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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寺少卿饲养日常 第111章

作者:莲子舟 · 类别:穿越小说 · 大小:791 KB · 上传时间:2026-04-18

第111章

  六月, 雍王李贤正式册立为太子,奉旨入长安监国。

  沈风禾最后一日休沐换了陆瑾陪着,见她腿脚歇息得不错, 他便依着前番答应她的约定,一道去东市闲走了一圈。期间, 又顺路去了惠济堂, 看看那里的孩童。

  孩子们正伏案练字, 陆瑾站在一旁看了片刻, 瞧出那字迹间眼熟得狠。

  字帖是他家阿禾的。

  他说最近怎寻不到她剩下的字帖, 原是都送来了惠济堂。

  陆瑾当场作了两副自己的字帖, 又用了一篮杨梅与穗穗做交换, 将她那字帖偷摸揣在怀里。

  穗穗无语凝噎。

  大官都几岁了。

  怎这般。

  长安城的日头一日烈过一日, 已暑气蒸腾。

  好在大理寺门前栽着几株槐树,枝繁叶茂, 撑开一片浓荫。饭堂周遭更是林木葱郁,风一吹便凉影斜斜,成了大理寺最舒服的地方。

  偶有吏员将书案搬来, 在廊下院里批阅, 时不时听蝉鸣打盹。

  西市近来最热闹的便是桃摊, 近郊几县的鲜桃一齐熟了, 果农挑着担挤在市口, 红嫩饱满的桃子堆得小山一般。

  你喊一声价, 我压一钱,吆喝声此起彼伏,价钱便宜了不少。

  满街都是清甜的桃香,风一吹,连空气都甜润润的。

  沈风禾一早便让挑桃高手吴鱼挑了几筐最熟软的水蜜桃, 皮薄肉厚。众人先大快朵颐一顿,其余的便用来做消暑好品。

  蜜桃除了剥皮即尝,还能用来饮子。

  沈风禾将桃子洗净,去皮去核,只留雪白粉嫩的果肉,放在臼里捣烂,滤出清甜的桃汁。

  桃肉汁水再兑镇好的井水,加一小勺槐花蜜搅匀,不必多添旁的东西,天然果香便足够醉人。

  饮子入口清冽甘甜,吏员们捧着在槐树下惬饮休憩,舒爽极了。

  蜜桃饮子发出去好些,沈风禾便着手做酥山。

  她用竹匕搅打酥酪至绵密细腻,如雪似霜,再将方才滤下的桃肉碾成茸,和入一小部分酥酪里。

  先以白酥酪打底,堆出层叠山形,再用混了桃汁的酥酪一层层叠上去。彼时粉白相间,远看便如霞落在雪山上。

  最后取桃肉点缀山尖,滴上桃汁作色。

  酥山莹润如雪,粉桃嫩艳欲滴,而后入冰窖。

  蜜桃酥山刚端出来,后厨与周遭原本被暑气晒得蔫蔫的人,都围了过来,几个厨役便将一碗碗酥山分出去。

  这酥山瞧着是巍峨一大座,却入口就化,与绿豆刨冰大不相同。

  一个是乳香绵密,带着充沛的蜜桃香,一个是冰凉爽口,绿豆化沙,各有各的口感,还难以抉择。

  除非如同孙评事般,两碗皆要,再来一杯蜜桃饮,顺道嗦碗螺蛳粉。

  这般冰火重天下,果然捧着肚子要咕咕叫唤。

  史主簿捧着碗,一口饮下一般蜜桃饮,长长舒出一口气,“小孙这人,贪死他得了。”

  除了来回奔跑的孙评事,整座大理寺的饭堂里,全是夸赞与消暑的舒畅叹息。庞录事就像在山里挖宝般,先挖空山,再挑上头的果肉吃。

  自然,周司直也要时不时也要堵堵门,瞧瞧有没有不要脸的其他二司又过来串门了。

  沈风禾看着众人吃得欢喜,自己也尝了一小碗后,便收拾了东西,提着木桶往狄寺丞的值房旁走去。

  几株娇弱却珍贵的花株栽在土中,叶片嫩青,花苞微拢,被她养得精神十足。

  她提着水,一点点浇灌,似是在照看稀世珍宝。

  不远处,有小吏带着新入职的吏员去登记房发牌子,路过此处。

  其中一人告诫道:“瞧见没,这是沈娘子宝贝得不行的那几株花。咱们大理寺,沈娘子不仅厨艺好,也最是好说话。但你可千万千万千万,不能碰坏她的花......碰坏她的花,那是真能跟你急的。”

  新人连连点头,看着花畦边那道认真的身影,安安静静绕了过去。

  好不容易调到大理寺!

  美味吃食,他此刻便来!

  少卿署内,气氛压抑,案上铜炉,轻烟袅袅。

  陆瑾坐在案后,明崇礼则是垂袖立在下头。在陆瑾救出沈风禾之前,明家一行人全部被扣在了大理寺,引得族人频频叫骂。

  陆瑾喝了一口蜜桃饮,开口:“人,本官已替你从诡村尸山之中救回,保全性命,也保全颜面。你与沈二娘子的亲事纠葛,本官能出手周旋,便不会袖手旁观。”

  他慢慢抬眸,“故本官既已施恩,你难道只懂受惠,不知投桃报李?”

  明崇礼笑了一声,从容回:“陆少卿素来不徇私情,长安无人不赞。我从未听过,陆少卿会主动开口求报......更何况,您出身吴郡陆氏,祖上贤才辈出,在朝之中盘根错节。我明家不过是微末之族,仰人鼻息而已。”

  陆瑾“嗬”了一声,面色严肃,“既知微末,那你应知晓本官说得不是这些。”

  一语落下,室内氛围骤沉。

  明崇礼脸上的笑意缓缓收敛,再无轻慢。

  他抬眼,“陆少卿要的,是那花?”

  “方才吏员引我入内,途经值房旁那方花畦时,已闻到异香。我也亲眼见到陆少卿家那位娇娘子,正将那些花草视若拱璧,悉心呵护。”

  陆瑾站起身来,“本官近日症状,是否与你的花有关?”

  明崇礼眸色微变,“陆少卿说的.....是哪些症状?”

  “心悸。”

  “头痛欲裂,如万针穿刺。”

  “呕血。”

  陆瑾走到他跟前,“甚至......”

  明崇礼沉思片刻,淡淡答:“甚至会出现两位陆少卿。”

  陆瑾嗤笑一声,“你倒清楚得很,先前本官早传你不答。如今有了这一遭是,你便肯说了?”

  “既是有恩,我自然投桃报李。”

  明崇礼慢条斯理道:“陆少卿的病症,我也清楚。因为您此刻的模样,与当今陛下一般无二。陛下自去年起性情异变,也时温顺,时沉鸷,心悸头痛。这是......用药弊端。”

  陆瑾闭了闭眼,再睁开时,眼里清明。

  “果然为真。本官曾为陛下试药,却只知本官试药,不知情形。”

  明崇礼轻轻一叹,“那便全对上了。陆少卿试服的,许是明崇俨研制的最烈一味药。”

  他顿了顿,“只是陆少卿......应当是忘了。明崇俨最擅幻术与迷心之术,抹去您试药时的记忆,于他而言,不过举手之间。”

  明崇礼垂眸,“明德书院的,是我尝试培育明崇俨的花,反复接种而来,内里糅合了多种专治头风的秘药草,还未细细研究,便被你们大理寺收了去。可我不曾料到......竟被您家娘子,凭着一己之力,慢慢摸索,栽种出了几株药性相近的。”

  “嗯。”

  陆瑾负手而立,“那是自然。本官的娘子,本就天资卓绝,心慧性灵。她嗅觉敏锐,记忆又好,心思剔透,一点即通。世间万事,只要入了她眼,入了她心,便没有琢磨不透的。”

  他略一抬眼,锋芒复归,“可本官不问这些。若要彻底治愈,本官该如何做?”

  明崇礼抬眸,“陆少卿难道忘了,您症状最烈时,是何情景?”

  “您家中娘子亲手所植的花,药性温和,本就是治疗风疾的好药,恰好能压得住您眼下的心悸、头风与呕血。她之才智,确是同辈之中的佼佼者。”

  他微微一顿,语气沉了下来,“只是,一旦此花真正得志,药效全开......”

  陆瑾指节泛白,深吸一口气问:“一旦得志,如何?”

  明崇礼望着他,见他眸中难得阴鸷,回:“陆少卿这般聪慧,难道心中不明白吗?您怕是心底早已明了,甚至就连另一位陆少卿,他也不是无知无觉......眼下您唤我前来,无非是找我确认。”

  听到此番回答,陆瑾心中渐渐沉下去。

  他拧拧眉心,“可有旁的办法?”

  明崇礼轻轻摇头,“我还并未寻到其他解法。陆少卿与当今陛下,是不同的。陛下是万民的陛下,若有两位陛下共掌这大唐江山,长此以往,岂不祸事?他等不得,才选择强行压制,强行治愈,反噬之苦明显。”

  他顿了顿,“那陆少卿呢?您若想彻底治愈,便必须——”

  二人正说着,门外忽然传来浅浅叩门声。

  陆瑾周身那股紧绷感,在听见敲门声的刹那,竟松了大半。

  他抬眼,“进。”

  门被轻轻推开,沈风禾立在门口,见明崇礼也在屋内,先是一怔,随后道:“少卿大人在此议事,那我稍后再来便是。”

  她说着便要退开,陆瑾却先一步叫住,“不必,进来。”

  沈风禾迟疑着走近,“要我过来,是什么事?”

  陆瑾望着她,温和道:“上林苑的金桃熟了,陛下与娘娘赏了六枚......阿禾快来尝尝。”

  沈风禾眯着眼抬头,“啊?眼下便吃?”

  怎每次赏什么,都不带回家,总要她先一步来。少卿大人平日里,是否闲得很。

  “自然是眼下。”

  陆瑾轻声道:“这金桃金贵,刚刚摘下便以冰鉴贮藏,送来时才保得此刻果肉最鲜,汁水最足。再晚些,风味便散了。阿禾,过来吃。”

  他说罢,便净了净手,从桌案边取过一枚金桃,慢条斯理地为她剥皮。

  康国所献金桃,自贞观年间传入长安,太宗当年便下令将桃核栽种于皇家苑囿之中。

  历经数十年培植繁育,如今早已枝繁叶茂、成林挂果,不再是域外难得一见的奇珍,而是宫中岁岁结实的嘉果。

  只是这桃滋味殊异,色泽金黄,依旧是御苑珍品,寻常宫眷尚且难尝,唯有亲信近臣,方能得偶尔赏赐。

  果皮通体呈蜜蜡般的金黄,个头很大,果皮极薄。陆瑾的指尖轻轻一剥便整片脱落,露出内里晶莹嫩黄的果肉,果香清醇浓郁,未入口已先醉人。

  陆瑾伸手递过来,沈风禾瞧了明崇礼一眼,有些局促。

  “无妨,阿禾去屏风后坐着吃。”

  沈风禾无奈接过,捧着那枚剥好的金桃,轻步转入屏风之后,慢慢细尝。

  这金桃果肉细嫩,汁水丰盈欲滴,咬下一口,汁水清甜极了。入口即化,与吴郡的水蜜桃相比,各有风味。

  沈风禾刚转入屏风之后,裙角还隐在浅影里,陆瑾立刻抬眼看向明崇礼,指尖竖在唇前,轻轻“嘘”了一声。

  明崇礼走进,压低声音几不可闻,“陆少卿这是何必。此事......不与她说明吗?”

  陆瑾的目光落在屏风缝隙里那一点柔和身影上。

  他悄声道:“本官曾与她说好,什么事,都可以与她言说。可这件......叫她如何承受。”

  他从大兴山将她救回的那一夜,她红着眼眶,认认真真同他说。

  她喜欢陆瑾,也喜欢陆珩,她要同他们两个人好好过日子。

  要他们乖乖治病。

  她是天赐给他们的神女。

  那年在渭南,乡间有小庙供奉麻姑仙姬。

  他为追缉歹人踏入破庙,立在神像暗影之中,看见了她。

  瘦削的身子伏在蒲团上,对着那尊衣袂翩然,长甲纤纤的麻姑神像,俯首叩拜,哭得声息微颤。

  她不求自身顺遂与平安无虞,只声声哽咽,求麻姑娘娘显灵。

  她求神明垂听,愿为司徒山、司徒穗二人证一身清白。

  烛火昏昧,神像垂眸,慈悲肃穆。

  她伏在尘埃里,脊背单薄。

  陆瑾忽觉得。

  那供奉的泥塑身,不过是死物。

  屏风渐动,打断陆瑾的微思。

  沈风禾把桃核都吐在帕子里,擦了擦唇角,从屏风后走出来。

  她冲他一笑,“陆瑾我吃完啦,我回后厨忙去了。”

  陆瑾温声道:“去吧,阿禾。”

  “对了......”

  沈风禾回头小声提醒,“饭堂里还有我今日做的蜜桃酥山,你忙完了记得过去吃。从冰窖拿出来才好吃,端到这里酥酪会化得很快。”

  “嗯,我知晓。”

  她应了一声,往外走。

  但她脚步慢,到了门口停留驻足。

  “陆瑾。”

  “嗯?”

  “你......当真没有别的事瞒着我?”

  陆瑾心下一紧,面上依旧温和,“怎么会。”

  沈风禾望着他,眸色一转,没再追问,转身推门出去了。

  她才出门,便见外面脚步匆匆,略显急切的声音已经先一步过来,“哎呀,贤婿!贤婿啊!”

  沈岑满头是汗地赶过来,身后还跟着沈薇。

  “贤婿啊,你再给我说道说道,这沈、明两家的这婚事......到底该如何是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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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阿禾:怎一进少卿署就是吃

  陆瑾:阿禾吃金桃

  陆珩:夫人吃杨梅

  (唐会要·卷九十九》:贞观九年十一月,康国献金桃、银桃,诏令植于苑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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