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忍住了疼,也不再试图敲开门,只道:“我是来谢你的。”
楚云梨轻哼一声:“不用谢,我跑去城里告状,确实是发现了桃园身上有疑点,不想看见凶手逍遥法外。也是因为我不想到你们家去跪灵,甚至是不愿意再踏入陶家一步。”
话说到这个份上,陶振平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你就那么讨厌我?”
“我讨厌的不是你这个人,而是你的为人处世。我苗翠红嫁给你,做你的妻子,却得不到你丝毫的爱护,在你的眼里,我所有的付出都是应该的。我该和你一起对你的爹娘感恩戴德,对他们百依百顺。但凡我不愿意,那就是我的错。”
楚云梨强调,“他们生养了你,你这么做无可厚非。但我凭什么要为了你受这些委屈?说难听点,我自己的亲生爹娘都没有得我这样掏心掏肺。当初我没成亲时赚的银子,我娘都全部给我了,而你娘却要将我所有的收成拿走……”
陶振平听着,只觉得一头雾水:“可是,谁家都是父母当家做主,别人的儿媳妇也是这么过来的啊。”
“那是别人,不是我。”楚云梨冷笑一声,“你也看到了,我明明可以靠自己的双手赚更多的银子,但是你娘就是压着我,不许我出头,非要让我丢下手头的活计为你们家的人付出,所有的杂事都是我的。要说我嫁给了你,该孝敬你的父母,那陶翠花凭什么也要我伺候?我又不是欠了你家,这辈子要为你家当牛做马?陶振平,这么晚了我不想说太多,反正你也不懂,以后不要来了。就这样吧!”
陶振平确实不懂。
往回走时,他满脸茫然。
他知道苗翠红很辛苦,可是一大家子谁不辛苦?大家辛辛苦苦赚钱,不都是为了这个家吗?
要是楚云梨知道他这么想,会再喷他一顿。
确实,苗家的所有人除了陶桃花之外都很辛苦,但他们辛苦一天回来,也得到了别人应有的尊重。比如父子俩,家里好吃的东西都是他们先吃,比如陶母,陶桃花和苗翠红要敬重她,别说与她抢吃的,就是平时说话都得客客气气。而反过来,陶母特别疼爱自己的女儿,舍不得她做事。
算来算去,辛苦的只有苗翠红一人。
*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朝廷想要找人,就没有找不出来的。不到十日,大夫就离京城不远的通州府被找到,很快就押送了回来。
大夫早已经忘了给楚云梨抓药的事,但他记得给桃园抓的药……他确实是因为害怕被查到头上才跑的。
周大人一番询问,大夫扛不过就招了。他的想法简单,又不是他害的人,他只是卖了一些药而已。
“那是止痛药,我也不知道她是拿去害人啊。”
桃园满脸灰败,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她是一定逃脱不了的,听到大夫把所有的罪名都往她身上推,她立刻来了精神,跟大夫辩论了一番。
最后,俩人都没逃掉。
陶桃花最后嫁给了镇上的一个年轻后生,她在家里娇养了十几年,本来满心想要做有人伺候的姨娘,如今却沦为了别人家的儿媳妇,长辈和她分了家,也是希望年轻的夫妻俩好好过日子。结果,陶桃花满心不甘,三天两头找着男人吵架。
成亲不到一年,陶桃花就气得回了娘家。
她嫁的那个男人自认对她很是纵容,可她总有这样那样的不满。他哄累了,便也懒得来接,一个月后娶了一个寡妇过门,日子还过得红红火火。
陶桃花险些没气死,愈发笃定了要嫁一个更好的。
于是,她经常进京城去寻找各种祛疤药膏,父子俩攒的银子都被她花在了这上头。没多久,她遇上了一个自称可以教导她规矩和提升她气质的女人,前后交一个月,酬劳是三十两银子。
家里的银子已经挥霍得差不多……除了陶桃花拿去买祛疤膏,陶父还取用了一些讨好外头的寡妇。
陶桃花凑不足银子,悄悄拿了家里的宅子的契书去抵押,她觉得自己一个月之后嫁入大户人家,就能及时将契书赎回来。
结果,一去不归。
父子俩在一个月之后没看到人回来,寻着陶桃花留下的地址找过去,那处早已换了人住。
活生生的人不见了,父子俩跑去报官,他们不知道那个所谓的女夫子长成什么样,倒是周大人那里又接到了几起案子。
最后确定,应该是有外地的人牙子来骗走了这些姑娘。
至于人去了哪儿,需要慢慢找。
家里没有了陶桃花,父子俩过日子都是凑合,陶父很快搬了出去。
不搬不行,还债的日子到了,父子俩拿不出银子,人家要把宅子收走。
陶父去了城里包吃包住,陶振平后来也找了一个包吃包住的活计,从那之后,他很少回平安镇。总感觉他一出现,所有人都在笑话他。
楚云梨又绣了三年,成了京城之中有名的大家,她带着宝哥搬去了城里住,之后辗转于各个大户人家,教导那些贵女绣花的技艺。
因为宫里的贵人都喜欢她的手艺,即便她只是个绣娘,所有的贵女无论心里怎么想她,面上都对她毕恭毕敬,是真的拿她当传授技艺的夫子来敬重。
楚云梨一年会回几趟平安镇,一开始有人说她的闲话,后来看她衣食住行上越来越贵重,那马车就和城里的贵夫人一样,就连官员家眷都对她客客气气,平安镇上的众人就再不敢乱说了,甚至看见她也不敢如以前那边随意打招呼,偶尔提及她,都是满口羡慕和尊重。
第1569章
苗翠红周身都是鲜血,好几处皮肉翻卷的伤口深可见骨,看着就很凄惨。
此时她脸上带着释然的笑,渐渐消散。
打开玉珏:苗翠红的怨气:500
善值:685300+15000
看来,苗翠红死了之后,宝哥还是得以寿终正寝。当然了,有了后娘就有了后爹这话可不是玩笑。
想来宝哥能顺利长大,多半还是因为有陶母护着。
这活着和活着是不一样的,就陶振平那万事不管的甩手掌柜,宝哥不知道要受多少委屈才能长大。
*
楚云梨还没有睁开眼睛,就感觉到自己的呼吸很是粗重,好像胸口压着一块大石。
某一个瞬间,好像心都不跳了,整个人憋得厉害。又不像是受伤或者中毒,那就只有一个可能,原身怀有孩子,并且这孩子已经在她肚子里七八个月。
果然,楚云梨摸到自己的肚子高高隆起。
这会儿是白天,楚云梨从窗户往外看,入目一片苍凉,到处都是杂草。远一点的地方,能看得见屋子的飞檐。
这应该是个大户人家,只是原身所在的地方比较偏僻,偏僻到连院子里的杂草都没有人打理。
楚云梨正准备闭上眼睛接收记忆,忽然听到外面有脚步声越来越近。
这是一间正房,外面院子里格外荒凉,在屋子里的桌椅和家具一应俱全,那边的大衣柜开着,还看得到里面有不少衣物。衣物的样式简单,料子也普通,下摆都比较宽敞,应该都是原身有孕后所穿。就是……最边上的那一套,粉色和蓝色相间,袖子小,裙摆也小,这种样式,多是做给府里下人所穿,既好看又好辨认,样式利落,不耽误做事。
楚云梨不过多看了一眼,就听到有人推开了房门,她干脆闭上眼睛装睡。
“胡娘子,饭菜来了。吃了再睡吧。”
送饭进来的丫鬟大概二十岁左右,语气柔和,态度却强势。
楚云梨睁眼,她当然能起身,但她还是装作起得艰难。
丫鬟皱了皱眉:“至于吗?我嫂嫂怀有身孕,一直到生孩子之前,都要伺候我们全家的吃喝拉撒。听说你原先生养了四个孩子,都是做下人的。我就不相信你才八个月不到就困难成这样。”
抱怨归抱怨,她还是过来扶了楚云梨起身,动作粗暴,掐住她胳膊的力道很大,却又不敢生拉硬拽。
楚云梨听到生养了四个,更觉得奇怪。
她坐到桌前,那个丫鬟打了一碗汤放在她面前:“夫人说了,你一顿至少要喝三碗,这样孩子才能长得好。”
原身胃口不错,也可能是经常这么吃,肚子给撑大了。楚云梨喝三碗汤一点都不费劲,但是再看到桌上的饭菜,就有些为难了。
那丫鬟还在给她夹菜,直接送了一只大鸡腿在她盘子里:“快吃吧,旁人想吃还吃不上呢。”
楚云梨看着那鸡腿,竟然有点想作呕。
“你出去,我自己吃。”
丫鬟皱眉:“你别耍花样。夫人吩咐,让我盯着你吃下去,并且不许吐出来。你要是不吃,孩子就长得不好……你也不希望家里的几个孩子受罪吧?”
楚云梨从刚才起不来身,到这会儿吩咐丫鬟出去,都是在试探,她想要看看原身到底是个什么处境。
现在看来,这处境很不好,连吃饭都不得自由。
她已经发现,丫鬟之所以伺候她,守着她,都是因为她肚子里的孩子。
楚云梨年纪都没有,不好乱来,垂下眼眸啃了个鸡腿,接下来就是生吃硬塞,不管丫鬟装了什么,她都吃了下去。
丫鬟见状,愈发得寸进尺,不光让她吃菜,还将配菜的那些葱姜蒜也夹了过来。
楚云梨抬眼:“你确定夫人让我吃这些?”
丫鬟轻哼一声,噼里啪啦将桌上的碗筷收进了旁边的食盒:“有福不知道享,你也就是运气好。若不是你肚子里有大公子的孩子,想让我伺候你,下辈子去吧!”
她动作很是粗暴,很快收拾了两个食盒离开,临走时也没忘了关门。
关门就算了,楚云梨还听到了一阵铁链的哐啷声和落锁的声音。
她朝窗户望去,才发现窗户的缝隙不大。反正,怀着身孕的人想要从那里爬出去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四下无人,楚云梨躺在床上,找了个舒适的姿势。
主要是侧躺着,肚子这么大,要是平躺,喘气都难。
原生彩云,生来就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从记事起就是富商陈家的丫鬟,小时候她在厨房办公,大多数的时候在烧火。经常弄得灰头土脸,彩字辈的里,就属她混得最差。
人这一辈子的运到谁也说不清楚,她做事踏实,十岁那年,入了厨房里一个厨娘的眼。
厨娘只有一个儿子,没有女儿,看她乖巧,时常照顾她,教了她做厨,但是大户人家的厨房关系很是复杂,想要上灶,没那么容易。厨娘也不可能自己把位置让给这认下来的丫头,又不忍心让她一辈子在厨房烧火,于是给彩云出了主意,让她在恰当的时候贿赂府里的大管事。
十一岁,彩云成了府里大姑娘身边的二等丫鬟,处境瞬间就好转了。不光没人敢欺负,还经常有小丫头孝敬。
彩云学规矩很认真,没有那么多的小心思,她长相又好,做事特别踏实。别的丫鬟守夜可能会找个地方偷偷眯一觉,她从来不这么干。机缘巧合之下,前面的一等丫头犯了错,显出了她来。
她做了大姑娘身边的一等丫鬟,因为做事稳重,还被挑选为大姑娘的陪嫁。
好多陪嫁丫鬟都会成为姑爷的房中人,最后变为姨娘帮衬自家主子,陈夫人让彩云陪嫁,也是有这样的打算。帮自家女婿挑通房,就怕引狼入室,而陈夫人眼中的彩云绝对不敢背叛主子。
但大姑娘陈卫丽自觉和夫君感情不错,不需要丫鬟帮衬,成亲半年,发现自己有孕后,很快就将彩云指给了手底下的一个账房先生胡文韬。
胡文韬是大姑娘的陪房,同样也是下人,不同的是他读过书,还特别会算账。彩云嫁给他,也算是一条不错的出路。
其实彩云在还没有做陪嫁丫鬟的时候就想过赎身出府,只是她手头的银子不太多。并且她从记事起就是在陈府,对于外面一无所知,她打听过,女子可以立户,但前提是必须名下有宅子。
而城里的宅子,最便宜也要五十两!
买下了宅子之后,还得置办屋中的东西,并且,彩云什么也不会,不指望出去之后赚银子……所以,她想要自己当家做主,至少也得攒上一百多两银子。
可她只是一个丫鬟,一年到头的月前就只有三两,不吃不喝也需要四五十年才能出府。更何况,女子单独住一个院子,很容易被人欺负了去,她对于出府……感觉那就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即便是主子经常打赏,也需要二十年才能攒够银子。后来她自己都放弃了。
太难了。
胡文韬一家子都是陈卫丽的陪房,他亲娘管着陈卫丽的嫁妆,算是最得信任的人之一,亲爹管着陈卫丽手底下最大的铺子。
彩云一个孤女嫁给这样的一家人,算是高攀了。
这一家子只要跟紧了陈卫丽,以后不背叛,除非是陈卫丽夫家倒大霉,否则,这辈子都不会再吃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