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太医!”
虽然金丝软甲抵御了刺伤,但是冲击还是不小的,现在老皇帝只觉得胸口闷疼。
这太医一传,说出了一件事。
让太子的行为又进一步合理了——太子已经活不了多久了。
太子这些年呕心沥血,夙兴夜寐,还要面对整个天下越来越糟糕的煎熬和父亲的猜忌。
更让他痛苦的是,他自己也并非那种惊才绝艳的人。
他哪怕登基,也只能做一个温和的仁慈之君。
他改变不了任何事。
这般煎熬之下,太子年纪轻轻就熬干了自己,于是他把太子妃和唯一的爱女,偷偷送出宫去。
留了两个替身,对外宣称养病。
整整一年,太子就在忙这个。
如今太子妃和小郡主,已经完全消失在了人海之中,他也可以放心弑君了。
太子弑君除了是为了出一口内心多年的恶气,也是在卖下个朝代的君王一个好。
好歹是权力中枢培养长大的储君,他清楚,他爹这样的皇帝没有能力和人手去找他的妻女,但是不代表一统天下的新君没这个实力。
希望他能看在自己为他们解决了那么大麻烦的份上,能饶过自己的妻女。
然后又是老皇帝在那里无能狂怒的画面。
【奇怪了。】
【怎么了?】
【你们有没有发觉,这个皇帝怪怪的?】
【演技差?不过年迈的昏君嘛,要求也不需要太高,大概是那个幸运的糊咖抢到了这个角色吧。】
【不是的,这皇帝,你们见过他的全脸吗?】
【…………唉唉唉唉?还真没有。】
皇帝一登场,就是在珠帘和纱幔背后走来走去。
绝大部分镜头影影绰绰的。
然后宋季那个镜头,不是背影,就是只拍眼睛和手部动作,要么就是斜后方的视角。
总之,没个正脸,大家之前之所以没觉得不对。
主要是运镜太巧妙了。直接让大家间接的在脑海中脑补完了这个人的容貌。
而事实上,大家只能看到是一个清瘦的,看起来五十多岁的老人……的一部分脸。
太子这场刺杀,虽然因为太子给了两万块,镜头必须给足。
但是也不至于老皇帝还是不给正脸镜头吧。
【没给钱?】
【不会啊,之前那个编剧不是说,宋季不演的话,就要现场叫价?】
大家猜测了许多可能。
直到剧情游畅亲吻了未婚妻送的香囊,来了一段隔空告白,然后提枪杀入战场。
“许家的王朝,也该结束了!”
【许……】
【不露脸……】
【许老板?!!】
立刻有人回去截图昏君的照片。
可惜了,昏君的老年装画得太到位了,花白的胡子遮住了下半张脸。
眼角的皱纹和耷拉的眼皮彻底破坏了眼形。
再加上老皇帝一副被酒色掏空的虚弱模样,又不给全脸,完全无法确定。
但是没关系。
他们这就去超话喊。
【进度条警告!!】
大家猛然低头,发现进度条快没了。
最后一个镜头赫然是庄履斌咬牙切齿的被大夫包扎的模样。
他被观音教的疯狗一路追着咬,受了不少伤,还断了一条腿。
差点没有熬过去,然而……熬过来了,他日后也是一个瘸子了。
朝廷那边现在死盯着圣平教。
但是庄履斌愣生生的靠着自己的人脉、官位、家族、三寸不烂之舌,组织起了一波势力给观音教找麻烦。
为了拉拢人马,连“哪怕朝廷有个万一,吞了观音教的地盘,日后也能是一方诸侯”这种话都说出来了。
“大人!”
“出什么事情了?”
“观音教那边……那个观音,称帝了。”
“什么??”
“他们拿出了一张圣旨,说是陛下许他们划山而治。那个观音立刻称帝,现在说您是反贼,要通缉捉拿。”
第78章 皆大欢喜
第四集看完了, 很明显第四集比第三集又长了一点。
好消息,按照这个规律,第五集没准比第四集更长,大家可以看个爽。
坏消息, 恐怕没有第六集了。
WHY!!
你凭什么这么说!
一个资深星芒含泪发了自家哥哥的行程。
发现人在两天前就不在影视基地了。
在戎言星爆火之后, 大家就知道, 这位为了节约时间, 接的通告基本上都围绕着影视城。
这样势必会损失很多钱,但是意外的……网上关于戎言星的评论又高了一节。
一来, 大家对于爆火后, 没有为了钱什么通告都接的明星天然的有一层好感。这个是属于富贵不能淫,稳得住。
二来, 钱多事少离家近,这是绝大多数人类对于工作的终极向往。
现在看着三样都达不到的大明星, 却另辟蹊径,努力让“工作离自己近一些”,大家感觉到有趣, 接地气。
正是戎言星如此行为, 他才有空拍摄《造反》。
尤其是被诸位大导+编剧联合改编后的《造反》。
而现在……致力于把所有工作都放在自己身边戎言星,走出“舒适圈”了。
那说明,他短时间内在影视城这边的工作都完成了。
《造反》是肯定拍完了。
众人:QAQ
《造反》的粉丝们立刻闹起来了。
大家拿着曾经编剧们和许迁的对话(那集花絮里)开始摆事实讲道理。
再拍一集的话, 的确只够拍到登基。
那编剧们说的, 用一点点后世治理国家的智慧, 给古人一点点小小的治国上的震撼呢。
别不拍啊,我们爱看!
别听许老板的,听听大家的呼唤啊!!!
大家把参与《造反》制作的导演和编剧AT了个遍。
又把戎言星、蓉愫、林亦玉等等几个戏份比较多的演员也AT了个遍。
最重要的自然是目前许迁唯一回话过的超话了。
大家这么热情,主创们自然也是会回应的。
继续拍下去, 那是真没这个时间和精力了。
戎言星的工作室,更是把戎言星一天的工作时间给列了出来,那真的是一天就睡三个小时。
不过考虑到大家的期待,他们决定把版权卖出去。
《造反》原本是个广告,但是广告也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
但凡没有签合同,在合同上标明的,广告的著作权基本上属于创作者所有。
所以关于版权,岚霄这边是没份的。
可除了岚霄,拥有版权的人也太多了。
甚至提出花钱给自己加戏的明星们,实际上也参与了创作。
这种集体版权的事情,处理起来,必须丑话说在前面。
于是大家先是签合同,统一版权的售卖决定权交出去,集中在一两个人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