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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年代影视大亨_分节阅读_第68节
小说作者:三来喜   小说类别:穿越小说   内容大小:1.22 MB   上传时间:2026-04-09 20:52:49

  五十年代,二十多岁的潮州后生陈水生,因家境所迫,在夜里游过了那片海,临行前,他对刚过门几个月的妻子阿彩说:“等我站稳脚跟,一定接你过去。”

  这一等,就是三十多年。

  开始,他还能托人捎信带钱,后来运动来了,联系便彻底断了。

  他在九龙城寨的裁缝铺里做工,睡在阁楼,吃最便宜的盒饭,把所有积蓄都换成金戒指——他想,等见了阿彩,要补她一个像样的婚礼。

  有人劝他:“水哥,这么多年了,阿彩肯定改嫁了,你也该成个家了。”

  他只是摇头,继续踩着缝纫机,嗒嗒嗒,嗒嗒嗒,像在数着日子。

  七十年代,他终于辗转打听到阿彩的消息,她还在老家没有改嫁,守着婆婆,靠绣花过活,可那时,回乡的路依然隔着铁网与海水。

  “既然暂时回不去,那就在这里过出点人样,等阿彩你过来就能过上好日子了。”他在信里写道。

  他开始收养流浪街头的孩子,一个父母双亡的客家妹,一个被遗弃在庙街的跛脚仔,还有一个偷渡过来父母双亡只留下她一个的女童。

  他供他们读书,教他们裁缝手艺,家里永远留着阿彩的碗筷,每年阿彩生日,他都会去黄大仙庙求一支签,然后把签文寄回老家。

  “快了,就快能见面了。”每封信的末尾,他都这样写。

  1980年秋,陈伯查出肝癌晚期,孩子们要通知阿彩,他拦住:“别让她看见我现在的样子……等通关,你们替我去接她。”

  1981年初,陈伯在弥留之际听到了“深港两地探亲政策即将放宽”的消息,他睁着浑浊的眼睛望着北边的方向,手指轻轻动了动,像是在抚摸谁的脸,天快亮时,他走了,死在通关前夜。

  三个月后,政策落地,陈家三兄妹拿着养父的相片和那个守了三十多年的金戒指,第一次踏上了回老家的路。

  在潮汕那个依然贫瘠的村庄里,他们见到了已经头发花白的阿彩,老人家的目光越过他们,望向空荡荡的身后,眼里那簇盼了三十多年的火一点一点熄灭了。

  “他在那边还好吧?你们是他的孩子?”阿彩的声音很轻,像是怕惊碎什么,又很重,像是把她一辈子想要说的话都凝在了这一句话里。

  围观的亲戚们低声议论:“我就说,男人哪有等一辈子的……”

  “可怜了阿彩,从一个花季少女帮那个陈水生养父母,现在老了孤苦无依,身前也没个孩子……”

  “呸,不过是一个负心汉!”

  这时,那个最小的养女突然跪了下来,捧出那盒金戒指,用那熟练的潮州话哭喊,那潮州话是陈水生教他们的,他说那是他的根:“阿妈!阿爸没有娶!我们是他的细路仔,但不是他亲生的!他每天都说你,说你的头发乌黑油亮,说你的刺绣是最好的,说你最喜欢吃桂花糕……他等到死都在等啊!”

  她掏出陈伯临终前攥着的照片——那张早已泛黄的、阿彩十八岁时的黑白照,背面是用钢笔反复描摹以至于晕开的一行字:“阿彩,对不起,我终是没有等到你……”

  报社里,念信的编辑声音哽咽了,其他围观看信的报社人员也泣不成声,他们这些手拿笔杆的人,从来没有这么清楚的认识到,文字读起来,原来还有那么让人痛心的时候。

  那期《东方日报》整个版面只登了这一封信,标题是编辑用毛笔写下的:《通关前夜:三十年的金戒指,与一句来不及的对不起》。

  标题下方,是沈知薇特意请美工仿照旧式信纸样式做的排版,泛黄的底纹上,是陈伯那工整又略显笨拙的字体:

  “吾妻:见字如面。今日行过钵兰街,见有卖你最爱食的桂花糕,买了两包,一包给细佬,一包留起等你来……又及,近日天凉,记得添衣。”

  另一页,是阿彩那封唯一的回信,笔迹陌生,没有认过字的阿彩让人代写的:“我不等你了,你在那边也要好好的……”

  隔着一条河,他等她,她让他不要等。

  这封信像一颗滚烫的泪,滴进了港岛人们的眼睛里。

  出版当天,《东方日报》加印三次依然脱销,街头报摊前,人们排着队红着眼眶默默买报。

  电车上的阿伯举着报纸,看了半晌,长长叹出一口白气;写字楼里的白领小姐,躲在洗手间里补妆,却怎么也补不好哭花的眼线。

  广播电台的电话被打爆,主持人应听众要求,含着泪将信件全文播诵了三遍,在播放到“他等到死都在等啊”那句时,音乐骤停,只余一片压抑的啜泣声通过电波传遍港岛。

  这股由真实故事点燃的情感浪潮,自然而然地涌向了《深港情缘》,人们开始将剧中周启明与苏晓芸的悲欢离合,与报纸上“铁盒家书”的故事对照着看。

  电视剧的宣传海报下,开始有人自发粘贴悼念陈伯的小纸条,或是写下自己的离散故事,一张周启明与苏晓芸隔网相望的剧照旁,贴着这样一张字条:“陈伯,你和阿彩在天上,应该没有铁丝网了。”

  首播前一周的观众意向调查显示,《深港情缘》的期待值已经飙升到TVB历年所有剧集的首位。

  钟永坚看着报表,对沈知薇叹服道:“沈导,你这招‘情感征文’,哪里是宣传,简直是把时代的魂给请来了,现在全港岛都在等着看这部‘自己的戏’了。”

  

第52章

  1987年的元旦, 来得格外热闹。

  北方的天刚擦黑,某家胡同里就已经飘起了烤红薯和炖酸菜的香味,屋外雪花飘飘洒洒地落满了地面。

  红星棉纺厂的家属

  院里,王大妈家里今天挤满了人, 她家有一台十七寸的彩电, 这可是个稀罕物, 周围邻居吃过晚饭都端着搪瓷缸子、抓着瓜子聚过来准备一起看电视。

  在这个年代,哪家有一台电视机,其他邻居都会拿些吃食去蹭一蹭, 主家也热情,大家聚在一起,热热闹闹地看电视剧。

  “哎, 王家婶子,听说今晚这电视剧是咱们焦北人自己拍的?还在那个啥央视一套联播?”隔壁的刘大婶一边磕着瓜子一边问道, 瓜子皮熟练地吐在手心的小纸兜里。

  “可不是嘛!”王大妈手里纳着鞋底, 脸上满是自豪,“还是那个拍苗小草的沈大导演拍的呢!听说讲的是在那边……”她指了指电视机,“那个叫港岛的地方的故事。”

  “港岛啊,那可是个花花世界。”李大婶感叹了一句。

  角落里,王家的大闺女刘燕和她的几个小姐妹正缩在一起, 眼睛亮晶晶地盯着屏幕。

  随着新闻联播结束, 一阵轻快的广告过后,屏幕一黑,紧接着主题曲的前奏响了起来。

  画面亮起, 首先是一片波光粼粼的大海,镜头拉高,越过一道锈迹斑斑的铁丝网, 瞬间切入了一座光怪陆离的城市。

  霓虹灯闪烁的招牌,高耸入云的摩天大楼,街上川流不息的双层巴士,还有那些穿着光鲜亮丽在街头匆匆而过的行人。

  “豁!这就是香港啊!”屋里顿时响起了一片倒吸冷气的声音。

  “你看那个楼!乖乖,怕是有几十层高吧?这看着也不晕?”

  “你看那些车,红的绿的,比咱们厂长的吉普车还要亮堂!”

  对于这个年代的大多数内地人来说,香港依然是一个遥远繁华而不可触及的地方,此刻,这真实的画面就这样直愣愣地冲进他们的眼里,那种视觉上的冲击力是巨大的。

  片头曲是叶倩琳那浑厚而充满爆发力的嗓音:

  “越过这片海,是否就能看见未来?

  霓虹灯下的影,又是谁在独自徘徊……”

  随着歌声,画面上出现了一行大字:【第一集】。

  故事一开始,画面并没有大家想象中的那么光鲜。

  深市的一个破旧渔村,暴雨如注。

  苏晓芸饰演的女主角李书渔,正跪在床前给病重的母亲喂药。

  母亲剧烈地咳嗽着,拉着女儿的手,颤颤巍巍地说:“书渔啊,别管妈了,钱留着给你做嫁妆……”

  “妈!您别瞎说!”李书渔眼圈红了,却硬是没让眼泪掉下来,“医生说了,拿钱做手术就能好,我会想办法的,我一定会挣到钱的!”

  这一幕,瞬间抓住了屋里所有人的心。

  “这闺女真孝顺啊。”王大妈抹了抹眼角,手里的活儿也停下了,“看着跟我家燕子差不多大,就要遭这个罪。”

  紧接着,镜头一转,深夜的海边。

  李书渔背着一个简单的包袱,跟在一群人身后,趁着夜色,深一脚浅一脚地踩在滩涂的烂泥里,这里没有台词,只有沉重的喘息声和海浪拍打礁石的声音。

  突然,一道探照灯的光束扫了过来,“别动!都不许动!”

  人群瞬间炸开了锅,四散奔逃,李书渔跌跌撞撞地跑着,身上的衣服被荆棘划破,脸上沾满了泥水,鞋跑掉了一只,光着一只脚踩在满是贝壳碎片的沙滩上。

  电视机前的观众心都悬到了嗓子眼。

  “快跑!快跑啊闺女!”一位大妈忍不住喊出了声,像是恨不得钻进电视里去拉她一把。

  “哎呀,这要是被抓住了可咋整啊?”

  这一段戏拍得极具真实感,那种绝望中的求生欲,通过苏晓芸那双惊恐却坚定的眼睛,传递到了每一个观众的心里。

  终于,李书渔躲进了一艘运货的渔船底舱,在满是腥臭味的鱼篓后面缩成一团,瑟瑟发抖。

  当第一集结束在李书渔透过船板缝隙,看到远处那一片璀璨如同星河般的香港夜景时,电视机前的观众才终于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这开头够劲儿啊!”李大婶瓜子也不磕了感慨道,“哎,一个小姑娘家家为了母亲偷渡到港岛也是不容易。”

  “是啊,”王大妈叹了口气,“为了救母亲,这是把自己的命都豁出去了。”

  趁着中间播广告的功夫,大家七嘴八舌地讨论开了。

  “你们说,她到了那边能挣着钱吗?”

  “难说啊,听说大陆过去的没有身份证只能打黑工,而且那边的饭都贵得吓人。”

  很快,第二集开始了,李书渔终于踏上了香港的土地,但等待她的并不是遍地黄金。

  她因为没有身份证,只能在这个繁华都市的阴影里躲躲藏藏,打黑工,洗盘子,睡在只有几平米的笼屋里。

  某天,她在街边卖花时,突然遇到了正在巡逻的警察,那是一场惊心动魄的追逐戏。

  镜头在狭窄复杂的巷弄里快速切换,李书渔像一只受惊的小鹿,在挂满招牌和晾衣杆的街道上狂奔,撞翻了水果摊,踩翻了污水桶。

  身后是紧追不舍的警察,警哨声此起彼伏,终于,她慌不择路地冲出一条昏暗的小巷。

  “吱——!”一阵刺耳的刹车声响起。

  画面定格,一辆红色的敞篷跑车几乎是贴着李书渔的腿停了下来。

  电视机前的刘燕瞬间瞪大了眼睛,连呼吸都忘了。

  那辆车太漂亮了,流线型的车身在阳光下闪着耀眼的光,哪怕是在电视里都能感觉到那种扑面而来的奢华。

  而更让人移不开眼的,是车里的人,那是周启明饰演的男主角赵启贤。

  他戴着一副墨镜,身穿剪裁考究的白色西装,领口微微敞开,他的手随意地搭在方向盘上,那是一双修长而骨节分明的手,手腕上那块手表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哪怕没有摘墨镜,也能看出他的剑眉星目,鼻梁高挺,一张过分英俊的脸,甚至因为没有摘墨镜,身上那种冷酷让他看起来透露着更加高不可攀的帅气。

  这里沈知薇用了慢镜头,就是为了拍出男主的帅气,偶像剧,男主帅气就成功了三分之一。

  那一个慢镜头,瞬间让电视机前的刘燕和她的小姐妹们齐齐捂住了嘴巴,发出一声压抑的尖叫。

  “哇,这也太俊了吧!”刘燕忍不住小声惊呼,脸颊微微有些发烫,这比挂历上还要好看一万倍!

  其他姐妹纷纷红着脸小声附和:“是啊!好帅的周启明!”

  “这眼镜戴的!这眼神!我的妈呀!”

  她们还从没有看过哪部电视剧里的男主这么帅气的,此时偶像剧还没兴起,也还没霸总这个词,但后世霸总能经久不衰是有它的道理的。

  类似于这种感叹,发生在正看这部电视剧的女性观众里,其他不说,周启明饰演的男主帅气、多金就在观众心里稳稳立下了重要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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