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储君薨,帝王悲,朝野遍泣,举国同哀。
胤礽“病逝”后,原本人人喊打的局面骤然停歇,无人再议其罪,仿佛当真他一死便足矣消弭一切罪孽。
康熙大张旗鼓的为胤礽治丧,极尽哀荣,就差给他追封个皇帝了——
当然,康熙并不傻,他深知即便胤礽已死,但其做下的恶事并不能这么快就被世人忘怀,即便他有心追封,也不会是现在。
丹卿只去祭了一次,就装病不去了,还以宫中治丧不便为由将蘼蘼接回了公主府来小住几日,康熙并未阻拦。
毕竟,不管事实究竟如何,表面上看胤礽算是害死蘼蘼生父的罪魁祸首,让丹卿和蘼蘼去跪祭胤礽,难免会叫人背后议论。
丹卿乐得悠闲,关起门来装病,整日陪着闺女玩,反而是薛思文更忙碌些,几日未归——
丹卿终究还是做到了她对裴端的承诺,向康熙请旨,将他姐姐裴英迁出了胤礽的陪葬陵,玉牒上也除其名,彻底抹去了她作为胤礽姬妾的痕迹。
薛思文亲自将裴端姐弟两个送回了家乡,葬在他们爹娘的身边,让他们能一家团聚。
等薛思文处理完丧事回到公主府的时候,蘼蘼已经重新被康熙接进宫去,只剩丹卿一人靠在躺椅里惆怅。
“公主瞧着清瘦了,可是饮食不合口味?”
薛思文在丹卿身边坐下,有些担忧。
丹卿只是拉着他的手调笑道:“这不是‘名动京城’的‘祸水公子’么,你可知这些日子京中把你传成什么样了?”
“还能什么样,说我是男狐狸精,蛊惑了公主,吸干了公主的精元呗。”
薛思文满不在乎道。
丹卿挑眉:“你不在意?”
“不在意,我只当他们是在夸我好看,”
薛思文换了个位置坐,叫丹卿趴在他腿上,“与其在意那些没用的,我还不如去给新移栽过来的枇杷树浇浇水,侍卫们粗手笨脚的,可别伤了那娇嫩的新苗。”
庭院里那颗枯死的枇杷树砍掉后,丹卿从宫里的母树上重新移栽过来一枝,如今还不到手腕粗细,薛思文一直细心照看着,即便身在外也不忘写信回来叮嘱侍卫们按时浇水,生怕会养不活,再叫丹卿伤心。
世人皆传他善妒,连一棵枇杷树都容不下,却不知他其实最心软。
他是爱酸爱醋,但也从不曾伤害过与她有过情缘之人。
他同情裴端,亲自为其敛葬;
他担忧孙天阙,悄悄叫人存好了去岁的枇杷果,准备带回去给他,还叮嘱所有人不许将枇杷树枯死之事告诉他。
就连公主府客院那为孙天阙特意改造的地炕,也是薛思文亲自设计监工的,他从未有想过要将孙天阙赶出公主府,远离丹卿。
所以有的时候,丹卿是真的忍不住更心疼他一些。
懂事的孩子不应该被忽视,而该得到他应有的奖赏。
丹卿伸手搂住薛思文的脖子,主动亲上他的唇,她知道他也会有不安,但他还是努力的去全心全意的相信她。
“这次事了之后,咱们能回去过个好年了,”
丹卿靠在薛思文的胸前呢喃,“我与汗阿玛说好了,蘼蘼只在京中养到十三岁,五年之后,我们就能把她接回来。”
康熙要的是一个亲近大清,亲近他的漠北首领,所以他暗示丹卿,他希望这五年里,她不要与蘼蘼过于亲近。
这也就意味着,之前的这些时日或许是她与闺女最后的相处时光,未来的五年里,除非康熙宣召,她都不能再回京城看闺女了。
自从胤礽死后,康熙的性情变了不少,上次进宫的时候,丹卿瞧着他看她的眼神竟然生出一丝恐惧来,这是她从未有过的感受。
她杀了胤礽,改变了历史的走向,仿佛也打破了那原本很微妙的平衡,她与康熙之间,自此以后,恐怕再也回不到从前了。
这种改变本是丹卿惧怕的,所以她才会经常踟蹰不前,犹豫再三,可当真事到眼前,却又觉得好像也不过如此,大不了,她就躲远些,再躲远些。
胤礽的灵柩离开紫禁城的那一日,丹卿受命前去相送。
她站在人群里,偶然抬头,正对上康熙看向她的目光,里面有审视,有提防,还有一丝憎恨。
她在决定置胤礽于死地之时,就已经预见到了会有这么一日,可此时,依旧忍不住心里悲凉。
“汗阿玛,我要回去了。”
事后,丹卿主动进宫向康熙请辞,“快入冬了,再不走,路上又要风雪难行了。”
康熙神色复杂的看着丹卿,第一次在离别之时,没有将她叫到身边,拉着她的手告别。
他只是端坐在那里,仿佛眼前的不是他最曾经最心爱的闺女,而是一个并不亲近的臣属,一个叫他忍不住想要去恨的人。
胤礽死了,他精心培养的储君,就那么轻易的断送在她的手里。
就算是胤礽一而再的对她出手,就算是他先下定了要让胤礽“病逝”的决心,他依旧会忍不住迁怒,会在孤寂的午夜,想若是当年他没有在御花园里捡到她,没有放任胤礽亲近她,是不是一切都不会发生。
他其实心里很清楚丹卿没错,清楚是胤礽咎由自取,但就是会忍不住去想,如果丹卿能再忍忍,再顺从些,胤礽也不至于如此。
曾几何时,他是期盼着丹卿能回到他身边的,就住在他给她修建的公主府里,每日能进宫陪着他一起用膳,而他也能在她面前做一个真正的慈父,不用算计,无需提防。
可是如今,他再看着她,脑海里却全都是胤礽的影子,他再也无法像以前那般面对她,疼爱她。
“你走吧,非召不得再
入京。”
康熙冷冷的开口说出这样刺骨的话,“福安郡主,朕会让宜妃好生照看,等她年满十三,就叫她回去。”
丹卿闭了闭眼,端端正正的跪下磕头,亦说出了以前从不会说出的话:“臣,谢皇上。”
然后站起身来,转身离去,将不舍和眼泪留给自己,不让康熙发现。
胤禩站在乾清宫外,只为等她。
“四姐姐,你是要回去了吗?”
他依旧是那幅温文尔雅的模样,甚至还带着点恰到好处的悲伤,仿佛之前联合朝臣废储时的尖锐只是幻觉而已。
丹卿停下脚步看向他:“八弟,我已为你做了刀剑,别忘了你答应过我的事。”
胤禩点头:“姐姐放心,福安郡主的一切弟弟都会上心的,只要我还能插得上手,就绝不会叫她受委屈。”
丹卿不再停留,继续往前走。
当初无人敢做诛杀胤礽的刀,生怕如胤禔一般惹祸上身,万劫不复,是她主动找上了胤禩,答应他出这个头,换他帮她护着蘼蘼。
好在她不是胤禔,她选择了一个最好的时机。
敦多布多尔济已死,胤禔留在北疆,康熙不可能在这个时候动她,因为他需要她回到归化城区,帮他稳定漠北,压制胤禔,抵挡沙俄和准噶尔部随时可能的反击。
她也许是唯一一个能在这场诛杀胤礽的风波里平安离去之人,但她也一样付出了沉重代价。
她不后悔,因为这是她筹谋多年之事,她回来,就是为了送走胤礽的,她只是有些惋惜,毕竟是将近二十年的父女情啊,如何能说割舍就割舍!
她只希望时间能冲淡一切,或许几年后,十几年后的某一天,康熙终能放下心结,父女之间,还有相见的一日。
……
丹卿轰轰烈烈的来,悄无声息而去,临别之时,只有胤禛和胤禟前来相送。
“我想偷偷接蘼蘼出来送送你,却被我额娘给锤了一顿,”
胤禟抱怨着,“她如今是年纪越大,胆子越小了。”
“休要胡说,姨母是越来越通透才对,”
丹卿伸手想去扯胤禟的耳朵,却又在他特意低下头送到她手边的时候心软了,只是拉了拉他的耳垂,“你啊,稳重些吧,别总惹姨母生气。”
“宫里的日子太无聊了,若没有我时常招惹一下,额娘岂不是更没事做了?”
胤禟自有他的道理,“姐你放心,我心里有数,不会真气着额娘的。”
丹卿无奈的摇了摇头,看向胤禛:“四哥你也不管管他?”
胤禛低笑:“他挺好的,难得的鲜活人。”
胤禛自己活得太过拘束,所以更希望弟弟妹妹能自由自在。
他看着胤禟,仿佛看到了能在额娘疼宠下长大的自己,所以他不愿意管束太过,盼着胤禟能永远这么鲜活。
丹卿懂胤禛,所以也最心疼这个哥哥。
可他身上肩负的担子太重了,不能稍歇。
“四哥,时间还长呢,你也不要把自己逼得太紧,”
丹卿拉住哥哥弟弟的手,“无论何时,我都在你们身后,若有所需,定不会辞。”
胤禛抬手在丹卿的额头上拍了一记:“你照顾好自己比什么都强!去吧,路上且徐行,这次不必再担心会有变故了。”
是啊,这一次,她再不必提心吊胆了。
此后,她再不必提防那个她动不得的人算计她,她终于可以松一口气,去做自己想做的一切。
……
康熙四十二年的春节,京城里因为储君薨逝而少了许多热闹,但远在塞外的归化城里,却依旧张灯结彩,喧闹不断。
赶在过年之前,胤禔从库伦城赶了回来,同时带回了孙天阙的骨灰。
“他不让告诉你,只叫我带他回来,将他葬在归化城外,”
胤禔将一个匣子打开递给丹卿,“这是他的遗物,一直带在身边的,他说要与他同葬。”
匣子里是一块玉佩,一把匕首。
玉佩是当年他们初定情之时她送给他,后来要回来的,不知何时又到了他的手里;
匕首是他亲自为她赢来的,她还给他后,他从不离身;
两样东西,皆与她有关,除此之外,再无旁物。
丹卿早知会有这么一天,却还是忍不住落泪:“我以为,至少还能过了这个年。”
胤禔不语,不敢告诉她,在胤礽死讯传到库伦城的那一日,孙天阙就用这把宝石匕首插进了自己的胸膛。
他留下遗言,让他将他就地火化,只叫她知道他是病死的,他说这匕首代表了他最心爱之人,能被它刺穿心脏,是他之幸事,死得其所。
他甚至没谈及来生,因为他知道她已另有爱人,他不敢破坏她的幸福,只想葬身于归化城外,永远守护着她。
孙天阙终究是如愿以偿了。
丹卿将他葬在了归化城北的一处山坡上,在那里,能远远的眺望公主府。
入葬之时,薛思文将他从公主府里带回来的枇杷取了籽,随葬在孙天阙的墓中,还他一份圆满的回忆。
可惜这草原上的风沙不适合娇贵的枇杷树,所以他们只能在他的墓旁种下白杨,代替他直立于这天地之间。
丹卿命人将孙天阙的亡讯传回了京城,告知孔四贞,孔四贞只托人带回了一本经书,再无其他话。
在将那经书在孙天阙墓前烧掉后,丹卿与薛思文携手远眺,目之所及,却是归化城中万家欢庆之景。
如今已是康熙四十二年,仿佛只是一晃眼的时间,她来到这个时代,已经整整二十年了。
二十年前,是她主动去御花园里堵到了康熙,亲手开启了他们父女之间的情谊,二十年后,也是她算计得他不得不杀了自己最在意儿子,亲手将这份维持了二十年的钟爱推远。
这二十年间,她好似得到了很多,又好似也都失去了,郭贵人、太皇太后、孙天阙、裴端乃至敦多布多尔济和胤礽,都曾叫她在意过,也都永远的离开了她。
好在,她也不是一无所有,她还有亲手建起的归化城,有漠北广茂的草原,有互敬互爱的兄弟姐妹,有可爱的闺女,还有能携手一生的爱人。
“等明年春天,我想出去走一走,”
丹卿对薛思文说道,“我想亲自去看看吉兰泰盐池,去看看戈壁沙漠,或许,我们还可以去大姐姐二姐姐那里做做客,我还没见过她们的孩子呢。”
之前她一直将自己困在归化城里,如今,却是想去亲眼看看自己守护着的这片草原。
她想沿着鄂尔浑河修建棱堡抵御外敌,想沿着官道往外扩张,逐步建起城、镇、村的网络,让满汉百姓能更深入草原,也让牧民们在严冬之际,能有个遮风避雪的地方。
好像,她能做的,正等着她去做的事情还有好多好多,而如果她愿意抛开来自康熙的压力,一切都会变得更加从容。
反正如今康熙已经对她没什么期待了,她也不用再小心翼翼的维持平衡,没了敦多布多尔济,她这个土谢图汗部的监国太后,突然就变得更加坚不可摧了。
“好,我陪着你,你去视察百姓,我去收购马匹,咱们的马场去年出栏马匹已有两千之数,今年若是能再多收些种马,过几年,每年就能产出万余,这可是比大数目呢!”
薛思文笑着答应。
丹卿嗔怪的瞪了他一眼:“我说要与你携手天下,你却与我算银钱,薛素瑜,你如今是愈发掉钱眼儿里去了!”
“没办法啊,我得想办法赚钱养家!我娘昨儿还嫌我败家,说我这衣裳太过奢靡,糟蹋了公主的银子,还说我要是以后敢再跟你撒娇讨赏,就家法伺候。”
薛思文将丹卿搂进他毛绒绒的怀里,他身上穿着的大氅是取沙狐颔下皮毛攒成,又轻巧又暖和,虽不如丹卿穿的白狐裘金贵,却也是民间难见的稀罕物。
不过这件狐裘还真不是丹卿花银子给他置办的,而是一件来自沙俄的“礼物”。
与丹卿预想不同的
是,库伦城一战之后,沙俄并没有出兵报复的意思,反而派遣使者,想要与土谢图汗部修好。
他们如今也是内斗严重,当初肯听胤礽的话出兵,本就是为了抢掠财富,如今见库伦城难以攻破,便改了策略,想通过库伦城的关隘,与蒙古、与大清通商。
这沙狐皮便是沙俄的特产,他们的商人预估每年能向大清出口沙狐皮数十万张,还有如虎骨鹿茸之类的珍贵药材等,并愿意向库伦城缴纳关税。
这是一笔意外之财,丹卿并未去问康熙的意见,直接应下了。
她如今是名正言顺的漠北的主人,她不再需要小心谨慎的事事上报,这种无关兵事的“小事情”,她做得了主。
所以,这件沙俄送来的礼物就穿在了薛思文的身上,衬得他面如冠玉,愈发的贵气袭人。
“不怕,容夫人若是要打你,我就带你逃出去,”
丹卿踮脚亲了亲薛思文的脸颊,“咱们素瑜公子,就是要打扮的漂漂亮亮的,才能配得上男狐狸精的美誉啊。”
“男狐狸精?”
薛思文眯起了眼睛,倒是真有几分像狐狸了,他弯腰一把将丹卿抱了起来,就往马车的方向走去,“那今夜,我就好好尽一尽男狐狸精的本分,也省得白担了这个恶名!”
若是明日能叫她起得来床,就算他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