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大多数人家,粽子里都是纯糯米的,白水煮出来带着淡淡的碱味,过节的时候把红糖敲一小块下来,拿热水化开,白味的粽子蘸上红糖吃,不论老人小孩儿都喜欢这一口。
有些条件好的,也会往粽子里掺些红豆或者绿豆,这个时候还没什么甜咸之争,所谓甜咸,也不过是当地吃的哪种食材更多。
像是北方的枣树结出来的枣子又大又甜,就喜欢往粽子里包红枣、栗子、核桃,这些都是北方盛产的。
南方靠山靠水,就喜欢往粽子里包肉、山货、虾仁,总之是什么多就包什么,包不起别的陷就包纯米的,也没那么多的讲究。
方衍年在穿越到这个时代之前在沿海城市生活,他也不忌口,满世界跑,甜咸粽子都爱,这般一说,也是嘴馋起来。
“粽子不仅能包腊肉,听说北方还包红枣进去,有些地方还会包咸蛋黄——”方衍年说着说着,把自己都说饿了。
“听着倒是有趣,到时候就都包一些吧!”姜氏十分认同。
他们这地方不算太南方,也不偏北,甜咸都吃。那红枣花生咸蛋黄,就是不包进粽子里都好吃的。
“嘶,说起来花生……”方衍年脑子一转,被动技能再次触发,他问道,“咱们家开荒肥地一般用什么?”
这话他的岳丈就有发言权了。
他们这开荒也比较简单,先把杂草锄一下,土地翻过来松一松,太阳暴晒几日杀杀虫,然后把晒干的杂草给烧了,混着家里沤的肥一起埋进土里,经过一个冬天的养护,开春就能种一些不那么需要营养,薄田也能种出来的粮食了。
但荒地肥力有限,不论怎么肥地,都不可能超越肥地种出来的粮食,家里想圈的那片地方土质还差,泥土里夹着不少的沙,若是要肥田,恐怕得花好几年的时间。
“今日没去粮店,不知道这边的粮食铺子里,有没有卖黄豆?”方衍年问。
原身以前十指不沾阳春水,一心只读圣贤书,五谷不分的,当然不记得粮店有没有黄豆。
“有是有,但价格并不低,也是近些年传到咱们这边来的。”
家里偶尔也会买些黄豆回来磨豆浆做豆腐,不然之前也不会轻易就拿出来石膏。
黄豆主要产地是在北方,这些年经济起来了,一些在南方也能耕种的粮种才渐渐传过来,但种植的人不多。黄豆就是其一,县城里的豆腐摊还是一户北方人过来开的,价格有些贵,只有富贵人家才吃得起。
方衍年是看到花生,才想起来黄豆这种好东西。
不论花生还是黄豆,都是天然的生物肥田高手,他们这边的冬天没有北方冷,可以冬播。
秋天把黄豆种下去,来年三四月收获,正好可以改解决冬天荒地的问题。不仅如此,黄豆的根系还能固氮,是天然的肥料。
北方一些科学种植,就是黄豆和高粱间歇播种,黄豆肥地,种出来的高粱颗颗饱满,而且他们还有番薯,番薯是贴地生长的,高粱种植需要充足的阳光,植株之间有一定间隔,正好可以把番薯种进高粱地里。
这样一年就能收获三茬,还都是产量高,在本地能够卖得上价格的作物。
沅承显越听越是激动,都恨不得当场去把那片荒地给理了,一年三茬啊!那得多少粮食啊!
到时候黄豆可以磨豆浆点豆腐,高粱可以酿酒,番薯还能当饭吃……
他们那买的哪是荒地,是金子地啊!
真是急死他了,现在怎么还是夏天呢?他真想立刻秋收了,把黄豆给种起来!
沅承显是爱地的,一腔热血无处撒,索性把石臼搬出来,给孩子们把陶片磨成粉拿去做水泥,却被方衍年制止了。
“昨日找木匠做了个水碓,应该要不了几日就能做好,到时候还要请阿爹帮忙给埋进咱家的溪水里。”
这事儿沅家人已经听说了,还是觉得不可思议,几张图纸就能换二十两银子?简直闻所未闻!
沅宁却不觉得,他还认为卖便宜了,他夫君那么厉害的图纸,别说五两银子一张,就是十两也值得!
那可是不用人力,不用牲畜拉磨,就能舂粮食去谷的好东西呀!
都不用等到秋收,过几日水碓安装好,把那一筐筐的陶片全部舂成细粉,阿爹他们就能明白,那水碓的价值了!
第33章 温馨热闹的早晨
天色还没大亮的时候, 沅宁就醒了。
他在床上伸了个懒腰,一轱辘滚到方衍年怀里,跟闹觉的猫儿似的, 一会儿捏捏人的脸,一会儿扒拉两下衣服, 以被抓住手腕亲了一下告终。
“起床啦起床啦!太阳都晒屁.股了!”沅宁最近精神头不错,也不像以前那样每天都要睡好多个时辰,还怎么都睡不醒的模样。
方衍年把脑袋往被子里一埋:“再眯一刻钟——”
沅宁捏捏那露在外面的耳朵:“别犯懒啦,等会儿中午的时候再睡。”
埋在被子里的人把手伸出来, 连着被子和他的腰, 一起抱过去,沙哑的嗓音跟撒娇似的:“困……”
沅宁觉得好笑, 他难得见方衍年这副模样,揉了揉那片白皙的耳朵:“叫你昨天晚上那么晚都不睡。”
方衍年:“……”
方衍年感觉耳朵被揉得酥酥麻麻还挺舒服, 眼睛一闭还真又睡着过去。
昨晚倒不是他主动熬夜, 纯粹因为穿越过来也有一段时日, 他的身体也通过每天的过量运动, 迅速锻炼起来, 精神头好了许多。以往多年形成的习惯, 短短十几天很难改掉。
大学生正常作息十一二点睡觉, 他都算睡得早的, 他室友经常打游戏打到两三天, 第二天没课的时候还决战到天亮,他晚上十二点之前睡觉都被嘲笑老年人作息了!
谁能想到一朝穿越, 每天晚上八..九点就要洗漱准备歇下了,就算是方衍年,他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
昨天晚上方衍年和沅令舒聊了会儿酒精的事, 又研究了会儿大蒜素的问题,这才睡得晚了。
用芝麻油来萃取大蒜素的效率比较低,时间也长,但刺激性比较小,可以用在开放性伤口,也可以内服,对于这个还没有抗生素的时代,可以说是降维打击,效果非常显著。
而用多次蒸馏到浓度达到七八十,甚至更高的酒精,对大蒜素的提取效率更高,效果也更高,用立竿见影来形容也不为过。
这点沅令舒已经在刘大牛的伤口上实验过了。
和大众印象不同的是,酒精其实并非作用在人体,尤其是伤口上最好的消毒液。
酒精的刺激性很大,如果是破溃的伤口,酒精会破坏蛋白质性质,导致伤口愈合之后留疤。对于清创来说,最好的消毒剂其实是碘伏,但这玩意儿不仅比酒精还不稳定,现在也没有提取条件。
别看高中课本里把海带灰烧一烧就提取出碘来了,海带海藻里的碘含量微乎其微,工业制碘都是从矿产提取的,辛辛苦苦搞半天就为了伤口不留疤?
还是想想怎么能提取出高浓度酒精吧。
毕竟这个时代,留疤不可怕,救命才最重要。
方衍年和沅令舒以及沅令舟讨论了好一会儿,怎么把蒸馏酒的浓度提高。别看只是从五六十度的酒精提高个一二十度,技术上绝对不好突破。
蒸馏的温度太低,蒸出来的可不是乙醇,而是甲醇和醛类,这也是蒸馏酒的头杯酒得倒掉的原因,那玩意儿可是要喝死人的。
蒸馏酒精得用隔水加热,没有玻璃用陶罐替代也行,再加上医用酒精只用75%的浓度,就算温度过高蒸出来水蒸气,也不影响,可以先做来试一试。
沅家人最大的优点,就是动手能力强,三个大男人鼓捣了一晚上的土灶台,快三更天了才睡下,能不困么。
沅宁看这人是真睡着了,无奈笑了笑,把方衍年的脸从被子里薅出来,又给人掖好被子,这才从人身上翻过去,跳下床换衣服。
阿娘和大嫂是家里起得最早的,这个时间已经在厨房里忙活早饭了。
沅宁去厨房转了一圈,端着大嫂给他冲的开水鸡蛋,到后院转了一圈,看看家里几个人又琢磨什么幺蛾子去了。
他往常是不爱往后院走的,因为沅令舟打猎,经常会弄些皮子回来,搁后院鞣制,味道有些冲。
但做完鞣制皮子的缸子被抬到一旁放着了,后院搭的土灶上面架得一层一层的,沅宁感觉很是稀奇,却也没乱碰,看了一圈就回到前院。
家里的狗子也醒了,两只小狗缠着大狗哼哧哼哧地闹腾,沅宁都能从大狼的脸上看出嫌弃的表情。他摸了摸大狼的脑袋和毛茸茸的耳朵,两只小狗屁颠屁颠跑过来,一个劲往他手底下钻,要他摸摸脑袋,着实可爱极了。
沅宁在院子里和狗狗们玩了一会儿,指挥着狗狗们转圈,趴下,扑咬,经过几天的训练,小家伙们还真能听懂最基础的指令,简直聪明极了!
也不知道他哥是怎么训练出来的。
正和狗子们玩得开心,大狼突然把脑袋支棱起来,沅宁往门外的方向一瞧,正巧看见高个子的哥儿,腰间挂着几把装在皮套子里的杀猪刀,手里提着条肉就来了。
“紫苏哥哥!”沅宁对张紫苏格外热情,他一招手,脚边两只小狗就呜呜嗷嗷叫起来,可热情了。
张紫苏都快走到沅家院子门口了,看到沅宁这副热情的样子,脚步一顿,眼睛微微眯起来,脸色有些僵硬。
沅宁微笑:)
怎么突然在张紫苏脸上看到大狼看小狗的表情!
张紫苏在门口站着停顿了下,才走进来,把手里提着的肉递到沅宁面前:“今早杀猪刚切下来的。”
“呀,把三金抱过来的时候不是给过一次了。”沅宁一看那块肉,起码两斤重,还是块好肉,匀称漂亮的上五花,因为是刚杀猪就提过来的,摸上去还带着热气呢。
张紫苏脸冷冷的,一副公事公办的语气:“训狗要用肉,三金养的很好,多提一刀应该的。”
此前张紫苏也看过沅令舟训狗,小狗的训练是要给奖励的,达成了指定的动作,就要喂些吃的。
沅令舟本来就住在山上,是个猎户,打来的猎物偶尔留下来自己吃,就会晒一些肉干骨头之类的,训狗的时候用。
小狗在他们家训练了几天,正是长个头的时候,每天剩饭都不够吃,还要单独煮些给它们吃。狗虽然剩饭剩菜都吃,但也不能跟喂猪喂兔子似的,纯给素菜,多少得掺些油水,才能养得皮毛油光水滑。
沅令舟可没有因为三金不是他们家养的狗,就区别对待,这不,两只小狗几天大了一圈不说,那皮毛漂亮得,蓬松到快团成个球了,光看着力气就大,是能养成条好狗的。
张紫苏看过几次,知道沅令舟对狗子好,自然也不能亏待沅家,这不,早上刚杀的猪肉就提过来了。
五花肉分成上五花和下五花,沅宁喜欢吃的是上五花,属于瘦肉里面夹着两线肥肉,做出来的肉菜肥而不腻又有油香。而下五花肥肉更多,肥中带瘦,肉质紧致,还能煸猪油出来,也是很多人的喜爱的,最是适合拿来红烧,可惜沅宁吃不惯,即使吃也只吃瘦肉的部分,不然只需要两块,他这顿就别想吃下其他了。
“阿娘——紫苏哥哥又提肉来啦!”沅宁把肉接下来,招呼张紫苏坐下歇脚,张紫苏根本不往他这边靠,送了肉扭头就要走。
“哎呀,等等嘛,给你看看狗!”沅宁连忙把人拉下来,哪有提着这么好的两斤肉来,不留人下来吃饭的。
姜氏擦着手从厨房出来,看到沅宁手里的肉,特别不好意思,连客套的话差点都忘记说。
“留下来吃饭,马上就做好了,家里还煮了糖水。”姜氏和沅宁一人捉着张紫苏的一只手,硬是不让人走,脚边的小家伙也很通人性,看见主人家留人,扑腾着小短腿儿跑过来加入“战局”,咬住张紫苏的裤脚不撒嘴。
“哎呀,你看这狗儿,松开,等下把人衣服都啃烂了。”姜氏抬手就要把小狗赶跑,倒是被张紫苏拦了下来。
“这狗训得挺好的。”张紫苏对于沅令舟训出来的狗子相当满意,尤其是咬裤腿这一手,更是让他觉得送来这块肉是值得的。
他一个哥儿,以后要是遇上点什么摩擦,拉不住人,还能让狗子帮忙拽,不错,他非常满意!
“我就想狗子多点野性。”这样才能让所有图谋不轨的光是看到他家狗子都心虚。
“满意就好,满意就好,你有什么要求,都给令舟说,千万别客气!”姜氏一听张紫苏的语气是满意的,脸上的笑容就更明显了,还带着一点小小的骄傲。
她的二儿子真了不起,还能把狗儿训得这般厉害!
张紫苏被强行留下来,沅宁就拉着他,给他展示小狗听指令。
“二毛,转!”沅宁比划了个手势,小狗就原地转了一圈,而没被叫的三金就乖乖坐在地上吐舌头,眼睛亮晶晶地等口令,尾巴都快摇得飞起来了。
“三金,趴下!”沅宁又一个手势,金黄的小狗嗖一下就爬到了地上,沅宁手指一抬,“起!”小狗唰一下就站起来。
“紫苏哥哥,你要不要试试?就叫它们的名字,然后……”
“我知道。”张紫苏也去沅令舟那看过几次小狗,毕竟是他养的狗,要是长时间不打交道,小狗又要重新认识他,因此张紫苏有空就会去方家老宅那头,摸一下小狗,看一眼就走,让小狗还记得他。
不过之前都没和沅宁碰上,沅宁才不知道的。
早上刚睡醒的沅令舟只穿着件马甲,腰上扎着宽松的、洗得发白的棉麻裤子,嘴里咬着杨柳枝就出来了,说话还含含糊糊的:“昨天刚教了他们扑东西,你随便拿根棍儿丢出去,让它们咬或者捡回来,听得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