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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福晋_分节阅读_第34节
小说作者:邈邈一黍   小说类别:穿越小说   内容大小:762 KB   上传时间:2026-01-25 17:53:33

  “叔母一切如常,只是还是不太爱出门。”

  “是,我也有数年不曾见过她了。”

  早些年还能在宫宴上见到,后来……后来这位福晋便不怎么进宫了,元旦、中秋、万寿节、圣寿节这样的日子纯亲王福晋都不进宫了。

  七福晋低头不语,叔母越不进宫,爷就越心疼。

  贝勒府早在建造之初,便预备在和纯亲王府相连的墙上开一道月亮门,而等正式搬进来之后,就不只是开一道月亮门的事儿了,后院直接就是相通的,建了一条回廊在两府之间。

  成年皇子进后宫要避嫌,因此,爷每年见贵人的次数加上宫宴都不超过十根手指头,但出宫开府后,爷每天从衙门回来都要去给叔母请安。

  叔母这些年守寡不容易,一个人撑着偌大的纯亲王府,对王爷亦是疼爱有加,但贵人也可怜。

  “七贝勒若是问起我,就说我这里一切都好,身子康健,让他也保重身体,办差也要注意劳逸结合,不要太辛苦,夜里不要熬太晚,我做了几个安神的香囊,你拿给他。”

  万岁爷已经有十多年不曾东巡过了,以往都是安排皇子去盛京谒陵,年长的皇子们除了七阿哥都去过,好些去了不止一次。

  这次万岁爷奉皇太后去盛京谒陵,把从九阿哥到十四阿哥这些小阿哥们都带去了,却不曾把七阿哥带上。

  她担心儿子为此难受,所以抓紧赶制了七枚香囊,在里面放了安神的药材,希望能让儿子的心情舒缓些,夜里可以睡个好觉。

  她不知道万岁爷是怎么想的,既舍不得儿子,为何不收回成命,带七阿哥去盛京见祖宗,将过继这事翻篇。

  如果不想把此事翻篇,下道圣旨过继就是了,长痛不如短痛,何必这样折磨人心。

  贵人的针脚细密,每枚香囊上都绣了不同的花样,除了梅兰竹菊外,还有老虎、麒麟和蝙蝠纹。

  “贵人的手艺真好,儿媳一定把贵人的话如数转达给爷。”

  戴佳氏又从柜子里取出一个包袱,道:“这些是我做给小阿哥的衣裳,我特意问了宫里养过孩子的嬷嬷,小孩子半岁时的身量差不了多少,略瘦一些的,略宽松一些的,我都做了,总共三套,你拿回去让孩子试试哪套合适。”

  “贵人怎么不提前管我要个尺寸?”

  做三套不同尺寸的衣裳,也太麻烦了。

  “我也是几天前一时兴起,这不来不及问你。”

  等不到儿媳初一来请安了,给孙子做衣裳的想法一出来,她就想让小孙子赶紧穿上她亲手做的衣服,所以便做了好几套尺寸不同的。

  如果等从儿媳这里问了尺寸再做,做好了也得等下个月初一才能再交给儿媳,这一来一回要耽误一个多月呢。

  她心急,等不了。

  七福晋点头,她能理解娘娘的心情,她之前给自己养的小狗做小衣服的时候都忍不住熬了夜,迫不及待想看它们穿上去的样子。

  如今才只是夏天,三个狗孙子出生没几天,她就已经在给这几个小家伙做秋天和冬天的衣裳了,就等着天气冷下来给它们穿上。

  *

  毓庆宫。

  太子妃换了衣裳,洗了手,才将女儿抱起来哄。

  小家伙正是咿咿呀呀学说话的时候,边学边吐口水,太子妃才哄了两刻钟,手里的帕子就换了四条。

  “大胖丫头,可真是有够沉的。”

  太子妃把女儿放到床榻上,揉了揉有些酸痛的手臂。

  嬷嬷刚想把三格格抱下去,就被太子妃制止道:“让她留这儿吧,今儿我带她睡。”

  “可万一太子爷来——”

  “太子爷不会来的。”

  “主子,今儿是初一。”嬷嬷提醒道,每个月的初一,太子爷都是要来的。

  两位侧福晋再怎么受宠,太子爷也不会在初一这天过去。

  “万岁爷奉皇太后出巡,殿下去送了,还不知晓什么时候回宫呢,殿下又身负监国的重任,今日最有可能睡的地方是书房。”

  有了能说得过去的由头,太子爷怎么还会来她这里,必会宿在书房。

  “那咱们要不要去给太子爷送膳?”嬷嬷在太子妃的目光中声音越来越低,“奴才知道您不屑争宠,可是万岁爷这次东巡谒陵只带了一个孙子,那就是大李侧福晋所生的长子。”

  毓庆宫的大阿哥,既是太子爷的长子,也是万岁爷的长孙。

  要么说大李侧福晋命好呢,外人只知道毓庆宫有大李小李,却不知这两位同样姓李的侧福晋,后者的宠爱远在前者之上。

  只是大李侧福晋连生两子,而且都活下来了,小李侧福晋连生两女,却都没保住。

  身为太子妃的人,她应该庆幸生下儿子的是大李侧福晋,而不是被太子爷放到手心里疼宠的小李侧福晋。

  可这又能有多大的区别呢,皇长孙已经七岁了,去年便进了上书房读书,今年又被万岁爷带去谒陵,一步慢步步慢,主子还是越早生下小阿哥越好。

  “毓庆宫的大阿哥亦是本宫的儿子,他能被万岁爷看重,本宫只会为他高兴。”

  万岁爷看重的不是皇长孙,而是太子爷,这些年万岁爷对太子的培养和重视,众人都是看在眼里的。

  而自她嫁进宫中后,也对万岁爷对太子这独一份的宠爱有了更深的了解。

  万岁爷对太子真没得说,未嫁进宫门之前,她也曾忧虑过殿下的储君之位,毕竟翻一翻史书,史书上从来都不缺被废掉的太子。

  可嫁进了宫门,她才越发感受到万岁爷对太子的爱之深。

  无论惠妃有多得万岁也信任,无论德妃和宜妃有多受宠,这些年都牢牢待在妃位上。

  宫权被一分为二,一半由她这个儿媳掌管,另一半才是四妃的。

  太子爷虽不曾掌过兵上过战场,可是最近这几年却没少监国。

  万岁爷去年让几位年长的皇子去战场上刷军功,都以为是预备封亲王了,结果连皇长子都只是郡王,选秀又给直郡王指了那样一桩没什么助力的婚事。

  再联想到万岁爷这次东巡谒陵不光带了皇太后,还带了一串的小阿哥去祭拜列祖列宗,总让她觉得……觉得万岁爷是不是身体出了什么问题。

  万岁爷之前两次病重,这前朝后宫都是知道的,尤其是四年前的那次疟疾,听说太医都回天乏术了,是西洋人的金鸡纳霜治好了万岁爷。

  但万岁爷两次因病垂危,可见龙体并不十分康健,今年的种种举措,又好像是在安排后事一般。

  太子妃不敢往后想下去,可又控制不住自己的脑子,她怕多过喜。

  当个太子妃,虽然有时候也会担忧太子爷会像历史上的那些废太子一样下场凄惨,连累妻儿甚至妻族母族。

  可她心里都是稳当的,因为太子爷上面有皇上,有皇上在,太子爷就不会乱来。

  毓庆宫的东西无一不精,毓庆宫的人也无一不美,太子爷身边伺候的宫女太监都是一等一的好颜色,太子爷连选马都优先挑好看的。

  而她不够美,至少比不了太子爷的两位侧福晋,也比不了太子爷身边的宫女太监。

  自成婚后,如果没有说得过去的理由,太子爷每个月的初一都会来她这里留宿,但也只有每个月的初一。

  她都能想象到,等到太子登基,她做了皇后会是何等的窘迫,都用不着翻史书,宫里就有最明显的例子,皇太后当年做皇后的时候便是如此,可好歹还有太皇太后护着。

  与其当个窘迫的皇后,她倒宁愿一直做个体面安稳的太子妃,有万岁爷在,太子就错不了规矩。

  她诚心诚意,盼望万岁爷长寿。

  *

  太子携众人送驾,因着皇太后出行的缘故,康熙亲自去神武门接了皇太后的步撵,然后由东直门出宫,太子一行人也就从神武门一直送到东直门,再由东直门送到三家店。

  三家店,距离京城足有三十里地。

  这一送就是一整天。

  出了京城后,康熙就换了御马骑乘,稍靠后左右两侧是他的长子和嫡子。

  康熙骑黑马,太子骑白马,直郡王骑红马,三人时而策马奔腾,时而慢下来有说有笑,谁看了都得感慨一句父慈子孝兄良弟悌。

  “保清既有心学习治水,这段时间便在工部好好看看水利之书,尤其是本朝靳辅的《治河方略》,他是治水的大才。”

  可惜人已经过世了。

  再多的才能,再大的雄心壮志,都敌不过生死。

  “是,儿子会好好研读的,只是儿子读书向来不行,幼时明明比太子爷年长,功课却不及太子爷,怕是会有很多看不明白的地方。”

  “无妨,若有看不明白的地方,尽管写信给朕,朕给你解疑答惑。”

  大清治水这么多年,他也算是半个水利专家了。

  “儿子遵命,儿子此次不在,皇阿玛一路上要注意饮食和休息……”

  一口一个‘儿子’,太子心里头腻歪。

  “大哥新婚燕尔,若在工部只是看书,那不妨在府里,府里一样能看,也免得夫妻分离,大哥看书的时候也能有人照顾。”

  左右皇阿玛不在京城,没了朝会,老大只是看书的话,还去什么衙门,不必去。

  既要装出一副与世无争的模样,那就最好装到底,别既要又要。

  直郡王愣了片刻,不待皇阿玛发话,便直接应了下来。

  “也好,在衙门读书自然比不上在府里读书清静。”

  如太子爷所愿,他这三个月可以不去衙门。

  康熙抓着缰绳的手紧了紧,兄友弟恭原是他希望看到的,他盼着日后保成可以善待保清。

  可是,人心不足,连他这个皇帝也不例外。

  此情此景,竟让他心中不由生出一股愤怒。

  保清退让的这样干脆,对那个位置真就一点念想都没有了,这么容易就舍弃了从前的志向。

  保成是不是也觉得皇位十拿九稳了,只等他这个皇阿玛老去死去……

  “年纪轻轻一直窝在府里做什么,还是应当去衙门,多和大臣交流,看书也不能闭门造车。”

  “儿子都听皇阿玛的。”

  直郡王现在一心做乖儿子,至于乖儿子怎么做,看他儿子就是了。

  这天底下没有比弘昱更乖的儿子了,这话可不是他说的,而是福晋天天这么夸,夸弘昱大格格她们都是来报恩的孩子。

  他也争取做个给父母报恩的孩子。

  康熙只在百岁宴上见过弘昱,早就记不清孙儿的脸了。

  太子见侄儿次数比皇阿玛多几次,但也都是一年前的事儿了,有印象也不多了。

  俩人都不知道直郡王现在这副眉目舒展唇角上扬的模样是在学弘昱,只是看着觉得违和。

  原本剃了胡子,露出一张娃娃脸的直郡王便比从前少了几分严肃,多了几分平易近人,也多了几分年轻。

  眼下这副‘乖巧’模样,看起来就更……像是个少年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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