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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好地主_分节阅读_第540节
小说作者:木子蓝色   小说类别:历史军事   内容大小:4.37 MB   上传时间:2025-06-01 10:54:09

  这次李世民甚至带上了国子监和讲武堂的一些优秀学生。

  国子监和讲武堂的学生们,都算的上是大唐的天子骄子,在文武科举制度还不完善的时候,这两所顶级高校,算是大唐如今取士用人的重要补充。能进入学校的,本身就多少是勋贵官僚子弟,经过几年深造或者说是镀金之后,他们大部份能进上仕途,出任官职。

  要不是因为如此,李世民都有好几次想暂时停课,给学生们放假了。因为这数千学生,都要由朝廷包吃包住的,现在情况下,每月的粮食也不是笔小数。他们的口粮标准,可不是普通的那样,而是只给官员们稍低而已,待遇很好。

  李世民这次带上这些人,就是希望能够借这次机会,近距离的观察下自己的这些年轻人才,看有哪些是真正有用之才。

  重新骑上战马的李世民,精神都好了许多。天高云淡,秋高气爽。

  这支人数近万的狩猎大队,在路上很是威风。

  李世民穿着皮甲,腰间挎着双插,插着金漆弓和金秕箭,李超也是一套皮衣。

  不过李超的皮衣与他们的不同,李超的不是皮甲而只是一件皮夹克,修身的设计,还是个小翻领对襟,棕色的皮子打了蜡,又柔又顺还又亮。

  里面一件小马夹,衬的身子更加的利落笔挺。

  配上杜十娘手工裁减缝制的蓝色帆布牛仔裤,加上长筒马靴,靴子上还装着副马刺。

  这套格外与众不同的猎装,让李超显得鹤立鸡群,尤其是他皮衣上的那些个银名饰件,让他很特别很骚包。

  连李世民一路上,也不时的侧目。

  太子就如同是个小号的李超,一模一样的装束,翻领皮衣加马甲加牛仔裤加皮靴加马刺,头上还戴着顶软脚幞头,马一跑起来,那两条软脚就会飘起来,很潇洒。

  魏征觉得这样的装束很辣眼睛,简直就是有伤风化啊。

  那个什么牛仔裤,把两片屁股蛋子包的那么紧,紧绷绷的太不像话了。

  宽袍大袖,上衣下裳,这才是华夏服饰啊。

  李超对魏征的批评,全当是羡慕。

  “魏公,你也是饱读史书的人了,那么你也应当赵武灵王胡服骑射的事吧?赵武灵王为了赵国的强大,抵御北方胡人的进犯,推行胡服,教练骑射,然后赵国骑射天下精,赵国成为当时强国,这是没错的吧?”

  李超很反对魏征这类的老夫子,动不动就什么春秋礼仪,他们这些人恨不得一切都复古到春秋之时,穿春秋时代的衣裳,实行春秋时代的制度,甚至还想恢复井田制呢。

  什么叫井田制,就是每块男九百亩,划成九块,八户百姓各耕外面的八块,那八块地是他们私有。然后他们还要集中耕中间的那块一百亩,那块地是属于公家的,他们帮忙耕种,收获归公。

  用这种井田制度,百姓需要承担的就是八户共耕一块公田,然后不用再纳其它租税,朝廷也能保证税收。

  当然,这不过是那些老夫子们的幻想而已。

  时代在发展,春秋时才多少人?如今多少人?

  春秋时搞井田制,是因为那个时候地多人少,只抄一些好的地弄成井田,完全足够。可是现在,哪来的那么多地搞井田,大唐的均田制本身来说比井田制强的多,可都一样没有足够的田地可均,一开始就已经充满了隐患不足。

  说算是服饰,其实汉人的服饰也从来不是一成不变的。不说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就是自春秋到秦汉再到魏晋南北朝,到如今的隋唐,其实服饰也是一直在改变的。

  大体上来说是上衣下裳形式,可以前人还没有裤子呢,可经历漫长发展,不也从发展了胫衣再到出现了裤子。

  从在衣裳里增加两条裤腿,再到增加了裤腰,再从开裆到有裆。从没有内裤,到后来有了内裤,这都是时代在发展的。

  以前长袍的样式,那是因为服装技术的不足。

  最初的套头衣,到后来的长袍,再从开始的裙子一样的裳,到有裤腿的裤子,这都是发展。从整个一件,再分为上衣下裤内衣内裤等,形式的多样,都是技术的进步。

  穿着牛仔裤骑马,比可穿着长袍好骑。

  为什么现在有裤子,那就是胡服骑射开始的,为了军事上骑马的需要。再后来军中的士兵都穿褶裤,再传到百姓中,百姓也穿这种,都是因为更方便。

  为什么女人一般不骑马,骑个驴还要侧着身?

  因为好多女人以前都没有穿内裤的习惯啊,为什么以前人说箕坐是不礼貌的行为?因为没穿内裤,你箕坐,就可能走光,会不雅,会失礼啊,所以得跪坐,双腿并拢,屁股坐在腿上。

  “父皇,这牛仔裤和皮夹克穿着很干练舒适的。”承乾在一边为自己的老师说话。

  李世民笑笑,“文远这猎装看着确实很不错。”

  “陛下如果不嫌弃,臣这里还有几套,就进献一套给陛下。”李超道。

  李世民不顾魏征的反对,点头。

  让家丁取来一套,李世民也很高兴的直接在路边换装。

  一会功夫,仿佛又一个李超出现。

  李世民走了几步,又翻身上马,然后再下马。

  “确实不错,更利落了些,很好,朕就穿这套了。”

  李世民和李超的身材相当,李超的衣服,他穿着尺码也合身。

  魏征看着皇帝穿着这胡服,脸上不太好看,可李世民并不理会他。历史上,唐朝的服饰充满胡风,胡风大盛。既是因为唐是继承西魏北周隋朝这北朝一脉,而这一脉里有很多胡人的遗风。

  另一方面,唐朝在对胡人的态度上,是很开放包容的。开放包容,就导致了汉胡的交流更多,胡人服饰,也对汉人服饰有了极大的影响。

  李超觉得这并不是什么问题,开放包容,兼收并蓄挺好的。

  穿上皮衣,大唐人也还是大唐。

  过于的保守,并不是什么好事,保守意味着守旧,顽固不化。

  是好的,就应当加以吸收,汉文化本身也不是守旧的,只是许多人错误的理解了而已。

  “这马刺也挺不错的,马鞭都不需要了。”李世民试了试马靴上的马刺,发现效果很好,心情越发的大好!

第689章 猪婆龙

  襄阳到武当山有二百余里路。

  武当之名最早出现在汉书中,汉末至魏晋隋时,是求仙学道者的栖隐之地。唐初的武当山,名声还没有那么的响亮,要到宋代之时,道经才把传说中的真武神与武当山联系起来,把武当山附会成真武的出生地和飞升地。

  到了明代,武当山更因被皇帝封为大岳、治世之岳,被尊为至高无上的皇室家庙,武当山才以四大名山皆拱揖,五方仙岳共朝宗的五岳之冠的显赫地位闻名于世。

  此时的武当被号称是方圆八百里,北依襄阳、汉水,南接房州,坐落于均州境内。山脉高峰林立,多陷落盆地,山高林密,飞禽走兽众多,虎豹犲狼,各种皆有。

  二百余里路,并不算远。

  但李世民也不急着赶路,每天也就行个三四十里路,边行边打猎。倒更像是一场秋游远足,行半天路,然后打猎,晚上安营扎寨,变成篝火烧烤晚会。

  那些靠近城镇平原地方的山边的飞禽走兽,已经被饥饿的百姓们打的差不多了,但在更远点的山里,因为猛兽凶兽多,倒还是有很多猎物的。

  不过再强的猛虎,在军队的面前,那也只是菜。

  将领们把打猎当成是打仗,各种什么合围、穿插,那些大虫、豹子的,哪里是军队的对手,弓刀之下,全都成了猎物。

  李世民穿着皮衣牛仔裤,骑马奔行在林间,卫士们把那些野兽赶出来,然后让李世民尽情的射杀。

  一天的时间,李世民就亲手射杀了七匹狼两只豹子还有一只熊加三只野猪两条蟒蛇,若不是因为老虎名字里沾了个虎字,李世民没自己动手,他的战绩里还得加上几只大虫。

  如此这般丰硕的战绩,也着实让李世民发泄了下心中的压抑。

  李超的战绩也非常丰硕,他也没少猎。

  其实这种围猎比起小型狩猎要轻松的多,因为有军士们帮着驱赶,好多猛兽都已经是被赶的筋疲力尽了,李超站在那里射杀,都不用担心危险。

  李超杀了两头大熊还射杀了几只大豹子,最神奇的是,还在一条河边射了一条龙。

  不是真龙鲛龙,而是猪婆龙。

  猪婆龙,其实也就是鳄鱼。后世的中国,根本找不到野生鳄鱼了,但李超却在襄阳附近射杀了鳄鱼。

  但这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连那些关中来的禁军们都对此不稀奇。

  李超射杀的这条鳄鱼,在后世叫扬子鳄,在中国古代叫鼍,俗名土龙,也叫猪婆龙。

  鼍穴极深……其声如鼓,夜鸣应更,谓之鼍鼓。

  宋代的苏颂也说过,今江湖极多,形似守宫鲮鲤辈,而长一、二丈,背尾俱有鳞甲,夜则鸣吼,舟人畏之。

  唐宋的时代,长江中下游流域到处都是扬子鳄,而更久远点,扬子鳄更广泛的分布于黄河与长江流域。那时的黄河流域气温雨量都与如今的长江流域相同,很适合鼍龙的觅食和栖息繁衍。

  据说后世湖北简称鄂,来源于湖北一个古国鄂国。

  而那个鄂国,最早是一个以捕鼍为生,以鼍龙为图腾的部落,叫噩部落,在后世的山西乡宁县一带,此后形成了鄂国。当时那里有鄂山,山下有鄂水,流经鄂谷,注入黄河。到了周成王时,封其弟叔虞于唐,改国名为晋。

  因为古鄂国地近晋都,后来被吞并,鄂中的遗民向南逃,到了河南的鄂里坂,后来又再迁到了南阳,仍称鄂国。周夷王时,周鄂两国交恶,周、虢联军出兵征鄂,占领鄂都,鄂人只好再南迁到了鄂城,到了后世的湖北梁子湖畔定居下来。

  按记载,那时的鄂城鳄鱼极多,多到他们都用鳄鱼皮制成皮筏,连成舟桥来横跨长江的程度。

  离骚中都有诗句写到此事,麾蛟龙使梁津兮,说的就是以鼍龙皮筏为浮桥的故事。

  鄂国后来被灭,但鄂邑的名字留下来,甚至最终成为了后世楚地的简称。这鄂,追根溯源,其实正与鳄鱼息息相关。

  以前李超对这些还真不清楚,这些还是李超射杀一头鳄鱼后,在营地里鳄鱼龙时听魏征这个老学究跟他说的。

  那天,李超射杀了一头鳄鱼,可丝毫不引人惊奇。

  因为这种凶猛的鳄鱼,当天被捕杀了上百条之多。平时称霸一方水域,可在府兵面前,全成了篝火堆烧烤架上的美食。

  鼍龙其实很小,成年的都不到两米,七八十斤重,这种鳄算的上是鳄鱼中体形小的,而且性子其实很温驯。

  他们行动迟缓,普通百姓比较惧怕他们,但军队猎起来,却很容易。

  鼍龙皮很厚实,但肉却挺嫩的。划开皮,里面的肉是白色的,有点类似蛇肉那种,扒掉皮,抹上盐,架到火上烤,烤上一会,等油脂滴落,表皮焦脆之时,就能吃了。

  鳄鱼肉的味道,倒是挺一般的。

  “都说天上龙肉地上狗肉,可朕怎么觉得这鼍龙肉味道有点怪啊。”李世民接过李超片下来的一块鳄鱼肉,沾了点蘸料,吃了几口道。

  “有点像鸡肉!”魏征也咬了一口。

  宇文士及嚼着,“我倒觉得像是兔肉!”

  “老师,这鳄鱼皮吃着有点像海参!”太子口味比较独特,他烤了块皮吃。

  这孩子,跟李超一样口味古怪了。

  “味道还是蛮鲜美的。”尉迟恭倒觉得味道很不错,撒了盐和孜然,加了点茱萸花椒粉,又麻又有点辣,味道非常不错啊。

  李超看着尉迟老黑咬的很带劲,不忍心提醒他那块肉其实还没烤熟,那简直就是三分熟的,还带着点血红啊。

  “一条猪婆龙七八十斤,捕上一千条就有七八万斤,这东西不错,可以多捕点。”李世世一边吃,一边下结论。

  他的结论就是猪婆龙很傻很好捉,肉多味道还不错,可以列入大规模捕捉的计划内。

  李超为猪婆龙们默哀了三秒种。

  然后从烤架上切下一块鳄鱼肉,也大口吃了起来。这个时代,猪婆龙到处都是,多的都跟后世的小龙虾一样泛滥了,实在没必要担心灭绝什么的,这可不是后世,全国才几百条。现在估计几百万条都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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