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鱼朝恩离开后,基哥这才穿好衣服,然后回到华清宫中的某个寝宫内休息。名为休息,实则是冥思苦想。
进献乌龟这件事,一定会引起很多人的怀疑,他需要对外散布一些烟雾弹。
“力士,你回一趟长安,跟哥奴说,朕想在兴庆宫内养乌龟,向全长安征集各式各样的乌龟,最好是种类奇异的。
开出悬赏来,只要朕满意,就会不吝赏赐。”
基哥面色平静,一字一句的说道。
他这话把高力士给听懵了。
养乌龟?
大明宫的池塘里面本来就有乌龟啊!这种拙劣的借口怎么可能唬住外人啊!
“圣人,此事不难办。可是圣人为什么突然要养乌龟,恐怕这个事情也会引人怀疑啊。”
高力士都不知道要怎么劝基哥了,他发现这位自己服侍了几十年的帝王,此刻已经魔怔了!
现在出来一个传闻说乌龟可以治病,就全国范围的大肆搜刮各种乌龟,说是大事也真不是什么大事,举国之力,弄些乌龟又算得了什么呢?
可将来万一有传闻说“巨鱼”(也就是鲸鱼)可以治病,难道真去大海里面抓那种比船还大的巨鱼么?
长此以往,不敢相信将来会发生什么事情啊!
“这又有什么难的。
你就跟哥奴说,就说朕想学乌龟一样长寿,所以想多养些不同种类的乌龟,爱屋及乌这样不可以么!什么时候轮到你来教朕做事了!”
基哥怒不可遏,抄起桌上的镇纸,就朝着高力士砸过去!
不过并没有砸到,因为力度稍稍欠缺了点,镇纸掉到高力士脚边滚了几个圈,连跟毛都没有碰到。
“请圣人息怒,奴现在就去办!”
高力士跪在地上磕头如捣蒜,服侍基哥数十年,他从来没见过对方如此暴怒过。
小心翼翼退出房间,高力士这才无奈叹了口气。
圣人的性情,这几年变了好多,长安城政局渐渐混乱,诸子争斗愈发猛烈。
大唐前路漫漫,这路要怎么走下去呢?
第357章 不自量力
“据末将观察,碎叶城虽然并无防御之能,但占地极大,仿长安而建,长宽约八九里地。西域无数商贾与旅客来往其间,位置很重要。
突骑施派人在那里收商税,并不驻军。”
大军沿着热海南岸骑马行进,封常清对方重勇介绍自己在碎叶城的见闻。和想象之中的情况颇有一些不同。
突骑施是游牧部落,并无管理大城的经验,更别提重建城池了。他们的优势就是游牧而居,居无定所,机动性非常强。
麾下的牧民与牲畜,基本上就是主要的财富。游牧经济与农耕经济,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思路。
只有打破农耕民族的固有思维,才能更好的理解突骑施人的想法。
对于碎叶城和周边河流交汇的地方,突骑施是用来放牧和收过路商税的。所以农耕技术的极度落后,与贸易文明的相对发达,看上去很荒谬,却又十分符合突骑施人生存状态。
而农耕文明往往要在农耕技术非常发达的时候,才会衍生出相对发达的商业。
不能理解这些,就无法正确的处置游牧民族的需求,无法跟他们打交道。
“封参军博闻强记,此番得胜,你为大功。”
方重勇勉励封常清说道,这一位对于地图测绘,侦查敌情,收集山川人文信息,非常在行。
此刻他们右手边的大湖,有一阵阵微风吹来,令人心旷神怡。大湖上波光粼粼,视野的尽头,是一片暗青色夹杂着白色的山体,高耸且层峦叠嶂。
苍凉古朴而壮丽。
风景确实美,但不能当饭吃,盐水湖断绝了本地大部分的生机。方重勇在心中暗暗惋惜。
“碎叶城残破太久,大军在此无法自持。开元中,唐军在这里建了一座佛寺,名为大云寺,至今仍在,香火不息。
不过末将也只是道听途说,并未亲眼所见。突骑施之牙帐,也不在碎叶城内,而随水草而居,就在碎叶河畔某处。要寻找的话,还得询问当地人才行。”
封常清侃侃而谈说道。
“对了,十姓可汗必须在碎叶镇这里,是不是因为碎叶附近有突厥圣山?”
方重勇忽然想起这一茬来,疑惑问道。
“关于这件事,节帅可说到点子上了。
突厥人立誓时,指此圣山之名为信,称其为天帝之所居。
大唐每次册封十姓可汗,都要在碎叶河以北的大山前,让新任可汗对天起誓。
否则就无法得到各部的效忠。突骑施目前有黄黑二姓,他们是来自于分裂的突厥。
据末将所知,除了黑黄二姓外,突厥人还有白姓,红姓等,对应阴阳五行。这些所谓的姓,也是突厥将不同地方的人捏合起来的方法之一。”
二人骑着马走在队伍前面,一边走一边聊。很快,前方就有斥候回转过来,对着方重勇抱拳行礼禀告道:“节帅,前方半山腰有伏兵!”
热海南线秋冬有河水汇入其中,而北线却没有,自然是行军的首要通道。
当前的十姓可汗既然已经跟唐军翻脸了,那么在南线设伏,也只是按正常军事逻辑办事而已,无甚稀奇。
不过嘛,这种小套路,在唐军精兵面前还不够看。
“何老虎,你带着尖兵打头冲,把那些伏兵给做了。就在前方左手边的山丘上。”
方重勇喊了一句,用马鞭指着前方某个山丘说道。
这些伏兵想都不用想,就是突骑施招募来的“仆从军”,连马匹都没有装备。被当做炮灰,前来试探唐军强度的。
被弄死了也不心疼,还方便推脱责任!
“得令!”
何昌期大吼了一句,从封常清手里接过令旗,朝本部人马而去。
等何昌期离开后,方重勇这才继续下令道:“跳荡兵准备出发,披皮甲在后,跟在何老虎的前队后面,交替掩杀。刀盾兵披重甲,结圆阵,固守待命。除此以外的,全军弓弩上弦,准备战斗,轻装不得着甲。”
接到军令之后,一字长蛇的行军队伍开始结阵,有条不紊,丝毫不显慌乱。
方重勇从封常清手里接过一个单筒的“望远镜”,眯着一只眼,用另外一只看向望远镜,眺望远方。
唐军编制里面,士卒,兵戈,盔甲,弓弩,器械,马匹,这些都是分开编制的,很多都是临战再配发。比如说步兵可以骑马,到交战地点后再下马步战。也可以跟随步兵队伍行进作战,非常灵活。
不同的情况,装备的兵器与战马也会不一样。
士卒们身上的盔甲,也是根据实际需要而改变,而不是一套装备就粘在某个士卒身上,永远都不换。除了横刀与弓箭外,其他军械都是官方所属,不是士卒的私产。若是私下将其变卖,被发现后直接斩立决。
能搞明白什么状况用什么装备的将领,就已经是唐军中普通水准之上了。
临阵的战术都有标准操作,而怎么发挥在于个人。
当乌龟一样全身套重甲慢慢磨血也行,袒胸露乳拿着陌刀一击必杀也行,检验合适与否的标准,只有战斗的输赢而已。
很快,方重勇手中望远镜狭小的视野中,就出现了不忍直视的画面。
一个突骑施那边裹着头巾的战士,拿着一根短矛,朝何昌期刺过来。方重勇在龟兹镇的十将白孝德那边见过这种“可抛可刺”的短矛。不过那人水平太差,被何昌期“空手接白刃”,一把握住矛杆。
然后用力拖拽了一下,横刀直接扫过去,人头飞起,尸体缓缓倒下。何昌期接过对方的短矛,又顺手刺倒了另一个敌军士卒,当真如猛虎下山一般。
“何老虎平日里脑子不太灵光,临阵杀敌,倒是凶猛异常啊。”
方重勇放下“千里镜”,喃喃自语说道。
其实用不着他多说,当伏兵被察觉之后,他们的灭顶之灾也就随之来临。本来就应该一边倒的局面,如今更是成为单方面的屠杀,前方山丘上的血腥杀戮,让方重勇都不忍直视了。
很多已经跪在地上求饶,不知道出自什么部族的敌军士兵,依旧被何昌期麾下的精兵顺手干死,也就是一刀的事情。
这不叫打仗,这就是单纯的屠宰啊!
方重勇微微皱眉,却没有下令让他们停下来。
半个时辰不到,一身是血的何昌期,手里拿着一根从敌人那边顺手摸来的短矛,提着一个人头就过来了。唐军结阵的刀盾兵们,分开了一条路让他走了进来,彼此间都带着轻松的笑意。
“节帅,幸不辱命,敌军主将首级在此。末将也想抓活的来问问,奈何手下那帮狗崽子们下手太快了。”
何昌期面带得色的抱怨了一句。
不是他们下手太快,而是杀心太重了,压根就没打算留活口。
突骑施十姓可汗居然胆敢扣押唐军使者,居然敢无故背刺,居然还敢派兵伏击进入热海南线的唐军!
不杀不足以震慑敌酋。
何昌期他们的想法都是异常的单纯而朴素:把敢于反抗的人都杀了,剩下的就是恭敬顺从的了。
想反抗大唐?这个念头就不该有!
“封参军,你负责记功。等会在前方那条河岸边扎营就行了。”
方重勇对着封常清吩咐了一句,懒得跟何昌期多说什么。
战争之中淬炼出来的规矩,还真是无法通过一两个主将去改变。方重勇相信哪怕自己事前下令要留手,这些人上了战场也顾不得了。
很多时候已经被打败的敌军跪下来求饶,也会被杀红了眼的士卒顺手杀掉。
他不喜欢这样,却也知道习惯的力量无比强大。丘八们的思想层次到达不了“统一战线”的高度,不能对他们苛求太多了。
……
“可汗!大事不妙!热海南线,唐军连破冻城与贺猎城,已经奔着叶支城而来了!离这里就一条河阻隔了!
移拨部也反了,根本没有抵抗,而且还在前面带路!”
叶支城外的营地牙帐内,一个突骑施的斥候对十姓可汗禀告道,面色无比焦急。
为了防止带路党滚雪球一样坐大,十姓可汗特意从碎叶城附近赶到前线叶支城,在此督战,妄图以热海狭窄的通道堵住唐军向碎叶城进军的方向。
反正已经撕破脸,就不必再提什么“误会”之类的废话,真刀真枪干一场完事!
不过这位十姓可汗好像忽略了一件事。
一百个鸡蛋,叠加在一起去碰一个石头,也无法伤害石头分毫。
热海南北两线都无法展开兵力,确实对唐军是一个极大限制。可是对于突骑施的部队来说,也是一样的道理啊!
客观的地理条件,对于交战双方来说,其影响完全没有什么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