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咚咚……咚咚咚!
这个时候能找上门的,想也不用想就知道一定是菲娜。
诺拉原本是想装宿舍没人的, 但害怕她的夺命连环call, 还是一脸怨念地趿拉着拖鞋起来去开门。
“都已经快中午,你怎么还不起床?”
门刚打开,菲娜就跟一阵风一样溜了进来。虽然她的神态着急,脸上却没看到哭泣后留下的泪痕。
“今天难得休息,不睡觉我还能干嘛。”诺拉打了个哈欠道。
“当然是吃饭啊, ”菲娜理所当然地回答说, “难道你的肚子不饿吗?”
诺拉:???
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不急着跟前男友复合, 反而急着吃饭……这还是菲娜吗?
穿好衣服跟着菲娜出门, 哪怕来到了唐人街,就站在“沈”奇小馆的门口开始排队, 诺拉都有点觉得不可思议,总觉得她是在做什么铺垫。
“我听说,沈平常都在哥大的食堂档口,只有周末才会来餐厅做菜, 而且做得全都是菜单上没有的菜色,今天说什么都一定要尝尝!”
“这个椒麻鸡杂一定得点,然后再点一个毛血旺怎么样?这个夫妻肺片听起来好像也挺好吃的……你说我们是要这个琵琶豆腐?还是茄汁肉饼?”
因为平时要上班, 每次来“沈”奇小馆吃饭,她们都只能点盒饭或者炒饭这样的快餐。
头一次能坐下好好地吃一顿热炒菜,菲娜感觉一双眼睛都在冒光,看什么都想点。
“外面也可以坐人。”
大家正在点菜的时候,乔伊和琼恩拿了几张折叠桌出来,摆在了餐馆前的那片空地上,“如果不想排队太久的话,也可以选择在室外用餐。”
一米见宽的桌子配了两把塑料椅,正好可以接待两个人,要是人多一点,可以再把桌子拼在一起。
虽然比不上室内的卡座舒适,但总比一直站着排队要好。
原本餐馆是不允许在室外摆放桌椅的,不过这是在唐人街,整条街都是郭云龙的产业,沈瑶也是在得到他的同意后,才想到了这样的方式来接纳更多的客人。
菲娜和诺拉来得早,桌子刚摆好就抢到了其中的一张。
桌子放在距离店门口很近的位置,一回头,就能看到在厨房里做菜的沈瑶,还有平常总能见到的陈晨。
“我们要一份椒麻鸡杂,一份烧藕夹吧,这个四喜丸子也要,”点菜的时候,菲娜又看了一眼厨房里的沈瑶,“再来一份沈做的菜吧,就这样,谢谢~”
乔琳:“好的。”
乔琳拿着单子走后,菲娜一边拿出包里的餐巾纸擦拭餐具,一边淡淡地道:“好奇怪啊,你说沈既然是老板,又是在自己的店里,为什么不做菜单上的菜呢?而且她做的菜每桌还只能点一道。”
“可能是她会做的菜太多了,菜单上写不下。也可能是两个人做出来的味道各有不同,要是顾客都只认准了沈,那工作日店里岂不是会少很多的生意?每次来要全部点她做的菜,她肯定会很累的。”
诺拉也只是这么猜想,不过感觉事实应该跟自己的分析差不多。
菲娜茅塞顿开地点点头。
一路上诺拉一直没敢开口问她,直到现在坐下,她才试探地小声问道:“今天我们只是来吃饭,没有别的安排,吃饭的过程也不会有别人来吧?”
“是啊。”菲娜又反问道,“为什么会有别人来?”
得到她肯定的答复,诺拉稍稍松了一口气,“没什么,只是好久没见你化这么漂亮的妆,穿这么漂亮的裙子出门了。”
平常她们在医院工作时,是不允许化浓妆的,又因为要穿白色的制服,所以日常的穿扮也是尽量简朴。
在诺拉的印象里,菲娜只会在约会的时候精心打扮自己,所以她很害怕一会吃着吃着,菲娜的前男友会突然出现在她们面前,然后两人上演起和好如初、你侬我侬的戏码。
菲娜明白她要表达的意思,轻叹一口气后,她解释说:“放心,我不会再找丹了,我想明白了,我和他已经结束了。”
感谢中餐,感恩沈瑶,感激闺蜜。
多亏了诺拉,前段时间总是带她来吃好吃的食物,才把她从失恋的阴霾中拉出来。
看到食堂里的情侣和餐馆里的夫妻时,虽然菲娜也会想到前男友,但对比了他们的恩爱后,她才逐渐意识到前男友似乎并没有那么爱自己,只是看中了自己的“美色”而已。
不过是她之前一直沉浸在自己的幻想里,才迟迟没办法走出来。
而现在,她已经彻底看开了。
前男友带来的快乐,还抵不上一盘汁稠味浓的红烧肉呢,再加上天天接触病房里奇葩的男病患(特指那个没事找事的少年),更让她对男性的厌恶增加了不少。
“谢谢你,诺拉,谢谢你前些天一直听我发牢骚,”给诺拉的盘子里夹了一筷子店里免费赠送的小菜,菲娜又说,“今天是我们俩的闺蜜日,一会吃完饭,我请你去看电影逛街怎么样?”
诺拉:“好啊!”
很快,她们的第一道菜就被端上来了。
菲娜之前吃鸡只吃鸡腿和鸡翅,自从尝过“沈”奇小馆的卤鸡爪后,她就一发不可收拾,爱上了鸡的各种内脏,上次她啃完了鸡脖和鸡头,一直说自己过去这二十多年的“鸡”都白吃了。
鸡肠炸得酥脆,吸满了花椒油的麻,弹牙的鸡胗,再改了花刀后又有了辣椒的辣,再加上一些碎的鸡心和鸡肝用大火翻炒,一口下去,满口都是丰富又奇妙的口感。
比起鸡杂,诺拉则更喜欢那道烧藕夹。
美国人是不怎么吃莲藕的,诺拉也是前不久才第一次尝到莲藕的味道。
很清脆、很爽口,它不像其他蔬菜那样有标志性的味道,但这也成为了它的优点,让它跟其他任何肉类结合在一起,都不会抢了它们的风头,简直是最完美的配角。
两片莲藕夹上一些肉馅,裹上面糊后下锅炸至成熟,在炒制的过程中再加入咸鲜口的烧汁……一口下去、咔嚓一声;脆中有嫩、鲜中有香,就连那扯不断的藕丝里,仿佛都有淡淡的微甜。
最后一道由沈瑶做的盲盒菜是樱桃肉。
“这是红烧肉?”
“不对,颜色好像比红烧肉更红,而且闻起来好像是甜的。”
红烧肉是诺拉和菲娜共同的最爱,瘦肉干而不柴、肥肉香而不腻,每次吃盒饭都少不了。
盘子里的肉块形状和红烧肉很像,可颜色却如樱桃一般红亮,下面也搭配了一些绿叶蔬菜,使得整道菜色彩对比鲜明,显得更加精致。
簌!
煸炒过的肉块表面有一层极薄的焦酥,咬下去时,是略带韧性的微脆,但里面的肉却是柔嫩至极,肥肉透明油润,瘦肉酥烂不拆,是和红烧肉一样的口感。
曾经她们以为红烧的味道,才是最适合五花肉的,但这道樱桃肉的酸甜却给肉块带来了截然不同的风味。
入口的甜中带了一丝丝不太尖锐的酸,像是番茄的味道,又有一丝粮食酿造后的醇厚。肥肉搭配甜味原本会变得很腻才对,可是诺拉和菲娜一连吃了好几块,都不会有糊口的感觉。
“我的天,好好吃!”
菲娜真觉得自己太会点菜了,每道菜都很下饭。
为了能让菜的味道在嘴里停留的时间久一点,每吃一口菜都要往嘴里多塞两口大米饭,只有把嘴巴塞得满满当当,才能深切感受到美食带来的满足感。
菲娜只顾着低头干饭,全然没有到近在咫尺的距离,有一双可怜巴巴的眼睛正在盯着她看。
隔壁的手工陶艺店,一只五个月大的拉布拉多,正坐在门口的垫子上朝这边观望。
之所以说它有五个月,是因为骨架比较小,要是单纯从体重来看,几乎已经是一只成年的狗了。
“强尼,快过来吃饭。”
听到屋里有人在叫自己,那只叫强尼的拉布拉多并没有过去,只是扭头朝里面瞥了一眼,随后又把身板挺直了些,呼吸着从餐馆里飘出来的饭菜香。
哼哼?哼哼~
菲娜和诺拉离它最近,虽然看不到她们碗里的饭,但凭它这几个月丰富的吃饭经验,光是闻着从桌面上飘来的味儿,它就能知道她们吃的是什么菜。
见强尼迟迟没有进屋,斯黛拉主动把它的饭碗拿出来放在门口。
“不可以,今天你不可以再吃了,”呼噜着它的脑袋瓜,斯黛拉想用饭碗里的狗粮来吸引它的注意,“来,吃狗粮,这里面有鲑鱼和羊肉,味道比炒菜香。”
强尼没有说话,只是舔了舔嘴唇:狗粮能有主人炒的菜香?呵,你在骗狗呢?
平时工作日强尼都在公寓呆着,只有周末的两天,沈瑶和露比会把它带来餐馆,让它可以在餐馆门口的草坪上撒欢。
不过为了保持店里的卫生,同时尊重一些怕狗的客人,强尼是不能进餐厅的,一直都在斯黛拉的店里呆着。
“强尼,看看我给你拿了什么加餐~”
招待完客人从店里出来,露比手里端着一只碗。
Woof!Woof!
看到她笑着朝自己走过来,强尼连忙站起身,绕着圈地欢迎她,那条大粗尾巴也跟着摇得老快。
可当露比把碗里的食物倒进它的狗碗里时,它快要咧到后脑勺的嘴唇,一下子就耷拉了下来,尾巴也“咚”地一声落在了地上。
一捧水煮西蓝花,半根黄瓜,一颗鸡蛋黄……
一点肉都没有!
“强尼乖,多吃蔬菜对身体好。”
露比揉着它的耳朵根,试图让它把自己的话听进去,但强尼选择趴在地上装聋,继续看着坐在餐馆门口吃饭的食客们。
不是露比和沈瑶虐待它,实在是它长得太快了。
哪有五个月大的拉布拉多,体重快六十斤的?都说狗进入尴尬期后,身体会变得修长,但强尼现在已经在朝着豆油桶的体型发展了。
没办法,为了它的健康考虑,沈瑶和露比下定决心让它节食,不仅要减少平时喂饭的次数,还要多吃绿色蔬菜,锻炼也决不能少。
可说到节食减肥,哪有人,啊不,哪有狗不疯的?
只让闻饭菜香,不让尝饭菜味,更是对它的折磨。
趴在地上沉重地叹了一口气,强尼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它只是个五个月大的宝宝啊!
“斯黛拉,你去忙吧不用不管它,等它饿得实在受不了了,总会吃的。”
“好吧。”
听着露比回到餐馆时对斯黛拉的嘱咐,菲娜有些心疼地看向了怏怏不乐的强尼。
虽然它是别人家的狗,自己没有说三道四的权利,但是……它真的好可怜哎。
“四喜丸子~”把盘子放下后,收走了她们桌子上的号码牌,“你们的菜上齐了,请慢用。”
四喜丸子看着是一颗简单的肉丸子,可做起来还是很费时间的,但当用刀把丸子从中间切开,露出里面混合了各种蔬菜丁的肉馅,再用勺子把盘子里的浇汁舀上去……交织着咸鲜滋味的香气,让一切等待都变得更值得了。
诺拉把丸子用勺子压成泥,然后和米饭拌在一起,蘸一点椒麻鸡杂里面的辣椒油,最后一口吃到嘴里,那一刻,她好像看到了天堂!
“你怎么不吃?”见菲娜还在发呆,诺拉催促道。
“我是觉得那狗狗太可怜了。”
看向趴在地上的强尼,菲娜的语气好不哀怜。
兴许是感知到了她对自己的同情,强尼也偏过头,可怜巴巴地看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