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怎么了,”兰兰摇着头说:“她请假请了一个多礼拜了,经理说她病了,但没说具体是什么病,我们姐妹几个想去看看她来着,但不知道她住在哪,她从以前住的地方搬走了,新家的地址没有告诉我们。”
她的语气里有一些担忧,看起来不像是装的。
“一个多礼拜……”叶书愉低声喃喃着,这个时间和法医推测的大致死亡时间是差不多的:“那确实还挺久的,她平时工作认真吗?”
“认真啊,”兰兰很肯定的说:“香香姐应该是我们这儿最拼的人了,她天天都来的,而且很少请假,所以这次请这么久,我们都觉得有些奇怪。”
说着话,一行人来到了三楼,音乐的声音被厚重的门板给隔开了,所以这里的走廊里要比楼下安静一些。
整个三楼全部都是包厢,每个包厢的门上挂着牌子,兰兰在玫瑰厅的门口停了下来,推开了门。
包间里面的面积不算太大,大约只有十五个平方,墙上贴着暗红色的绒布,挂着几幅油画玫瑰。
包厢的正中间是一张长长的软沙发,前面还放着一个玻璃茶几,沙发的对面有一台电视,还有一些音响设备,房间的角落里还有一个小小的卫生间。
麻雀虽小,但五脏俱全。
“二位请坐,”兰兰打开了灯,昏暗的灯光让房间里显得更加暧昧了一些:“我先帮你们开设备吧。”
她熟练的打开了电视机和音响,又调试了一下话筒,然后又从茶几下面拿出了酒水单:“二位要喝点什么?我们这里有洋酒,啤酒,饮料……”
阎政屿接过单子随意的扫了一眼。
上面的价格贵得有些离谱,只一瓶普通的啤酒就要二十块钱了,几乎是相当于普通工人一天的工资,洋酒更是动辄上百。
阎政屿点了一个最常规的:“先来一打啤酒,再加个果盘。”
“好的,”兰兰记下后又问:“那二位要不要现在点歌?或者……”
她看着阎政屿,露出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笑来:“要不要点几个陪唱的姑娘?我们这儿的姑娘个个都很会唱歌的,而且还会喝酒,保证能让二位玩得开心。”
叶书愉立刻摇头:“不用了。”
她说得太急,引得兰兰多看了她两眼:“这位女士要是觉得不好意思的话……”
兰兰脸上的笑容更深了一些:“我们这里也有陪唱的少爷,都是年轻帅气的小伙子,身材好,唱歌也好听。”
叶书愉的脸一下子就红了,说话的声音都高了八度:“不……不用,就我们俩就挺好的。”
兰兰见此没有再说些什么,只是笑着点头:“好的,那我先去拿酒水了,二位请稍等。”
门一关,包间里顿时安静了下来,叶书愉长长的舒了一口气,整个人都瘫在沙发上,她把身上的皮草脱下来,往旁边一扔:“我的妈呀,紧张死我了。”
然后她又想要脱下脚上的高跟鞋,却被阎政屿制止了:“先别脱,万一一会儿有人进来。”
他微微顿了顿,又低声说:“而且你这个动作,一看就不是常来这种地方的人。”
叶书愉悻悻的把脚放回了地上,哭丧着一张脸:“这也不行那也不行的……这伪装的工作还真不是人干的。”
阎政屿没接话,而是起身在包间里面转了起来,整个包间的墙面,沙发的缝隙,茶几的底下阎政屿全部都检查了一遍,甚至连卫生间也没有放过。
叶书愉坐在沙发上面好奇的打量着他:“你这是在干嘛?”
“看看有没有什么有用的线索。”阎政屿正说着话呢,就从沙发缝里捏出了一张小纸片。
叶书愉大吃一惊:“还真让你给找到了?”
纸片是用硬卡纸做的,上面印着一个名字和一串大哥大的电话号码。
只不过卡片被酒水打湿了,上面的字迹模糊了起来,电话号码有好几个数字都看不清楚,名字也只剩下了一个模糊的姓。
“姓张……”叶书愉盯着那张卡片看了半晌,眉头紧紧的皱着:“姓张的人可太多了,这上哪儿找去?”
这年头,大哥大可还是个稀罕物,买一个可是要花不少钱的,这张纸片应该是之前来到这个包厢里的某个客人留下来的。
阎政屿刚把纸片收好,坐回沙发上,兰兰就端着托盘进来了。
她把一打啤酒和果盘放在了茶几上,又拿来了两个杯子,倒满了酒。
“二位请慢用,”兰兰伸手指了指墙上的一个红色按钮:“有什么需要的,都可以按这个铃。”
“兰兰,”叶书愉叫住了她:“你先别走,坐下来陪我们说说话呗。”
兰兰愣了一下,随即笑道:“女士,我们这儿有规矩,陪聊是要收费的。”
“那就收费,”阎政屿土大款的从钱包里抽出了一张百元大钞放在茶几上:“我的朋友初来乍到,想多了解了解你们这儿。”
兰兰看着那张钞票,眼睛亮了一下,态度也明显的殷勤了不少:“二位想问些什么?”
叶书愉端起酒杯,轻轻的抿了一小口。
她其实不太会喝酒,但此时必须要装样子。
“我们可是专门为了香香来的,”叶书愉一本正经的开始胡说八道:“我朋友可是给我强烈推荐了她,结果现在见不到人了,我就对这个香香更好奇了,你给我讲讲她呗。”
兰兰点了点头:“香香姐唱歌是最好听的,她还会唱粤语歌呢,可厉害了,我们这儿根本没几个人会。”
叶书愉微微眨了眨眼睛:“她是香江那边的人吗?”
“香香姐说话的口音不像,可能是特意学过粤语吧,”兰兰仔细的思索着:“她平常不太聊自己的事,我只知道香香姐在金孔雀做了有两年多了……”
阎政屿此时插了一句:“那她有没有什么特别要好的朋友?或者……常来的客人?”
兰兰瞥了他一眼:“这位老板,您问这个……”
阎政屿又抽出了一张百元钞票,轻轻的放在了茶几上。
兰兰咬了咬嘴唇,因为她不陪着喝酒,所以赚的钱不多,即使这两百块钱不能全部到她手里,光分成也够她半个月的收入了。
“香香姐的人缘一直都挺好的,跟几个姐妹关系也都不错,但是要说特别好的……”兰兰缓缓的吐出了一个名字:“应该就是翠翠姐了,香香姐和翠翠姐是从一个地方来的。”
阎政屿直接大手一挥,做出了一副特别阔气的模样:“那就点这个翠翠吧,让她过来陪我们喝几杯。”
兰兰有些犹豫的说道:“翠翠姐她……今晚有台,不一定有空。”
“那就想想办法,”阎政屿翘着二郎腿,把茶几上的两百块钱往前推了推:“这是你的辛苦费,不用和翠翠分。”
金钱的诱惑力是实实在在的,兰兰深吸了一口气:“那……二位稍等,我去看看翠翠姐那边方便不方便。”
她快速的收起了那两张钞票,塞进了裙子里,脸上挂着甜甜的笑:“我尽快回来。”
片刻之后,兰兰领着另外一个女孩进来了,翠翠约摸二十五六岁的样子,她穿着一条宝蓝色的亮片连衣裙,衬得皮肤很白。
她一进门就笑着打了招呼:“两位老板晚上好,我是翠翠。”
“翠翠姐,这两位老板想找你聊聊天,唱唱歌呢,”兰兰介绍完后很识趣的退了出去:“我去催一下果盘和零食。”
翠翠很自然的走到了沙发边,在阎政屿的斜对面坐了下来,她的双腿并拢,微微侧向了一边,然后直接拿起酒瓶给自己倒了大半杯啤酒:“我先敬二位一杯,感谢捧场。”
叶书愉也跟着喝了一口:“我听兰兰说你和香香是好朋友?”
“是啊,我和香香是老乡,”翠翠笑得很是温柔:“这个地方有个同乡,能说说家乡话,挺不容易的。”
叶书愉颇为遗憾的说道:“可惜香香最近没来上班,你知道她生什么病了吗?”
“不太清楚,”翠翠低垂着眼帘:“做我们这行的,熬夜喝酒是常有的事情,谁还没有个头疼脑热的时候。”
“我有个姓张的朋友,以前经常来找香香,”叶书愉状似无意的问道:“但是最近有点联系不上香香了,所以就托我们过来问问清楚。”
她眨着一双眼睛,满脸无辜的说:“你知道这位姓张的朋友吗?”
翠翠脸上的笑容彻底的淡了下去,看着阎政屿和叶书愉的目光里面带着几分审视和探究。
她沉默了几秒,叹了一口气,声音忽然低了下来:“二位……不是真的来喝酒找乐子的吧?”
翠翠直视着叶书愉的眼睛:“你们到底是什么身份?到底想打听什么?”
气氛一下子变得紧绷了起来。
像翠翠这种在歌舞厅里面混迹了多年的人,察言观色的能力是非常强的,继续伪装也就没有必要了。
所以阎政屿直接从西装口袋里面拿出了自己的证件,将其放在了茶几上。
那金色的警徽在昏暗的灯光下非常的醒目。
翠翠的瞳孔骤然收缩,但却并没有惊慌失措,只是低声呢喃了一句:“你们竟然是公安……”
“翠翠姑娘,你不用紧张,”叶书愉没有说出贾桂香已经死了的事情,只是柔声安慰着她:“我们现在调查一起案件,与贾桂香以及和她经常联系的这个客人有一定的关系。”
“所以我们希望你能够配合……”叶书愉轻轻拍了拍翠翠的手背:“如果你知道香香和她经常来往的一些客人的情况,还请你如实告知我们。”
翠翠听完,久久的没有说话,只是颤抖着问了一句:“香香她……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香香是出了名的拼命三娘,她从来不会请这么长一段时间的假的。”
“目前还不确定,”叶书愉从自己的挎包里面拿出了一个本子:“所以我们才需要你的帮助来理清楚一些情况,翠翠,如果你真的是香香的好朋友,那你应该也希望搞清楚她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对吗?”
翠翠的手指无意识的搅在一起:“香香她最熟悉的客人……不姓张。”
她抬起眼,说出了一个名字:“那个人姓向,叫向天顺。”
叶书愉紧接着又问:“这个向天顺今年多大了?长什么模样?”
“他今年应该四十八了吧,”翠翠略微沉思了片刻:“人长得有点胖,但总是戴着一副眼镜装的斯文败类的模样,他来的次数多了,我们也就知道了一些他的底细。”
翠翠口中所描述的向天顺,和房东大妈所说的陪着贾桂香一起来租房子的那个人的特征,几乎是完美的匹配在了一起。
阎政屿来了兴致,将翠翠喝完的酒杯又给她倒满了:“详细说说。”
“向天顺这个人……说起来,也挺有意思的,”翠翠的嘴角勾起了一抹清浅的弧度:“他是个赘婿,你们知道吗?”
向天顺原本是个农村娃,老家是在西北那边很穷的一个山沟沟里。
他小的时候家里穷得叮当响,一年到头都吃不上几顿饱饭,可却因为他是个男娃,他爹妈几乎拼了命的供他读了书,就指望着他能鲤鱼跳龙门,有一天可以光宗耀祖。
向天顺这个人也是个有脑子的,而且念书也特别的用功,在几乎没有什么人看好的情况下,他硬是靠着那股不要命的劲儿,考上了京都的大学。
那可是六十年代的大学生,每一个都无比的金贵。
向天顺在大学里面认识了一个富家女白佳潼。
白佳潼是煤老板白老大的独生女,家里真的有矿的那种。
她自小娇生惯养着长大,要星星不给月亮的,算的上是名副其实的大小姐。
白佳潼第一次见到向天顺的时候,是在一次学生活动会上,那个时候的向天顺虽然穷,穿得也土里土气的,但长得不差,身上还有股穷小子特有的宁折不弯的清高劲。
就这股子清高劲把白佳潼给彻底的迷住了。
富家大小姐嘛,见惯了围着她转的公子哥,冷不丁见到这么一个对她爱答不理的穷学生,反而觉得非常的新鲜,非常的特别。
于是白佳潼就开始了轰轰烈烈的倒追,她追人追得几乎是全校皆知,不仅送饭送水送衣服,甚至还把向天顺的爹妈都接到了京都来享福。
向天顺一开始就言辞恳切的拒绝了白佳潼,表现的特别的有骨气,说自己是一个穷小子,配不上白佳潼这样的千金大小姐。
但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白佳潼一追就是直接追了三年,直到他们大四快要毕业的时候,向天顺才终于答应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