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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寺少卿饲养日常 第78章

作者:莲子舟 · 类别:穿越小说 · 大小:791 KB · 上传时间:2026-04-18

第78章

  狄寺丞眉头微蹙, 斟酌道:“本官翻阅古籍,比对了记载草木的诸卷,这花的形貌, 瞧着像都胜,又似那提槿, 一时竟不太能确定。”

  “这是哪里来的奇花, 竟让狄大人也难住了。”

  沈风禾登时收敛了笑, “那少卿大人的病症该如何是好。”

  在她的心目中, 狄寺丞是无所不能的。

  他仅凭她三言两语就能查到蜚蛭, 提前做好决策, 也能一下察言观色瞧出她和陆瑾的关系。

  眼下, 竟被这花扰住了。她不免更加担心起陆瑾来。

  狄寺丞见沈风禾面露忧色, 缓声宽慰,“沈娘子莫慌, 此花暂时验不出毒性,本官与孙评事日日对着它蹲守,身子也并无异样。先前它开在明德书院那几日, 一众学子也都好好的, 未曾有谁因花香生出怪症。”

  沈风禾悬着的心稍稍放下, 轻声追问:“那少卿大人知晓吗?他近来心悸的症候, 可还和这花香有关?”

  “嗯。”

  狄寺丞点点头, “本官已与陆少卿细细商量过了。这花的来历太过蹊跷, 若实在查不到根由,届时便寻个由头,招那明崇礼来问问,沈娘子放心吧。”

  “如此,便辛苦狄大人了。”

  沈风禾松了口气, 眉眼舒展了些,转身去竹筐里拣出一串圆润饱满的金丸,递到狄寺丞面前,“狄大人尝尝,这是小女一早从西市胡商那儿抢来的枇杷,甜得很,汁水足。这些日子,您辛苦。”

  “为大理寺排忧解难,是位分内事。”

  狄寺丞看着那黄澄澄的果子,忍不住笑道:“竟是枇杷......自本官从并州调任长安,好久未曾尝过这滋味了。枇杷多产于江南,稀罕得很。老庞他最喜这口,你去拿给他瞧瞧,保管能把他那老馋虫勾出来。”

  沈风禾背着枇杷筐转回饭堂时,正瞧见庞录事坐在案边,面前摆着热气腾腾的生煎馒头。

  眼下她将生煎馒头的做法教给了吴鱼和庄兴,他们最近试验着,味道做出来也颇好。尤其是吴鱼,胜在揉面技术高超,比庄兴更胜一筹。庄兴不服气,多番比拼,大理寺最近的朝食好几日都是生煎馒头。

  庞录事手里拿着筷子,正对着那金黄焦脆的生煎小口小口地咬,油汪汪的肉汁迸出,他猛吸一大口。

  生煎馒头是庞录事的心头好,日日吃都不腻,偶尔馋了才会央沈风禾做两笼烧麦解馋。

  偏生他吃烧麦时两只一口,吃得太快,偶尔要噎得直翻白眼,真要去吕氏医馆走一遭不可。

  庞夫人前几日来送他上值,还特意拉着沈风禾叮嘱了半晌。她说他家老爷脾胃弱,千万莫让他吃太油腻的,再由着性子胡吃海塞,指不定哪天就晕过去醒不来了。

  她还塞给沈风禾几包蜜饯,说是听闻沈娘子爱吃些零嘴,特意从家里带来的。

  毕竟大理寺勘破明德书院的案子,还了庞文宣清白,庞夫人想谢陆少卿,又抹不开面子送礼,便借着沈风禾的由头,送些吃食来。

  也就这帮子人日日眼长卷宗上了,瞧不出人家的关系。她只远远一观,就能瞧见少卿大人对沈娘子的眼神,温柔极了。

  少卿大人娶的娘子为沈府家的小姐,大理寺的厨役也姓沈,貌美又灵动......他们都是傻子不成。

  看来,她也能进大理寺了。

  庞录事一抬眼,瞥见沈风禾筐里黄澄澄的枇杷,手里的生煎都顾不上吃了,蹭地一下站起身:“哎哟!这是枇杷?”

  他三步并作两步走过来,捻起一颗剥了皮就往嘴里送,牙齿一咬,清甜的汁水溢满口腔。

  “甚是可口。”

  庞录事眯着眼,一脸满足地猛炫了两串,咂舌回:“这还是今年头一回吃,甜,真甜!”

  沈风禾笑着道:“那是自然,西市胡商的摊子前挤得水泄不通,我可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抢回这一筐。晚些您带几串给庞夫人尝尝,她也是吴地的。”

  这枇杷是她自个儿出钱买的,想着分给大理寺的吏君们一半,感谢他们这些日子对她的照拂,剩余的下值后给婉娘拿些,再给陆母带回去。

  庞录事又塞了颗枇杷进嘴,听了这话,不免夸赞,“哎,还得是我们沈娘子,就是厉害。换旁人去,怕是连筐边都摸不着。说起我家夫人呐,那年轻的时候,生得那是......”

  滔滔不绝。

  孙评事正在不远处大口粟米粥,听见庞录事的畅谈年轻事,吃着枇杷,立马放下才夹起的醋芹,奔过来。

  “我也要吃,沈娘子怎的就只给庞老吃。”

  他走到筐边拿了颗枇杷,只剥了一个小口子,轻轻一嘬,一汪清甜的琵琶果肉与汁水就同时进了嘴,片刻后,吐出几个小核来。

  当真是枇杷老吃家了。

  “要不是我翻遍了书,给狄寺丞看都胜花的图样,我们能这么快辨别嘛。依我看,这花根本就是都胜,哪是什么那提槿......沈娘子,你说这都胜花据说有迷惑人的本事,你瞧我,有没有被它迷了心智?我瞅着自己倒还清醒得很。”

  沈风禾打量他半晌,目光落在他下巴那撮稀稀拉拉的胡子上,慢悠悠道:“孙评事的胡子,最近倒是有些长了。”

  “这、这不是显得我有文采嘛!”

  孙评事下意识摸了摸胡须,辩解道。

  最近夜以继日的,一边阅卷宗,一边查诡花的,没好好拾掇自个儿。

  沈风禾补了一句,“倒像三十多岁的。”

  “啊?!”

  孙评事登时跳脚,“我才二十出头,我如此风华正茂。我要割须!这胡子今日就得割掉!”

  他懊恼地抓着胡须,叹了一口气,“什么时候我才能长得像少卿大人那般芝兰玉树啊。”

  周司直在一旁呵呵一乐,“有些东西,娘胎里生出来没有,那便不可能有了。”

  “谁说的,我去西市傅粉行逛逛,再去尚药局小钱那里讨两罐面药、香泽来,拾掇一番。”

  孙评事感叹一句,“那也是长安美少郎。”

  “你都几岁了,还美少郎......”

  二人正争辩谈笑着,陆瑾端着半筐樱桃步走进饭堂。

  他眉眼温润,笑道:“诸位,用些樱桃吧,本官今早刚买的。”

  沈风禾帮着陆瑾把樱桃倒在木盆里,清洗过后很快端出来,“这可是少卿大人今早亲自去西市排队买的,徐家的樱桃,比我这枇杷还甜。”

  “我要吃!”

  “给我来一盘!”

  周司直瞧着一嘴塞三颗樱桃的孙评事,拍了拍他的肩膀,赞美一番陆瑾,“瞧见没有,这才是美少郎。”

  众人吃着樱桃,啃着枇杷,顺道还能满意用上香喷喷热乎乎的朝食。

  从今年自从老陈走后,他们已然不后悔被调入大理寺。

  少卿大人和善。

  且今年起,特别是他娶亲后,尤其和善。

  沈娘子厨艺好。

  且新鲜吃食,愈发多,还美味。

  孙评事吃了满满一大碗粟米粥,叫住沈风禾,热切地开口:“沈娘子,上次约你去看《踏摇娘》的戏,没想到正撞到那事。这月休沐,你可否赏光,同我们大理寺的同僚一道去看戏。不是我单独邀你,是大家伙儿一块儿去,热闹得很。”

  沈风禾正拈着颗樱桃端详,闻言便放下果子,摇摇头,“休沐啊......怕是不成,我得去医馆看病。”

  孙评事登时瞪大了眼,满是关切地追问,“你病了?”

  一旁的庞录事也凑了过来,嘴里还嚼着樱桃,“啊?什么病?沈娘子看着身子骨挺结实的,怎还生病了?”

  沈风禾咳嗽了一声,“我这病,不大方便说出口。”

  “噢噢。”

  孙评事领会过来,脸上满是歉意,“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是我多嘴了。那沈娘子,等你病好了,可得赏脸同我们去看......”

  话刚说到一半,陆瑾缓步走了过来,手里拿一把殷红的樱桃。

  他递了几颗给沈风禾,“吃樱桃,沈娘子也尝尝。”

  说罢,他自己也拈起一颗送入口中。

  明明是西市徐家最甜的樱桃,果肉饱满汁水丰盈,入口该是清甜四溢。

  噢,酸的。

  怎卖四十钱一斤。

  岂有此理。

  沈风禾看着陆瑾微微蹙着的眉头,笑了一声,“不去啦,我不喜欢看戏。”

  到了下午,沈风禾喂完院里的芦花鸡,又给趴在廊下打盹的富贵丢了块大骨头,时不时与吴鱼几个闲聊几句。

  惠济堂那里,由于她下值或是无事时老往他们那里跑,穗穗已经明令禁止她去了。

  她必须隔三日才能去瞧他们,不能因为他们浪费她自己的个人好时光。

  穗穗还像个小大人一般,念念叨叨,“禾姐姐,有这功夫不如和大官多甜蜜蜜溜达去呢,最近因为孝敬太子的事,大官瞧着可忙可辛苦了。”

  有吗。

  沈风禾不解。

  不日日力气依旧如蛮牛,歇息不了一点。

  待几日聊了一阵,外头忽锣鼓喧天,热闹得不像样子。

  林娃从外头奔进来,大声道:“禾姐姐!外头有戏班子和杂耍班子,都摆到大理寺门口了!我们去看看吧!”

  史主簿从外头挤进来,急急嚷嚷道:“我的天爷,啥戏班子摆到大理寺皇城这儿,也不怕金吾卫过来给抓了。”

  他说着又面露警惕,“唉,我眼下一听戏班子就怵得慌。不会跟上次那拐卖孩童的戏班子一样吧......得严查严查。”

  史主簿拿了一串枇杷,又抓了一把樱桃,朝着沈风禾几人道:“走,要不一块去?先去查查他们的箱子里有没有藏小孩子。”

  几人好笑地跟着史主簿到大理寺门外一看,果不其然。

  不远处的空地上搭了个简易的布棚,杂耍班子的人正敲着锣招揽看客,翻跟头的、耍坛子的......引得围观的百姓阵阵叫好。

  沈风禾左右无事,被几个人半拉半拽地挤到人群前,看了半晌,只觉得出场那些翻来覆去的把戏实在无趣。

  这还没有他们在乡下时,每逢新岁,往润渭乡买些货物时看的大戏好看。

  眼瞧着好戏要狠狠等一会,她冲着林娃道:“好的戏还没开锣,干站着太没意思了。走,回饭堂,我们去做些吃食来,边吃边看。”

  说罢,她转身就往饭堂走,吴鱼几个和林娃对视一眼,也乐呵呵地跟了上去。

  沈风禾进了后厨,先寻出面粉,又取了些新宰的豕肉,细细剁成肉泥,加了姜末、盐和少许豆豉拌匀。

  她往肉泥里掺了面粉,慢慢加温水搅和,直搅到那肉泥黏糊糊的,能挂在木勺上不掉下来才罢休。

  林娃帮着搅肉,问:“禾姐姐,这是要做什么?”

  “火腿肠,比我们平日里灌的腊肠还要香些,最适合看戏的时候尝了。禾姐姐在家乡时,一跟着母亲去看戏,就做来吃。”

  林娃将肉搅得极快,“那我好期待!”

  沈风禾又寻来几根洗净的肠衣,将那肉泥一点点灌进去,灌得紧实了,就用棉线一截一截扎紧,每段约莫两寸长。

  她将灌好的肠段放在案板上,拿菜刀在肠衣上浅浅地划了几道花刀,刀口深浅刚好到肉,却不让肠衣全部破裂。

  沈风禾生火起锅,待油烧得滋滋响,她便将肠段插上竹签,一根根放进油锅里。

  肠段一入热油,立刻发出诱人的“刺啦”一声,原本紧实的肠衣鼓起,花刀的地方绽开,像一朵朵小小的花。

  沈风禾又从竹筐里拣出些新鲜的蕈子,洗净去蒂,撕成小块,裹了层薄薄的糊,也一并下了油锅。

  蕈子入锅,又是一阵热油爆响,原本软嫩的蕈子,很快就炸得金黄酥脆,看着就馋人。

  沈风禾拿筷子将炸得金红的火腿肠和酥脆的蕈子捞出来,沥了沥油,摆在盘里,又刷了些茱萸粉和蜂蜜水调的酱,甜香混着辛辣,着实诱人。

  敲锣打鼓的声响震天响,不仅大理寺的官吏们纷纷走出来观望,连刑部的人都被勾得往这一边跑。

  陆瑾刚踏出大理寺院门,一眼就瞧见沈风禾正踮着脚尖,和林娃、吴鱼凑在一块儿,手里还举着串油亮亮的吃食,跟在孙评事、史主簿几个身旁瞧得津津有味。

  先前她和陆珩便一起去看过戏,玩了一整日。

  如今倒好,方才还说自己不喜欢看戏......

  什么好看的。

  看戏这种事,自然该同他一道才是。

  陆瑾几步就挤到了沈风禾和孙评事中间,硬生生将两人隔开。

  孙评事正看得起劲,被人撞了一下才回过神,瞧见是陆瑾,咧嘴一笑:“嘿,少卿大人,您也来看戏啊?”

  这少卿大人撞人力气,还挺大。

  陆瑾淡淡颔首,脑子里飞快搜刮着合适的措辞,“嗯,本官一直说,要劳逸结合,故而出来适当放松片刻。”

  “明白了。”

  孙评事点点头,“不愧是少卿大人!”

  陆瑾的目光很快落在沈风禾手里的吃食上,“你在吃什么?”

  “沈娘子炸了火腿肠和酥炸蕈子。”

  孙评事献宝似的举起手里的串子,“少卿大人快来一口,超级无敌好吃!”

  沈风禾也递过一串,油光锃亮的肠身裹着淡淡的茱萸香,像朵绽放的小花。

  陆瑾接过来,咬了一大口,外皮焦脆内里软糯,肉的扎实感在嘴里散开,他忍不住咔吱咔吱嚼得格外用力。

  刑部的人远远瞧见这一幕,忍不住窃窃私语。

  “你瞧你瞧,大理寺的人都聚在那儿看戏吃串儿呢!”

  “前阵子院里养鸡种菜,跟司农寺似的,如今倒好,直接当街吃起来了,真是没救了。啧......不成名堂嘛。”

  “还有陆少卿呢,他从前多严谨端方的一人,怎么也跟着这般随性了?”

  刑部的人看得眼热,还有人忍不住嗅了嗅鼻子,“这不是关键,关键是陆少卿手里那吃食,瞧着也太香了吧。”

  旁边立刻有人接话:“这有什么难的,几个豕肉做的串儿而已,回头让老艾也做,还能比大理寺差不成?”

  沈风禾眼尖,在窃窃私语中,瞥见人群后头有个熟悉的身影。

  周司直的弟弟周彦,正也往这边瞧。她笑着扬了扬手里的串子,朝他晃了晃。

  周彦眼儿一亮,也顾不上旁人的目光,拨开人群就往这边挤。

  刑部的同僚见状,纷纷不满:“周彦,你到底是大理寺的还是刑部的啊!”

  周彦脚步不停,头也不回地喊了一嗓子,“没听过‘在曹营心在汉’吗?我这是身在刑部,心......心在打探大理寺的消息。弟弟我先走一步,这苦难啊,得让我先受!”

  他嘴上说得冠冕堂皇,脚下却跑得飞快,挤到沈风禾跟前时,嘿嘿一乐。

  “沈娘子你吃的啥,这个,那个.......”

  沈风禾白了他一眼,“就说要不要吃吧。”

  “吃!”

  沈风禾递给他一串炸火腿肠和一串蕈子,周彦接过来,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大口。

  热油烹过的肠衣焦脆得咔吱作响,牙齿咬破外皮,内里肉糜的鲜香涌出来,带着淡淡的茱萸辛辣和一丝蜂蜜的甜。

  他再咬一口旁边的炸蕈子,酥脆的外皮裹着蕈子独有的鲜滑,越嚼越有滋味。

  周彦三两口啃完一串,又眼巴巴地看向沈风禾手里的盘子。

  陆瑾咳嗽了一声,看了周彦一眼。

  周彦一笑,“少卿大人这么巧,我这,路过,路过。”

  刑部那边的人看得清清楚楚,“什么身在刑部心在打探消息?我看啊,是身在刑部心在串儿吧!”

  “可不是,这哪是打探消息,分明是投敌去了......此子断不可留!”

  这戏一旦唱起来,便是咿咿呀呀个不停,一场兰陵王入阵曲,当真敲打演绎得有模有样。

  也有市井之气的弄参军,以参军与苍鹘二角对答,竟说起孝敬太子的生前事来。

  说孝敬太子仁义,谏免逃亡士兵连坐,亲查卫士口粮,赈济关中饥兵......

  围观的路人里有人忍不住嘀咕,“这戏班子敲锣打鼓的,到底是来做什么的?”

  旁边立刻有人凑过来道:“你还不知晓?这班子是长寿坊富户张大牛请的。他家独子病了小半年,眼看着就不行了,张大牛寻思着请戏班子来唱几天,冲冲喜,毕竟这弄参军总是唱孝敬太子的事,孝敬太子仁义啊,说不定在底下与阎王爷求求情,能把人救回来。”

  “结果呢?”

  “结果戏班子刚到长安城外,他儿子就咽气了!三日前就下葬了!”

  那人啧啧两声,“不过这戏班子也精,想着来都来了,总不能白跑一趟,索性寻了这大理寺门口的空地,就地开演。你瞧这地界,离皇城近,看热闹的人多,赚几个赏钱是几个......这恰好唱孝敬太子呢,金吾卫总不能把他们怎么样吧。”

  这话才说完不久,就见一队金吾卫而来,为首的是中郎将崔执。

  他翻身下马,目光扫过人群,很快就瞧见了正拿着炸火腿肠吃得津津有味的陆瑾和沈风禾。

  “沈娘子,陆少卿。”

  崔执大步走过来,拱手一笑。

  沈风禾见了他,问:“崔中郎将,要不要尝尝小女做的火腿肠?刚炸好的,香得很。”

  陆瑾的脸色瞬间沉了沉。

  嗬。

  他们什么时候这般熟识。

  陆珩白日竟放任不管?

  废物。

  崔执毫不客气地拿起一根火腿肠咬了一口。

  吃了两口后,他忍不住赞道:“沈娘子的手艺,果然名不虚传。”

  他转头看向沈风禾,“沈娘子也喜欢看这杂耍戏文?”

  陆瑾不动声色,硬生生挤到了沈风禾和崔执中间。

  沈风禾舒了口气,“少卿大人喜欢看,我陪少卿大人看呢。”

  孙评事樱桃核险些呛进气道里。

  什么,什么。

  不是劳逸结合吗。

  不过金吾卫往这一站,周围的百姓便开始窃窃私语。

  有人面露可惜之色,“金吾卫都来了,怕是看不成了......”

  可这话还没说完,就见一个人连滚带爬地冲进人群,抖得不成样子,声音几乎是喊出来的。

  “诈......诈尸了!张大牛家的儿子活过来了!”

  “什么?!”

  人群登时炸开了锅。

  “他不是三日前就下葬了,怎还能活过来!”

  那人喘着气,手脚都在打颤,目光在陆瑾、崔执和刑部那群官吏身上落了又落。

  “吓人得很,关键是,关键是他醒了之后,嘴里胡言乱语!说......说他是孝敬太子允他还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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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阿禾:陆瑾是吃醋王

  陆瑾:为何感觉周围的人都喜欢我的妻子,陆珩这个废物

  陆珩:你也知晓白日上值的苦啊

  (虽然尊为皇帝,但是百姓还是喊太子,皇帝还在呢。继续掉小红包太忙啦,希望快速到放假,老婆们沉默不语,只有无情的营养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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