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子是好东西,人少了银子过不好,但银子太多了也是惹祸的苗头。
康熙来找惠妃也是这个意思,万金阁都要收归内务府了,再有两层的分红留在惠妃这里,对惠妃来说也麻烦,但他也不会白拿惠妃的东西。
补给保清福晋的是产业,再加上直郡王府原本分到的产业,已经够多的了,都快赶上那些开国传下来的铁帽子亲王府了。
所以惠妃这里他不打算补偿产业,补金银也不合适。
“朕记得大格格是康熙二十七年生人,明年就十二岁了。”
“是。”明年虚岁十二了。
惠妃的心随着皇上的话提起,皇上这会儿提大格格……是爵位,还是婚事?
“她是你的第一个孙女,也是朕的第一个孙辈,又是保清的长女,朕想破例册封她为郡主,免其抚蒙,留在京中,额驸的人选朕都已经想好了。”
惠妃:“……”
郡王嫡女只能封县主,亲王嫡女才能封郡主。
封了郡主还可以留京,皇上这份恩典给的不可谓不大,要知道皇上的公主能够留在京城不用抚蒙的也就只有一位五公主,五公主是德妃所出,养在太后膝下,年初赐婚给了佟家子,尚未定下婚期。
惠妃的心颤了又颤,大格格的生辰在十月,不算虚岁的话,现在才十岁零两个月大,皇上竟现在就为大格格选好了额驸。
“敢问皇上,是哪一家的儿郎?”
康熙一笑后才答道:“太子妃幼弟观音保的长子——石祥泰,年长大格格两岁,小十四的哈哈珠子,在上书房的功课很不错。”
惠妃一听是太子妃的侄子,便明白皇上为何会选此人做额附了。
皇上偏疼太子,但对保清亦有父子之情,如此安排,大概也是想要消弥保清和太子之间的恩怨。
就像皇上将五公主指婚给佟家子一样,德妃和当年的佟佳皇后不睦,一纸婚约便让两边多了道联系,成了亲戚。
惠妃感念皇上的用心,但她实在不觉得这会有什么用处。
不过,瓜尔佳氏的家风没有什么可以让人挑拣的地方,要知道太子妃可是皇上和已故太皇太后精挑细选出来的,瓜尔佳氏一族和睦上进,女子贤德,男子从文的居多,出了多位地方大员,从武的也有,如今的正白旗汉军都统便是瓜尔佳氏的人。
不提皇上促成这桩婚事的用心,只说是瓜尔佳氏,她没有不满意的地方,相反,她从前都不敢想大格格可以留在京中,还嫁到这样宽厚和睦的人家里,即便将来……瓜尔佳氏应该也不会欺辱大格格吧。
“臣妾拜谢皇上。”
惠妃恭恭敬敬,三拜九叩,诚心诚意的拜谢皇上。
等行完了礼,康熙把人扶起来,心中不免觉得安慰,惠妃知他心意,也有感恩之心,不是那等沟壑难平之人。
他册封佟妃为贵妃之后,惠妃也处处帮衬贵妃接管宫权,毫无怨言。
四妃之中唯惠妃最懂他,也最体谅他。
*
腊月二十九。
太子毫不意外地被传召去了乾清宫,进门便认错。
“起来吧,事情都是赫奕做的,你有什么错?今儿有你喜欢的煨熊掌,过来一道用膳吧。”康熙声音平静的道。
赫奕把罪责都揽到了自己头上,把太子摘得干干净净,还把强取豪夺都说成了一心为公,他不想这事儿被外人所知,所以目前还没动赫奕,预备等过年就把内务府总管换人。
太子从善如流,起身在皇阿玛对面落座,但还是道:“这件事情儿臣亦有错,儿臣明明知道此事,不该不拦着赫奕,只是儿臣当时也被赫奕说服了,想着在众人眼中直郡王福晋毕竟是已经献了方子,还因此得了皇阿玛的封赏,将万金阁收回内务府合情合理。”
是,上次张氏的圣旨上确实是这么写的,写张氏献方有功,但不这么写能怎么写,总不能写献金有功吧,这不成了鼓励大家往上孝敬金银。
不过是个封赏的由头,太子不会不明白,何必较这个真儿。
“之前你大嫂进宫了。”康熙压下怒气开口道。
太子一口一个‘直郡王福晋’,疏离的很,叔嫂之间疏离不要紧,但嫡亲的兄弟总不能一直做仇人吧。
“她自己也提出来要上交万金阁给内务府,说她和保清都不愿惹事,只想平静度日。但没有让老实人吃亏的道理,朕已经从内务府中挑了些产业补给她。”
太子拿筷子的手顿了顿,补给直郡王福晋?怕是没少补吧,皇阿玛可算找着理由往老大那里扒拉东西了。
事实上,如果往上孝敬分红的不是老大的福晋,皇阿玛会破例给出那样一道封赏吗,皇阿玛会在封赏之后,还让人经营着万金阁吗。
皇阿玛不能封老大做亲王,就让老大的福晋享受亲王福晋的待遇,生怕委屈了老大。
皇阿玛是什么都替老大想到了,压着老大的爵位,不也是为了老大,为了让他将来好施恩老大,由他来封老大的亲王爵位,对老大的将来会更好。
皇阿玛觉得压着老大的爵位不分委屈了老大呗,所以逮着个机会就补偿老大,就表明心意,表明老大在皇阿玛是足以做亲王的,是碍着他这个太子才让老大受委屈做郡王。
又是替老大想着将来,又是替老大顾着当下,若非他是嫡子,若非他已经做了二十多年的太子,若非他的确比老大更能胜任一国之君,皇阿玛恐怕巴不得把这江山都送给老大。
“皇阿玛说的是,没有让老实人吃亏的道理。”
一言不合就跑到乾清宫告状的郡王福晋,可真是个老实人。
“你的‘保成’和‘保清’这两个乳名是朕同时起的,那时候正好是三藩之乱最严重的时候,战火遍及大半个国家,朝廷的军队在前线步步败退,朕那时候也会害怕,也会怀疑会不会撑不住。
但看到你,朕便告诉自己必须得撑下去,听见宫外保清的消息,朕便能打起精神来,朕不能让你们,不能让朕好不容易活下来的儿子朝不保夕……朕那时候就盼着,盼着平定三藩,盼着你们兄弟两个长大,盼着咱们父子三人将来齐心协力,治理好大清……”
康熙回忆着过往,回忆着最艰难的那段往事,把一颗老阿玛的心掏出来,放在太子面前。
他就想得太子一句允诺,想让太子看在他的份上,承诺将来能够善待保清。
今日保清和保成之所以会闹到这个地步,索额图和纳兰明珠皆罪大恶极,若不是这二人裹挟着他的两个儿子在朝中搞党争,保成和保清不会结下这么大的恩怨,依着他最初的想法,这兄弟俩应该是相互竞争,但也彼此有情,而不是如今这般。
太子一口口抿着杯中的酒水,很快里面的酒就见了底,难得皇阿玛有这么动情这么……柔软的时候。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他很明白皇阿玛想听到什么,很明白皇阿玛这套唱念作打是为了什么。
绕来绕去,不过是想让他给老大一个保证。
太子心中不忿,皇阿玛说的越动情,他便越不愿意开口给这个保证。
皇阿玛怎么不去要求老大向他低头认错,向他俯首称臣,而是跟他讨这个保证。
错本就在老大,是老大不自量力,是老大挑衅他这个太子,是老大处处给储君使绊子,是老大没有做到为臣的本分,皇阿玛的心未免太偏了点,要他给保证,怎么也应该先重罚了始作俑者再说。
“皇阿玛膳房的御厨手艺越发好,这道煨熊掌软烂细腻,皇阿玛您也尝尝。”
太子夹了一筷子熊掌肉放到皇阿玛面前的碟子里。
康熙的目光也从太子的脸上划到面前的碟子上,他看着上面软烂的肉,心渐渐变硬。
太子不在意他这颗老阿玛的心,他便是把这颗心切开给太子看又能如何。
他已经不记得自己有多久没有这样窝过火了,年少时受制于人的滋味他尝够了,如今却是又一次体会到了。
他这个人年轻的时候不信天,不信命,也不信人,老了老了倒开始信命信人了,也是脑袋糊涂了。
“朕不喜欢肉食软烂的口感。”
他老了,但也还没有老到掉光牙齿,嚼不动肉的程度。
康熙的筷子伸向桌上的鹿筋,筋有韧劲,他素来喜欢难嚼难啃的东西。
*
万金阁算得上是如今风头最盛的店铺了,骤然间在过年这几天搞活动,很快就在京城传得沸沸扬扬,订单不出意料的爆了,以至于万金阁收回来的钱比花出钱的多多了。
淑娴不知道太子殿下那边是什么反应,她也不在意,康熙还活着呢,直郡王都退到如此程度了,太子还这么不依不饶,可见是没有和解的余地了,既如此,多得罪一点和少得罪一点又有什么区别。
至于康熙那边,应当是没有生她这个受害人的气。
因为赶在除夕之前,她名下多了一大堆的产业。
之前她对直郡王出宫开府分到的家产充满了羡慕,而如今她名下的产业已然不输直郡王。
直郡王有的牧场,她也有。
直郡王有六个粮庄,她七个。
直郡王有五处铺面,她也有五处。
直郡王有两个果园两个菜园,她也是二加二。
直郡王有一个山水园,她在内城有一座四进的宅子。
淑娴一早就知道康熙不会让直郡王这个受害人吃亏,但大方到这种程度,也还是把她震惊到了。
第52章
补偿给足了, 信也就好写了。
除夕当天的早上,足有五枚铜板摞起来那么厚的信封从直郡王府送往驿站,又从驿站被悄无声息的截送到宫中。
康熙虽然之前就交代了张氏, 不可将这件事情的原委告知旁人, 尤其是保清,他料想张氏应当也没有这个胆子欺君,但为了保险, 还是让人把张氏进宫告状之后送出去的头一封信截了来,
塞得鼓鼓囊囊的信封,都不用上手,打眼一瞧, 就让人无语。
打开后,里面是好几种不同的字迹, 看内容, 张氏和几个孩子都分别给保清写了信,就连最小弘昱也拿笔在纸上划拉了几道,他都看不出来这孩子到底在表达什么意思,估摸着保清也够呛。
康熙一目十行,也用了差不多一刻钟的时间才看完。
“送出去吧。”康熙还算满意的道。
张氏写给保清的信像唠家常一样, 什么琐碎的事情都往上写,上交万金阁的原因反倒被一笔带过, 张氏没提太子, 没提赫奕夫妇,而是把原因揽在自己身上,说是因为精力不济、忙不不过来,所以主动去乾清宫上交万金阁,他补偿给张氏的产业倒是一处不落的都列在了上面。
跟弘昱还只会拿笔瞎画不同, 几个孙女都已经识得不少字了,只是字体实在是还需要勤加练习,倒是张氏,选秀的时候,都没显露出来还有这样的功夫。
写得一手好字,却不外露,看来张家还真没预备着让女儿高嫁,是个本分人家。
越是越如此,他便越觉得应该去徐州看看,看看连密探都忍不住称赞鳞次栉比、整齐划一的军队到底如何,当然,他不可能单独为一个总兵官南下,但张浩尚的运气不错,他预备过了年就开始第三次南巡,顺道可以去徐州看一眼。
厚厚的信封终于又被送了出去。
*
直郡王府。
直郡王不在府中,但也不影响除夕的团圆宴,甚至正是因为直郡王不在,这团圆宴才越发的热闹和放松,淑娴干脆让人弄了个大圆桌,大人小孩也就不分席了,要是直郡王在这儿,是万万不可能如此的。
吴雅格格今儿穿了一袭的绯红,妆容清爽,戴了一支红玛瑙扁方。
钱格格明显瘦了许多,眼睛瞧着都比之前大了,人也看着更精神了,因着是过年,也打扮得甚是喜庆。
王格格穿了一身海棠红,关格格身上的红要比王格格再浅一些。
独小吴雅格格,在一群红花里面,穿了绿衣,极浅极嫩的绿,衬得小吴雅格格人比花娇,我见犹怜。
关格格在来时的路上,就碰到跟王氏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小吴雅氏了,穿着清雅,妆容精致,本就是个美人,打扮成这样,美的甚至有几分动人心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