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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写文日常_分节阅读_第104节
小说作者:水墨清香   小说类别:穿越小说   内容大小:659 KB   上传时间:2025-12-19 13:52:18

  《复仇的最佳方式》因为是个短篇,许多地方都一笔带过,严格来说,粉红毛毛兔的这篇文章并没有上一篇精巧,许多地方也并不符合逻辑,但一个爽字就像是夜空的月亮,盖过所有缺点的星光,刊登与否是根本不需要犹豫的事情。

  三天后。

  一个报刊亭的老板看着面前的一堆杂志,有些疑惑:

  “这次怎么送过来了这么多?”

  卖不出去杂志社亏本就算了,关键是他这边就这么点地方,也放不下啊。

  “好像是有个作者又寄了稿子过来,金钗叙的编辑部就多印了些……”

  小伙子一边搬杂志一边说道,他的记性并不算太好,这些话来回背了好几遍,还是有些记不住。

  “什么作者让她们这样冲动啊,搬走搬走,我这边卖不了……”

  老板摇头又晃脑,双手摆的跟大风车一样,坚定的拒绝,小伙子一气运了这么多东西,耳朵嗡嗡的响,也没听见老板说什么,只自顾自的把话补全:

  “……作者叫粉红……毛毛兔,写了白玉簪的那个。”

  小伙子是今年才来上海讨生活的,不大明白为什么编辑部要把这句话说了又说,但赚钱不就是听令?就算不解,他也鹦鹉学舌的复述了一遍,然后才抬头看着老板。

  “您刚刚说什么,我没太听清。”

  小伙子住在大杂院,昨天半夜有个黄包车夫哇哇吐血,他又帮着抬去医馆又帮着凑钱,连吃饭的钱都给出去了,干了这么多活实在是反应不过来。

  老板一脸镇定的把刚出口的话吞了回去。

  “我说放这边,我待会儿卖的时候方便拿。”

  粉红毛毛兔的名字他有些陌生,但白玉簪的故事他可太熟悉了,有这个作者的文章,别说面前这些,就算再翻个倍都不难卖,见小伙子哦了一声就老老实实的搬东西,满头满脸的都是汗水,有点小心虚的摊主还给他塞了个自己早上买的馒头。

  小伙子道了声谢,把最后两捆杂志放好,就吃着馒头高高兴兴的走了,本来还在纠结拿哪一本书打发时间的老板也不再犹豫,拿了本品相不错的金钗叙翻起来,第一篇文章就是极其显眼的《复仇的最佳方式》!

  守着书报亭的日子有些无聊,老板没事就捡着感兴趣的书看,他的阅读速度向来很快,所以当他发现自己的眼睛瞧见了什么东西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毛毛兔的用词过于精准,姜优的手法又实在利落,他对这个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的皇帝没什么好感,但因为是同一个性别,某个地方也传来了幻痛。

  他飞快的将这一部分略过去,一会儿就看完了整个故事,然后长出一口气。

  这文章看着着实爽快,若是出刀的那一段没有那么强的代入感就更好了,但话又说回来,这故事本就浑然天成,若是修改了这个部分,就像是圆球上的凹陷,瞧着也并不协调。

  说到底,还是那皇帝的错,若不是他废了立女户的制度,原本的那个小姑娘也能立起来,日子能过下去,也就不会有姜优的到来……

  “有什么新到的书吗?”

  一个声音打断了老板的思绪,老板下意识的抬头,麻花辫学生包,是个熟客。

  “新书还没有,不过这个可以买一本。”

  老板扬扬手里的金钗叙,他卖书也看书,因为眼光挺精准,熟客在不知道什么书符合他们的需要的时候,就会问老板,十有八九都能得到个满意的答案。

  “这书可能不大合胃口,但我只说一句:这一期有粉红毛毛兔的文章,写白玉簪的那位。”

  女学生本来还在犹豫,听到粉红毛毛兔的名字便眼睛一亮,拿了一本翻了一下,确定老板说的是真的后,毫不犹豫的掏钱买了下来。

  这只粉红兔可算是发新文章了!

  跟老板预料的一样,提起毛毛兔的名字,金钗叙十有五六能卖出去,剩下的三四在说起这位是白玉簪的作者后,也有七成的人会掏钱,本来颇为壮观的杂志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矮减少,太阳还没下山,放着金钗叙的地方已经空空如也,连其他的书也被带动的卖出去不少。

  老板看着沉甸甸的抽屉,也顾不得天还没黑,把钱往包里放了就关门往家走,妻子见他这么早回来还有些诧异,老板只是神秘的笑笑,把包往桌上一倒——

  “哗啦啦噼啪叮叮铃……”

  袁大头,鹰洋,角洋,铜元,法币……各种各样的钱币纸钞直接铺满了一桌子,妻子愣了两秒,便惊呼一声扑过去开始算账。

  老板瞧着妻子嘴角恨不得咧到太阳穴的模样,也笑了笑,也不打扰媳妇的小乐趣——他媳妇就喜欢数钱,将一大堆各种各样的金银钞票挨个分类,说把一大堆钱收纳的整整齐齐的滋味特别好。

  又看了眼忙碌的媳妇,老板便拖着椅子坐到窗边,拿出自己私藏的金钗叙重新翻看起来,毛毛兔埋下的伏笔不少,但他这一天都在忙,现在可算是有时间慢慢读了。

  要是明天还有货的话,金钗叙的杂志还可以多进一些,毛毛兔的文章跟邱小姐等人一样都颇为保值,一时半会儿卖不完也没事,每天销出去个几本也亏不了。

  粉红毛毛兔重出江湖本来没有多少风浪,但在书商报童书店的竭力宣传下,直接无缝复出成功,甚至跟最近的新人野心家形成了联动反应,有些小报为了搏眼球,还做出了野心家和粉红兔是同一个人的推论——这么豁得出去的主角,一看就是出自同一人之手。

  当然,这种说法一被刊登出来,小报就被骂的狗血淋头,很快在上海销声匿迹,让后面再也没有报纸敢以此为噱头。

  姚晓瑜:……

  这一期的金钗叙刊登出来后,孔凤鸣买了许多给母亲和姐妹寄回去,经过漫长的周转,它们终于……毫不意外的被拦在了孔家外面。

  无所谓,这些本来就是障眼法,孔凤鸣剪下来的《最佳复仇方式》已经通过衣服缝隙,鞋底夹层等隐秘处被成功带进了孔家,到达了孔凤鸣的母亲和妹妹身边。

  她们在深夜悄悄将这些纸张取出来,在如豆的油灯下一字一句的阅读,眼中渐渐有了火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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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1】红枣宫女:化用王敦吃枣的故事。

  原文:王敦初尚公主,登厕时不知塞鼻用枣,敦辙取而啖之,早为宫人鄙诮多矣!

  翻译:王敦刚娶公主那会儿,进宫上了一趟茅房,不知道枣是拿来塞鼻孔的,直接取来就往嘴里塞着吃了,结果这事儿成了宫里的笑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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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

  “娘, 你说我把这阁楼一把火烧了,我是不是就能趁乱跑出去?”

  孔凤铮目光灼灼的看向母亲,越是瞧着姐姐孔凤鸣从外面带回来的文章, 她就越觉得这所谓的千年世家实在是个牢笼,她想出去瞧一瞧孔家外面的风景,哪怕立时死了也甘心。

  “这话可不能乱说。”

  魏思洁大惊失色, 下意识的捂住女儿的嘴,却被女儿狠狠的挣开。

  “娘,我今天听到丫鬟说我的婚事了。”

  孔凤铮轻声说道, 魏思洁一怔——她从没听到这方面的风声,孔凤铮瞧着母亲呆愣的模样,反倒笑了一笑, 母亲总觉得大哥一直都是那个心疼妹妹的好兄长,但人都是会变的。

  “族老已经商量好了,要把我嫁去陈家。”

  陈家在鲁地的名气不算小,跟孔家称得上门当户对,魏思洁的神色还没来得及放松,就被下一句话惊的面色大变。

  “他们给我找的丈夫是陈家三房的第五子, 那个陈柳眠。”

  陈柳眠不是这人的真实名字,是别人给他起的浑号,他虽然是家中的嫡子, 却是个色中饿鬼,还不会吃饭就开始尝丫鬟口上的胭脂,十二岁就有了头一个女人, 等十五岁尝过男人的滋味,更是日日夜夜泡在相公堂子。

  这种厮混有个眠花宿柳的雅称,但因为那人尝了男子便不碰女子, 便有了个柳眠公子的绰号,叫的久了众人也忘了他的真实姓名,只称呼一声陈柳眠。

  在孔家,陈柳眠是被当做反面教材的,不是因为他常年混迹象姑馆,而是因为他还没有成婚生下嫡子就在里面厮混,现在都没个一儿半女。

  “这厮绝不能嫁,我现在就去找你大哥!”

  魏思洁难得爆了粗口,她出自书香门第,向来不会说“厮”之类的字眼。

  她白着脸就要下床,向来贤良淑德的女子难得对那些族老有了怨恨——便是不提那第五子稀巴烂的名声,她女儿才十五岁,那陈柳眠可都三十多了!

  “您以为大哥不知道?”

  孔凤铮一句话将母亲定住,见魏思洁面色惨然也有些叹息,心里的念头却越发坚定。

  “大哥的确跟族老们吵架了,”

  孔凤铮看着母亲随着她的一句话哭一句话笑的模样,一边觉得心疼,一边却诡异的觉得爽快:大哥因为是家里父亲走了以后的顶梁柱,她和孔凤鸣跟他斗起来的时候,母亲总是让她们退让,虽然后面也有补偿,但当时的委屈也是实实在在的。

  母亲总说以后大哥会给她们撑腰,可现在呢?

  姐姐跑得快,没来得及让大哥显出真面目,现在她也到了婚期,做了明码标价的商品。

  “争吵的是我嫁过去以后,他到底能得到多少好处。”

  孔凤铮瞧着脸色灰败的母亲,心里并没有好受多少,但她并不停口,伤口要挖掉腐肉才能好,若是拖泥带水的纠缠不清,只会药石无医。

  母亲的确更偏向大哥,但对她和姐姐也是真心疼爱的,不然孔凤鸣病的再厉害,该缠的脚还是得缠;她哭闹哀求的再可怜,也没法只用布条捆了足部两边做个样子,用特制的绣花鞋伪装三寸金莲。[1]

  “娘,我还得了个消息。”

  孔凤铮很想跟着母亲一起哭,但她的眼泪早就在知道消息的时候流干了,她很庆幸自己没有被所谓的女四书教坏了脑子,对姐姐寄过来的信件文章也一字不差的反复看过,得了些拿捏丫鬟婆子的手段,不然她跟聋子瞎子都没什么区别。

  “那陈柳眠已经长了杨梅疮。”

  孔凤铮紧紧盯着母亲,观察着她的反应,习惯性偏向大哥的她会找到种种借口,风险对冲就是常见的手段,比如年纪大也死的早,比如常年混迹相公堂子,孔凤铮刚好手握大权……但梅毒是会传染的,在这个无法对冲完成的情况下,母亲又会怎么选择呢?

  魏思洁听到杨梅疮三个字的时候抖了抖,本来还有些精神气的身形一下便佝偻许多,明明依旧是保养得宜的模样,打眼一看却沧桑许多。

  “你大哥……”

  魏思洁的声音很低,像是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然后被孔凤铮直接剪断。

  “他知道,但陈家说了,我嫁过去,就帮他做官。”

  孔家是个大家族,资源虽然多,但分在每个人头上就有限的很,她父亲早逝没什么家底,大哥自己又没本事,想要进步可不就得使些手段?

  “娘,我是一定要走的,您要跟我一起走吗?”

  孔凤铮在这个绣楼里已经呆的够久了,相对于嫁人后转移到另一个院子的生活,她还是想出去瞧瞧,便是死了也是自己的命。

  相夫教子,还是那样的夫婿,活着也不过是个能喘气的死人。

  孔凤铮并不担心母亲会把她的打算泄露出去,她的母亲虽然重视儿子,用女儿给儿子铺路的事情却是做不出来的,至于后面加强守卫……她火柴都已经藏到房间里了,等火焰点起来的时候,什么都晚了。

  “我……”

  魏思洁有些犹豫,她一辈子循规蹈矩,连名字都是家里按照字辈传下来的,做的最出格的事情就是不给两个女儿裹脚,偷藏大女儿孔凤鸣寄来的东西,在套子里生活了大半辈子,听到出去两个字,她心里最先浮起来的就是恐惧,当下便要拒绝。

  但她又想起孔凤鸣寄过来的信件和故事,那些繁华的描述,那些精彩的文章,还有字里行间虽然偶尔也有些压抑,多数时候却也能被清晰感知到的自由,魏思洁便开始犹豫起来。

  “娘,您跟我走吧,我们去找姐姐。”

  孔凤铮见母亲动摇,又悄悄加重了筹码——她母亲对三个孩子的爱并不平等,但如果感情加起来是是十分,大哥虽然占了四分,但她和姐姐两个人加起来也有六分!

  “我一个人出去,可能会碰上拐子,可能会碰上强盗,可能会落进脏地方……娘~”

  最后一个字叫的九曲十八弯,歪缠的魏思洁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她没好气的将女儿推开,恨铁不成钢的点着自家姑娘的脑袋。

  “知道外面危险,还想要出去?”

  魏思洁嘴上说着自认为的难听话,手上却一点力都没用,知母莫若女,孔凤铮知道魏思洁的天平就差最后一点便彻底不平衡了,顿时脸皮也不要了,十八般武艺全使了出来,硬是让母亲点了头。

  “我们先……然后……最后……”

  孔凤铮的计划不算粗糙,但在魏思洁眼里依旧全是漏洞,母女两个一边修改一边说话,声音不知不觉便越发的大了,差点惊动了外面守夜的丫鬟,好在母女夜话是常事,才没有发现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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