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秀也没时间观看七十年代供销社的风貌,她找供销员买了一罐盐,打了一瓶醋,一瓶酱油,又打了二斤油,称了三斤白米,买了两个搪瓷盆和两个盘子,两个碗,顺便买了三两白糖,给凌红娟带了二两麦芽糖。
最后一结账——
五块二毛六分钱。
姜秀第一次直观的对七十年代的消费有了详细了解。
供销员和买东西的人都很少见一次性买这么多东西的人,不由得多看了几眼,发现是一对小年轻,尤其那位女同志身上的衣服全是补丁,就更惊讶了。
穿这么穷,竟然能一下子眼也不眨的买这么多东西。
姜秀这些年被人当动物园猴子似的看了四年,所以对于周围人的各色眼神压根没当回事。
盘子和碗放在搪瓷盆里端着,毕竟背篓装不下,剩下的小物件都装进背篓了,姜秀端着搪瓷盆往出走时,周北叫住她:“还有什么要买的吗?”
姜秀摇头:“没了吧,你有没有要买的?”
周北点头,看了眼挤满人的供销社:“你在外面等我,我买完就出来。”
说着拿走她抱在怀里的搪瓷盆:“我拿着,你出去吧。”
姜秀也没跟他争,转身逆着人-流离开供销社。
六月的天酷热难耐,又在供销社挤了一圈,姜秀觉得自己身上都带了点汗味,她想找个阴凉地方待着,看到斜对面有一棵三个成年男人才能抱住的大树,树底下坐了许多乘凉的人。
姜秀跑过去,抬手在面上扇了扇风,忽然听见身后有人说话。
“文朝,你的卖完了?”
“嗯。”
“我的也卖完了。”
姜秀听到林文朝的名字时愣了一下。
她转身才看到树后面坐着两个少年,短头发那个穿着白色工装背心,皮肤晒的幽黑,五官清俊,身上有股很淡的书卷气。
是那天她和凌红娟在地头看见的人,凌红娟说他爷爷留过苏。
在他边上坐着林文朝,林文朝依旧穿着黑色工装背心,乌黑的头发遮住了半只耳朵,也挡住了额头和眉眼。
那天离的远,姜秀没看清,今天离的近了才发现,林文朝很瘦。
要不是他露在外面的手臂肌肉扎实有力,她真以为林文朝是个麻杆。
姜秀冷不丁的打了个激灵。
怎么又碰见林文朝了。
她现在有百分之九十的把握确定林文朝可能就是这本书的男主,不然哪有那么巧合的事?姓一样,年龄都是十五岁,祖辈上还都是地主。
“系统?”
“系统!”
“你能不能出来吱一声?”
系统一潭死水,姜秀只能在心里自言自语。
“林文朝要真是男主,你可不能判定我任务失败啊,我可没越过原主的三任丈夫去找男主,我也是偶遇。”
她还想好好做完任务,拥有一具健康的身体和一笔丰厚的奖励照顾外婆呢。
姜秀一直在心里对一潭死水的系统念念叨叨,以至于自己的眼睛一直无意识盯着林文朝也不知道。
从姜秀看向林文朝开始,少年就察觉到了那道视线,他以为对方顶多看两眼就移开了,没想到一直盯着他不放。
林文朝皱紧眉头,少年的眉峰还透着些青涩,但眉头一皱,脸上就显出几分不符合他这个年纪的狠戾。
林文朝转头,被碎发遮住一半的眼睛冷森森的看向几步之外的姜秀。
他见过这个女人,生产队周家退伍回来的军人娶媳妇那天他正好路过。
“你看什么!”
林文朝眼神冷森森的,声音也冷冷的,还很凶。
“啊?”
姜秀回神,瞳孔聚焦,这才发现自己的目光一直落在林文朝身上。
姜秀:……
完蛋了。
原剧情里,男主和原主这个时候见都没见过,现在她和男主直接对视,男主还和她说话了。
姜秀脸上的血色一下子失了大半,心也提到了嗓子眼,随时等待系统冰冷机械的声音出现判她一个任务失败。
看着几步之外的女人因为他一句话吓的脸上的血色都没了。
林文朝:……
高学书也注意到了姜秀,那天他和林文朝一起经过路口,见过她。
周家那个退伍军人的媳妇。
高学书起身的同时也拽起林文朝,压低声音说:“你别那么凶,咱们惹不起她,她男人是退伍军人,几句话就够我们受得了,你不为你自己想,也为你奶奶想想。”
林文朝脸色微变,拿起背篓:“我们走。”
高学书也背起背篓,正打算离开的两人看见了朝这边过来的周北,周北注意到姜秀和对面两人之间微妙的僵持,姜秀脸上的红润比刚才白了许多。
周北神色一凛,高大的身形微微侧了下,将姜秀半护在身后,目光冷冽的盯着对面的高学书和林文朝,话却是对姜秀说的:“你怎么了?”
林文朝手指死死攥着背篓带子,手背青筋也因为他的力道鼓起。
他回视周北带着审视和冰冷的眼神,等着那个女人开口指责他,让她男人帮她出气。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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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秀:好凶的小狼狗
周北:我媳妇胆小,谁也不能欺负我媳妇
林文朝:……
高学书:……
第12章 遇见男主 她敢说他就敢揍人
导致两方对峙的姜秀在一直没等到系统宣判她任务失败的消息传来时,终于松了一口气,这才看到周北不知道什么时候过来了,隐约间也听见了他的问话。
男人高大健硕的身躯半侧着挡在她身前,目光冷锐的盯着对面的高学书和林文朝。
姜秀忽然觉得,她要是敢说林文朝欺负她,周北铁定能上去揍他。
她找了个借口:“没事,我刚刚在树杈上看到一条蛇,所以吓着了。”
周北浓眉挑了一下,回头看向姜秀,姜秀生怕他不信,煞有其事的用手指比了比:“这么粗,比刚才在街上看到的小一圈。”
高学书虽然意外姜秀没跟她男人告状,但也反应极快的点头:“是有这么一条蛇从树杈上爬过去。”
见周北抬头,高学书赶紧说:“已经走了。”
姜秀岔开话题:“你买了什么?”
周北收回视线:“买了些有用的,回去了再看,我们现在得去趟肉联厂。”
姜秀知道这个年代买肉都要肉票。
而且肉少,供不应求。
不过,她抬头看周北:“咱们没有肉票。”
周北:“我刚才碰到个熟人,换了二斤肉票。”
姜秀眼睛一亮,她吃了四年流食,穿过来又吃了几天素食,嘴里淡的一点味都没有,听见有肉吃,嘴里都分泌出了口水。
馋的。
憋了四年,能不馋吗。
肉联厂和供销社隔着一条街,姜秀跟着周北离开时才想起树后面的高学书和林文朝,于是抬头看了眼。
两人已经走远了。
十五岁的林文朝看着和二十岁的高学书一样高,但没有周北高。
林文朝到底是不是这本书的男主?
如果是,她都和男主见面说话了,系统怎么也没个反应?
如果不是,可世上哪有那么凑巧的事?
姜秀琢磨了一路,脑子忽然转了个弯。
系统说如果她越过剧情提前寻找男主则任务失败,那么只要她继续走剧情,按照剧情走向和三任丈夫结婚,最后只需要带着三任丈夫的孩子遇见男主,和男主结婚就可以了。
所以,就算她现在和男主见面说话也不会任务失败?
想明白这一点,姜秀心里唯一的担忧也没了。
高兴的跟着周北去肉联厂,等着买了肉晚上回家做肉吃。
周北敏锐察觉到姜秀的情绪变化,感觉到她这会很开心。
是因为买肉才这么高兴?
到了肉联厂才知道,今天买肉的人特别多。
平日里猪肉限量,也就逢初六、十六、二十六这三天集市,县城的猪肉会加大供货量,好多人趁这个时候跑过来割肉。
周北姜秀排在人群后面,到他们的时候,肉摊前就剩下一个猪大腿骨和一条瘦肉。
瘦肉目测有一斤重。
这个年代肥肉比瘦肉贵,卖的也快,肥肉可以炸油渣熬猪油,每次炒菜的时候放一点点猪油,炒出来的菜味也带点荤腥。
看来今天是没法熬猪油了,不过可以熬骨头汤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