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停好车,拎着尚且温热的饭菜上楼,用钥匙开门,关门,换好鞋,去到厨房,拿出餐盘碗筷,把食物分装好,再把它们一一端到餐桌上。
最后他跪到餐桌边,瞧向主卧的方向,用毕恭毕敬的语气道:“妈妈,请来用餐了。抱歉,今天出去打探消息了,没来得及亲手给您做。”
·
连潮那边的调查还在继续。
他们找到了第二位受害者赵志强的父母。
九年时间很长。
但他们老得比九年时间还要快上很多。
谨慎地沟通一番后,连潮得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细节。
遇害那晚,赵志强前脚刚离家出走,后脚就接到了母亲打来的电话。
那是母子俩此生最后一次通话。
时隔这么久,她也将这段对话记得很清楚。
“咳,妈,你怎么打电话来了……”
“我来看你笑话啊。你俩是不是又吵架了,因为买车的事儿?你那老婆虚荣得很。她想换车,怎么不自己挣?”
“你别是在我家装监控了吧?”
“老娘我没那么闲!你赶紧离婚吧!早晚被你老婆折腾死!”
“话也不能这么说,是,我是生她的气。但如果不是你老欺负她,她能把怒火撒在我身上吗?”
“小兔崽子你疯了吗?胳膊肘是你这么往外拐的?”
“哎,我真的心很烦,你别搅和了。谁家做妈的不是盼孩子好,你怎么天天盼着我离婚呢?
“是,美玲是喜欢和人攀比,但这也不是什么大毛病。你怎么每天竟没事找事儿呢,还嫌我不够闹心?她之前怀过孕,都被你吓流产了好吗!怎么都是你对不起她!”
“搅和?你以为我愿意操心?我都是为了你好,你倒怨起我来了!我辛辛苦苦把你拉扯大,到头来成了你的仇人?那个女人给你灌了什么迷魂汤!”
“我不需要你这种操心!你永远是这样……永远在指责,永远在挑刺!美玲有错也好,没错也好,那都是我和她之间的事儿,跟你有个屁关系!
“你能不能学会放手呢?我的婚姻不是你证明自己权威的地方!我他妈三十几岁了,不是你怀里那个没断奶的儿子!
“你再这样,不仅会把我逼疯,你自己也会变成疯婆子!对……疯婆子……你就是个疯婆子!”
……
到这一步,事情似乎逐渐变得清晰起来。
赵志强被杀前,在电话里和母亲吵过架。
林晓晓被杀前,在巷子里和母亲吵过架。
其他人呢?
对了,还有那个苏琴。
母亲给她打了62个电话,她都没有接。
死前,她总算把电话回拨给了母亲,两人通话时间长达60分钟。
难道这期间,她们一直在吵架?
这件事暂时无从查证。
苏琴去世后不久,她的母亲就住进了精神病院,目前已经查到她人回了乡下,但暂时还没能与她取得联系。
连潮先带人对年纪最大的受害者周桂芳进行了调查。
调查有了相当不错的结果。
只因知道这件事的人居然不少。
至少在周桂芳小时候住的大院,这件事几乎人尽皆知——
她曾大义灭亲举报过母亲,母亲为此受了很大的苦,染上一身的伤病,很快就去世了。
“这件事儿,我还是听我爸说的……那会儿大家都一个大院嘛……反正吧,周奶奶好像也没有错。她在做她觉得对的事儿。但这样终究太无情了些!”
“哎哟当年这事儿可真是……我听说啊,那会儿有人给她说媒,对方是个大官呢!人家一眼相中了周奶奶,对她很是满意,但后来听说了这事儿,觉得她太过无情无义,就退婚了!再后来周奶奶就离开了这里。”
“我年纪太小了,根本没见过周奶奶,不过她的事迹,我是听说过的。堪称恐怖故事了。”
……
这件事发生在周桂芳18岁的时候,被杀的时候,她已经52岁了。
当年恐怕没人会想到,她被杀的原因,居然能追溯到那么久,警方也就没有将这件事记录在册。
淮市市局,法医大楼。
卓宛白把所有受害者的尸检报告都研究了一遍。
从报告来看,每个死者身上都有多处伤口,且基本上后脑勺都受到过重击,最后的死因则各不相同,有的死于心包填塞,有的死于动脉被割破导致的失血性休克,有的则死于肺部贯穿伤。
虽然死者最终的死因不同,但看得出凶手是同一个。
只因凶手的手法太雷同了——
先偷袭受害者的头部,使其倒地失去反抗能力后,再进行连续的捅刺。
当时的法医判断,凶手此举并非出于虐待的目的。
只是由于凶手不具备专业的医学背景,并不知道怎样能一击毙命,才会刺出那么多刀。
光从文字报告的部分,卓宛白没有看出太大的问题。
最后她申请调阅了详细的照片,一张一张研究了过去。
或许是因为从前的尸检流程、尸检报告的书写要求不是非常完善,或许是因为当时的法医又认为这件事不是很重要,也就漏了一个细节没有写——
12岁的死者林晓晓的膝盖,存在较严重的淤青,以及些许擦伤。
第211章 残废的原因
这日一大早, 宋隐是被珍姐叫醒的。
“宋宋?起来吃点早餐吧,已经上午9点半了。”
宋隐打了个呵欠,缓缓睁开眼睛。
昨夜他是伴随着海浪声入眠的。
很意外地, 他竟然睡了个好觉, 连梦都没有做。
宋隐眨了眨眼睛,思考了一下, 找到了原因。
从前是他想要的太多了,相应的顾虑也就太多。
所以他的内心始终不安宁。
他想要连潮的爱, 想和他在一起。
这意味着他需要放下执念和仇恨, 努力向着阳光所在的方向生活。
然而另一边, 内心的执念一直在滋扰着他,他想要搞清楚外公死亡的真相, 他甚至想亲手解决Joker为外公报仇。
一旦手上沾上鲜血, 他还怎么和连潮在一起呢?
于是宋隐既要就要,尝试着隐瞒Joker的真实身份。
就让连潮不知道他在这世上还有一个双胞胎弟弟好了。
自己会悄悄杀死他。
这会是一场不会被任何人知道的完美犯罪……
可是, 真的要这么做吗?
其实宋隐也是不确定的——
总有一天,连潮会知道所有真相吧?
毕竟他还要调查他父母死亡的原因。
或早或晚,他会发现我对他隐瞒的这个关键信息。
就算他不会发现,我又有权利一直对他说谎吗?
退一步说, 抛开连潮不提,我又真的过得了自己那关吗?
“莫道隐微人不见, 暗中临我有神明。”
这是外公对我的期许。
如果他知道我成为了杀人犯,哪怕是为了替他报仇……他永生永世都不会原谅我的。
当年连潮抛出那枚打火机, 阻止了我成为杀人犯。
我曾对此无比感到庆幸。
可现在,我要亲手打破这一切吗?
如果我做出了这样的选择,当初连潮又何必救我?
他如果知道当年他隔壁屋的人是我,一定会对我愈发感到失望……
这是一道跟人生有关的关键课题。
题目实在很难。
宋隐还没想好该怎么做。
随着与连潮的关系逐渐稳定, 宋隐也会忍不住想,也许自己很快就能做好心理准备,鼓起所有勇气向连潮坦白。
他爱连潮,他想要陪连潮走下去。
那么他必须杀死内心深处那个,被偏执和仇恨喂养而成的恶魔。
如果自己不能阻止自己成为杀人犯,也许可以试着让连潮再阻止自己一次。
这件事……不如就放在迷宫行动结束之后进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