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三郎!”
他猛地回头,灯火阑珊处,黄樱踩着那只湿透的鞋,笑盈盈地挥了挥手帕,“三郎君一路要顺风呐!贺礼多谢了!日后回京了到酒楼来,我请你喝酒。”
谢晦正要说甚麽,一旁仆人说,“三郎君快些回罢。”
黄樱笑着说完便转过身,脚步轻盈,走到人流里不见了。
谢晦手指抬了抬,最后蜷紧 ,说了一声,“好。”
第146章 大姐儿和离
黄家酒楼一跃成为东京城里超越樊楼的去处。
若有外地人初来乍到, 问,“何处有好酒?”
东京人不约而同都会指着州桥,“黄家酒楼。”
若问, “何处有好菜?”
答案仍是一样。
黄家酒楼每日里宾客盈门,这几年也不是没有人眼红, 只是这酒楼背后不知怎地与大理寺卿牵扯上关系,又有层出不穷的美味佳肴、琼浆玉酿,许多与他家打擂台的,都败了。
黄家酒楼声名远扬, 连小儿都知道东京城有个神仙去处了。
只是近来, 这黄家酒楼却教人议论纷纷。
原因无他,酒楼由黄二娘一手打理, 是东京城里出了名的能干人。
她还有一门亲事,对方乃是嘉宁十二年进士, 长相俊秀, 为人温和。
认识的都要说一句金童玉女天定良缘。
可是就在前些日子, 两家取消了婚约。
消息传开了, 一下子便沸沸扬扬。
春日里的雨丝细细密密的, 像迷蒙的雾气。
黄樱一觉醒来, 屋子里暗沉沉的, 空气里还有一丝冷。
她打了个喷嚏, 吸了吸鼻子, 摸到手臂,光溜溜的, 冰凉一片,——昨晚睡觉伸到被褥外头了。
她忙缩回被褥里,暖了一会子, 听见外头压着声音的说话声,这才拿过床头的褙子和裙儿穿上。
宁丫头十四岁了,前两年便搬到自个儿屋里住。
她将床帐子挂起来,看见屋里布局,心里想了想,穿过来好像六年了。
床旁边是一扇菱格窗,窗前一张梨木桌,上了黑漆,摆着一架铜镜,她拉开黑漆花腿椅子,坐下来梳头。
镜子里的脸褪去稚嫩,已经是年轻娘子模样儿。
比起小时候有些圆的脸盘,如今清瘦了几分,眉眼长开来,并不算美丽,却因着皮肤白,眉眼似水,总是带着笑的模样儿,显得温和可亲。
她抚了抚头发,这一头乌黑的发缎子似的,柔顺光滑,她很喜欢。
外头声音说了一会子便听不见了,她绾了个双环髻,打开梳妆匣,里头摆着各色银钗子、绢花,还有耳坠子、镯子之类,都是这几年陆陆续续添置的。
她不像宁丫头那般爱这些,零零碎碎竟也攒了一匣子了。
她拿起一支银丝缠成荷花样式的簪子插在发髻上,又捡了个银镯子戴上。耳坠子除非去逛街,不然她是不戴的。
正要阖上匣子,她看见一支白玉兰样式的玉钗,不由一顿,拿出来看一眼又放回去了。
这玉簪还是杜榆外地上任前送的,那时候他在李氏书堂教书,赚得并不多,这钗子很不便宜,她心里对他是有几分愧疚的。
说实在的,杜榆是个很好的人,心地善良,只不过她好像太过于理智,以致于显得有些无情。在生意与杜榆之间,她选择生意,也并不为此后悔。
今年杜榆回京迁转,她险些没认出来。
杜榆长高了,成熟了,面上多了风霜。瘦削的少年被时间雕琢成了肩膀宽阔的青年。
几年不见,两人之间好像隔了一层甚麽似的。
这几年他们之间通信从一开始厚厚的一封,她顾不上看完,也顾不上写多少回信,往往写一句“安好,天冷,加衣”之类。
后来她忙着到西京开分店,信件都堆在东京家里抽屉中,有一年时间没怎么回来,回信也变成几月一次,简简单单回一句,“安好,注意身体。”
杜榆的信便也少了,最近一封好像是半年前。
或许她自个儿心里也在犹豫,如今家里不缺钱,她是黄家酒楼小有名气的黄二娘,跟杜榆的感情也变得平淡,婚约放在那里,所有人都满怀期待,好像非成不可。
比起爱人,她更当杜榆是很久的朋友。
外头黄娘子的声音压不住变大,气得骂骂咧咧的。
黄樱失笑,杜榆前些时候跟她商量退亲之事,她惊愕之于松了口气,当场便答应了。
其实早有预兆,她隐隐感觉到了,估计杜榆也察觉她的回应并没有那样热烈。两边都淡了。
他这几年变化当真很大。
以前她逗一逗都要脸红的,如今沉稳高大,听说他在江西治水有功,这次回来应当能升官罢。
她还是替他开心的。
她推开门,“咯吱”一声儿,院里说话声立即一静,黄娘子和大姐儿装作若无其事,往她脸上觑。
对了,大姐儿和离了。
去岁大姐儿发现孙悠偷偷养了一个外室,且已有个一岁的男婴。大姐儿的脾性,当即闹得天翻地覆,连孙悠脸都抓花了,好些时日见不得人。
孙家老太太气得晕过去,醒来后当即说“反了天了”。
黄樱正在西京新开的糕饼铺子里,大姐儿打发人传消息,说孙家将她关起来,要休妇,她收到消息,当即带着人上门。
孙家只是西京城郊的农户,虽有几十亩地,跟开酒楼的黄樱比起来,总归心里有些怕她,也不敢拦着她。
黄樱这些年做生意,说话三分带笑,却有气场,不然也压不住那么多人。
她先去瞧了黄萍,问清她确定要和离,便跟孙家谈。
她说话的声音是最温和的,说出的话却句句教人不敢反驳。
那孙老太太听见和离,气道,“甚麽和离,我孙家要休妇!”
黄樱笑道:“孙大郎是读书的,他那外室生的孩子,算一算日子,当时该在孝中罢?他这是居丧作乐呀!告到官府要治罪的。”
“你,你浑说!”
黄樱慢条斯理道,“再者,《宋刑统·户婚律》孙大郎定比我熟悉,若休妻,萍姐儿不在七出之条,他要受杖刑。”
孙老太太是个乡下老太太,前年老爷子去世,她如今指望的只有儿子,一听杖刑,脸色都白了。
黄樱笑道,“这事儿,本就是孙大郎有错在先,他既然爱那外室,依我看,不如做好人,成全了他们。和离对大家都好。”
她说话时,大姐儿坐在一旁,气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两只眼睛发红,杀了孙悠的心都有。
大姐儿那个孩子蕤哥儿,瘦瘦小小的,已经到了懂事的年龄,小脸惨白,抓着大姐儿,依偎在她身边。
黄樱视线扫过,“蕤哥儿身子弱,他吃的那些人参,以往都是黄家送来,郎中说了,他这是先天不足,若是给你们养,可养得起?”
孙老太太气道,“蕤哥儿是我孙家的男丁,轮不到你管!”
她之所以对黄萍生气,还有一个原因,那外室生的孙儿却是健健康康的,她心头当时便是一喜。
大姐儿冷笑,她这几日发疯,压根没顾上蕤哥儿,这会子心里恨得要命,将他一把拽过来,推给孙悠。
“呵,你看看你爹,黑了心的,良心都叫狗吃了,日后你有了后娘可当心,人家那个才是亲儿子呢!都怪你命不好!投胎到哪家不好,偏到了这么个脏臭的家里!”
孙悠气得浑身发颤,看见蕤哥儿瘦弱惨白的脸,心里一阵厌恶。
他见过这个儿子高烧、脸色青紫的模样儿,跟个没皮的猫儿一样。
小时候他不小心踩死一只才出生的小猫儿,那种不适让他想起便头皮发麻。
外室生的孩子很健康,胳膊腿都胖乎乎的。他的情感都倾注在那个孩子身上。
他一把推开蕤哥儿,“和离便和离。你今儿就滚!”
当初也是两情相悦,如今相看两厌,恨不能杀了对方。
黄樱看着这闹哄哄的场面,叹了口气。
她最后将蕤哥儿带回来了。
小孩身体不好,从小生病,这几年黄樱搜寻了些药材,价格都不便宜。
孙家有了更健康的孙子,这个眼看着养不活的就不重要了。
可能知道养不活,孙老太太到底养了几年,有点良心,便让他们带走了。
其实教黄家带走也没甚,若是将来长大了,孙家告到官府,照样能让孙蕤归宗。
黄樱想到这里,装作没瞧见娘和大姐儿欲言又止的模样,捋起袖子洗脸,才洗完,旁边递上来一块布巾子。
她顺着瞧去,一双小手捧着,是个瘦瘦小小的小郎,一双眼睛黑葡萄似的,眼巴巴瞧着她。
黄樱接过来,怜爱地摸了一把小家伙的头,将脸擦干,笑眯眯道,“蕤哥儿真乖,今儿早上吃了甚麽?”
小孩儿“吧嗒”“吧嗒”跟在她后头,仰头喊一声,“姨母。”
然后掰着小指头数,“吃了一碗粟米枣粥,一个鱼肉圆子,还喝了药。”
“药都喝了呀?”黄樱刷完牙,牵起小孩儿的手,“真棒,姨母带你去酒楼玩儿!”
“樱姐儿!”黄娘子拦住她,“你这几日别出门子。”
黄樱失笑,“不就是亲事取消了么,怎么连门也不能出?”
“外头风风雨雨的,说甚麽的都有,你避一避。”
“我又没做亏心事,他们说就说罢,我还能一辈子不出门呐?”黄樱背上背篓,牵起小孩儿就走。
黄娘子直叹气,“祖宗,都是祖宗!”
她看一眼和离的大姐儿,再想想三姐儿,本来很多媒人上门提亲,如今可谓门庭冷落。
她气得大骂,“早知道那杜家是个不靠谱的,当初老娘真是眼瞎了,呸!我好端端的二姐儿,可怎么是好。”
说着说着,“不行,我得到庙里拜拜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