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里虽然不喜,到底也没说什么。
“喝点水,我还没暖壶,大娘家也没有,基本上就是靠灶台的余温温点水喝,你别介意。”
“不会不会。”
林少同接过碗,并没有喝水,而是拿着稿子问她,“可秀,你想当作家啊?”
现在的作家,是很高大上的职业,陈可秀觉得自个儿配不上这个名头,含糊其辞道,“也不是,混口饭吃吧。”
林少同一下子抓住了重点,眼睛一亮,这意思,就是已经可以有稿费了?
那不就是真的作家吗?
他忙放下稿子,语气殷勤得不像话,“真是大作家啊,回头一定要告诉我在哪里发表了,我拜读拜读。”
陈可秀扯扯嘴角,“没有的事。林同志,晚上一起吃饭吗?我一会儿做。”
她在明晃晃的赶人!
林少同装作没懂,“嗯,那就麻烦你了,跑了一天,午饭都没吃呢。我也尝尝你的厨艺。”
陈可秀微微一笑,“好的。”
她直接就煮了一碗面糊糊,连疙瘩汤都不是。
林少同看到这稀巴烂的东西,热情削减了许多,“陈同志,你这饭做得……”
“嗯呢。”陈可秀可秀笑眯眯的,“以前都是别人做的,刚学,林同志别笑话我。”
咋不叫可秀了?使劲叫啊。
当称呼变化了,她就知道,这个男人怕是不怎么安好心的。
虽然她还有男人,毕竟分开住,也有几分姿色,就怕林少同想找点刺激。
这个年代可没那么淳朴,就她在姥姥嘴里,可没少听到过滚苞米地的事儿。
她可不想被人当做目标。
现在的男人,不管是不是想玩玩的,只要不会做饭,印象就大打折扣的。
林少同一口没吃,并且调侃道,“你这做饭的手艺还是要练练,你都要离婚了,要是做饭还是这样,二婚怕是不好找哦。”
陈可秀哼了一声,挑眉道,“就我这样的,军官都得给我做饭,二婚也得找个会做饭的男人。倒是你,林同志,帮人也得有个度,这么难找的萝卜白菜你就送老乡,真是不太顾家。”
她说着,把萝卜和白菜都拿起来,一股脑地塞给林少同,“你拿走吧,省得别人说我们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关系。”
原本就没打算要,是见他挺热情的,才请他喝个水。
连人话都听不懂,这老乡不处也罢。
林少同没生气,反而笑道,“你说的有道理,不过我现在不是没媳妇吗?天黑了,我走了。”
他觉得陈可秀刚刚的样子挺吸引人的,像只天鹅,就是做饭差点,要是成了,再慢慢调教就是了。
越是这样的女人,他就越有兴趣。
再说,又不是非要结婚的,玩玩也没关系。
陈可秀听着他似撩非撩的话,眉毛都快拧成了毛毛虫,不至于吧?
他今年也才二十三岁,家里条件那么好,犯得上觊觎她这个还没离完婚的军嫂么。
希望是她想太多了。
虽然东西没要,面糊糊她也不浪费,喝了一碗,虽然有点糊嘴,还是挺清口的。
苦日子过多了,只要是不苦的东西,她都觉得是香的。
接下来的日子,令陈可秀觉得,她并非自作多情,林少同当真三天两头过来。
有时候早上给带个包子馒头,偶尔带棵白菜。
虽然陈可秀统统不要,他还是拿来了,被搞得烦不胜烦。
第27章 军区大院都知道了
他又来了,陈可秀直接和王大娘说道,“大娘,以后开门前看看,要是他就别开门了。”
王大娘哟了一声,“为啥啊?人对你那么好,心疼你没吃的,怕你过不好呢。”
“我现在还没离婚呢,瓜田李下的,大娘,你说传出去多难听,对吧?”
“那有啥的,不就是你表哥,谁要是乱说,我给你打证明。”
陈可秀见她这么殷勤,眯了眯眼,狐疑地看着她,“他说是我表哥?这你都信了?”
“有啥不信的。”王大娘撇撇嘴,“对你那么好,不是你家亲戚,难道还能是你姘头不成?行了行了,别折腾了,他人还在外面,别冻着了。”
陈可秀懒得和她说话,转身回了屋里,把门插上,迎着王大花好奇的目光,没好气的说道,“花儿,也不知道林少同给你奶奶什么好处了?”
“没有。”王大花立刻接话,只是目光不敢看她。
陈可秀瞬间明白了,真的是给了好处的。
她就不理解了。
别人也不知道她和邵卫国没有同房,在大家的眼里,妥妥二婚,林少同也不是娶不到媳妇的人,至于整出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儿吗?
至于王大娘的反应,她也不意外。
只要给点好处,她就是愿意配合的。
她忍不住揉揉眉心,看来,这王大娘家是不能继续住下去了。
今天能因为林少同的小恩小惠让他进家,要是明儿给个几块钱,让她打开房门呢?
传了出去,也是她被说得难听。
什么结婚了不安分还出来住啊,勾引男人一类的话,她只需要用脚趾都能想的明白。
必须换个地方住了。
也不知道邵卫国那边的离婚报告弄得怎么样了。
她户口和他在一起的,等离婚迁出来,就是一个人了。
一个月了,应该也差不多了吧?
寻思着晚点去街上转转,也许能遇到大院里的嫂子,打听打听再考虑要不要换房子租。
“可秀,你出来,我们好好谈谈吧。”
林少同的声音在门口响起。
陈可秀不吱声,冷着脸站在门背后。
“可秀,我总觉得你对我有什么误会。”
“有什么误会?”陈可秀声音清冷,“你天天往我这一个有夫之妇的屋里钻,如果不满意你的这份工作,就直说,别搞这种差的作风连累我,你不要脸我还要脸呢。”
就算两人之间没什么,他要是一直来,谁知道附近的邻居会这么说。
她和邵卫国关系又不好,对方又是大男子主义,为了挽回面子,把她列为破坏军婚的被告,再来些风言风语,她怕是得坐牢。
根据以前的传闻,原主喜欢读书人,至少是高中生,林少同符合。
又这么巧,前脚和邵卫国闹翻要离婚,后脚就遇到了老同学,然后还纠缠上了。
这人还天天往她门口跑,在这不算严谨的时代,够定罪了。
他林少同不怕死,她还怕呢。
林少同在门外好久没说话,过了会儿,咳嗽了两声才说道,“身正不怕影子斜,我来这边就你一个朋友,没别的意思。”
他可脚用力踢着雪,心里头有些火大。
还没这么讨好过一个人,陈可秀越是拒绝,他就越来劲。
都说烈女怕缠郎,这女的越追躲得越厉害,现在门都不让进了。
他可不怕什么军婚的,谁能证明他破坏了?
本来两个人就是分居。
就算和陈可秀发生点什么,她敢出去嚷嚷么。
他今天刚搬了个宿舍,哪怕只有一个屋,就想哄了陈可秀过去。
反正见了她现在的样子,对灰扑扑的那些姑娘,都看不上眼。
而且,陈可秀有家的,男人还是军官,就是发生点什么,她也不敢要求什么。
顶多就是风流韵事,也不用负责任。
计划得好好的,没想到今天陈可秀吃错药了,死活不让进门,那这些日子的功夫都白费了。
他才不管陈可秀要没要他的东西,他买了,也送过来了,就当是给了的。
陈可秀嗤笑一声,“谁要和你做朋友啊?哪儿热乎往哪里去,别在我门口吠。”
这些日子,她委婉地提醒过好几次,让他别来了,非要逼她说难听话,贱得慌。
林少同头一次被骂,心里更加不痛快。
他可是镇上供销社的副主任,刚开这里一个月,不少人都想给他拉纤保媒,不过他看不上这些大字都不识一个的女孩。
更不敢嚯嚯本地的姑娘,每家都是人口众多,他敢动一下,然后不娶,锄头都能打死他。
这种事儿,他下乡的时候早就明白了。
搞大了别人的肚子,他又疏通了关系回城,没想到那姑娘的家人还追到家里去了。
这种事掰扯不清,他咬死不承认,赶紧跑偏远镇上这种地方避难,他可不敢再来一回了。
心头有火,也不敢找小姑娘,更不敢找已婚妇女。
他觉得最适合的对象,就是陈可秀了,独自生活,即将离婚,又是个作家。
处得合适了,这种地位,和他也能匹配。
处得不合适,分手了,睡了也白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