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名称: 海边来了个卖蛋糕的军属小姐姐[年代]
本书作者: 甜妹奶茶
本书简介:
国宝级糕点师明香穿到一本年代文里,成了文工团里那个有貌有才,却因嫉妒女主,而被打压了一辈子的炮灰。
当初原主勉为其难答应了男主的恋爱请求,却被女主截了胡,最后反而是原主变成了人们眼里插足爱情的不要脸小三。
明香:谢邀,渣男贱女请锁死。
*
明香在团长的撺掇下嫁给了一位军人。
听说那人虽然看着英气十足,其实有隐疾。
嫁给了一个这样的人,所有人都笑她进了火坑,等着看她笑话。
却在她带着别人想都不敢想的财富,跟着升官好几级的丈夫从海岛回来时,看到了她的男人。
丰神俊朗的男人手里牵着一个、怀里抱着一个、背上还驮着一个,都是漂亮萌娃。
他笑得宠溺又温柔,贴心地给妻子擦汗。
而那几个孩子,都和男人一个模子刻出来!
*
明香当初也不是特别愿意,但这个男人实在是长得太好看了!
有隐疾?那正好,她还嫌生孩子危险,带孩子痛苦呢!
关键这人不烟不酒不撩妹,又帅又温柔,还主动要求月月上交工资,为什么不嫁?
就是随军海岛苦了点。
明香本来是这么想的,直到她到了海岛看到了那一棵棵的大椰子、黄芒果、大荔枝,还有那随军海岛的有钱小媳妇。
眼前浮现出自己做的椰丝奶球、杨枝甘露、荔枝冰露……会卖脱销的吧?
*
曾易青家里三代军功在身,想的念的都是报效祖国,次次相亲次次把人弄哭,在外就得了个有隐疾的骂名。
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了明香。
小丫头愿意嫁给他,还总是安慰他不要在意隐疾的事,温言软语,眼里满是疼惜,漂亮的脸蛋让他看一眼就重了呼吸。
隐疾?去他娘的隐疾!
内容标签: 美食 穿书 爽文 年代文 日常 先婚后爱
主角视角:明香 曾易青
一句话简介:海岛随军带娃搞事业被爱
立意:积极乐观不要轻信谣言
第1章
1974年冬,京市仍是下着纷纷扬扬的大雪。
第二天一早,市文工团错落的房顶银装素裹,只从皑皑白雪中露出些许红色的砖墙来。
女员工宿舍墙上写着大大的标语。
“向革命样板戏学习,弘扬无产阶级文艺”几个大字被雪色一衬,更加鲜艳,竟比平日里还多显出些蓬勃的气势来。
明香住的这栋宿舍楼楼统共两层,坐落在文工团的大院里。
当太阳在雪地上留下橙红泛金的光,楼道上也喧闹起来。
姑娘们梳了头,端着搪瓷大白盆,把毛巾搭在盆沿,牙杯和牙刷放在盆中,嬉闹着来到楼道尽头的公共洗漱间洗漱。
明香也在其中。
只不过她不是来洗漱,而是来打凉水回去兑热水泡脚用的。
一个多月前,她被人踩了脚,从舞台上跌了下来,踝骨骨裂了。
现在脚是好得差不离了,但脚肚子老是会酸,今早起来特别酸,所以她就打算拿干艾草泡泡脚。
明香打好了凉水,端着往宿舍走。
搪瓷盆本来就重,加上装满了水,她脚又受了伤,端着就格外费劲。
明香撇了撇嘴,干脆到过道边,把盆放了下来。
她抬手擦了擦汗,从兜里掏出来一颗水果糖,剥去上面的纸皮,放进嘴里。
舌尖一触到那滑溜溜的触感,丝丝的甜味顿时滋润了心田。
明香不由得眯起了眼睛,觉得腿脚的酸痛都缓解了许多似的。
还得是甜品啊!
虽然自己穿到了这物质匮乏的年代,且苦逼到一来就接手了原主的病痛和委屈,但只要还有甜品可吃,这日子就能过下去!
她靠着过道的矮墙,想象着后世更加壮大的甜品大家族。
马蹄糕桂花糕宫廷桃酥老婆饼,
双皮奶红豆茶杨枝甘露热奶茶……
这个年代什么都好,就是对糖分的渴望怎么都不能被满足。
每天饭才刚吃完,大家就抓心挠肝地想要弄点能升糖的东西过过口。
但大部分时候都是弄不到的,只能用劳动麻痹自己,让自己尽量不往吃食上想。
明香想到这里,把嘴里的糖紧紧吮了一口。
也真是难为原主了,竟能次次在表演比赛中拔得头筹,拿了这么些甜品当奖励。
只不过甜品虽堆了半抽屉,却又一点儿也舍不得吃。
这也可以算是这个年代的人的一种特征了。
没办法,物资紧俏,吃完了就没了,什么都得宝贝着点儿。
就是这样的一代人,吃苦耐劳,博得了后面那样的盛世,也滋养了明香这样的人。
明香是怎样的人呢?
她好吃要吃,喜欢一切美食,觉得人生最大的遗憾就是人死了东西还没吃完。
像原主那样怀抱着整整一抽屉的糖果死去是她绝对不能接受的。
明香眯着眼睛靠在过道墙边,惬意地边吃糖边胡乱想着这些,路过的同事们却看呆了。
在姑娘们眼里,冬日的暖阳照着明香微眯的眉眼和白里透红的脸,让她看起来像一串套着冰糖外壳的糖葫芦。
尤其是那纤长的身材往墙边一靠,双手往墙头一搭,优雅不失灵动,俏皮却又不失稳重,整个人身上都仿佛沾染了阳光的气息,又带着一种坦然的暖意,光是看着都舒心起来。
她们哪里见过这人这么洒脱的姿态?
明香就是朵野蔷薇,天生带刺,自诩高贵。
可笑的是,只要你欺负她一次,就会发现,她那刺根本就是假的,做做样子的。
她其实很好欺负,跟人对上视线就会立马悄悄移开,要么就是把那脖颈扬得跟个大鹅似的,看似高不可攀,实则在加速逃走,本质上还是唯唯诺诺、期期艾艾。
或许这个人在舞台上这个人确实是闪闪发光,但只要下了舞台,你竟不记得她鼻子眼儿具体长什么样子了……
什么带刺玫瑰,她就是只戴着金簪披着锦衣的老鼠,被人戳穿了,老鼠还是老鼠,根本就上不得台面。
可这一个月以来,她变太多了。
从前那双习惯于闪躲的眼睛现在总是带着笑意,就那么直勾勾看着你。
那一向抿得像刀子的嘴唇现在总是微微张着,嘴角自然而然地翘起。
下巴仍是微微扬着,可却透着闲适与自在,就连头发都茂密乌黑了许多似的,不再像从前那样,怎么打扮都泛着营养不良的磕碜样儿。
真是见了鬼了,这个人,病了一场过后,反而像是黑夜到白天,亮堂了起来。
不过话虽然是这么说,明香的名声到底是不好了的。
平时就不讨人喜欢,加上最近发生的那件事……
几个姑娘想到这里,端着盆站在那儿,你看我我看你,神色都颇为复杂。
然而再怎么挤眉弄眼,还是没人敢走过去,只能对着明香那被糖浆浸得粉润的嘴唇咽口水。
多久没吃到这么纯粹的糖了呢?
记不清了。
胃里开始翻江倒海,极力地渴望着被填充。
唾液跟失控了一样喷涌出来,又被带着尴尬的羞涩咽了回去。
忽然,从洗漱间那边跑过来一个人,龇了个大牙跑了过来。
“明香,脚又痛了是不?我给你把水端你房里去!”
说着竟把自己的盆往地上“铛”地一放,蹲下去就要把明香那盆水端起。
姑娘们看到这阵仗,顿时瞪大了眼睛。
刘红梅这是怎么了?居然主动帮起明香来了!
文工团里所有姑娘都知道,刘红梅和明香虽然是住同一个房间,却从来不对付。
刘红梅最讨厌明香那高傲不理人的样子,不管是在台上还是台下都铆足了劲儿跟明香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