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是为杨子岳庆祝, 他上学后的第一次随堂测验就拿了满分,另一方面是想和大家一起看麦克的演唱会。
说是有两件喜事,不过沈瑶却感觉后者占比的可能性更大一点。
转播的演唱会要九点才开始,既然有好的节目,又怎么少得了好饭和好菜?
忙了一天,正好大家都还没吃饭呢,索性就由陈晨亲自下厨单独给大家准备晚餐。
沈瑶本来是想帮忙的, 不过陈晨坚持让她去休息, 这才把厨房都留给他一个人。
陈晨的公寓不大,比她和露比的还要小了十几平,但是因为家里的东西不多,所以显得很宽敞,除了一张沙发、两张床和一个柜子之外就没有其他家具了。
铛铛, 铛铛铛……
陈晨在备菜的时候, 乔伊带着杨子岳来灶台前假意看了一眼, 随后就径直走向了那张餐桌。
桌子上摆了两道凉菜和一盘农家小炒肉, 中央那只盘子里的五柳鱼刚出锅不久,蒸腾的热气满是酸甜的鲜香。
乔伊揉了揉杨子岳的脑瓜, 轻声问他说:“你饿了吗?要不要先吃一点垫垫肚子?”
“不了吧,”抬起头,杨子岳眨巴着眼睛回道“我现在还不饿,等会大家一起吃吧。”
“好的, 我就知道你饿了。”
杨子岳:???
说是在问杨子岳,其实就是乔伊自己想吃了。
话音刚落,他就拿起筷子从那一层“五彩衣”中夹起了一小块。
吹了吹气后, 他的筷子又是假意在杨子岳的眼前晃了一圈,然后递到了自己的嘴边:“乖,我先替你尝尝味道怎么样。”
之前大家就经常说乔伊是“饿死鬼转世”,不管什么时候都总想着吃东西。
心情好要吃、心情不好要吃,别人都是对烟酒上瘾,唯独他是对吃上瘾,沈瑶每每推出什么新菜,几乎第一口一定是进到他的嘴里。
可偏偏像他这么贪吃的人,一点都不会发胖,真让人羡慕得要死。
“嗯?有进步~”
鱼肉那个嫩啊,几乎是入口即化,关键的是它把“五柳”的味道都吃进去了。
红的胡萝卜丝、黄的蛋皮丝、青的辣椒丝、黑的香菇丝还有白的笋丝,五种丝是先炒成的芡汁然后才淋在鱼肉上,蒸熟的鱼原本只有极致的鲜,可当浇上五柳丝后,却很快吸饱了它们的味道。
沈瑶曾经做过几次这道菜,以至于当乔伊刚吃的第一口,还以为是沈瑶做的。
又夹起一块鱼肉,仔细地尝尝味,乔伊像是评委似的点点头:“你现在的手艺和沈比起来,已经有百分之九十的相似度了。”
“臭小子!谁让你偷吃的?”
拿起手里的菜刀,陈晨故作要砍他的架势,实际上只是用刀背在他拿着筷子的手上敲了一下,“下次再偷吃,我可就真的剁手了。”
揉着手背被敲疼的部位,乔伊撇撇嘴:“下手真重,我刚才可是夸你了啊。”
陈晨白了他一眼,“那你应该读读《说话的技巧》,重新学习一下怎么夸人。”
谁会希望成为第二个别人呢?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个体。
他是他,她是她。
他可不想成为第二个“沈瑶”。
哼哼?
等等……
乔伊好像闻到了一丝很奇怪的味道。
好像是从自己的手背上散发出来的?
再仔细闻闻……
“我的天?!”
乔伊被那一股味道给熏到了,赶忙跑去水池前洗手:“陈,你再做什么奇怪的东西,怎么会小便池一样臭!”
要是不走过去还行,这一过去,那股腥臊的味道一下子就变得更浓郁了。
“猪肝、猪腰、猪肚。”
说着,陈晨就把刚切好花刀的猪腰片在他面前晃了一下,“嫌臭?那一会你可别吃。”
虽然沈瑶做的中餐很新奇,并且大部分的味道都不错,但有一说一,有一些菜的味道也就只有他们自己的同胞能接受,像他这样的外国人,还是有些接受无能的。
就比如说各种动物的内脏。
当然了,鸡胗和鸡肚除外,这些用来做烤串挺好吃的;鸭肠和鸭舌也除外,做成辣卤后他自己就能吃一大盆;牛肚、牛血和牛肺也除外,毕竟牛杂汤还是蛮好喝的,还有鸡头、鸭掌、猪肚……
除了这些之外,其他任何内脏他都吃不下去。
“猪的肾脏……也可以吃吗?”乔伊试探地问。
“当然可以,不信你问沈,在华国有很多人都喜欢吃。”
说着,陈晨又拿起另外半边还没切的猪腰,在他面前晃了一圈。
那不是臭,准确来说是骚,即使洗过很多遍还是能闻到那股特殊的味道。
不行不行,这个是真的吃不了,他受不了这个味道。
如果是让沈瑶来做的话……说不定他还可以接受,陈晨的手艺暂时还是算了。
把猪腰打好花刀、再把猪肝切片、肚头切成小丁,陈晨并没有急着热炒,而是一直等着锅里的粉蒸肉。
麦克的演唱会回放开始了,没过两分钟,锅里的粉蒸肉也好了。
“好了好了,可以入座吃饭了!”
看向案板上的碗里还有没炒的食材,锅也还没刷,乔伊问道:“你的猪肾脏今天不打算吃吗?”
“别急啊,这不正打算做呢。”
说话的功夫,陈晨就重新起火,同时用锅勺舀了一大勺的油来润锅,等到锅里的温度差不多后倒入猪腰、猪肝和肚头快速翻炒,过了几秒后再加入提前配好的料汁、素菜,只用了不到二十秒的功夫就出锅了。
经过十几秒的猛火爆炒,盘子端上来时还冒着热气,甚至还能听到“滋滋啦啦”的热油声。
看着盘子里微微变色的各种猪内脏,乔伊惊得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熟了?”
陈晨随手把用过的锅放进水池里,“嗯,熟了。”
“这就可以吃了?”
“当然。”
这绝对是乔伊见过速度最快的炒菜。
怎么回事,连一分钟的功夫都不到竟然就能吃了?
那可是很骚的猪内脏啊,不炒的时间长一点,怎么把它的那股异味处理干净。
别说是陈晨做的,就算是沈瑶这么炒……他都得犹豫犹豫才会动筷子。
“是桥头三嫩!”
看到那道熟悉的菜,杨子岳的眼睛都亮了。
他并没有急着动筷子,而是深深吸了一口气,感受着这熟悉的味道:“我们家隔壁的叔叔是川省的,他经常会炒猪肝和猪腰。”
说着,杨子岳就夹起了一小块猪腰给身边一脸震惊的乔伊,“你别看他闻着臭,吃起来真的超级好吃~!”
乔伊没听懂他的话,于是向沈瑶问道:“他说什么?”
“他让你尝尝,说很好吃。”沈瑶一边解释一边给自己的碗里夹了一筷子。
桥头三嫩一定要快火爆炒才好吃,同样的,也一定要刚炒好就吃,才能吃到最完美的口感和味道,等到放凉后味道可就变了。
琼恩没什么讲究,只要是食物就行,所以当这道菜上桌后,他就也跟着夹了一筷子。
“嗯,味道有些怪怪的,不过确实不错。”
“陈,你的手艺的确进步很大!”
“可以的,火候刚刚好,豆瓣酱的用量也很合适,要是能再来一点点香菜就更好了。”
“好吃好吃~比我们家之前的邻居叔叔做得还要好吃~!”
红的辣椒、绿的葱段和芹菜被炒得油亮亮的,猪肝是那种酱色的嫩,腰花打了花刀,像个小麦穗一样卷起来,颜色比肝稍微浅一点,看着就脆生,肚头是白生生的,跟那些红绿辣椒混在一起,看着就辣乎乎、香喷喷的,特别有食欲。
当然,前提是不知道用的是猪肾脏。
见大家都吃得津津有味,乔伊只好也硬着头皮把碗里的那几块肉递到嘴里。
吸溜~!
嗯?
味道和想象中有些不同,猪腰并没有特别重的腥臊味,反而在咀嚼时会爆出麻辣鲜咸的汁水,吃起来脆嫩脆嫩的,带了点弹牙的劲儿。
那一片薄薄的猪肝也是滑嫩嫩的,感觉不用嚼,用舌头和上牙膛一抿就化了,一点腥味都没有,满口都是软糯的香。
最后猪肚丁比腰花还要有嚼头一点,越嚼越香,配上那个麻辣味,过瘾得很。
乔伊好像明白了这道菜的精髓,它的味道是其次是,最重要的就是这“三嫩”所带来的最极致的口感。
“哇哦……”
配上一点芹菜段一起吃下去,这味道真是让人上瘾。
乔伊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虽然生的时候闻起来味道很奇怪,可吃下去的时候,却有一种很让人满足的味道。
乔伊:“这道菜……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但我觉得男人应该会很喜欢。”
“确实,”琼恩赞同地点点头,“我确实很爱吃。”
陈晨也意味深长地笑道:“其实要是往里面放点韭菜,味道还会更好。”
这就是男人之间的默契。
【让我们展翅飞翔,成为自由的灵魂~】
【飞吧,飞吧,坚持你心中的爱~】
【拥抱希望,光明永远在我们身旁~】
【疯了又怎样?做自己就好~没人理解又怎样?快乐就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