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德何能啊,三十五块钱,三分之一的工资就为了给他买件衣服。
发现陈可秀还没完呢,买完了内衣买外套,连袜子都要给他买一沓新的,一副不买够不走人的架势。
邵卫国深吸一口气,“媳妇……”
“把嘴闭上,别扫兴。”陈可秀直接打断了他的话,“说好了钱给我管,我愿意怎么花怎么花。”
邵卫国无奈,那也不能这么花啊。
一个月的工资全赔在他一个人身上了,里外里又得继续吃软饭,这比蚂蚁啃食还难受。
可是供销社人那么多,覃嫂子还在一边笑,要是再说话吵起来,谁能负这个责。
覃嫂子见他脸色凝重,捂嘴笑,“别人生在福中不知福啊,大妹子对你多好。要是遇到那种对男人抠抠搜搜的,自己胡吃海塞的,怕是你才要该哭的。”
虽说这个大妹子花钱如流水吧,人家都不是只是买自己的东西,明显家里的人都有份。
这样也没啥不好的。
那还说啥呀。
邵卫国心想,他还宁愿陈可秀给自己买呢。
事到如今也只能勉强笑笑。
“嫂子说的对,我媳妇儿对我好。”
陈可秀耸耸肩,看到这边供销社的琳琅满目,在乡下待的时间长了,加上手里有钱,就有一种憋了好久的劲儿,能够释放的感觉。
给家的人买了一堆东西,这才去买粮食。
还绕到副食品公司,给家里的孩子们买点零食,现在的零食种类很少,无非就是糕点一类的,还有糖果。
什么都买了一点,也没忘记厨具,最后管别人要了几个麻袋,全让邵卫国给背上。
就连她自己,也是满载而归,都溢出来了,还得覃嫂子帮忙拿,这才把家里要用的东西置办齐全带走。
但是对于陈可秀来讲,这还没完呢,回头还得打听有没有卖家具的地方,把家里都布置好。
要不然空空荡荡的,也不像一个家。
这一趟供销社之旅,花了她400大洋,肉都买了二三十斤。
这会儿天冷,外面冰天雪地的,所以说在二楼不能把肉埋在雪里冷冻,但是房子有个小阳台,虽然不是露天的,也能滴水成冰。
回头把肉放在阳台上,用不了一晚上就结冰了。
天太冷了,出门一趟不容易,留在家里慢慢的吃。
覃嫂子被她的大手笔震惊,已经无力吐槽。
回到家之后,陈可秀和邵卫国就把东西整理出来,林姐负责做晚饭,安安负责看,如意就负责捣乱。
一室的欢声笑语,又温暖如春。
邵卫国的嘴角就没下来过,这不就是理想中的家吗?
第716章 不做蠢事
晚饭的时候,陈可秀去邀请覃嫂子一家,不过覃嫂子已经做了饭了,让她别想着还一顿饭之类的,未来的日子长得很。
陈可秀也没有强求,把今天买的零食,用了个大碗装起来,去了的对门,塞给了覃嫂子。
投桃报李嘛,来的第一顿饭是在她家里吃的,覃嫂子还热情的带着四处跑。
买了点糖果,给她家里的几个孩子分一分也到不了哪里。
覃嫂子本来想推辞,虽然这边家属院的人都过得不错,不过糖果饼干之类的还是珍贵的。
哪有吃顿饭就让别人用这些来回报的,那成什么人了。
一句话还没说出口,陈可秀就跑了,顺便还帮她把门给关上了。
覃嫂子只能作罢,笑着和几个孩子说,“你们有福了,以后要是跟如意安安一起玩,可别欺负小个的,不然我把你们皮扒了。”
虽然说大家和睦,可是孩子跟孩子之间,偶尔也会是有一些矛盾的,就算是打架也不少见。
这种事情大人能管,但是也管不了多少,效果也不大好。
至少两家是邻居,这家大哥的两个儿子可不能欺负人家小的。
大儿子覃华点点头,“知道的,你还不知道我们吗?不带欺负人的。妈,我先吃一块呗。”
“去去去,边儿去。吃完饭再说,你还不把作业做一做,成绩那么差,老娘都丢死人了。”
覃嫂子不客气的挥挥手,扭头给了小闺女一块饼干哄着,“上一边玩,一会儿饭就好了。”
覃华撇撇嘴,就小妹能得好处,自家两兄弟,好像就跟捡来的一样。
覃念念瞪着眼睛,想了想,很懂事的把饼干分成了三块,想要跟两个哥哥分享。
两个哥哥都没接。
“自己吃吧,真乖。”
覃家温馨,陈可秀家也不差,林姐做了一桌子的饭,庆祝搬了家,吃了个酒足饭饱。
如意和安安也累了,往床上躺着,陈可秀只是轻轻拍了几下,两人就都睡着了。
孩子已经四岁多了,陈可秀打算六岁就分房睡,家里虽然有三个屋子。
纵然林姐会搬走,不过陈可秀不打算让两个孩子分开睡,以后的感情才会更好。
不过两个孩子性别不同,还得想办法分开,研究一下两面床。
她就是想到什么,就做什么,也不管几点了,兴趣来了,就开始提笔写写画画。
邵卫国看着她又开始这些,也不打扰她,拿了本书就开始看。
不得不说,邵家的几兄妹,不管性情如何,都是喜欢读书的。
这些年邵卫国也没间断读书,有空就会翻一翻,现在的书自学难度不大,任何书都有明确的标注,也学了不少。
至少常用字就没有不认识的。
这会儿写的字,也比以前的好很多了,不输读了好多年书的人。
陈可秀画了会儿,可终究对建筑不太懂,也只能画个大概,想着之后打家具的话,再找别人讨论讨论。
这会儿已经到了新的地方,立刻先给朋友们寄信。
给华兰的,郭嫂子的,蒋清清的,还有魏华的。
陈可秀有些乐呵的想,谁说她没有朋友的,这不是天南海北的朋友都有吗?
魏华也不知道啥时候打听到的她老家的地址,有次信都送到了村里,就是单纯问个好。
后来才知道是邵卫国说的,他和之前的几个室友都有联系。
魏华已经不在松海了,反正是换了个地方,很可能进了什么研究院,陈可秀也不知道她在哪。
两人的信件来往不频繁,就是偶尔说说话。
柳散云他们都毕业了,也没在同一个地方,散落在各处,柳云散依旧和余婷处着对象。
这点,是华兰说的,因为和余婷相关。
两年多的时间,余婷和柳散云,听说差不多今年年底,就要见家长了。
余婷还是在用那个笔名,去年的时候还写信,放在邮箱底下,想让陈可秀接着代笔。
不过,陈可秀觉得已经没有必要了,自然是回绝了。
而华兰心里也清楚,只是把这个事情当做笑话说给陈可秀听。
现在余婷打算自己写,她文字功底是有的,但是真没什么天赋,写出来的东西很乏味。
就像是用一锅白开水煮了一锅白开水,没有读者买账,哪怕她仗着身份,非要刊登了一期。
顶着这个笔名也没有用。
都在说她江郎才尽,甚至已经有人写信道杂志社骂她了。
可是之前那个新发小说杂志,主打的,就是易遇的短篇小说,陈可秀不代笔,余婷又很拉胯,所以华兰只能高价让陈可秀重新弄一个笔名。
只要价格合适,对于陈可秀来说,这些都不是事情。
写了这么些年,也不间断的在看书学习,加上前世的热梗和脑洞,她的风格多变。
新开的笔名直接写的悬疑,不是那种带鬼神的悬疑,因为这会儿还特别敏感呢。
免得被人扣上一个迷信的帽子。
所以写的是那种故布疑云的,类似侦破类的短篇,又不带任何刑侦,又融合年代特色,贴近现实,属于民间离奇故事类型。
热度挺高的,稿费也不少。
主要赚钱的还是长篇,她的小说,现在在海弯那边,和水莲的小说分庭抗礼,各自占一半的江山,包括在国内也有发行。
不过现在想要出版小说,难度稍微大一点点,幸亏华兰的杂志社,被靠的总公司有出版社,这才能发行出来。
销量也还不错,也给陈可秀带来不菲的收入。
本身就是一个积累的过程,能有这些钱,陈可秀已经很满足了。
现在稳扎稳打的写,不管打雷还是下雨,她都没有懈怠。
每个人擅长的不一样,如果是一个擅长做生意的,现在就应该着手准备,不要浪费这个黄金时代。
可惜她自己明白,并不是那块材料,也没有什么白手起家的经验,能够积累第一桶金的,只能是关于文字这一块。
自然要努力,写小说如同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现在也不能说写的有多好,也算是有点经验了。
不管是剧情还是人设,又或者是画面的体现,对于陈可秀来说,就如同吃饭喝水那么简单。
这条路,她自然不会放弃。
人贵在有自知之明,虽流金岁月,可也得挑自己擅长的事做。
知道自己不行,因为贪婪还硬换赛道,那就是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