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轮边“邦邦”响边离开,陆锦一端着烫手的馄饨回到店里。
翠绿的菜,金黄的蛋丝,白到透明的馄饨皮,微微泛粉的肉馅,还有深绿的紫菜,挤在一碗里,漂亮又诱人。
盛澜将馄饨分到三个小碗里,搅动中,馄饨冒出热气,热量微微消散,正好能入口。
陆锦一端起碗,尝一口,首先感受到的就是鲜味,来自虾皮和紫菜,混着葱和香菜的香味。
馄饨的皮很薄,馅不大,不用怎么嚼,就流下喉咙,热乎乎的。青菜爽脆,蛋丝柔韧,肉末紧实,各种口感凝于一碗之中。
陆锦一“呼呼”吹着汤,一边听李芷晴分享:“小时候听到‘邦邦’声,都又兴奋又害怕的,邦爷爷性格古怪,但架不住馄饨实在好吃。”
陆锦一点点头赞同,确实好吃。
“小时候大家都害怕他,不过长大了才知道,邦爷爷其实挺可怜的。”李芷晴叹了口气。
“怎么了?”陆锦一问。
盛澜回答:“他以前是渔民,有一次出海遇到意外,只有他回来了,其他人都留在了海上。”
“然后他就不再出海了,留在镇上卖馄饨。”李芷晴道。
陆锦一有些遗憾,低头搅了搅馄饨:“这样啊。”
“没办法,海洋是很残酷的。”盛澜看向远处的海滩,海浪一下下扑在岸上。
“这么说起来,下周就要祭海了诶。”李芷晴突然开口。
盛澜点点头:“我知道,接下来汀澜歇业几天,到时候提前在网上发个公告吧。”
“什么?”陆锦一满脸疑惑。
“禁渔期结束了,要办祭海仪式,以求来年出海的渔船平安丰收。”盛澜解释道。
陆锦一点点头:“这样啊。”
“陆哥你可以来看看,可热闹了。”李芷晴边说边挥舞着勺子,“盛澜哥还要参加仪式呢。”
陆锦一看向盛澜,对方哽了会儿,才勉强回答:“就是个小活动。”
“盛澜哥年年都参与呢,陆哥,到时候你跟着我,我带你去转转。”
陆锦一点头答应,祭海仪式,他从未听闻,这是独属于沿海地段的,属于银沙湾的传统仪式。
“你参加的仪式是要干什么呀?”陆锦一看着盛澜问。
盛澜迟疑片刻:“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作者有话说】
小时候会吃这种小车卖的敲敲馄饨,这几年都没见过了
第10章 渔歌
打工的日子过得很快,汀澜的客流量在一次突然增长后趋于稳定,李芷晴从前厅转入后厨,服务客人的任务交由陆锦一负责。
一切井井有条,盛澜也有空唱上几曲,满足为了会唱歌的帅哥老板而来的客人。
时间转眼而过,汀澜完成了祭海前的最后一晚营业。
李芷晴将洗碗机里消好毒的餐具拿出来摆好,盛澜在收拾灶台的残局,陆锦一已经擦完桌子,坐在吧台前,开了罐可乐。
汽水还是要铝罐装最有感觉,刚拿出冰箱,指尖勾着拉环迅速打开,发出咔哒一声,随后是刺刺拉拉的气泡破裂的声音。
冰镇的可乐入口,碳酸气泡在舌尖炸开,刺激冰凉的感觉持续到咽喉。
真是让人痛快,陆锦一长舒一口气。
“给我喝一口。”盛澜隔着吧台伸手,抽走陆锦一手中的可乐。
他没有对嘴,而是举着罐子,精准地倒进嘴里一口的量,随后又将其塞回陆锦一手里,继续干活。
陆锦一看着对方丝滑的连招,什么都没说,拇指抹开罐身的水珠,又喝了一口。
“陆哥,明早的祭海仪式你要来的吧?”李芷晴问。
陆锦一点点头,仪式从前两天就已经开始准备,他出门时就看见不少人家门口挂上了红布条,广场也铺上了红毯。
李芷晴兴奋道:“那我明早七点钟去找你,别睡过头哦。”
“不会的。”陆锦一对此很有自信,他根本不需要闹钟,只要睡前想着第二天要几点起,隔天一早绝对会提前清醒。
陆锦一转向盛澜的方向:“那你呢?要参加仪式的话,我是不是能看见你?”
盛澜一顿:“嗯……其实看不见也行,没什么好看的。”
陆锦一心中的疑惑更甚,盛澜似乎不太想让他看见仪式过程,李芷晴也不愿意提前告诉她,只天天挂着一副迷之微笑。
“哼哼,”李芷晴收拾完餐具,走出开放式厨房,“陆哥你就放心吧,绝对好看!”
“那我要好好期待一下咯。”陆锦一看向盛澜,圆圆的眼睛因为笑容眯成成两轮弯月。
陆锦一睁开眼,叹了口气,又是没睡好的一夜。
外面的天才刚亮,一丝微光从窗帘缝隙中钻进屋里,他睁着有些酸涩的眼睛,看着天花板上的光斑发呆片刻,迷迷瞪瞪到凌晨,闭眼睡着没多久,就猛地转醒。
时间还早,陆锦一翻身下床,拉开窗帘,坐在飘窗上背单词。学习贯穿了他至今的人生,即使休学,也不能完全荒废。
背完一百个单词,随手将单词本放在飘窗上,抬头时,正好看见靠在飘窗一侧的吉他。
陆锦一才回想起它的存在,这吉他买来五六年,被他背着到京市,又到银沙湾,但几乎没被弹过。
中考完的那个暑假,他通过兼职换来的第一笔工资,就拿去买了这吉他。
网购的,百来块,初学款,后来才知道,这个被别人称作“烧火棍”,因为质量很差。
不过陆锦一不在意,当时拆开快递时的开心是不可比拟的,看着面前的吉他,几年过去,黑色的琴包已经微微褪色,那个午后的欣喜却依旧清晰,这就够了。
他突然想起了盛澜抱着吉他唱歌的样子,是他曾经向往的样子。
思绪被电话铃声打断,他看向窗外,李芷晴已经在楼下,正朝他挥手。陆锦一伸手摸两下粗糙的琴包,小跑着出门,与李芷晴碰面。
仪式就在不远的广场处举行,两人直接步行前往。
一路上,无数居民与他们同往,隔了老远,陆锦一就听见了音响在播放的音乐,热闹的广场舞神曲。
一年一度的大活动,镇上的大部分居民都集结于此,还有些前来观光的游客,广场上人声鼎沸。
“快点,我让奶奶给我们占了位置。”李芷晴肩膀一缩钻进人群,嘴上一直喊着,“让一下!我找人!我去找人!”
陆锦一艰难地跟着女孩,在人群里缓慢移动,终于抵达人群前方,李清婆婆已经在那等待。
三人肩膀挤着肩膀,直接站在了最前排。
“我们这样没事吗?”陆锦一侧头,悄悄看向身后的人群。
“哎呦,”李芷晴摆摆手,“我们有人占位置的。”
李清拍拍陆锦一的肩膀:“就是,我老早就来了。”
“行吧。”陆锦一点头,看向广场正中央。
没有搭建舞台,红毯铺着的地方就是舞台范围。音响播放着广场舞热曲,一群大姨穿着鲜艳的服装,涂着闪亮的眼影和大红唇,跟着音乐跳舞,手中的大扇子甩来甩去,很是喜庆。
他们的位置离音响很近,音乐震得陆锦一的心脏发慌,他悄悄捂了下胸口,精神衰弱和长期的失眠让他总是心跳加速。
似是听到陆锦一的心声,音乐减弱,最后停了下来,取而代之的是身后的尖叫欢呼。
仪式要开始了。
“陆哥,你快看!”李芷晴凑到陆锦一耳边喊。
陆锦一顺着李芷晴的手看去,一群男人正排队走到红毯上,那队伍正中间,有个男人高出其余人快一个头,分明就是盛澜。
陆锦一睁大了眼睛。
台上九个男人一字排开,全部光着膀子,胯上挂着宽松的红绸裤,盛澜站在中间的位置,露出优越的宽肩窄腰和有力的背肌,以及侧肋延伸到后腰的,青黑间夹杂朱红的纹身——
是一只飞鸟。
一个头发花白,黝黑干瘦的老人走到九人前方,同样只穿着红绸裤,肩胛骨和脊柱凸出,却丝毫不显得孱弱,反而有一种饱经风霜的坚韧。
几人面对大海而立,身后的观众开始欢呼。
“上酒——”老人嘶哑的声音通过话筒和音响传开。
方才跳舞的大姨一人端着个大海碗,送到每个男人手中。
“跪——”老人一声令下。
身后九个精壮的青年跟着他,面对大海,齐齐单膝跪地,双手平举着盛满黄酒的海碗。
围观群众安静下来,陆锦一的耳边只剩下阵阵海浪声,和自己的心跳。
“一敬酒——”老人用方言喊道。
后方的九人接着老人的话,齐齐用方言喊:“波平浪静——”
“二敬酒——”
“平安归来——”
“三敬酒——”
“鱼虾满仓——”
声音刚落,一旁的乐队敲锣打鼓,几人对着海洋高高捧起酒碗,随后抬头饮酒。
最前方的老人高仰着头,最先灌完,随后对着海举起空掉的海碗,碗底残留的黄酒滴落到地面,身后九人同样一饮而尽,举起酒碗。
音乐鼓点早已停下,陆锦一的心跳却仍然快速,敲击着胸腔,似乎要冲出来。
仪式还没有结束。
碗被收走,盛澜直起身,走到老人面前,弯腰接过绑着红布条的话筒。
老人退下,站在最前方的人变成了盛澜。阳光下,男人肌肉的阴影更加明显,他举起话筒,一声长呼:“哎——”
身后几人跟着应和,他开始唱歌。
“渔家号子声声响,海浪伴着歌声长—— 渔网洒下鱼虾满,丰收喜悦满船舱——”
盛澜一边唱,一边做出撒网,收网,摇橹的动作,连贯成舞蹈,后面的男人跟着唱,也跟着做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