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突然冒出来要官要钱的数百族人,尤其里头还有几个他同父异母的亲兄弟,沈腾峰早不是当初沈家那个小透明的二十一郎了。他只是挑挑眉,就不再理会。
反正用谁干活不是用呢,公事公办就行了,指望特殊待遇那是肯定没门的!官位不给,当小吏要考,连从军都要从大头兵干起。
按理说,异母弟弟也是很亲近的血亲了。可谁让沈腾峰出门创业的这些年里,沈老爹宝刀不老,一口气又给他添了十来个弟弟。
沈侯爷表示,他的兄弟都快能凑一支五十人小队了,委实不值钱。何况这里面还没一个以前跟他关系好的。
希望落空的沈家人怨声载道,可也不得不认命地安顿下来。
毕竟愿意来这里的人,还真没几个原本混的好的。
若是灰溜溜回老家,且不说脸皮够不够厚,也没那么多路费啊。
沈如松的祖父沈平峤也正是在这个时候到的寿州。他正是沈腾峰同父异母的弟弟之一,排行二十九。
因为年纪相差的比较大,在沈家庄时两人几乎都没见过几次,也就谈不上有什么情分了。
沈平峤是个比较老实的性子,加上排行靠后,在那四十多个兄弟中过得不太好。他外公家就是个普通农户,完全帮不上忙,他姨娘甚至还得偷着卖点绣品来贴补他。
他后来常说,自己这辈子做的最果断,也是最英明的决定,就是咬牙壮起胆子选择来了寿州。
不久之后,凡是打着沈腾峰旗号作奸犯科的沈家人,都被他狠狠收拾了。还间接帮他在民间刷了不少声望,在太祖那里又加了几点好感度。
府城的老百姓哪里见过这等铁面无私、绝不包庇亲戚的好官,“沈青天”的名头一时传遍整个寿州。
在寿州官场中,沈腾峰位于食物链顶层,还手握兵权。他这么一搞,自觉看懂了这出杀鸡儆猴敲山震虎大戏的聪明人们,纷纷缩回爪子收敛不少。
一时之间,府城气象焕然一新,不但官吏们一个个兢兢业业恪守本分,还涌现出多位施粥造桥扶老济贫的大善人。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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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感谢“双木馧华”和“家巧是金丝雀”两位宝子,贴贴~
昨晚十点多,不知哪位邻居因为数学题揍得孩子哇哇哭。
本来特别生气,听了一下,发现我也不会做,不敢吱声了......
第30章 简直是老板最爱的打工人……
看着节节攀升的寿州国民幸福指数,太祖摸着胡子,觉得自己这个小弟相当可以啊!
上马能砍人,下马还能治政。才领一份俸禄,还不会跟他要钱要田的,简直是老板最爱的打工人圣体!
尤其他还不徇私,没见收拾起自家亲戚来那个心黑手狠。
比起那些富贵了就骄奢淫逸,还纵容亲眷四处捞钱的老部下,这个沈小子简直是一股清流,大大的忠臣啊,必须重用!
于是寿州府城的老百姓和沈腾峰得到了双赢:老百姓获得了良好的治安环境,而沈腾峰不但升了职,还在太祖心中加了分,简直赢麻了。
只有沈家人受伤的世界达成,赔钱的,抄家的,还有人直接蹲了大牢。
一部分族人骂骂咧咧跑回了清河县,沈腾峰原本在族中回升的形象,再次直跌到谷底。
至于那些本分经营的沈家人,日子过得都比在老家好多了。
毕竟,沈腾峰虽然不会主动照顾他们,可有这么一尊大神杵在城里,凡事都会顺利很多,他们得到的便利何止一点半点。
沈如松的祖父就是借着这股东风认认真真做生意,不但在城中开了铺子、买了宅子,还在清河县那边置办了些田产,扶持着他外公家也过上了好日子。
再后来,在老家族人复杂的心情中,沈腾峰随着太祖东征西讨,定鼎中原,居然飞升成功了。
太祖称帝后定都丰京,新鲜出炉的沈侯爷自然移居到了京城的肃宁侯府。
反正沈老爹已经作古,沈腾峰懒得和一众族人搅和,就把自己一家单独分了出来。
于是就形成了目前沈氏一族主宗清河堂,分宗眉州堂,还有丰京侯府自成一系的三分局面。
瑾哥儿也是第一次这么详细的听到沈家的历史,尤其是沈侯爷这话本子般精彩的发家史。小胖子圆脸通红,激动地站起来叫:“爹,我也想习武!像曾伯祖那样做个大将军!”
少年,你醒醒!
听沈如松的意思,这大雍是个已经完成了大一统进程的王朝,那越往后只会越来越重视文治。对武将不打压就不错了,譬如我大怂。
没看到沈如松父子两代都已经在死磕科举了吗?
沈如松看看瑾哥儿圆润的身材,一口应了下来:“好啊。不过习武都要先打熬身体,你明早起来就先在院中跑半个时辰吧。等打熬的差不多了,为父再给你请个师傅。”
习武也不是不行。现任肃宁侯也是戎马半生的人物,没准儿就欣赏练武的孩子呢?接着他又补充道:“不过功课也不能落下。”
小胖子兴奋地连连点头。
沈壹壹怜悯地看了这傻孩子一眼。
一大早,沈壹壹起床后,撒着鞋刷牙。
她手中的这把牙刷,不知是用什么骨头制成的。有十几个小孔的那一端做成较宽的扁平长条,孔中已经种了些柔软的马尾毛,分左右两排整齐排列。
这牙刷样子整体上跟现代的没什么区别了,就是工艺粗糙了点。
听红儿说,下人中有买不起牙刷的,就会用杨柳枝泡在水中。等需要刷牙的时候,便用牙齿撕开树枝,用露出来的纤维来回清洁牙齿。
这样不但便宜,据说柳枝还有去风消肿止痛的功效。
牙刷蘸上温水打湿,再撒一层牙粉上去。
这牙粉是外面买来的,说是用生姜、升麻、荷叶等等药材,加入青盐烧炼,然后研磨成的细末。味道怪怪的,咸里透着苦,还微微有点辛辣。
最重要的是刷不出满嘴的泡泡,沈壹壹还有点不太习惯。
准备梳头时,透过窗纸,她就看到有个什么东西从外面一闪而过。
推开窗,正是小胖子,这家伙居然真的已经在院里跑步了。
再次路过她窗前,有点喘的瑾哥儿还投来一个傲娇的小眼神。沈壹壹端坐不动,任由红儿在她头上发挥,抬手对小胖子摇摇:“哥哥好棒,加油呀!”
瑾哥儿有点得意,算你懂事,还知道叫哥!
等她梳好头时,小胖子已经蔫了。与其说是跑,不如说是在呼哧呼哧地慢走,满头大汗,外衣都有点湿了。
沈壹壹憋着笑,路过他时又丢下一句:“哥哥好棒,加油呀!”就去正房请安聊天等饭吃了。
瑾哥儿:......这话怎么听得这么刺耳QAQ
不过,小胖子的受难日这才刚开始。等他换好衣服坐下,刚喝了碗粥炫完一笼包子,就被告知不能再吃了。
看着一脸不可置信的瑾哥儿,吴氏安慰道:“你不是爱吃炙羊肉么?午膳时给你烤点嫩嫩的羊羔肉,好不好?”
小胖子立刻就被安抚住了。
艰难的度过了一上午的学习时光,瑾哥儿只觉得胃里一阵阵的在咕噜。刚走到正房的门前,一股烤肉的香味已经扑面而来。
“咕噜噜噜~”
肚子居然真的叫了起来!小胖子脸一红,偷偷看了眼沈壹壹,见她面不改色的跨过门槛,不由偷偷松了口气。
捂了捂肚子,也随后跟了进去。
桌子中间放着的,正是一大盘已经被切成小块的烤羊腿。
厨子对火候掌握的很不错,羊肉表皮微微焦脆,肉质却不干不柴,越嚼越香。羊肉提前腌制过,直接吃也不觉得寡淡。
沈壹壹吃完一块,才看向面前的三个蘸碟。一碟绿色的浓酱,蘸一点尝了下,原来是韭菜花啊,不太喜欢。
另一碟大约是甜面酱。
最后一份则是用精盐、芝麻和孜然混合而成的蘸料,跟后世烧烤店的已经非常接近了。
沈壹壹毫不犹豫选了最后一种。一口下去,满足之余又有点小遗憾,要是有辣椒面就更完美了!也不知道在这个时空,现在辣椒传没传入中国啊?
再看看旁边盘子里的胡饼,巴掌大小,白面饼胚抹油撒芝麻,放炉子里烤熟,热腾腾夹出来。
拿过一只咬一口,焦香酥脆得掉渣渣。
吴氏夹了一筷子凉拌瓜丝放到瑾哥儿盘里:“菜蔬也要用些。”
小胖子爱吃肉,但也不挑食。闻言点头,一口就把菜解决了。
吴氏又给沈壹壹盛了碗汤:“羊肉吃多了上火,喝点汤。”
沈壹壹接过一看,枸杞、银耳、雪梨,这不就是小吊梨汤么?甜甜的,她喜欢!
见两个孩子吃得香甜,吴氏心头生起了一股莫名的感受。
她还不知道什么是投喂吃货的满足感,只觉得大概真如童嬷嬷所说,这就是当娘的感觉啊!这么想着,眼神愈发慈爱起来。
又吃了一会儿,童嬷嬷估么着,一条烤羊腿半数都进了瑾哥儿的肚子,还不算烧饼和小菜,于是轻咳一声。
吴氏疑惑地转头,看到童嬷嬷挤眉弄眼,这才后知后觉发现,瑾哥儿似乎大概也许,又吃多了。
“瑾哥儿啊,羊肉性热,一次不可多食。咱们下回再吃啊!”
小胖子放下筷子。他原本也吃得差不多了,虽然觉得还能再塞几块肉进去。满足的舔舔嘴,又美滋滋拿起调羹喝汤。
吴氏:......
看看小胖子肉嘟嘟的大包子脸,再看看旁边瑜姐儿巴掌大点的小脸,吴氏吸口气,要不,晚饭还是清粥配小菜吧?最多,最多再加个炒肉丝......
八月初二,宜出行。
“......姑娘,姑娘!该起来啦。”
沈壹壹昨晚一直在做梦,睡得不太好。迷迷糊糊坐起身,就看到一个小姑娘的笑脸。
这女孩叫金钏,是管事曹墨的女儿。前天被送进来,成为了她的贴身丫鬟。
刚来时,每个人都不约而同打量着她,尤其是那双眼睛。见不算大,但也绝对不是绿豆眼,这才偷偷松口气。
金钏今年刚满十岁,听说以前也没接受过系统的培训,是在家里放养长大的。童嬷嬷对她的职业技能就充满了怀疑,时不时把人拎到一旁开小课。
沈壹壹倒是挺喜欢她的那股子活泼劲儿。再加上这孩子很有眼力劲儿,嘴又挺严,明显之前的家教就不错。不专业的丫鬟配她这个半路出家的小姐,倒是刚好。
“正房已经送了水进去,不过对面还没动静。我都看着呢,姑娘不用急。”金钏一边叽叽喳喳,一边递来一杯温水。
沈壹壹抿一口,温度正好。
也没比她大几岁,哦,不对!要论实际年龄,人家还没她原本一半大呢,是地地道道的童工。可小姑娘已经适应了工作,而且还迅速掌握了她的几个小习惯。
就这,都被童嬷嬷嫌弃曹墨家没好好教闺女,让金钏在梳头、女红、厨艺、算账这些方面,没有个能拿得出手的。
沈壹壹暗自咋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