大口肉,又吃了一筷子面。
沈揣刀看了眼肉,挑起面条又看了看。
这面比起维扬的阳春面要软一些,闻着就有面香气。
吃一口肉,红的白的,都化在了口里,成了香。
“肉是老卤做的,确实非同一般,面也不错。”
她看向自家的新任大灶头:“这大肉面你会做吗?”
“我会做鲁地的柳叶手擀面,至于这卤肉,嘿嘿,您不如问问陆大姑有没有什么好方子,我这手卤肉的本事,在陆大姑面前那就是班门弄斧。”
戚芍药说着说着,自己先乐了:
“东家,咱们什么时候回维扬,我给您做上一桌二十八道菜,您就知道我的本事了。”
“你得陪我在金陵再呆些日子,至于你们……”沈揣刀看向埋头缩肩吃饭的女人们,“咱们萍水相逢,也算是有缘分。你们若是有亲戚故旧能投靠的,我给你们身契路费,再安排了镖行送你们回去,若是没有能投靠的,就先去维扬的庄子上,等我这边腾出手来,再安置了你们。”
她们是自己从花船上捞出来的,贸然送回宅子里,祖母也为难,倒不如送去庄子上,让她们跟着陈大蛾、李五儿学些实在本事。
几个女人连饭碗都顾不上了,连忙跪在地上。
“东家您有事只管吩咐,我们都听凭安排。”
“那就得劳烦宫校尉,什么时候有人回维扬,顺路把她们送去我家庄子上。”
“小事。”宫琇点头道,“沈东家你只管在金陵安心办宴,琐碎小事,交给我处置就是了。”
下午,沈揣刀奉公主所召去往行宫,刚进了宫门就看见仍是一身青袍的庄舜华庄女史。
两人一前一后走在白石道上,沈揣刀轻声说:
“庄女史,您今早与我说的,字字皆是道理,字字皆是爱护,我都记下了。”
庄舜华轻哼一声:
“把兵部侍郎的儿子都能扔进水里,沈东家好本事,好气魄,人人称赞的少年豪杰,哪用我这等迂腐之人置喙?”
“庄女史,若此事处置起来麻烦,我愿将责难全数担下,不牵累公主。”
听沈揣刀这么说,庄舜华脚下一顿,转头看了这年轻人女子一眼。
“那李家子受其父恩荫,得七品职,太后早有懿旨在前,无论恩荫闲缺,他既然受职于朝,便不可狎妓,他在秦淮烟花之地张狂至此,险些闹出人命,自有御史处置。
“兵部侍郎自己儿子犯了这等大错,他自己请罪自保还来不及,那还敢有责难?还是责难当朝大长公主府上?”
双手拢在大袖之间,她微微抬着下巴看着沈揣刀。
“你若先探知他身份,便有千百种法子对付他,根本不必宫琇亮她的绣春刀。”
“庄女史教训得是。”
两人继续往前走,庄舜华听见女子在自己身后缓声说:
“可那等人,不让他在秦淮水里苦果自尝,总让人觉得世上少了些公道。”
作者有话说:
*出自《中庸》意思是:“贤明的君子懂的耐心等待,小人总想着铤而走险侥幸得利”。
庄舜华的气和宫琇的炸都在这句话里了。
刀刀听懂了,所以觉得这俩没啥好吵的。
第114章 权宴·借刀
栖霞山上的行宫被渐红的叶子层层浸染,山间小径蜿蜒向上,走到一处台前,庄舜华又停住了脚步。
“从右边回头。”
沈揣刀依言照做,看见层林与碧空都映入一方镜湖。
“那便是明镜湖,公主选定的办宴之地。”
“好景色。”沈揣刀夸得真心实意。
庄舜华面无表情:“公主是听说你将李家子踹进湖里之后才选了此处。”
沈揣刀:“……”
庄舜华转身,看向沈揣刀:
“公主乃是天潢贵胄,有些事你做来是少年意气,公主做了,就是自轻身份,若是公主让你在镜湖上想出什么折腾人的法子,你务必都推了。”
这才是她在宫门口等沈揣刀的缘由。
“庄女史放心。”沈揣刀笑了,“以公主的身份,她让人跳湖,根本无需用踹的。”
站在午后的红枫树下,庄舜华犹如这世上最后一只青蝶,她目光清冷地看着沈揣刀:
“媚上幸进,终是小道。”
沈揣刀仍是浅笑着,说话不疾不徐:
“庄女史,这天下间给女子的大道又在何处呢?‘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大道否?若我认此道,已然是旁人宅院里的一个妾,既不能得识公主,更不会在今日今时站在此处。”
来见公主,她身上穿得是一件甜白色的曳撒袍子,袍斓上大片大片金线织就的飞鸟。
一阵秋风忽起,在这蓝天红叶地里,几乎要随风飞往湛蓝穹宇。
黎霄霄沿石阶而下,便见两人对峙模样,在心中暗暗摇头。
“沈东家,最近公主收了不少祥瑞之物,快把偏殿装满了,你若是不说出个处置之法,公主怕是要把你一同处置了。”
绕过庄舜华,她引着沈揣刀快步向上走,“掩霜殿”前有三棵极为高大的银杏树,有擎天通神之势,高大的殿堂在它们的映衬之下都显得小巧。
“什么一支开了七头的大菊花,什么长到了三斤大的螃蟹,白色的狼,粉色的兔,尾巴格外长的大雁……沈揣刀,你说吧,这些东西你是让本宫蒸了还是炖了?”
穿了一身湖蓝色曳撒的公主大概也是刚从山间打猎回来,头上只梳了圆髻,手上还戴着白玉扳指。
看见沈揣刀,她神色间颇有些佯装的嗔态。
刚给公主行了礼,听说三斤大的螃蟹,沈揣刀连忙抬头:
“殿下,是海蟹还是河蟹?可是阳澄湖的?”
“是海蟹!模样颇有些怪异,进献之人说是什么‘蜃蟹’,连着海水一道运来的,每次伺候得战战兢兢。你光听着螃蟹了,那兔子大雁,你打算如何处置?”
“公主尽可养着,草民真正要的不是什么狼和兔子,而是……养菊之土,蟹爬之石、白狼啃过的骨头,兔子卧过的草窝……”
赵明晗上下打量着站在自己面前的年轻女子:
“你要用这些东西替我办宴?”
沈揣刀低着头,缓声说:
“殿下,如此多的祥瑞,您愿与金陵世家同乐,是他们的福气。”
赵明晗一时竟不知该说什么。
今日半夜得了消息,这丫头将人踹进了秦淮河里,她便说要在明镜湖上办宴,要是沈揣刀什么让那些权贵被踹进水里的戏码,她也乐得看热闹。
没想到在,这丫头的主意竟然这么野。
“你想让他们吃土?”
“殿下,到底置办何等菜色,还得草民看过之后才能定下。”
“哈。”
赵明晗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