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出浴室是几时。
席锦烨抱她放在洗手池,怕她矫情的跟他抱怨洗手池凉,贴心的在她屁股底下垫了柔软的浴巾,吹风机给她吹头发。
叶姝实在是没什么力气,要不是贴着他,早就倒下了。
指尖轻柔地在她发缝中穿梭,这女人是怎么保养的,头发都是软的,丝滑,淡淡的发香,在他鼻尖轻挠。
几缕不听指挥的发丝,被吹风机里的暖风吹得飘到他脸上,十几分钟后,男人撤掉自己腰间围着的浴巾,穿上黑色的浴袍,随手拿起旁边小号白色浴袍套在她身上,抱着她走出浴室,来到卧室阳台上。
叶姝眼皮下沉,“不睡觉吗?”
“我刚才卖力伺候你,不让我吃口饭。”
大魔王也知道饿?刚才明明求饶了,还不肯放过她。
抱她坐在桌前,很快,佣人端着一道道美食,敲门进来,饭菜的香味飘香,席锦烨端起小碗,勺子里的鸡汤凑近她唇边,她轻轻抿一口。
“香香的。”
席锦烨尝了一口,不错。
她只想睡觉,奈何他就是不放,非要缠着她留在阳台,投喂她,她晚餐吃太饱了,闻着都难受,更别说吃了。
后来实在扛不住了,窝在男人怀里睡着了,只记得半夜被男人抱太紧,不舒服,迷迷糊糊醒了,嘤咛几句。
席锦烨放开她,独自扔她在一边睡,没一会,小妖精又自己凑上来,跟八爪鱼一样缠上他。
第103章 拿走她的钢笔
上午快十点了。
浅灰色的床上,同色四件套,叶姝睁开酸痛的眼睛,全身像是被车碾压了一样酸疼,每回就这样,枕边没人,位置早就凉透了。
在床上坐了好一会,才起身下床,去浴室洗漱一番,这才走出卧室,来过几次了,知道卧室怎么到一楼的大厅,
厨房里,吴姨忙碌的身影,还有几位佣人打下手,见她出来。
“叶小姐,请稍等一会,饭菜马上就好了。”
叶姝笑着点了点头,向其他佣人要了一杯温水,很渴,接连喝了两杯,才缓解那股干燥的感觉,坐在餐桌前,等吃。
今天不着急去杂志社,下午有个外出采访,所以今天上午她不着急。
这会才刚刚十点多,她刚才查看了地图,从这里到她要工作的地方,大约需要一个小时,约定的是下午两点去,还早着呢,她吃完早午餐还能睡一觉呢。
她吃东西慢吞吞,吃相优雅,仿佛什么东西到她嘴里都很好吃的样子,小口嚼着,小勺子盛汤喝,从来不会端着碗直接喝,一碗汤能被她喝上几十分钟。
光吃个饭,就花了足足一个小时。
饭后,抱着笔记本电脑,坐在客厅吧台上,大落地窗,外边青青草地,一片绿,视野好,风景优美。
看了一会数据,身边的本子记着笔记,一会看着窗外风景思考,一会找出手机查阅数据,很是认真的样子。
没注意到从楼梯上下来的男人,还有已经站在客厅的刘助理。
席锦烨来到她身后,刚站稳,她就回眸了。
因为叶姝在计算机屏幕上看到了他的身影,“你怎么还在?”
这话问得,怎么说?
男人微微附身,一手搭在她的椅背上,一手撑在吧台上,靠她很近,近到能感受到彼此温热的呼吸,他的眼神太过炽热。
即使有过多次肌肤之前,叶姝还是脸红,想往后靠,却无路可逃,没办法,羞涩地低下脑袋。
正是中午,阳光明媚,太阳光照在她脸上,还有脖颈处,皮肤更白了地发光了,他伸手勾起她下巴,让她抬眸看着自己。
“这是我家,我想什么时候在就什么时候在。”
说的也是,叶姝冲着他甜甜地笑,那笑很赶紧,很温柔,在阳光的照射下,是那样的耀眼,纯粹,让人不舍移开双眼。
她轻柔地问:“你怎么没去上班?”
男人这才收回视线,坐在她身边,手里的合同草稿放在吧台上,慵懒地翻看着,伸手拿起她刚才用过的钢笔,在合同草稿上勾勾画画,认真查看每一项事项。
“一会出差。”
叶姝看着唯一的一支笔,被他拿走用了,她用什么呀?
没办法,谁让这是在他家呢,用下笔而已呗,她有脑子,全都记在脑子里就是了,两人就那样坐在吧台上,各自忙着自己手边的事情,互不打扰对方。
她也没问去哪里出差,几点的飞机,需要带什么?这些东西都有专人给他准备好,哪里轮得到她去想这些。
不知道过了多久,半小时?还是一小时,她手机刚才被保姆拿过去充电。
男人扣上钢笔的帽子,然后顺手把那只香槟色的钢笔夹在他的西装口袋里,叶姝侧头看着他,“席总,那好像是我的吧?”
男人邪魅的一笑,“你都是我的,一支钢笔而已。”
她皱眉,“我才不是你的呢。”
席锦烨没理会她,伸出掌心揉了揉她的发顶,然后起身,将吧台上的合同扔给身后一直站着的刘助理,接过保姆手里的西装外套,套在身上。
叶姝跟着起身,“你要走吗?”
“嗯,喜欢这里的话,今晚让白影送你回这里。”
“那...你要去几天。”
“我晚上就回来。”
晚上回来,岂不是去的地方不是很远。
叶姝笑着看着他,“可以回锦园吗?”
“随你。”
扔下两个字,迈步离开,她还没问完就走了,外边一阵轰鸣声,草坪上的草被一阵大风刮得四仰八叉,哪里来的动静。
叶姝走到落地窗前,这才看见原来是私人飞机,难怪他说晚上就回来呢。
待男人走后,她也开始收拾东西,准备去采访现场。
想到什么,喊来保姆:“吴姨,别墅里还有写字的笔吗?”
吴姨回答她,“叶小姐跟我来,三楼席总的书房里有很多,您看看喜欢哪款。”
“这不好吧,他书房,怎么好进去随便拿东西。”
佣人笑了笑,“叶小姐,放心吧,席总早就说过了,叶小姐可以随便在这所别墅逛,有什么事情都吩咐我们去办就好了。”
“那麻烦了。”
电梯直上三楼,书房就在卧室不远的地方。
吴姨推开书房的门,‘请’的手势,“叶小姐,请进吧。”
叶姝走进书房,很大,比客卧都大的一间书房,书房内的装修简洁大方,一排排的书架整齐地排列着,上面全是摆满了书籍。
这些书,男人都会看吗?还是说他已经看完了?
柔和的灯光从天花板洒下,走到黑桃木的书桌前,一台笔记本电脑摆在上边,没有看到笔筒,倒是看到了桌上放着一支暮蓝贵金属,万宝龙一款的钢笔,暮蓝色很好看。
她拿起那只钢笔,找到一张不用的白纸,在上边画了几笔,然后写了她的名字,这钢笔不是挺好用的吗,太子爷想要体验一下平民都喜欢用什么钢笔吗?
他的这支钢笔,能买下她那个的十支了吧。
手机拍了一张钢笔的照片,发给他,[席总,钢笔拿走了,想要,拿我的来换!]
然后退出书房,他的书房,到处充满了他的影子,主人不在家,不好在人家书房里乱翻,轻轻关上房门,去客厅,拿上自己的东西。
白影送她去郊区的录制棚,是天艺的一个小众明星,在郊区那边拍摄广告。
车里,叶姝再次巩固稿子,她的习惯是,每次采访,去的路上,总是要复习一下,到那里之后,完全处于一个脱稿的状态。
还是开着她那辆小奥迪,实在是席锦烨的车子太扎眼了。
第104章 来自前女友的挑衅
那位小明星,还在摄影棚里拍摄广告,叶姝团队进去拍素材去了,她无聊的坐在摄影棚外面的桌椅上。
看一眼手机,席锦烨没有给她回消息,估计是很忙了。
拿着万宝龙的钢笔,在纸上写着东西,话别说,到底是价格贵的钢笔,就是比她那支好用多了,写出来的字,都格外的好看。
她想,席锦烨最好别跟她换钢笔,她已经喜欢上这钢笔了,典型的见钱眼开,好用的东西,贵的东西,都是俗人,谁能不喜欢。
“叶小姐的钢笔好像是男款吧?”
楚奕欢,跟她要采访的小明星,是一个公司的,公司为了省钱,租了一天的摄影棚,正好两人今天都来这里拍摄广告。
就一个摄影棚,小明星正在里面拍摄,她看到叶姝自己坐在这里,也不知道为什么就过来了,两人的身份,已经互相知道了,再见面难免会有些尴尬。
毕竟是,前女友,和现任。
对,就是现任,两人谁都没承认是对方的男女朋友。
叶姝看向坐在她身边的女人,一身舞蹈服,脸上上了妆,清冷女神,“楚小姐好眼力,关注点总是跟别人不太一样。”
楚奕欢勾唇笑了笑,一副很了解钢笔主人的姿态,带着点挑衅:“因为,他最喜欢这款牌子的钢笔,他说,只有这牌子的钢笔用起来才顺手,最爱的就是当初的这个牌子。”
是吗?叶姝内心冷笑,但是面上却没有表现出来,还是那股子温柔,娇弱的样子,轻轻微笑,丝毫没有表现出生气的样子:“楚小姐怎么就这么肯定,他会一直爱这个牌子呢?别的应该用起来也挺顺手的吧。”
最后那句话,叶姝话里有话,举着钢笔看了看,又像是自言自语的样子。
楚奕欢不明白她说的什么意思,她都把话说的这样明显了,她竟然还没有生气,这女人到底是城府深,还是压根就没听明白她的意思?
她觉得,是前者。
要真是这么笨,席锦烨会带着她出现在兄弟面前,听说还带她去过合作伙伴面前,这个她想应该是谣传,席锦烨那个人对工作很严谨,怎么可能带着一个压根就不会娶她的女人,出现在那些人面前呢。
她那时候连创世都没有去过,更别说合作伙伴了。
叶姝,当然也不会是那个例外。
楚奕欢点头,轻笑:“确实是这样,但他是个念旧的人,叶小姐到底还是跟他认识的时间短了,不了解他。”
短吗?好像两人认识第五年了吧,关系发生变化,有半年了吧,还挺快的,两人保持这样的关系不知不觉竟然有半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