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止满满不会,且考虑到他没什么购物经验,闻时序就坐在他身边,教他用。
满满不解,手机里的东西怎么会变成真的到我们手上呢?
“刚刚出去的时候,你不是问快递站是什么东西吗?我们在网上买了,过几天那一堆黑黢黢的盒子里就会有我们的东西了,我带你去拿。”
“这么好呀!”
“别光拣便宜的买啊,序哥有钱,很多很多钱。放开了买,买多少都行。”
“那是女装,换一个,满满。”
“这个好看,买。”
“这个好吃,买。”
“这个可爱,买。”
闻时序的购物欲大涨,满满拉了半天说了快一百句够了才遏制住他的剁手冲动。
闻时序拿回手机,还是不死心地按照自己的审美给满满又买了一些衣服和别的乱七八糟的小玩意儿。
短短一天,他已经把满满当成亲弟弟了。
他教满满使用手机,ipad,一切好玩解闷的东西。
满满说,他喜欢玩游戏,小时候看隔壁同龄小孩儿玩游戏机很羡慕。闻时序就在和手机和ipad上下载好多好多小游戏,什么消消乐抓大鹅跳一跳合成大西瓜之类的,没有文字的无脑小游戏。
专属满满的小床是大床边那一对卡座放倒拼起来的,此时已经铺上了橘色的猫猫头四件套,床头靠着闻时序亲手画的画。
满满坐在自己的专属被窝里,玩得起劲了,忘乎所以了。
而闻时序的大床旁有一个可以旋转抽拉的桌板,抽出来就变成一个办公桌。
在一片“unbelievable!Excellent!”游戏音效之中,闻时序开始了一天中的工作时间:签名。
一摞摞雪白的扉页在桌上堆成一座座小山,他从旁边储物格里掏出一把钢笔,定了定神,开始罚抄自己的名字。
这是他即将出版的新书《青萍之末》的扉页,出版方需要他签20000份亲笔签名,4月中要交。
其中还有5000份特别签名,需要写句子的那种,任务不可为不重。
钢笔划过纸页的沙沙声夹杂在一片激昂的游戏音效声中,两人都很认真。
一局消消乐通关,满满从屏幕上拔起视线,落在闻时序身上,好奇地爬过来看,得知他在干嘛之后,觉得这个更有意思,当即把手机冷落了,在他身边叽叽喳喳:“阿序,你的字真好看。”
“阿序,你写的是什么呀?”满满努力地辨认,“三……三,禾,火。三禾火是什么意思?”
闻时序说:“不是三禾火,是三秋。”
“三秋是什么意思?”
“三秋是我的笔名。”闻时序说。
“哦——就像鲁迅的笔名叫周树人一样吗?”
“对,对,”闻时序半天才反应过来,“不对,周树人是本名,鲁迅才是笔名。”
这批扉页不仅要签名,还要盖章,闻时序签一张,盖一张,满满跃跃欲试,提议要帮他盖。盖印这活全然没有什么技术含量,满满坚信可以胜任。
于是这一人一鬼就形成了一道小型流水线,一个签名,一个戳印儿。
签名之余,闻时序得空和他聊天:“不简单,你个小文盲还知道鲁迅啊?”
满满得意点头,一边戳印儿一边说:“我小时候陪阿嬷去医院打点滴,医院旁边就是镇上的小学,我偷偷进去听过一会儿,那时老师就说到鲁迅刺猹。我记得可清楚了。”
“……”闻时序忍不住笑了,“那你记得不太清楚,刺猹的不是鲁迅,是鲁迅的朋友,叫闰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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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之后,网购的包裹都到了,统一寄到镇上卫生院旁的快递站点,闻时序带满满去拿。
满满很喜欢拆快递,坐在堆成小山的包裹里兴致勃勃地拆,拆出一堆衣服、鞋子、零食,以及一些乱七八糟的小玩意儿。
衣服大致比对一下,合适的剪掉吊牌烧了,得到新衣服的满满很认真地叠起来,抱进闻时序专门给他空出来的衣橱里。
还有一只尺寸很大的绿油油菜鸡玩偶。
满满喜欢这只菜鸡,闻时序一并烧了,满满把它拖进被子里当抱枕。
有一件很有设计感的杏色羊毛薄衫满满特别喜欢,当即就说要穿。没什么羞耻心,当着闻时序的面把原先的衣服脱下来,闻时序看见他胸膛上清晰可见的肋骨。
真瘦啊,瘦得让人心疼。
脱下衣服的第一件事,是先把领口上别着的那枚红色莲花形水钻领扣解下来,换上衣服之后,第一时间又别上去。
领扣不能说老土,就是和衣服风格丝毫不搭。
这件羊毛衫设计很简约,莫名其妙别上去一个老旧的领扣,怎么看怎么都是画蛇添足,多此一举。按照他自己的审美来看,就算要搭配饰品,也应该是搭配一些纤细的项链之类,而不是这么一枚大红大绿的老旧领扣。
他刚好有买一些饰品。
闻时序觉得这种夸张的领扣只会出现在戏曲演员的戏装上。
也不知道为什么,初见满满时它就呆在满满的衣领上了。
期间换过两次衣服,都还随身别着。
之前闻时序就想说,但老被别的事堵过去。
今天实在是忍不住,他一心想把满满打扮好看,便委婉地提出建议:“满满,这个领扣配这件衣服不好看,要不要拆下来?序哥给你买了更合适的饰品。”
说完他在一堆快递里找了找,找出几种简约的饰品给满满看。
满满啊了一声,下意识护住他的领扣,面露为难之色:“不好看吗?可是这是满满的一个鬼朋友送给满满的,带很多年了,我不想拆掉……”
“鬼朋友?”
满满点点头。
“没事,不想拆就不拆。”闻时序宠溺地笑笑,“仔细一看,还是挺好看的。”
单看这枚领扣,确实是好看的,半点巴掌那么大,由银色水钻镶边,中间嵌着一枚菱形大红宝石,只是很有年代感了,周围镶嵌水钻的银托生了锈,中间的红宝石也不复光彩。
闻时序好奇它的来历,还有他口中的那位鬼朋友。
满满摩挲着胸前领扣,神色哀戚。
“那是我做鬼之后,唯一认识的最好的朋友。”
满满说:“他对我很好很好,帮我吓走欺负我的鬼,还抢供品给我吃,唱很好听的戏给我听。”
闻时序说:“那真是一个很好的鬼呢,他叫什么名字?他去哪儿了?”
满满捂着胸前领扣,耳边似乎又传来咿呀婉转的唱腔。
“他叫,柳雪仙。”
“可是阿序,他魂飞魄散了。”
满满抱着膝盖,头又低低地垂下去:“你也觉得他很好是不是?我也觉得他很好。”
“可是全天下也只有我们两个觉得他好。”
“阴司的鬼差要抓他下地狱,就连土地公公也说,他是十恶不赦的红衣厉鬼。”
“他不想被抓回地狱,就在阴差找过来之前,自我了断。”满满转身,指向头顶那座矮矮的山,“就在那里,一把烈火,跳进去,魂飞魄散。”
闻时序没有猜错,这枚领扣的确是戏曲演员戏服衣襟上的装饰。
“那他……”闻时序想问,却不知从何处问起。为什么变成了厉鬼?又为什么会魂飞魄散?
红衣厉鬼,这个词所代表的怨恨与血腥,与他眼前这个因为一些零食就能开心半天的满满,显得是这样格格不入。
“阿序。”满满转身抬头,看向山上青青的林木,“雪仙哥哥临走前和我说了一句话。”
“他说:‘满满,永远不要变成我这样的鬼。’”
风拂过桃林,带来潺潺江水的呜咽。
闻时序看着满满哀戚却平静的脸,心想或许,这枚领扣承载的,或许不仅仅是一段友谊。
它是一个血淋淋的警示,一个谜团,也是另一只鬼,留在这世间最后的血色痕迹。
而这个痕迹,如今正别在这个连吓人都不会、生不起丝毫怨气的鬼魂,干净的心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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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第一更,祝大家新年快乐,马到成功!
下一章是回忆,让我来给大家讲讲柳雪仙的故事
第10章 怨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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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十五,中元节。
人间又称其为鬼节、七月半,佛教则称为盂兰盆节。
对于已经死去的鬼来说,今天是他们一年中最期待的节日。
鬼门关在这一天打开,连通阳间,地府的鬼魂会放禁出来,有子孙、后人祭祀的鬼魂回家去接受香火供养,在阳间流浪的无主孤魂也不会孤单。
这一天,各地所辖各自区域的土地神也会将一年所接受到的供品都摆出来,供这些无主的孤魂享用。各地寺庙、道观,也会在这一天为鬼魂们诵经作法、搭建普度坛,为往来的鬼魂布施食物。
就相当于人间的福利院发福利。
故而中元节之于鬼来说,就像春节之于人一样,是很喜庆的节日。
有好东西吃、热闹。
鬼也和人一样,混久了,身上难免有点小病小痛啊什么的,就可以趁这一天飘去寺庙或道观,僧道诵的经会消除他们身上的病痛。
这一天阳间普遍天阴,满满最期待这一天,很早就从坟包包里爬起来了,在河边洗一把脸,把头发也搓一搓。
桃花林旁边的山那边还有一座山,山上有一座寺庙,叫灵远宫。
灵远宫面积很大,风景优美,背靠被誉为岩城八景之一“九侯叠嶂”的九侯山半山腰中,这座寺庙在阳间很出名,岩城人都知道的一处宗教圣地,每逢节日,这座山上便人头攒动,香火不绝。
这座灵远宫,是离满满最近的一座寺庙了。
他喉咙痛了小半年,等了很久,终于等到这一天。一大早就从坟包包出发,飘啊飘啊,费了半天劲,总算飘到专供鬼走的西南门,西南门面对一片央莽的槐树林,高低错落,地势陡峭,没有能供人走的路,只有一道腐朽的吊桥,摇摇欲坠,是专门留给鬼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