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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西幻当文豪_分节阅读_第151节
小说作者:少年梦话   小说类别:耽于纯美   内容大小:553 KB   上传时间:2025-09-11 15:36:45

  格里塔深深长吸了一口自由的空气,身体轻飘飘的,软绵绵的,仿佛下一刻就要飞起来和白头鹰一样展翅翱翔,也仿佛下一秒就要融化在空气中化作一个自由自在的魔力因子。

  从今以后,他自由了。

  他是自己的主人,他用自由的意志支配他自己。

  今天,便是名为格里塔的奴隶的救赎日。

  ……

  奴隶解放组织自由世界的营地里来了一个新伙伴。

  他叫格里塔,曾经是一个土著人战士,杀了主人后在荒野里风餐露宿了大半个月,偶然遇到了组织的侦察兵,这才被吸收进了组织。

  自由世界成立才一年多,组织成员大多为叛逃的奴隶,他们逃跑后像格里塔一样在荒野里漫无目的的游荡,然后被自由世界组织吸纳。

  组织的创始人同时也是会长,索亚,和格里塔一样是一个土著黄种人,他有些无奈地向格里塔介绍道:“组织成员目前加上你我只有53个人……其实之前我们组织人更多,最多的时候足足有两百多人,但是后来因为意见不和,很多人都离开了。”

  “有一些人,他们对奴隶主有些刻骨铭心的仇恨,他们一心只想报仇,所以很快就离开了组织,还有的人……”索亚深深叹了口气,露出一个格外复杂的表情,既有厌恶,也有无可奈何的茫然,“他们不愿意留在这里,比起当自由人,他们更想重新做回奴隶。”

  格里塔露出了一个困惑无比的表情,“为什么?能当人为什么又要重新做狗?”

  他早就打定主意了,哪怕饿死在荒野,也绝不回去当狗。

  索亚沉默了一下,向格里塔解释道:

  “因为他们一出生就是奴隶,只懂当奴隶这一种活法。他们已经习惯了当狗。自由对于他们来说不是蔗糖,而是毒药。”

  格里塔也跟着沉默了。

  他想起了他曾经见过的一些奴隶。他们已经被奴隶主彻底驯化成功了,没有自我,是只会吃喝拉撒的蒙昧野兽,丝毫看不出人类身为万物之长的灵性。这样的奴隶,即便为他们解开了枷锁,他们都不会逃跑,反而会转身重新回到牢笼。

  格里塔曾经很鄙夷憎恨这种奴隶,认为他们无药可救。可是在看完《救赎日》后,深入了解主角的遭遇后,他开始对这种奴隶报以深深的同情。

  他们和他一样,都是奴隶制度的受害者。他们不是无药可救,只是……生病了。

  就像《救赎日》形容的那样,奴隶主用强权逼迫他们在精神上感染了鸦片,要想痊愈,必须要熬过痛苦的戒断反应。

  ……

  格里塔的到来受到了组织上下全员的热情欢迎。

  当天晚上,他们就举办了一个篝火晚会,大家围着篝火坐成一圈,在简短的自由介绍后,大家强烈要求格里塔讲一讲自己的故事。

  “格里塔,听说你杀了自己的主人!”

  “太勇敢了吧!”

  “你可真厉害啊!你是怎么做到的?快给我们讲一讲!”

  格里塔想了想,解开自己身上一直背着的包袱,露出厚厚一摞书,打头第一本便是激励着他杀进自由世界的《救赎日》。

  会长索亚不禁露出了一个惊讶的表情。他一直以为这是格里塔舍不得吃的干粮,没想到竟是一些书!

  格里塔说:“这是我杀了主人后偷来的东西。”

  索亚闻言望着格里塔的目光越发奇异。

  这个年轻的小伙子体格结实,古铜色皮肤,长着一双圆又黑的大眼睛,模样很讨喜。他是他见过的最奇怪的叛逃奴隶了。

  他杀了主人,没有窃取值钱东西,也没有携带任何干粮,反而辛辛苦苦随身背了这么多不当吃不当喝的书。

  他发现格里塔的时候,他饿到正在掏土拨鼠洞,从里面搜罗屈指可数的粮食填进嘴里!他都那么虚弱了,也没想过扔掉这些书,为自己减掉些负重。

  索亚很少见到识字的奴隶,而格里塔既然选择偷书还随身携带了那么久,那么证明他便是少数人中的一员。

  格里塔究竟是怎么想的呢?这些书究竟有什么魔力?

  “让我下定决心,杀掉主人叛逃的,正是因为这本书。”格里塔举起《救赎日》,珍惜地摩挲着绿底金纹的厚硬纸封面,向自己的新同伴认真安利改变自己一生命运的宝藏书,“这是西大陆的布卡先生写的《救赎日》,你们都应该看一看这本书,因为这本书讲了我们奴隶的故事。故事的主角正是一位奴隶,他足足花了三十年的时间才真正找到自由。”

  竟然有作家为奴隶写了一本书?

  在场所有人都还是第一次听说这种事!

  在他们的既往印象中,西大陆的那些白人都是残暴的魔鬼,他们把除他们之外的所有有色人种都当成牲畜和工具,可以为了取乐随意发起土著人大屠杀,也会因为心情不好这种原因杀掉数以万计的黑奴。

  索亚不易察觉地皱了皱眉,他倒不会因为这本书作者的白人身份而生出抵触——他虽然受过许多白人的折磨,但是同样也从一些善良的白人那里得到了一些帮助,这让他有别于组织里其他成员,可以用更理性的态度来辩证对待白人——他皱眉的另一件事:“格里塔,我们当然也愿意读这本书,但是……组织里大多数人都不识字啊。”

  会讲一口流利通行语的索亚已经算组织里难得的文化人了,可是他也只会基本的读写,阅读长篇小说还是有些吃力的。

  格里塔对此早就有了预料。

  “没事,我可以给你们念书,顺便教你们认字。”

  无边无际的夜云悄悄抱住了空旷的荒野,三轮红月幽幽凝望着大地,远古的星图隐藏着数不清的奥秘。

  清凉的晚风抚平了原野的褶皱,远处传来猫头鹰诡异的叫声。明亮温暖的篝火发出“噼里啪啦”燃烧声是最好的镇定剂,让所有人的心也随之安静下来。

  一个古铜色皮肤的年轻人盘腿坐在橘红色明亮火光前,翻开了手中的书卷,在同伴们的簇拥下,慢慢开始讲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

  一个奴隶的成长史。也是一部奴隶的历史。

  有关一个叫做弗吉尔的男人如何重获新生获得真正救赎的故事。

  这曾是弗吉尔的救赎日,曾是格里塔的救赎日,但是终将在未来变成所有奴隶的救赎日。

第136章

  《救赎日》讲了一个什么样的故事?

  【我已经很老了, 头发全白了,皮肤松松垮垮,身体正在极速萎缩, 像一颗干枯的果核。那天,我驼着背慢吞吞地走到大街上, 一个年轻人突然拦住了我。

  “请原谅——请问您是弗吉尔先生吗?”

  我眯起眼睛,抬头向他看去。

  他是一个黑人奴隶——这是明摆着的。他是一个年轻的大个子,可是却习惯性地弓着腰,光着的上半身还残留着几道新鲜的鞭痕。他也没有鞋穿, 双脚脏兮兮的,还少了两根脚趾。

  “我是,您找我有什么事吗?”

  他躲闪着我的目光,习惯性地低着头,有些难为情地勾了勾残缺的脚趾, 吞吞吐吐地说:“我、我听说您曾经发起了一场奴隶起义, 杀了……”他的声音越来越轻, 仿佛怕被白人听到杀了他,“杀了很多白人……是吗?”

  “是的。”我笑了笑,那股年轻的激情就潜藏在我衰老的身躯里,一直在等待一个时机被唤醒。我知道,现在就是那个时机了。

  这个孩子, 不正是年轻的我吗?

  “年轻人,如果你有空,可以听听我的故事吗?”

  “嗯,这个故事很长,要先从五十年前的一个普通下午说起。神诞999年,8月15日的下午, 我出生在了马棚里。

  我的生父生母都是庄园里的奴隶,生母生下我后没多久,就去田里掰玉米了。八月份,正是玉米收获的季节,并不是一个适合分娩的季节,所以我从一出生就招来了生母的嫌恶。”】

  弗吉尔生下来就是奴隶。他从没见过自己的生父,就连生母都不知道他的生父是谁。

  庄园里像弗吉尔这样由奴隶生下的小奴隶很多,庄园的主人对此是乐见其成的。于是奴隶们像牛羊那样一年四季不停交配,女奴隶的肚子几乎没有闲下来过。

  新生代的小奴隶们只有很少一部分会被留在庄园里,其余的大多数等他们稍微大了一点就会被转卖出去。在弗吉尔之前,他的生母已经卖出了五个孩子。

  弗吉尔一开始并不叫弗吉尔,生母给他起名叫马粪。弗吉尔三岁的时候就明白了,生母讨厌他。她会对自己同母异父的小弟弟笑,面对他时却永远只有打骂。

  后来,弗吉尔五岁的时候,生母难产死了。

  管家本来想把他卖出去的,男主人看过他后却改变了主意。从那天以后,弗吉尔“一步登天”,从马厩里的马粪小子,变成了男主人的贴身仆人。每天晚上,他都要去床上“照顾”主人。

  弗吉尔的名字,便是男主人重新给起的名字。弗吉尔在莱特语里,是小马的意思。在床上,主人总是夸他是漂亮的小黑马,是他见过的最单纯可爱的黑奴。

  每当这时,弗吉尔幼小的心灵里都会涌现一股巨大的自豪和喜悦之情。

  主人夸他漂亮可爱!

  主人“爱”他!

  虽然主人的疼爱总是疼到弗吉尔无法起床,但是他还是为此感到无比幸福

  他全心全意的崇拜爱戴着他的主人,他是他的神明,是他的信仰和全世界,他愿意把自己所有的一切都献给自己的主人!

  “这个弗吉尔就是个傻子!他的主人是个变态!是个畜生!”

  终于有听众忍不住打断了格里塔的朗读声,他一跃而起,气得胸膛上下起伏,黝黑的面庞上是刻骨的憎恨,右手已经解开木仓套,看样子恨不能一木仓崩了这个男主人!

  索亚眼疾手快,一把摁住了他摸木仓的右手,大声厉喝道:“冷静一点,里拉!这只是一个故事,这里坐着的都是我们的伙伴,你要拿木仓崩了谁?”

  里拉猛的一怔,这才从这个故事营造的氛围里挣脱起来,慢慢恢复了理智。

  “这真的只是故事吗?”他重新把木仓别回眼角,颓然坐回地上,单手捂住了脸,像小牛一样哞哞地哭着,“这样的事情不是每天都在发生的现实吗?”

  包括索亚在内在场所有人都沉默了,脸上是如出一辙隐忍的悲愤。

  里拉本来对这本小说充满抵触心理的,他憎恨一切白人。这些白人是魔鬼,他们高高在上,残忍屠灭了他们的部落,把他们当成低人一等的动物来进行买卖,肆意奴役他们。

  他们是绝不可能理解身为奴隶的处境的。

  就像人从不会对餐桌上的鸡报以愧疚和同情。

  所以当这个新来的人说要给他们念一本白人的书时,里拉的第一个反应是——“杀了他!”

  这个人一定是白人派出的狗!是该死的叛徒!

  他打定主意,要趁他不备的时候一刀割掉他的脑袋——不用木仓,一来不值得为白人的狗浪费珍贵的子弹,二来他怕木仓声暴露营地的位置从而引来白人的追兵。

  可是随着故事的深入,里拉慢慢忘记一开始的打算,情不自禁地沉浸其中,往事一幕幕在他脑海里浮现。

  他想起了自己的过去。

  他也曾经是弗吉尔。

  他的父母也是庄园里的奴隶。

  他从小就在庄园里经受了各种非人的虐待。

  他永远记得他七岁那年,庄园主为了取乐,把他和一个发情的野狗关在了一起。

  他和那只狗搏斗了六七个小时,才终于用一根尖锐的木棍捅穿了它的眼睛,搅碎了它的脑仁。而付出的代价便是他从此瞎了一只眼睛,还成了一个瘸子。

  所以当他听到弗吉尔竟然崇拜爱戴折磨他的主人时,里拉生出一种想要毁灭一切的狂怒。

  他宁愿弗吉尔不堪受辱自尽,这样他还敬佩他是个男子汉!

  “弗吉尔会改变的。”格里塔适时开口,抚平了里拉的悲愤,“你忘了开头,弗吉尔已经成了奴隶中的大英雄,发起起义杀了很多白人么?”

  里拉哭声一顿,他恍然地放下手,露出了湿漉漉的脸颊。

  是啊,他怎么忘了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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