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民众其实是很好欺骗的,只要气氛烘托足够,再加上先入为主相信了对方道法高深,后面就好办了。
老道士拾起一个瓦罐,举起给大家看一看,敲了敲底部,当当有声,让人往里面倒满了泥土,将一颗瓜籽埋进土中。
老道士拔出桃木剑,点燃一张符,专注盯着东面天空,神情严肃,念念有词,这是关键一环,借仙术,所有人的目光都被吸引过去。
老道士木剑向东一甩,一股烟雾腾空,众人一片惊呼。
李邺可没有看道士,他就盯着桌上的瓦罐,就在烟雾腾起之时,瓦罐倏然消失,然后又倏然出现,空空荡荡的桌上好像有神灵一般,实际上这是正大光明的调换。
道士走到瓦罐前,用桃木剑指着瓦罐念念有词,片刻,藤蔓苗慢慢出现了,沿着桌子蔓延,下面上万民众一片惊呼。
朱雀叹息道:“道法高深啊!”
李邺淡淡一笑,“我也会道法,让它停止生长,信不信?”
朱雀好奇道:“你怎么做到?”
李邺从怀中摸出一枚铜钱,手一甩,铜钱倏然飞去。
果然,藤蔓不动了,朱雀捂住嘴,惊讶问道:“怎么回事?”
李邺拉住朱雀的手,“我们走吧!这个不是幻术,就是骗愚民愚妇的小伎俩,已经被我破了。”
李邺拉着朱雀走出人群,朱雀急道:“快说,怎么回事?”
李邺笑道:“他请仙术之时,你在看哪里?”
“当然是看他请仙术!”
“但我在盯着桌上陶罐,一瞬间消失,一瞬间又出现。”
朱雀顿时反应过来了,“你是说,他们把陶罐换了?”
李邺点点头,“陶罐里面装的就是一根准备好的藤蔓。”
“可是现在还是冬天,哪里会长出藤蔓?”
“谁告诉你那是真藤蔓?”
李邺冷笑一声道:“绿绸缎剪出来的不可以吗?”
“然后呢?”
“然后绿芽上捆了一根细线,有人在桌子下方的另一头扯动,把它一点点拖出来,我用铜钱切断了细线,藤蔓自然就停止生长了。”
朱雀眉头一皱,“但后面它还会开花结果,瓜一点点长大,怎么做得到?”
“吹气灯笼没见过?用纸叠成小灯笼,吹气它就会慢慢变大,只要最后拿出几个真瓜分给大家,不就成功了吗?”
“不对!不对!”
朱雀连连摇头,“我在宫里见过的,方士罗公远表演过瓷盆种瓜,他托在手上,可没有桌子,我亲眼见它长出来,又见它开花结果,都是真藤蔓?”
“世间的得道者都表演同样的道术,这本身就是最大的破绽。”
李邺笑了笑:“你看到的瓷盆不过是个很精致的道具而已,里面有机关,藤蔓里面穿有金丝,金丝在延伸,藤蔓自然跟着延伸,开花结果也是事先贴在藤蔓上,然后用金丝将它撑开,远看和真花果没有区别。
它其实同样是一个小把戏,只是运作得更熟练、更老道,制作更精巧,而这个老道士就比较粗劣,所以一眼就能识破。”
朱雀被他说得哑口无言,只得悻悻道:“一点点美好的记忆都被你破坏了。”
李邺哈哈一笑,“我是出了名的扫兴王,中午喝多了,一肚子尿,陪我上茅厕去。”
“真粗俗!阿邺,我也有点想去”
随着夜幕降临,天宝十一年的上元灯会终于拉开了序幕。
整个长安城的花灯都点亮了,朱雀大街和春明门大街上流光溢彩,从高空望去,俨如两条璀璨如练的巨龙,一条南北,一条东西,横卧在长安城大街上。
然后又有几个集中的花灯市,一个是东市,一个西市,还有一处是丹凤门前,这是便于天子和皇宫中人在丹凤门城头上看灯,再有一处就是平康坊。
家家户户关上门,携妻带子出来观灯了,百万民众倾城而出,大街上人流如潮,在花灯的海洋里遨游。
李邺和朱雀牵着手从朱雀大街的玄都观开始一路北走赏灯,走过朱雀大街,再去西市看灯树,再调头去东市,最后去平康坊雅室休息。
“阿邺,那是大象灯吗?”朱雀指着一盏很大的花灯,兴致勃勃问道。
李邺歪着看了半天笑道:“扎灯的人肯定没见过大象,要不是最后的长鼻子,我肯定认为是猪灯,这就叫猪鼻子插根葱,装相。”
朱雀笑弯了腰,“猪鼻子插根葱,亏你想得出来。”
一个大娘走上前,托着一个扁箩,“公子,给小娘子买件首饰吧!”
李邺见扁箩上放着十几根簪子,都是铜制的,做工一般,他刚要婉拒,朱雀拉着他的手道:“我要!我要!我要嘛!”
“好吧!你自己挑一支。”
朱雀连忙上前挑了一根龙凤簪,喜滋滋插在秀发上,歪着头问李邺,“好看吧?”
“还行!”
李邺勉强应付一声,问道:“多少钱?”
“公子,一百文!”
李邺差点跳起来,他不是不知道,他母亲就有好几支完全一样的铜簪子,都是二十文一支买的,这个老婆子居然要自己一百文。
“阿邺,可以的,快给钱!”
无奈,李邺只得悻悻掏出一钱银子塞给她,大娘倒是认识银子,仔细看了看,便笑眯眯道谢一声走了。
“娘子,这铜簪子我们买贵了,还要省点买米呢!”
朱雀揽着他的胳膊咯咯笑道:“你就当做善事,可怜那个老妇人吧!”
“她不一定可怜,我看她试银子很熟练,是个老手。”
“喂!喂!第一次陪我逛花灯,要表现得大气一点,我还指望你将来挣钱给我买银簪子呢!”
李邺也忍不住大笑起来。
两人一路说说笑笑,忽然,两人的笑容同时消失,变得扭捏起来,裴三娘竟然就站在他们对面,笑眯眯望着他俩。
朱雀连忙甩开李邺的手,上前害羞道:“伯母好!”
“娘!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爹爹呢?”
裴三娘一指前面,恼火道:“你爹爹刚才给我买了一支铜簪子,我看最多值二十文,他居然花了一百文,我叫他赶紧去退了。”
李邺和朱雀面面相觑,一起‘噗!’的笑出声来。
第393章 人约黄昏(四)
“你们笑什么?”裴三娘不解问道。
李邺连忙道:“娘,你好歹是侍郎夫人了,一百文钱,你让爹爹去讨价还价,他可是堂堂的礼部侍郎啊!”
“那又怎么样!”
裴三娘撇撇嘴道:“你爹爹欠我的,我要他一一补回来,我现在可不是侍郎夫人,我是永和坊一贴绝医馆的裴医师,还养个特能吃的儿子,每月入不敷出,穷着呢!”
朱雀鼻子一酸,她忽然有点感动了,她连忙上前拉着裴三娘的手道:“伯母,我陪你逛花灯吧!”
裴三娘拍拍她的手背,笑道:“不用了,你们自己去逛,玩得开心点!”
这时,李邺发现不远处,父亲李岱把铜簪子偷偷送给一个七八岁的小娘子,他连忙转移母亲的注意力。
“娘!平康坊安然居大酒楼的白玉房我包下来了,你累了可以去那边休息,今天和明天都可以,还有大柱的马车停在西市大门口左侧,我们可能不坐了。”
“马车你们自己坐,我坐你爹爹的马车,平康坊我不去,不喜欢那里。”
李岱笑呵呵走回来,“娘子,铜簪子退掉了。”
他一回头,看见了儿子,“咦!邺儿怎么在这里,朱雀姑娘也在。”
“行了,你们去玩吧!我们就不打扰了。”
裴三娘拉着丈夫快步走了,走出十几步还向他们挥挥手,“去西市那边,有大灯楼!”
望着两人走远,朱雀叹息一声,“我现在才知道你母亲真不容易,难怪她要去寻宝!”
“什么寻宝?”李邺一头雾水。
朱雀说漏了嘴,她也隐瞒不住了,只得解释道:“上次我和你娘去太平坊寻宝,她告诉我,你几岁的时候,生活实在艰辛,她就晚上去寻宝,翻老宅子,和很多人竞争,和不少人结怨,后来她怕那些人伤害你,才没有去寻宝了。”
李邺当然不知道,这是他前身的事情,但母亲的艰辛他是知道的,难怪她上次去孙瘸子家寻宝那么有经验,还知道瓦罐里藏有一条小蛇。
他轻轻叹口气道:“我不在京城,你替我多陪陪她。”
朱雀默默点头,李邺笑道:“走吧!我们去西市。”
两人一路赏灯向西市而去
西市的花灯同样精彩纷呈,到处是红光四射的灯笼,各种造型匠心独运,形态各异,龙、凤、虎、豹造型的走马灯,在光怪陆离的夜色中,飞腾跳跃,漫步旋转,如此的赏心悦目,奇幻旖旎,可谓空前绝后。
西市内的空地上,搭建了一座高达二十丈的木制灯楼,用绸缎绑扎,上面挂了五万盏彩灯,璀璨光华,令人炫目,四周还挂满了金银、玉石、珍珠等财宝,初春的微风吹来,珠玉轻轻碰撞,雅音袅袅,俨如天籁之声。
这座灯楼又叫‘天子光轮’,是天子李隆基亲自下旨要求建造,这是他登基以来的不知第几座巨型灯楼了,每一座灯楼都要耗费巨大的财力物力。
耗费的绸缎木材就不用说了,每一盏灯笼内都点着大蜡烛和火把,燃不了多久就要更换,灯笼还有上千人专门负责更换点灯蜡烛,耗费成本之高,令人瞠目结舌。
被更换的火把还带着余火,从高楼上扔下,俨如一颗颗流星划过夜空。
灯笼下围了几千人,有人开始奏乐,数千人牵着手,围着灯楼跳舞唱歌,这就是踏歌,唐宋时期,平民百姓们最盛大的活动,秋收后,点燃一堆篝火,全村百姓围成圈,一起跳舞唱歌,尽享秋收后的喜悦。
这种踏歌的文化形式在汉人地区已经被入侵的异族摧毁殆尽,但在西南少数民族中依然保留,数十人、数百人甚至数千人,一起牵手跳舞唱歌,不要以为这是少数民族的风俗,这是我们祖先的文化,被少数民族保留下来了。
李邺牵着朱雀攀上了灯楼,他们站在二十层高顶端,望着长安城内银河璀璨,美幻绝伦,朱雀的心醉了,她搂着自己爱郎的脖子,两人缠绵亲吻,仿佛天地之间就只剩下他们二人了。
两人相依相偎,一直坐到三更时分,才慢慢下了灯楼,他们走出了西市大门,准备前往平康坊。
“朱雀!”忽然传来一个年轻女子的声音。
朱雀一回头,只见一男一女牵着手走来,后面还有几名随从牵着马匹。
“啊!是广宁公主。”朱雀一下子认出了对方。
旁边的男子李邺也认出来,居然是驸马程昌胤。
“程兄,你们怎么现在才来?”
程昌胤苦笑一声道:“参加天子的临光宴,刚刚才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