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她不走,说是跟兵团跟这片土地产生深刻的感情啦,其实是她知道自己是什么品性,懒蛋一个,能坐着不站着,能躺着不坐着,换到别的地方去又有人管着了,一天都不得清闲。早上开早会,晚上还得开学习会,天天自我检讨,想想就累,她觉得自己什么问题都没有。
她还是喜欢现在这种没人管着的生活,尤其是冬天,能起得特别晚,有时候那些人饿得不行了,自己就把早饭做了。
但杨柳来了之后她的生活就发生变化,所以她不留余地想要说服杨柳跟她一样偷懒。
但同时她又有点不希望,因为杨柳做饭真好吃!甚至她就像仓库一样,
整个秋天都在不停地囤东西,孙大划拉已经预计到,她们将会度过一个十分幸福的冬天。
“冬天冷得吓人,你端着一盆水出去,手指头能跟盆冻到一起!你没经历过可不知道……”
孙大划拉对着杨柳侃侃而谈,杨柳真的长了点肉,眼睛就不大得那么突兀吓人了,但还是很腼腆,总是低着头,不敢正眼看人。
不过大家都很喜欢她,因为她特别勤劳,做饭也好吃。
“孙姨,谢谢你跟我讲这么多。”
声音也细细的,让人听了就舒坦。
孙大划拉眉开眼笑的,她就喜欢有礼貌的小孩,哪像外面那些人没大没小的,成天给人起外号!
“没事,有不懂的你就问我,咱俩是一伙的啊,好好给大家做饭就是咱俩的任务。”
懒人最爱说不用动手的漂亮话。
“孙姨,那孟班长的事情你知道吗,他是哪年来的?”
杨柳搬了个板凳坐到孙大划拉旁边,孙大划拉最喜欢跟人聊天了,哪个人的八卦她都如数家珍。
“他啊……”
孙大划拉的声音小了,然后清了清嗓子又看了眼四周,转过头来小声贴到杨柳耳朵边说。
“他这人邪门,虽然长得不赖吧,但邪得很……”
苍茫的雪原里总是流传着无尽的传说,什么雪挪人啦,暴风雪时候人迷路怎么也走不出来,其实是雪把你路过的树又挪过来了。会唱歌的狍子,迷失方向时害怕,唱歌给自己壮胆,有人回应,激动地跑过去时候见到一只张着嘴笑的狍子。杀死了有灵性的雪白麋鹿,第二天猎人死了,屋前出现脸盆大的蹄子印儿……
总之,漫长的冬季,单调雷同的景色,以及当地土著人民自古以万物有灵的文化核心,使得这里总给人一种毛毛的感觉,关于这片土地的故事更是说也说不清。
“他是哪年来的?”
杨柳又追问着,孙大划拉讲起来什么鬼怪灵异传说没完,而杨柳对那些不感兴趣。
“早就来了吧,比我还早呢,那时候,你是不知道那时候兵团的规模!在整个大兴安岭那也是赫赫有名……”
人总爱忆往昔。
杨柳松了口气,她就知道是她想多了,怎么会有那么说不通的事情。
“嘶……但以前吧,我觉得他挺不起眼的,就是普通,普通你懂吗,脸都是模糊的,扔人群里也认不出来,奇怪,我怎么对以前的他一点印象都没有啦……”
孙大划拉说着拍了拍脑袋,她最引以为豪的就是记性,小时候谁欠她两分钱没还她现在还记得清清楚楚呢。
“哎呀不管啦,反正是前年,前年冬天时候吧,哎也不是冬天了,但也没开春,伐树时候一棵本来应该迎山倒的树忽然转了方向,砍树你知道的吧,你也见过,倒下来二三十米以内的地都得震一震,几公里外的野鸡啊鸟啊什么的都惊起来,震起来的落叶积雪迷得人眼睛都睁不开!这时候这么粗的一根树杈!”
孙大划拉挤眉弄眼地跟杨柳比画着,又拿起旁边的茶缸磕了磕。
“有茶缸口这么粗的树杈子就砸到那孟林脑袋上了!”
孙大划拉像是现在想起来还心有余悸一样,深吸了口气。
其实这些年兵团死过的知青不少,砸死的病死的干活累死的,失温冻死的遇上山火烧死的,蜱虫咬了感染森林脑炎多器官衰竭死的……但就在人眼前,看着脑浆都像是被砸出来了的,少。
“反正我们都觉得他肯定是死定了,也没人管我们啊,之前说我们要跟也不哪个连队整合,让原地待命,等了三年也没信儿了。我们只能自给自足,哎你瞧这不也响应了南泥湾精神,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孙大划拉又开始跑题了,但这回杨柳没有制止,她浑身发冷,甚至止不住颤抖。
这儿要比别的地方节气晚得多,甚至六月也会下雪,所以冬天是春天。
“哦,总之他没死,一天天好起来了,甚至人也变了,就是什么事儿都忘了,也理解嘛,那脑浆都像砸出来了……懂得可多了,还带着大家用白桦树皮做箱子拿出去卖,我们还都分着钱了呢……”
孙大划拉又言归正传,神经兮兮地靠近杨柳。
“我觉得他准是死过一回去到阎王殿里了,阎王说他命数不够又给送回来了,或者他其实是别的孤魂野鬼占了……”
“孙婶子我忽然想起来还有事。”
杨柳猛然站起来,孙大划拉的话还没说完。
“哼。”
杨柳走的远了,孙大划拉从鼻子里哼了一声,虽然她嘴里吃着人家炒的榛子,但心里还嫌弃,懒人就不喜欢勤快人,勤快人越勤快就显得懒人越懒。
十月初的大兴安岭美得十分夸张,像是被打翻的调色盘,金黄绛红橙红墨绿的树木蜿蜒如缎带般的河水南飞的群鸟……
只可惜现在已是十月末,落叶林的叶子凋落殆尽,地上铺了厚厚一层,踩上去发出细碎的咔嚓声,透过高大树木疏朗的枝丫,能看到远山的轮廓,山的那面还是山,山的那面还是山。
杨柳紧紧抱着自己,现在已经开始冷了,呼出的气儿都是白的,但她的冷不是身体上的冷。
她喜欢这样的生活,即使几乎这里的所有人都想逃离,但她一点也不想。她第一次吃这么多东西,那些五颜六色吃了舌头染色的浆果,可以肆无忌惮吃饱的主食,甚至烧火的豆子秸秆上还有因为宽裕懒得认真挑拣剩下的黄豆,经常烧着烧着,就蹦出来一个豆子……
她喜欢做饭,她常年饥饿,胃里填满温暖的食物就让她幸福地想要流泪,每个人都尊重她,他们用夸张的语气说她做的饭如何如何好吃,还有知青教她认字,有个女知青画了杨柳给她,女知青是杭州来的,她说西湖边上种了很多杨柳……
甚至她还来了月经,她的□□流血,这开始让她觉得她是一个人了,是一个女人。
甚至她的手腕子也粗了,长了肉,她记得以前好像有个人嫌弃她太瘦,腕子像是一扭就断……
她连回忆都不要回忆!回忆只会带来痛苦,她就是她,是全新的杨柳!
杨柳觉得脸上湿漉漉的,她擦了一把,然后蹲下身,抱住自己。
然后她发现了一条鱼,一条鱼在草里扑棱。
如果她现在足够冷静,马上就能反应过来不能抓,这是水泡子,因为漫长而严寒的冬季,使得这里的地下有一片天然的冻土屏障。春天的融雪和夏天的降雨被冻土挡住大量聚集,低气温又使得蒸发微乎其微,年复一年日复一月的表面长出来一层又一层的苔藓绿植,而茂密的植被底下藏着的是深不可测是水洼或者泥潭。
混沌的大脑使得杨柳放低了戒备,她想今晚加条鱼也好,配上前段时间采的猴头菇,要储冬,最近每个人都很累,喝点儿鱼汤暖暖身……
她的脚陷进去,冰冷的泥水像是吸盘一样紧紧箍着她,刺骨的寒意让她刹那惊醒,她猛然抬脚,但根本抬不起来,甚至越陷越深……沼泽!她掉进沼泽里了!
她开始停止挣扎,身体向后仰,增大接触面积,吞噬的速度确实降低了,但并没有停止,好冷啊,身体和心里一样寒冷。这里的天黑的可真早,她看到了辽阔的苍穹,和一队南迁的鹤,它们长得可真美,长长的颈,修长的腿,洁白的羽毛,还有她最羡慕的,那双翅膀。
如果有来生,她再不要当人了,她想当一只自由自在的,飞翔在天空中的鹤……
“怎么又是你?你这人不知道喊吗?就这样等着死?”
有声
音在响,杨柳睁开眼睛,是孟林!此刻她什么都忘了,只有激动、兴奋,她当然想活,要活,没有任何东西是比生命更可贵的!
“救我!求求你快救我!……”
杨柳兴奋起来,兴奋使得她又沉了一点。
“哎哎你冷静。”
孟林赶忙制止她。
他伸过来一枝粗壮的树枝,杨柳奋力伸出手,只差一点就能够到了,那树枝又被收回去。
“等等,这次可不能白救你了,杨柳,我再问一次,你是不是认识我,第一次见面时候,你叫我贾什么。”
那根收回的树枝,离杨柳是如此的近,她似乎一抬手就能够到。
她用力闭了下眼睛,张开嘴,说。
第48章 我们年轻时候
“你在找什么?”
秋月把围裙解下来挂到钉钩上, 把糟乱的头发拢了拢,她一早上要割猪草喂猪做饭,还要把中午的饭也做了, 她为了能多拿点工分,现在都在地里吃午饭, 收秋进入收尾阶段了, 不是多忙,但是赚工分的机会随着越来越少了, 靠她一个人,这个冬天, 怕是要饿肚子了。
沈九臣给她送过一次饭,嘴斜眼歪梗着脖子几步一休息歪歪扭扭的, 平常人走半小时的路他走一上午, 送到地儿袋子里的饭菜全洒了, 混成一团, 吃都没法儿吃。
还有路过的小孩朝着他扔石子沙子吐口水, 好像讨厌丑陋怪物是小孩天生的基因, 还有两个男孩故意拿着棍子放沈九臣脚前, 笑嘻嘻地让他跳过去,沈九臣一迈,他们就故意把棍子抬高。
他们是把他当傻子了,那群小孩就是这么捉弄傻子的,那傻子不是核桃沟的,但总转悠到核桃沟。他有个很宝贝的布袋子, 不知道装的什么东西,他总是捧着搂在胸前,乐呵呵地对着布包裹笑。有人说那傻子小时候是被拐过来的, 有人家缺儿子,在大街上看见个利落小孩就心动,相中了,找拐子踩点,喂了迷药就给偷走了,路上醒过来一直哭,怕被发现就又给喂了药,喂多了就傻了。
傻了主家肯定就不要了,人贩子也不要,就随手给扔了,其实送回去也行,但是是坐火车偷来的,送回去车费也要钱呢,就随便扔了。
听说那包裹就是那傻子被偷来时候身上的,不知道真假,他虽然傻,但人不疯,只是傻呵呵对着包裹笑,叫妈妈,有时候还坐在河边洗脸,抹抹头发,他有时候也跟着干活。平时住在另个村的牛棚里,生产队平时给他分点次等的粮食,让耗子磕了只能喂牛的那种,他也不嫌弃,知道自己生火用小锅煮,有时候旁边人看不过也给他点吃的。
反正是活到了这么大,不过他饿急了会偷人家菜,偷了他还会道歉,跟个小孩似的道歉,有人家不在乎那几口的,有人家在乎,生气给他两巴掌,也没别的办法了,能把一个傻子怎么样呢。
那群小孩就把傻子的包裹抢了来回扔着耍那傻子,傻子急得都掉眼泪了,一个劲儿跺脚,嗷嗷喊着,那群小孩就笑。
“傻子说话啦傻子说话啦!”
沈九臣路过看见一回,没放在心上,没想到有天他也成那傻子了。
他没跟秋月说,跟秋月说也没什么用,只能给她添堵,她一个人,忙不过来,他只能尽量少给她添麻烦。
但那之后秋月就不让他再送饭了,可能是嫌他笨吧,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好好的粮食,全洒了。
“哈哈,没什么没什么……”
他的病状要比他爹的发展的快不少,这发病才没多久,一边嘴已经合不上了,说话也含糊,一个劲儿往下淌口水,他一个劲儿擦,不想在秋月面前这么狼狈,可惜那边手也管控不好,总是很大劲儿,那边的脸划出来几道血印。
秋月看见了,没说什么,但第二天给他缝了新手绢,棉线的,更软的那种。
沈九臣也不敢说,他想找一件衣服,那寡妇是很不吃亏的性格,走时候把家里玻璃砸了,他仅有的那几件衣服也剪花了,是秋月回来才给他缝上。
“你找什么,我给你找。”
秋月过来,把柜盖掀起,这很简单的动作,对于沈九臣来说也太难了,像是要把他压进柜子里去一样。
“我找……褂子,咱俩结婚时候我穿的那件……”
多少年过去了,秋月眯着眼睛想了下。
当时他们结婚时候很穷,说穷得揭不开锅也不为过,她没爹妈,没娘家,就什么都没要。沈九臣把他的拐棍儿卖了,他没牵挂时候花钱挺冲的,赚一点花一点,那拐棍儿是他手头富裕时候买的,挺好的木头。
卖的钱不算少,他全交给秋月了,当时他挺愧疚的,要是早知道能遇到秋月,他不会那么不为以后考虑,什么都拿不出。
秋月拿着钱就哭了,长那么大,她从没收到过这么多钱,从没收到过一个人所有的钱,她拿着钱去县城买了两件衣服,城市里结婚时候都穿的那种衣服。女的是大红的外套,男的是灰色五个扣子的中山装,他们还照了相片,那也是秋月第一次照相,咔嚓一下,光亮眼,晃的秋月害怕,她闭了下眼睛,那张唯一的照片上,秋月是半睁着眼睛的。
仪式对于丑陋贫穷的人来说是一种残忍,即使买了城里人结婚时穿的衣服,但那大红色衬的秋月本就黑黄的皮肤更加黑黄,那妥帖的中山装也让沈九臣因为跛脚而弯曲的脊柱弯曲的更显眼,像两个靠在一起的小丑。
秋月倒是还穿过两次,沈九臣除结婚外一次也没穿过,一直压在箱底,这也就使得那衣服逃脱了被寡妇剪坏的命运。
“找这个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