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氏道:“从今天开始,府里就开始吃米饭了。”
李熙点头:“善。”
武氏道:“看谁还敢笑话咱们到的是一个蛮荒之地。”
李熙继续附和:“我西州什么没有?”
两人吃到一半,外面响起来急匆匆的脚步声,有下人来报:“武二郎君跟崔将军,郭三郎君一起拜见殿下。”
武氏也很久没看到侄子了:“叫他们进来,一起吃饭。”
没过多久武宵带着崔佑跟郭孝一起进来。
崔佑一进来就看见两人围坐在一个大圆桌旁,一桌子菜都摆在桌子上,武氏端坐上首,李熙则是围在旁边而坐,桌上摆着若干个盘子,有侍女在旁边持嘱或者是勺,为他们分餐。
唐时贵族还时兴分餐制,但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吃饭,倒也不鲜见。
李熙冲三人微微颔首,武氏更是很自然的叫三人坐下,武宵就不用说了,她娘家亲侄子,郭孝跟武宵从小要好,也经常来府里面蹭饭,崔佑来王府里虽然少些,但他有大唐第一美男子的称号,哪个阿姨不喜欢看赏心悦目的美男子。
“来来来,都一起坐下,刚才我还在跟赤狸说,做了这么大一桌子菜,就我们娘儿俩吃,岂不寂寞。”武氏笑盈盈的说:“你们来的倒是凑巧了,一同用饭罢。”
武宵夸张的闻了闻,目光早就定在那碗米饭上:“可真是稀罕,这是咱们西州城自己产的大米?”
武氏颔首:“我让厨房盛三碗过来,你们也试试如何。”
武宵很给面子:“姑母赏我一口饭吃,我岂有不吃的道理?”
说罢先坐了下来,郭孝跟崔佑也一起坐下。
以前他俩也没少来王府蹭饭,但除了武宵,其他人很少跟武氏一同用饭。
武氏自持是长辈,未免人家不自在,李熙跟朋友吃饭的时候,她都很少会出现,不过她在西州城的朋友并不多,所以李熙在家,都尽量陪她一起用饭,武宵
亦然。
崔佑跟郭孝二人,冲武氏行叉手礼,回到座位上坐下。
尽管知道李熙有种稻子,但能在饭桌上吃到米饭,武宵等人还是很意外。
尤其是看到这样晶莹剔透,颗颗分明的米饭,武宵就更意外了,就连生活在大世家的崔佑,也忍不住挑了挑眉。
郭孝更是惊呼出声:“这就是殿下自己种出来的稻子,这米可真好啊。”
当下贵族们用的米饭,也大多是从江南二道运送到北方,即便是精选过的稻米,其实也远远不如后世产自于东北,经过了半年生长周期的大米。
李熙选出来的那块田地上游有游牧,水生物也比较多,河流冲刷过沿着河岸两边的泥土,早就把河岸边上的土地养成了黑色的沃土,加之稻田里养鸭子,鸭子搅动里面的活水,不仅有利于根系的生长,也提升了施肥效率,后世就有鸭稻米口感远远优于普通大米的说法,稻米的种子,又是李熙在过去的试验田里优选过的,本来也比普通大米要好,口感上自然不是一般的米能比拟的。
就连一向矜持的崔佑,也连连吃了几口米饭,其实他也挺馋大米的。
武氏看到他们吃的欢喜,胃口也大好了,一连吃了三碗米饭。
饭必,李熙给三人一人又送了一大袋子米。
武宵现在也不在家里吃饭,但他可以让他的小厮给他单独蒸米饭。
崔佑跟郭孝虽然在军中,但以两人的品阶,偶尔开个小灶吃一顿米饭也是可以的,于是两人也很高兴的收下来了。
三人收了东西没走,崔佑打了一头野羚羊,特特带来李熙家里,说是晚上把酒言欢,吃个烧烤,李熙严重怀疑这几人是来她这里蹭酒喝来的,尤其是武宵,他的酒量最好,也很馋酒。
“为何刚才不说有羊,害我吃得太饱。”李熙捂住肚子,很无语的说。
武宵看了一眼高高在上的日头,虽然已经交秋,但西域的白天还是很长的,若是无事可做,他可以玩到二更天再睡觉,没有比他更喜欢西域的夏秋之际的人了。
武宵说:“现在宵禁倒得晚,我们出去跑马去,等回来就饿了,先让厨娘们料理了羊肉,挑些肥瘦相间的,没有肥肉可不好吃,这种野山羊性格机敏,常生活在山壁上,性格非常机敏,但味道非常鲜美,比凉州的羊还好吃。”
凉州一带的羊吃祁连山下的水长大,那一水土盐碱比别处高,种庄稼倒是一般般,但羊肉一绝,西州的羊肉也好吃,但却不如凉州的,以前运粮食的车队从凉州回来,经常给李熙带那边的羊,李熙很喜欢。
这季节宵禁也要比平常晚了一个时辰,出去跑一圈的时间足够。
李熙觉得这仨货肯定是有话要说,在王府里不方便,于是一挥手:“走,去牵马去。”
第244章 战神附体
四人骑着马一路往城外的庄子里而去。
这季节地里刚收了小麦跟稻子, 庄户们正在收割黄豆跟棉花,所以地里也很热闹。
来这里的第一批流民已经在这里干了两年多,再等一年, 他们就能分到一块属于自己的土地, 这些土地自然不会从军囤里面划拨出来, 听说之前那些人开的荒地里面,有一部分就是分给他们的,这些百姓们就觉得日子特有奔头。
现在西州城的百姓们都讲究精耕细作,土地不求多, 但产量一定很惊人,除了亩产一千斤起步的土豆,麦子跟豆子的产量, 也都到了亩产两百斤, 甚至还有增加的趋势, 现在给成年的男丁能分五亩土地,再去外头打打短工,日子也是过得去的, 听说殿下就是打算给他们分五亩地的良田,他们早就在心里规划这些地要如何耕种了。
若是殿下再开恩一些,让他们像这里的百姓那样,种几分地的棉花,那么每年做袄用的棉,也能从自家的地里种出来, 等到那时他们也要向庄子里一样, 把鸡养在田里,再养上几只大鹅或者一头猪,靠卖蛋为营生, 一家人就能过上更加不错的生活。
光想想,就充满了干劲呢。
崔佑三人看着一望无际的棉花地,和地理堆积如山的棉花,地里就有一条宽阔的道路,牛车可以从这里自由穿行而过,成山包一样的棉花,就是这样被牛车拉进仓库里,崔佑郭孝等人虽然自己也经营了一块军囤,但谁家的地也不像李熙家这样,经营的这么.......井井有条。
每个人都在固定的岗位上,摘棉花的就只负责摘棉花,运棉花的就只负责干这些个。
“殿下,是怎么做到的。”崔佑有些说不出话来。
李熙微微抬起下巴,把这些工人训练到流水线作业,其实也不是很难,有足够的奖励机制就行了:“给他们足够好的待遇,也有足够严厉的惩罚制度,我这里的工人们可不会偷懒,而且我还有一个数据库。”
崔佑:“数据库?”
这是什么,从没有听说过。
李熙更加骄傲了,宛如一只战斗胜利的小公鸡:“每个人擅长做什么,我们都有做统计,我不会让擅长厨艺的妇人去做摘棉花的工作,要不会让手笨拙又粗心的人替我收割黄豆,这些人的档案都记录在一个数据库里面,你是否觉得面前这些人摘棉花的动作也太娴熟了,那是因为去年就被淘汰了一批摘的慢的,而这些摘的快的,只要达到每天的任务目标,就有小额的奖励,没有达成的也没有关系,就得比别人多干上一会儿了。”
在劳动力不值钱的年代,很少有人会去思考提高效率。
郭孝叹息一声:“我一直觉得我也在跟随殿下的脚步,却不料殿下永远走在我们前面,我们才把棉花种明白,殿下这里已经到了这种地步了,佩服佩服。”
要不怎么说,李熙厉害呢?
西州城产的棉布一年比一年多,但并没有把价格打下来。
心思灵巧的妇人们,已经不满足于提高产量,她们想方设法的,把棉布也织出漂亮的花纹出来,有花的布比素布卖的就更贵一些。
不管棉布有多少,远在中原和江南的士人富户们,依旧对这种柔软的,又耐清洗的布料趋之若鹜,棉布迅速以胜利者的姿态,占据了市场的一角,现在交通通畅了,运送东西比以前要方便太多。
李熙骄傲的看着眼前的这一幕幕,去年她还嫌来西州的人多呢,今年已经不够用了。
今年的棉花产量比去年增长了一倍,与之匹配不上的是织娘的数量。
制造坊不够用了,只能建造新的工厂,织机不够用了,木工们也在努力造出来新的,但是一个成熟的织娘却很难得,现在不光是缺少织布的织娘,织毛衣的也很缺的。
老百姓也渐渐的用上了棉衣,棉被,民间也自己织造了棉布拿出去卖,这些李熙就不管了。
李熙挥舞着马鞭:“你们有话跟我说?”
崔佑等人这才收回视线。
“殿下,回纥的达达部跟好几个部族,想要跟我们开通互市。”崔佑说道:“不光是回纥,还有吐蕃,这几年吐蕃也有跟我们和谈的意思。”
这几年,西州城的富庶就传播了出去。
李熙是藩王不能随便离开自己的封地,但外面那些关于西州城的流言,已经被传得沸沸扬扬,靠谱一点的只是说西州人民已经脱贫,不靠谱的说法,已经把西州城描述的跟一个黄金之城一样了,后者主要是在那些番邦流传得比较广。
现在一部分吐蕃人跟回纥人,已经暗搓搓的表示,此生只想入大唐。
嗯,对于很多信息闭塞的人来说,西州=大唐。
要不是前几年大唐也遭受了很严重的旱灾,有些部族可能真的来投了,刚开始一部分有这样想法的人被统治阶级视为叛徒,但当更多的人有这样的想法以后,他们开始暗搓搓的搞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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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此同时,西州的某个角落,一个奇怪的队伍慢慢靠近西州城。
要怎么说这只队伍很奇怪呢,骑兵几乎没什么杀气,一只并不是很小的骑兵队伍的后面,还缀着很多老弱妇孺。
这样的队伍在攻城战中并不鲜见,不少军队在进攻城池时,就喜欢掳掠妇孺为人盾,但越看越不对劲,这只部队里面的妇孺非但不是被驱赶着走的,反而是主动跟随,有些身体不好的,直接还被人绑在了牛车上,队伍行进到离西州城最近的地方时,军队突然停下来了。
为首之人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妇孺们找了一片平摊开阔些的地方驻扎下来了。
骑兵的首领过来,找到人群中的老者,叮嘱了几句话,又叮嘱人群里面的年轻人们,对他们说:“护住部族里面的女人跟孩子,如果我被俘虏了,会让他们回来接应你们的。”
年轻人们一个个的用希冀的目光看向他,不多时这只队伍开拔。
区别于以前的骑兵,这只军队可以说是在摸鱼。
刚刚到达一个村寨前,骑兵队伍就止步不前了,军队并不进村子,而是原地驻扎,煮起挂面来。
这挂面还是一个西域商人跟他们换的,这东西只有在大唐境内才能吃,之前他们试过在家乡煮,结果会闹肚子,他们把那个卖给他们挂面的胡商捉起来,打了一顿,可胡商赌咒发誓说,这东西在大唐吃绝没有问题。
“熟了没?”
“应该熟了,我试试。”试过的人眼睛一亮:“之前怎么煮都沾牙,现在不沾牙了,软乎乎的真好吃。”
大唐难道真的是被神祝福过的地方?
他们又在锅里加了些盐巴和牛油,把锅里的挂面分了分,大家饱餐了一顿。
吃完饭,周围还没有唐军出现的迹象,有人等不及了,建议道:“等入夜咱们绕过那些村子,往西边再走走,说不定就能遇到那些唐军。”
这一群人也不进攻村子,而是往西边继续游荡,走了很久总算是发现了唐军的踪迹。
斥候回报的声音里面有些兴奋:“有唐军,有唐军,前面有一小队唐军。”
为首之人问:“是哪里的军队。”
斥候的声音就更兴奋了:“是安西军。”
为首之人对身后的人说:“等会儿往前冲刺,但不要杀人,尽量保全自己,我们一路过来没有伤害过大唐的百姓,只要不殊死抵抗,这些安西军不会拿我们怎么样的。”
身后的士兵们纷纷点头。
如果仔细去看,会发现这一群人一个个面如土色,就连为首的汉子,也瘦到两颊凹陷了下去,**的战马更是没有战意,垂头搭脑的,这群人朝着斥候汇报的方向前进,没过多久,就看到了打着“唐”跟“高”字旗的队伍。
西州军的副统领就是姓高,运气可真好,碰到的居然是西州军。
为首的吐蕃人挥舞着旗帜,语气里面带着欢快的味道:“前面是西州军,是西州军。”
然后一窝蜂的朝着西州军所在的方向,就冲刺了过去。
听到雷鸣般的呼喝声时,高森惊了一下,他今天带着的只有两个小队,也就是二十个人,这两支小队里面还有一队人马是新兵,而面前是一支至少五十人的骑兵队伍,在巨大的人数碾压下,又是对方占着优势,他很难战胜对方。
高森死死的咬住了牙,手上的马槊指着前方:“有敌袭,冲啊。”
两支队伍很快就冲锋到了一起。
高森很快发现,这只看着还不错的队伍的战斗力很感人,只躲避并不怎么进攻,而且乱的跟一锅粥一样,有些人只过了两招就跌落马下,高声呼喊着:“我投降,我丢下兵器了,缴械不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