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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气美人在年代文躺赢_分节阅读_第4节
小说作者:荔枝雨   小说类别:穿越小说   内容大小:454 KB   上传时间:2025-05-29 12:20:20

  摊开的书本上面密密麻麻都是字,她看了都头疼。

  “听说你是大学生?”江彩云突然出声。

  “嗯。”江夏头也没抬,又翻了一页书。

  “我们村也有

  个大学生,”江彩云没在意她的冷淡,自顾自道,“不,准确来说周边几个村,就出了那一个大学生。”

  “他拿到录取通知书后,他家舍老本,摆席宴请全村呢。”

  “吃席的时候,全村的姑娘都羡慕我,说我命好,十里八乡唯一一个大学生,成了我对象。”

  “要我说,还是你命好——”江彩云话锋一转。

  不然你怎么占了我的人生,过了二十二年的潇洒日子。

  这后半句话,她没说出口。

  许是听出江彩云话里的火药味,江夏闻言抬起头,眼中没什么情绪地看向她。

  江夏一抬头,江彩云便再次注意到她小巧精致的五官,以及白皙如玉的肌肤。

  她抬手看了看自己黝黑的手背,心想,要不是天天下地干活,她也不会被晒得这么黑。

  江彩云丝毫不在意她的目光,嘴角扯了一下,道:“听说你也有个对象?”

  “而且他也是个大学生,家庭条件还很好。”

  江夏看向她,这次目光中带着几分审视。

  她说的是贺星舟吧。

  她怎么知道贺星舟?

  难道是从大姑他们那听说的?

  “是啊,”江夏点头,“他不仅是农大的大学生,如今还在农业局当技术员,吃商品粮,并且他家还是开粮油杂货店的,门面大不说,还有两家店,城东一家城西一家。”

  她故意将贺星舟的家底抖搂个干净,想看看江彩云存着什么心思。

  江彩云一听眼睛顿时亮起来。

  条件这么好,她原先的对象根本没法比。

  虽说秦瞻,也就是她的娃娃亲,也是大学生,但一个乡下的大学生,哪里能跟城里的大学生比啊,关键贺家家底还这么殷实,开了两家粮油杂货店。

  “怎么,你喜欢?”江夏眉梢一挑,目光锐利地看向她。

  江彩云干笑了两声,没答话。

  如今,抱错孩子的事还没调查清楚,她不好太猖狂。

  等她和自己的亲爹亲妈相认,该属于她的,她全都会抢回来。

  “你看书吧,我就不吵你了。”

  江彩云说罢便离开了房间。

  *

  因为江彩云的到来,晚上刘美萍比平常多烧了两个菜,再加上中午家宴的剩菜,也是满满一大桌。

  吃饭的时候,江彩云一坐到桌旁,就注意到摆在正中间的大盘红烧肉。

  红烧肉是晚上新做的,肥瘦相间的红烧肉色泽红亮,晶莹剔透,浓郁的肉香顿时弥漫整个餐厅。

  看着赤红油亮的大块红烧肉,江彩云忍不住狂咽了几口口水。

  刘美萍将四人的饭端上桌,并递给江彩云一碗饭。

  “快坐下吃,别客气。”她笑道。

  江彩云接过小巧玲珑的饭碗,盯着碗里没盛满的米饭,心说,这城里人不下地干活,吃得可真少。

  她在乡下老家,比这大两倍的碗,都要吃两碗才能吃饱。

  不然哪有力气干活。

  “有大碗吗?”江彩云直接问。

  刘美萍一愣,大碗?他们平常都用这个碗吃饭啊。

  “你要多大的碗?”她问。

  “这么大吧。”江彩云两手一伸,在空中比划了一下。

  旁边的江夏看见她比划的大小,吓得做出一个战术后仰。

  最终刘美萍还是去厨房找出一个大碗,并盛了小半碗饭给她。

  江彩云看着碗里的小半碗米饭,似乎有点不太满意,但最终还是作罢。

  吃完再盛就是了。

  江夏看着江彩云面前,跟她脸盘那么大的碗,战术咽口水。

  这碗可是他们家用来装菜的碗。

  “吃肉吃肉。”动筷后,刘美萍连忙笑着道。

  江夏夹起一块红烧肉,小口吃起来。

  江彩云也不客气,用筷子连着夹了好几块肉,然后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许是怕她吃太快噎着,刘美萍笑着道:“慢点吃,这里还好多呢。”

  江彩云大快朵颐连着吃完五六块红烧肉后,总算有空说句话。

  “这肉真是太好吃了。”

  “你们城里人就是有钱,我们过年都不这么吃肉。”她笑着说。

  “那你多吃点,”刘美萍道,“你要喜欢吃,我明天还做。”

  “我就不客气啦。”江彩云笑得憨憨的。

  说罢,她也真的不客气地吃起来。

  等江夏小口吃完一块肉,一抬头发现,原先满满一大盘的肉竟去了大半。

  只见江彩云一口一块肉,速度极快地消耗着盘里的肉。

  而一旁的江建鸿和刘美萍也都看呆了,不知道的,还以为这孩子是从哪里逃荒来的呢。

  十来分钟后,江彩云将仅剩的红烧肉汤汁也倒进自己碗里,用汤汁拌米饭,把碗里的米饭吃完了。

  这一盘肉基本都是被她吃完的,江父夹了两块,江夏夹了一块,江母一块都没吃。

  吃完饭和肉后,江彩云满足地抱了抱自己吃得圆鼓鼓的肚子。

  “我这辈子就没吃过这么多肉,”她感叹道,“就算是过年,我也吃不到这么多肉。”

  “大年三十那晚,我妈也只烧一小盘的肉,肉切成薄片,看着多吃起来却少,全家一起吃,反正没几下都吃完了。”

  “那你们平常烧肉吃吗?”刘美萍有些好奇地问。

  “平常哪有肉吃,就是饭管饱。”江彩云道。

  “我今天吃的算少的了,只吃了小半碗饭,”她呵呵笑两声,摸摸肚子,“因为吃了一大盘肉。”

  “要是以前,这么大的碗,我要吃两碗,”她指了指面前的碗道,“不然吃不饱,也没力气干活。”

  “其实我最喜欢吃肉了,就是家里穷吃不起,所以我一看到肉就馋得不行。”她憨憨道。

  听到这里刘美萍心里酸酸的:“你要喜欢吃,我明天再烧一大盆,让你吃个够。”

  闻言,江彩云眼睛亮起来,咧嘴笑道:“这真比过年还奢侈。”

  *

  这边,江建鸿托人去富兴镇镇卫生院调查,前后查了两天,事情终于水落石出。

  当年那位护士确实疏忽,一时没分清哪家是哪家的孩子,所以江彩云还真有可能是他和美萍的孩子。

  前些天来江家吃饭的亲戚,一听江建鸿把事情调查清楚了,又都不请自来再次聚到江家吃瓜。

  现在的情况是,护士当年确实搞混了,但要确认水才是江家的女儿,还需要进一步的证据。

  “那只能去验血型了。”大姑提议道。

  这年头还没DNA技术,也只能这样了。

  于是江家一行人便浩浩荡荡地往医院去。

  江建鸿、刘美萍、江彩云、江夏去医院验血型,江家那一波亲戚则留在外面等结果。

  众人等了个把小时,血型结果终于出来。

  江建鸿是O型血,刘美萍是A型血,江彩云是A型,而江夏是B型。

  当时他们血型验出来,医生的原话是这样的:“父亲O型,母亲A型,孩子只能是A型或O型。”

  结果显而易见。

  “这么说,彩云还真的是建鸿和美萍的孩子。”听完讲述的大姑做最后总结道。

  “爸——妈——我总算和你们相认了。”

  大姑的话音一落,江彩云就哭着扑进了刘美萍的怀里。

  “妈,你不知道我这二十多年来过的是什么日子啊,每天眼睛一睁就是洗衣做饭、下地干活、喂猪食。”

  说着,江彩云将手伸给刘美萍看。

  那是一双地道的农民的手,粗壮、黝黑、粗糙,和江夏纤细白嫩的手形成鲜明对比。

  自己的亲生女儿在农村受苦受难,别人的女儿倒是养得身娇肉贵。

  啧啧啧……

  大姑在一旁边咋舌边摇头。

  刘美萍握着江彩云粗砺的手指,心里也是心疼得不行。

  这孩子的手比她这个中年妇女的手还糙,上面全是皲裂的小口子和老茧,抚摸起来都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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