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首辅的升迁路》作者:秦方方方方
文案:
温缜港城重案组刑警,查案准备上交证据就被人车里放了炸弹。
再睁眼,穿进看过的武侠小说,成了个手无缚鸡之力但仪容俊美的穷秀才——
二十一岁,拖个三岁女儿,还是原著里死相凄惨的恶毒女配爹!
系统?没有!武功?年纪太大练不成。
金手指一个不给,天崩开局不过如此。
但他还是知道剧情,比如三里外破庙里,正躺着奄奄一息的天下第一。他们相识相知,在江湖快意恩仇,在庙堂伸大义于天下。
从此他执笔写策论,剑客执剑守院门
他科举路上遇盗匪,剑客十步杀一人
港风警官 × 江湖第一杀手(美攻强受)
养崽+科举朝堂+江湖探案三合一
世间多风雨,幸与你并肩。
(从大明正统十二年开始写,十三年天子留学瓦剌,这时间轴,古早武侠,主要是感情线与悬疑断案,次科举朝堂。)
排雷:前期主角走到哪狗血虐悲的案子就到哪,沙雕画风,不喜勿喷,点叉即可。
内容标签: 种田文 悬疑推理 爽文 朝堂 救赎 明穿
主角视角:温缜 狄越
其它:科举
一句话简介:宝贝把剑放下,有话好说
立意:女儿真是贴心绵祅
第1章 缘起(一)
一辆豪车停在港城的一栋老破小里,楼道墙上贴满了红红绿绿的小广告,梁亦瑜皮鞋踩上来,都带着嫌弃。里面的人打开了门,高大的轮廓显现出来,看见他,想也没想准备直接关门,被他眼疾手快挡住。
“怎么了,温sir,心虚啊?”
温缜看了看他这刻薄的嘴脸,好不容易休息的时间,懒得理他,见他挡住门,这老破小隔音不好,免得让邻居们看了热闹,干脆就放他进来了。
洗衣机滚动的声音在卫生间里越显闷沉,温缜从冰箱取出两瓶矿泉水搁茶几上。
“做贼呢,是会心虚,做警官的,可不会。”
梁亦瑜推门而入,环视这间逼仄的蜗居,嘴角勾起一抹讥诮。他踱到窗前,指尖拨开百叶窗斑驳的叶片,港岛的夜色便从缝隙间渗了进来,裹挟着咸腥的海风与湿冷的夜露。
透过百叶窗的间隙俯瞰,老区的颓败尽收眼底。残破的霓虹灯管苟延残喘地闪烁着,街坊的灯火如针尖般稀疏。
便利店的灯牌忽明忽暗,惨白的路灯下蚊虫盘旋成涡。几个烂醉的飞仔在巷口叫嚣,身后褪色的时钟酒店亮着暧昧的红光,更显得这房子外面破烂不堪。
“这地方真衰啊,阿sir。”梁亦瑜放开百叶窗,摸出一包烟,叼一根在唇上,掌中金属打火机弹开盖,却不着急点上,慢悠悠的在他家里转了转,“我都惊半夜有鬼上门。”
他刚说完,客厅灯闪了闪便熄了火,所幸玄关有灯照明,不至于黑灯瞎火。
温缜瞧着他那模样,知道今晚他是来找茬的,便也不在意。
“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梁大少这么怕鬼,看来亏心事干了不少,明天随我去警署调查一下。”
“说有鬼灯都熄了,还真是个破地方。”
梁亦瑜转身看向他,他这辈子就没见过这么破小的地方,他拇指磨挲着火石,火光弹起。
温缜没理他,看了他一眼,打开矿泉水喝了一口,“我没有抽烟的习惯,这儿不让抽烟,你不想挨打的话,我劝你停下。”
梁亦瑜冷着眼看着坐在那的温缜,走近了些,在面前俯身欺近一步,使原本就越线的距离紧挨肤体,呼吸都交融在一处。甚至鼻头仿佛相贴,看着他深邃的眉眼,鼻梁,薄唇,嘲讽的笑了笑。
“温sir,你这么帅,又没钱,考不考虑做MB啊?至少不用挤在这种衰地方。”
梁亦瑜说完随后退后一步,仿佛想到了什么,自己把自己说高兴了,放肆大笑起来,压抑着抖动肩膀,一副狂乐的模样,讥笑,嘲讽之色,都在眉眼里清晰可见。
梁亦瑜拿指上那根未点燃的香烟拍了拍他的脸,似笑非笑的,恶意在眼中凝成了冰,“你知唔知得罪我,MB都没得你做啊。”
温缜便对上少年凑近的五官,少年精致的眉眼,带着恶劣的神情,就多了几分邪性。这种阔少,犯事开party栽他手里,不服的多了,他都理会,不得被烦死。
“我好怕啊。”温缜从他指间抽出拍在脸上的烟,两指一碾烟草散落,踹了一脚将他踹倒在沙发上,在人挣扎起身时凑近,对上他有些狂悖的眼睛,平静的与他带着恶意的视线碰撞,看着面前这个一身名牌与周遭环境格格不入的少年。
“这大冷天梁大少纡尊降贵来到我家,是准备放一晚上狠话吗?”
港城房价贵到天上,他这套两室一厅的老房子,还是他爸妈以前的婚房,两口子搬去了内地养老,温缜一个穷警察,挣的那点工资是在港城买不起房的,所幸装修得温馨,就继续住着。
“东边那个案子,我劝温sir收手,再查下去可对你没好处。”
“行了,梁大少爷,你都放一晚上狠话威胁了,可以走了,我可不像你,明天还得早起呢,回吧。”
这事不过十天,案件细节正捋着,温缜并没有如往常一般从他的床上醒来,而是从一个木床上醒来,他看着陈旧的砖瓦房,脑子有些发懵,最后想到车门一关,启动车时定时炸弹的巨响。
他应该是死得尸骨无存,毕竟那炸弹,炸得死的不能更死了。
他抬起手,张开手掌,上面有着薄薄细茧,但明显不是他的手,他的手上还有子弹擦过的疤。脑子里剧痛一来,陌生的记忆涌上来,他抱着头,如潮水般涌来的记忆,让他痛不欲生。
房内的声音惊动了外面的人,小女孩哒哒哒的跑过来,怯生生的看着床上的人,碗里的水被她摇摇晃晃端过来,撒了一半。
“爹爹,水。”
温缜想着方才的记忆,还是有些脑子发懵,单身了三十几年,突然被人喊爹,他怔怔的看着床边的小女孩,大概三岁左右,正是懵懂无知的年龄。
他接过那碗水,喝了,从凌乱的记忆里,扒拉了一下,这好像确实是他的女儿。
女孩还太小了,她的眼里有着天生对亲人的亲近,但也同时因为一直不被家里喜爱,小小年纪就很早熟,颤抖的小手一直举着水,脸上还脏兮兮的,眼里有些水光,似乎刚哭过不久。
“爹爹,好些了吗?”
“好多了,不必担心。”
原身以前着实太荒唐了,父母早逝,是被兄长抚养长大的,原身长得与他一样,名字也是,但不同的是,原身是个渣。他长得剑眉星目,姿貌俊伟,看似为人矜严,好修容仪。实则皮囊下是个想吃软饭的渣男,他自诩才貌,想攀高枝,他十三岁中了童生,十六中了秀才,被乡里县里一夸再夸少年才俊。做媒的一而再再而三给他介绍高一二阶层的,他依旧看不上。
但他又好美色,同窗看不惯他清高的模样,也嫉妒他中了秀才,拉着他去花楼,喝了几次酒,刚开始他还不沾,引得乐妓花魁南乔注意,为他舞乐。
那段时间,南乔动了真心,她本就卖艺不卖身,身边无旁人,与温缜一来二去,没两个月,就怀了孕,结果他知道后,直接跑了,一度心神不宁,把前因后果一细想,烦上了同窗,跑人家里将人揍了一顿,想着再也不去那地方。
结果南乔没有打胎,而是生了下来,是个女儿,花楼的老鸨并不是个刻薄的人,只道这南墙她要自己去撞。
结果几次找人送信都找不到人,南乔自己存了不少钱,想让温缜给自己赎身,结果消息石沉大海,她也一点点绝望,看清了温缜的本性。
但她的女儿要是上她的贱藉,在楼里长大,这辈子就毁了,她花了半数存银求妈妈,老鸨看这情况,打听到温缜在杏花村的家。直接让人把一岁刚断奶的女孩搁门口。温家兄嫂一脸懵,温缜当然知道怎么回事,因为这事心神不宁,学不进去,还错过了乡试。兄嫂见问他不说,一看这孩子脸也知道怎么回事,实在是长得太像了。
知道是楼里生出来的,长嫂骂得他狗血淋头,兄长阻拦,两人还大闹一场。骂着温缜拿家里的钱去读书也就算了,居然还去烟花之地,怪不得花钱如流水,把父母殷实的家底败得一干二净。
兄长护着他,只道是弟弟少年不知事,年少荒唐一点,为此两人吵得差点和离。
温缜也知道荒唐,他又负不了责,但孩子事都捅出来人尽皆知了,再把她送回南乔那就太畜牲了,毕竟那是花楼地。
长嫂虽然冷着脸冷嘲热讽,但还是帮他带襁褓里的女孩,那时长嫂的二女儿才三岁,就两个一起带。毕竟温缜也是秀才,这些年家里田地都免了税,日后若有出息,她这当长嫂的也能挺起腰,并没有打扰他读书。
但一家人多少对这被丢来的女孩有点意见,所以没多搭理,就养活而已,大人不管,小孩就容易被欺负,她刚学会成大,踏出门口就面临大孩子的恶意。还好小孩命大,没病没灾好好活了下来。性格很懂事,才三岁大一点就会照顾大人,看爹爹昏迷,就打着嗑睡守在床边。
原身之所以死亡还是与同窗遇见,那人二十五了,一次次考一次次落榜,连秀才都考不上,见温缜又重新振作,写的文章被老师夸赞,一时恶从心起,将他从二楼推了下去。那人进了牢狱,他也没了命,被温sir穿了进来。
温缜把前因后果捋顺,抹了把脸,不是,他一个重案组刑警,上辈子好歹尽职尽责,还是殉职而亡,怎么让他接过了这么个烂摊子,罪不至此啊。
但还好他身体没有缺胳膊少腿,虽然从二楼摔下来,但他除了头疼外没有其他反应。他掀开被子坐起来,床有些硬,但也是家里给他匀的绵垫。
缓了一会,他扶着床边站起来,走了几步,并没有大碍,只是昏迷久了身子有点虚,有些饥饿,其他的还好,他面色有些为难的从后门去了屋后旱厕,解决了生理问题。
他自小在港城长大,办案也最多去深广交接,还真没见识过内地农村旱厕长什么样,现在他不止要见识,还得习惯。
他出来后发现,女儿像猫一样等在门口,他单身了半辈子突然有个女儿,一时也不知道怎么相处。
“你等爹爹洗个手,再来抱你。”
小女孩听到爹爹要抱她,猛的点了个头,在她小小的脑瓜里,都想不起来上次被抱是什么时候了。
他走出房门,去了堂屋,院子里的小孩们看见他,忙都进了屋,兄长的次子叫温竭,今年八岁,还是原身起的名字。
温竭忙过去扶着他,“叔叔,你醒了?我去地里叫爹娘回来。”
温缜拉住他,“没事,不必去麻烦,给我倒盆水,再拿牙刷与盐,我洗漱一下。”
“好嘞!”
温缜洗漱完,吃了温竭给他温的粥,才感觉活了过来。
第2章 缘起(二)
温家实在不富裕,温缜醒来看见的砖瓦房,只是他的这一边与堂屋砌了,还抹了石灰,这个宅子另一边温家大房的住处,还是土房子。
土房子的墙壁厚重表面涂抹了一层泥巴,以便更加耐用和防风。窗户小而高,通常由几块粗糙的木框和纸糊成,既透风又透光。堂屋大门是简单的双扇木门,老旧的门上依稀能看出雕刻着简单的花纹,还有坑坑洼洼的斑点,穷得非常明显。
他的这边盖着瓦,兄长那边房顶覆盖着厚厚的稻草,偶尔还能看到几只小鸟在屋檐下筑巢。屋顶微微倾斜,以便雨水能够顺畅地流走,保护内部不受潮湿侵扰。
院子前面是一块开垦的土地,种着白菜与葱姜,雨后初晴,一片片翠绿与泥土的气息交织在一起。
可以说家里的资源全部倾斜给了温缜,也难怪,小孩的事捅出来,长嫂直接骂了起来,真是怪糟心的。
温缜抱起了身后的小尾巴,顺便给女儿洗了洗脸上手上的脏污,她身上的衣服也脏兮兮的,这要是在他之前的地方,没两小时都得被人当成走失的小孩送来警察局。
女孩还叫三丫,长嫂如今已三十二,生了四个,两儿两女,夭折了一个大女儿,长子叫温青,二女儿叫二丫,古代重男轻女真的服气。二丫都五岁了,都没起个正经名字,但长嫂还是很疼这女儿,她身上干干净净,扎着小辫子。大女儿起了个好名字,但早夭,乡人纯朴的认为贱名好养活,就准备等她大了再起名,就耽搁到现在。
温缜抱着三丫,捏捏她的鼻子,还就只有你一个小可怜。
三丫以为爹爹在跟她玩闹,埋进温缜肩窝,额头往里转。
温青十三了,在地里与爹娘一起干活,温竭以往也是,但温缜卧病昏迷在床,家里两个小女儿,不能没人看着,温竭就在家中照顾他们。
温缜摸了摸温竭与二丫的小脑袋,抱着三丫就回了屋,他刚醒来,还是精神有些不济,把三丫放床上,他也躺着迷迷糊糊睡了过去,梦里记忆的细节都显现了出来,仿佛是他亲身经历一样。
他再次醒来,天都黑了,兄嫂也没叫醒他,听说他吃了东西之后才又睡过去,也放心了,毕竟昏迷了这么多天,是得养一养。
温缜出了房门,看见兄长温立坐在堂屋里,看见他,忙起身走了过来。温立长相方正,浓眉大眼,因为在田地里操持久了,平时也是老实巴交的,正宗庄稼汉子。
还好他完整继承了原主的记忆,不然一张口“唔该晒”,估摸着还以为他鬼上身,唉,原本也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