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处长见他在啃排骨, 自己也连忙又夹起一根排骨,也不用筷子了, 就用手拿着排骨两端低头吃,连吃好几下,这才接了他的话:“那他还挺走运, 听说姜校长很久没有收过徒弟。”
姜校长早年在羊城东山教书, 当时有句话是有钱的住西关,有权有势的住东山, 姜校长的教学经历让他拥有深厚的人脉关系,后来他调到鹏城学校任职, 退休后, 申请在祖籍地分了房子,推掉很多宴请, 不少人想要找他帮忙, 要不找不到人, 要不没能让他松口。
所以邓泉成功让姜校长答应教他儿子书法这件事才会让人觉得惊讶, 得知是一顿饭的功劳,那更是震惊,纷纷都在打探叶氏饭馆。
李涛都有点庆幸,还好他平时就爱听这些八卦,听到张处长是在叶氏饭馆订宴,就跟着过来了,不然就要错过那么美味的一顿饭。
想到这里,李涛吃得更欢。
张处长跟宋向荣对视一眼,心中再次后悔。
早知道不让这个李涛来了!太能吃了!
六道菜,分量不少,本来想着两人吃,能剩下一点,到时候打包回去放冰箱,第二天起来加热接着吃,想想就美得很,现在来了一个李涛,全都吃得干干净净。
最后张处长跟宋向荣也是撑得不行,三人坐在椅子上,面上露出满足。
“好吃好吃,不过我看这店平时就卖卤味饭啊?”李涛还以为能跟酒楼一样,可以点很多菜。
“对啊,不然你以为这一桌为什么那么难约?所以你这一趟来呢,可以说是幸运,也可以说是不幸,幸运呢,是尝到那么好吃的菜,不幸呢,是下次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吃到。”张处长语重心长地拍了拍李涛的肩膀。
一句话,让李涛顿时不知道自己应该哭还是应该笑。
三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叶从溪他们也在院子里吃饭,也没有催他们。
叶从溪给店里人做了排骨焖面。
用的就是早上买的排骨,焯水去腥,下锅加冰糖炒出糖色,淋酱油,加水,放葱姜八角干辣椒等等小火慢慢炖。
等排骨炖到大概七八成熟的程度,就把面条放下去。
这面条也是叶从溪在菜市场买的手工面,老板自己做的,闻着就很香,跟排骨一起焖煮个几分钟,香味从锅边丝丝缕缕地溢出来。
面条吸饱了酱色的汤汁,泛着油润诱人的色泽,用筷子拌一拌,让面条还有排骨汤汁彻底拌匀,撒上一把葱花就能出锅。
一人添一碗,是那种大碗,做餐饮干了一下午的体力活,用小碗的话,不知道得起身来来回回添几次才能吃饱。
大碗添满排骨焖面,热气裹着酱香直往上涌动,叶从溪还留了卤蛋,每人两个,对半切开后摆在碗里,闻着香,看着也好看。
排骨颜色焖得极其深褐,油润的酱汁包裹着每一根面条,看着油亮亮,毛仔夹起一筷子面条,哗啦啦地就吸进嘴里。
“这面条好入味啊,趁热吃真是太香了。”
面条彻底吸足味道,带着浓郁的酱香与咸鲜,但口感还是还是筋道爽滑的,吃着不软塌塌,倒是排骨更为酥烂一点,轻轻一嗦,那排骨就轻易地从骨头上脱离下来。
排骨肉鲜中带咸,咸中带香,又有一点干辣椒的辣味,脱落下来的排骨肉跟一口弹滑的面条一起吃,刚好这面条里还带着一点鲜香的葱花,搭在一起那真是绝了,完全不腻。
大家吃得都要将头埋在碗里,后院里,除了外面街道的人声外,就只能听到面条的吸溜声跟轻微的咀嚼声,全部人都吃得津津有味。
直到张处长在外头喊了好几声结账,才有人反应过来。
林秋娇站起身:“我去收钱。”
林秋娇的碗就放在柜台边,她低头清点张处长递过来的钱。
张处长等人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落在碗里。
明明才刚吃饱,但看见这排骨焖面,后来居然忍不住滑动一下,又有点馋了。
不行不行,真的不能吃了,肚子已经填满食物了。
而且这个看着是人家的晚饭,他们想吃也吃不到。
“好了,慢走。”林秋娇将钱一收,拿着自己的碗,一边吃,一边往里面走。
她筷子扒拉着,将碗里剩下的那两口面条全滑进嘴里,最底下的这些面条吸汁最足,些许酱汁浸在最底下,连同面条一起被吃进嘴里,香味被放大好几倍。
林秋娇筷子一转,夹起半边卤蛋,将露着蛋黄的那一面往碗底划拉两下,让卤蛋的横截面涂满酱红色的浓汁,这才张嘴吃进嘴里。
好吃!
“溪姐在做他们的那个包着纸的炸排骨时馋死我了,还遗憾吃不到,结果这个跟面条一起焖的排骨也好香。”毛仔打了个饱嗝,满足了。
“今天排骨买少了,等下次有机会,再给你们做纸包骨。”叶从溪笑着说完,紧接着又道,“以后如果还有人要来订宴,你们让他们留下电话号码,说清楚人数跟想吃的菜,跟他们说如果我确定接的话,会打电话给他们的。”
她有时候不在店里,可能会错过来订宴的客人。
“行,我们也别天天接,隔一段时间接一桌就好,不然你老是要做菜,很辛苦的。”林秋娇心疼地摸了摸女儿的手。
“没事。”叶从溪心里暖暖,她以前在饭店当主厨,工作量比这多多了,而且宴席定价高,算下来赚挺多。
这又能赚钱又能让她做菜解压,挺好的。
李涛回去后,到处跟人说叶氏饭馆的饭菜有多好吃,再加上叶从溪这边松了口,这才过了两天,林秋娇就登记了好多张信息。
“对,地址跟人数,还有你想吃的菜都写下来,顺便写一个能联系到你的电话号码,如果接的话,会给你打电话。”
叶从溪这样做的本意是她只有一个人,确实接不了太多单子,所以只能选着来,但她没想到的是,这种操作反而让她的小饭馆更火。
大家都觉得,限量的就是最好的!
接下来一个星期,叶从溪接了三桌客人,隔日一桌这样排着。
吃过的顾客回去后都是流连忘返,大夸特夸。
有人想要请客找人办事,原本想去顺景隆的,跟朋友说了下,朋友直摆手:“顺景隆也就那样,如果你请的那个人是个爱吃的,不如请他去叶氏饭馆,姜校长你知道吧,多少人求他办事他都没答应,在叶氏饭馆吃一顿饭,当场就松口了。”
“还有通讯局那个张处长,国土局那个……反正都是夸的,而且这店还不好订,多少人想订都订不上,你要是有门路能拿到一个号那可就真厉害了。”
这人一听,心里有了主意。
……
这天晚上,林秋娇心有余悸地跟叶从溪说:“小溪,今天有个人来登记订宴的信息,你猜他还做了什么?”
“做了什么?”叶从溪原本在摸警长,看着林秋娇这个表情,整个人背脊也警惕地挺起来。
“他塞给我两千块,说通融通融,让他能拿到号。”林秋娇比了个二,“两千块,还不包括饭菜钱呢。”
“那你收了没有?”
林秋娇用力摇摇头:“没有没有,我觉得这钱不是我们自己实实在在赚的,想想都不安心。”在电影里,贪心收钱的都是很快就领便当的炮灰!
叶从溪对林秋娇的做法表示赞同:“没错,我们就只赚我们应赚的,这些钱我们不要。”
这要是收下了,肯定会有人跟着学,你塞钱,我塞钱,到时候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都出来。
叶从溪不想这样,反正她这里不卖烟不卖酒,就只有饭菜,不管请客的人抱着什么目的,来她这里就只有单纯吃饭的份。
叶氏饭馆不收钱加号,全靠运气跟主厨的眼缘,还不准带烟酒,但就算这样还是有不少人来下单,不为别的,就为了想要尝尝到底要多好吃。
这事,很快就传到顺景隆目前的负责人耳里。
“叶氏饭馆?”
“对啊,都在传这家店的东西好吃,刚刚那边包厢的客人就在聊,说可惜没约上,等约上了绝对要去试试。”领班压低声音。
叶氏饭馆终究是体量小,就算口碑再好,也没办法从顺景隆这边拉走多少客人。
但目前来看,比较不妙的是它改变了客人的印象,本来提起请客,第一反应该是顺景隆的,结果现在慢慢变成叶氏饭馆。
这是个非常不好的苗头。
以防万一,一定要将这苗头先掐死了,不能让它壮大。
负责人语气略沉地说:“你去打听打听,这家店是在哪里。”
第107章 107
猪肚筒骨煲鸡汤
负责人吩咐了下去, 领班就找来自己表弟,让他去找找:“只知道是在涌头镇那边,应该是工厂附近, 叫叶氏饭馆,生意好像还挺好的,你去打听打听开店的是什么人……”
表弟接到活后, 第二天骑着自行车就在涌头镇附近四处溜达。
现在通讯条件不发达, 想找什么东西, 也只能靠腿走过去慢慢找。
不过这地方说大不大,说小不小, 溜达一早上, 他都没有看见什么叶氏饭馆。
今天风还特别大,他整个人冻得直哆嗦, 只好随便抓了一个人来问:“你知不知道这周边一家叫叶氏饭馆的店怎么走啊?”
对方愣了下,随后眼珠子一转,忽然摇摇头:“不知道不知道。”
表弟觉得有点奇怪, 不过人家说不知道, 那他也没办法,只能把人放了, 对方快步地离开。
表弟继续在周围找,路过一条巷子, 他凭借着直觉, 选择往里头走去,没走几步, 就隐隐约约闻见一股热乎乎的香味, 在这寒冷的冬天里显得格外温馨舒适。
香味是从前面那家饭店传来的, 虽然还没看见店名, 可不知道为什么,表弟就觉得是这家店了!
果然走过去一看,那招牌写着叶氏饭馆四个字。
“这也太简陋了,就这饭店真的能影响到顺景隆?”表弟有些质疑他表哥的看法,只是还没等他仔细再思索,店面里愈发浓郁的香气便扰乱了他的思路。
不少客人排着队,好像在等什么东西,表弟也跟着去排队,忽然觉得前面那个顾客有点眼熟。
表弟反应过来,一拍对方肩膀:“唉,你不就是刚刚那个从厂里出来的?我问你叶氏饭馆在哪里,你说不知道,现在就在这里排队了?”
这人眼中闪过一丝心虚,随后又理直气壮:“你管我知不知道?你谁啊,我凭什么要告诉你?你也是来抢汤的吧,那我们也算竞争关系了,我没给你指路这不是很正常嘛?”
这会儿轮到表弟一脸懵。
啥啊,这都是啥啊?什么抢汤?怎么连汤都还要抢?
这两天气温彻底降下来,最冷的时候才八度,最高的时候也才十五六度,叶从溪就想着趁着天气冷,做点炖汤,正好之前也有客人说想喝。
不过鹏城的天气冷不了几天,天气回温她就不打算做了,所以另外买一批炖盅也不划算,干脆就用店里的大砂锅。
每天一大早,煮满三个砂锅,先留一些给店里自己人喝的,其他就拿来卖,一锅大概能卖个十来二十碗,这几锅汤都卖完也就不再煮,之前还有人为了抢最后一碗汤,差点打起来。
店里前天做的是花生鸡脚汤,昨天做的是菜干猪肺汤,今天叶从溪熬了猪肚筒骨煲鸡汤。
锅里有鸡,有猪肚,有筒骨,放足真材实料,用蜂窝煤文火慢慢地焖煮,煮出来的汤色醇厚诱人,那香味更是鲜浓扑鼻。
梁小兰掀开锅盖的时候,还一直说:“好香好香好香。”
郑金茹说:“小叶老板用了那么多新鲜的食材下去,再加上她那手艺,想不香都难。”
客人们闻见香味,也是纷纷激动排队,领了汤,一坐下来,吹了吹热气就开始喝。
猪肚切成细条,吃着弹滑软糯,筒骨上的肉也已经被炖得松散,都用不上牙齿,舌头轻轻一卷,那肉就脱落下来,还有筒骨里面的骨髓也很好吃,用力一吸,里头丰腴油润的膏状物就落在舌尖上。
汤里还放了枸杞跟红枣,就连泡得膨胀的红枣吃起来也是别有一番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