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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韶华_分节阅读_第133节
小说作者:寻找失落的爱情   小说类别:重生小说   内容大小:1.57 MB   上传时间:2025-01-24 16:57:12

  南阳郡如今太平得很,连蟊贼都不多见。亲卫们整日操练,闲得很闷得很,正好趁着此次肃清野兽练一练。

  姜韶华又笑着吩咐蔡县令:“你只管回县衙,当你的差事。等过个七八日再来。”

  蔡县令也不多话,干脆利落地应了,领着百姓衙役们回县城。

  ……

  隔日一早,天刚蒙蒙亮,三营亲卫们便已进了山。

  六百亲卫,五十人一队,一共分为十二队。每一队,又以十人为一组。如此,既灵活机变,又能保证遇到猛兽时人手充足。

  亲卫们人人都穿着软甲,带着弓箭,手中持着长枪或长刀之类的利刃。

  姜韶华今日没有上山,在营寨里坐镇。宋渊领着两百亲卫守着营寨。

  姜韶华和陈瑾瑜凑在一起,看小花喝奶打嗝在地上翻滚,一看就是小半日,轻笑声不断。

  到了下午,亲卫们陆续下了山。拖下山的血淋淋的猎物,很快堆积成了一座小山。

  山羊野鹿鸡兔之类的基本没有,多是獐子豹子一类,还有两头露着獠牙的大野猪。

  这些野物,就这么白白扔了也可惜。

  姜韶华想了想,吩咐亲卫们将野物剥下皮毛,带回去可以制成衣物,给亲卫们冬日御寒。

  肉食太多,便是有八百人一起努力吃,也吃不完。姜韶华打发亲卫送两车肉去县衙,让县衙上下打打牙祭。

  一连七日,都是如此,山林里都快听不到野兽鸣叫了。

  面色红润的蔡县令来了山下,乐呵呵地说道:“多谢郡主令亲卫营进山猎猛兽。这几日,臣跟着吃了好多肉,胖了一圈。”

  姜韶华抿唇一笑:“本郡主在郦县逗留了这么多日子,也该启程了,就不回郦县县衙了。”

  “等春耕一过,开辟药田一事,就可以开始了。”

  蔡县令正色应是。

  正说着话,孟三宝一脸兴奋地来禀报:“启禀郡主,刘统领说今日在山中有一收获,要来亲自禀报郡主。”

  说稳重也好,说有城府有心计也对,总之,刘恒昌平日行事四平八稳,很少主动来禀报事情,能用“收获”二字,就更难得了。

  姜韶华好奇之心大起,含笑道:“请刘统领进来。”

  蔡县令很有眼色,立刻起身告退。

  片刻后,刘恒昌进来了。

  身后除了黄信等亲兵,还有一个年轻的亲卫。

  姜韶华记性极佳,过目不忘。目光扫了一眼,脑海中闪过一个名字:“这是李天喜?”

  刘恒昌笑着拱手:“郡主好记性。”

  两千多亲卫,能被姜韶华记住脸孔并叫出姓名的,当然有些特别之处。这个李天喜,不是亲卫营的老人,而是三营新近招募的人。李天喜的亲娘,是刘恒昌的堂姐。

  也就是说,李天喜是刘恒昌的外甥。

  刘恒昌对自家外甥,也算照顾。此次随行,便将李天喜一并带了出来。

  “李天喜,你自己来说。”刘恒昌笑着吩咐。

  李天喜今年十八岁,个头不算高,相貌也生得寻常,胆子倒是足实,见了郡主也没畏怯。闻言上前两步,大声道:“启禀郡主,我今日寻到了一窝苍鹰雏鸟。”

第213章 雏鹰(一)

  “我爹在军中做过斥候,有驯鹰的能耐。可惜六年前打仗时受了重伤,不能再上马了,只得从军营里回来。”

  “那时候,我才十二岁。我爹在家中闲着无事,教导我斥候的功夫,还将驯鹰的本事都教给了我。我在家中学了六年。”

  李天喜到底是热血少年郎,提起自己的长处,一双眼熠熠闪亮:“这一窝雏鹰,都刚出生。正适合用来驯养。花个两三年的功夫,便能派上用场了。”

  姜韶华听得兴致勃勃,张口问询:“雏鹰驯出来,能做什么?”

  李天喜笑着答道:“苍鹰飞得高飞得远,可以巡查地形,可以抓捕猎物,经过特殊训练,还能传信示警。当年我爹在斥候营里,就有一只驯好的苍鹰。每次出去探路,苍鹰都能派上用场。我爹也因此避过多次危险,还保住了一条命。”

  姜韶华心里一喜,倏忽起身:“雏鹰在何处?带我去瞧瞧。”

  李天喜心头也是一热。自己的能耐本事,能得到郡主如此看重,对他来说可是一桩好事:“就在外面军帐里。”

  刘恒昌笑着接了话茬:“郡主要看,你在前领路就是。”

  李天喜应一声,转身领路。

  姜韶华立刻起身出了军帐。身边众人也一并跟随。

  盏茶功夫后,姜韶华到了李天喜的军帐里。和李天喜同一军帐的亲卫,都已退下了。

  军帐最多容七八个人。

  有资格和郡主一同进军帐看雏鹰的,除了领路的李天喜,就是宋渊刘恒昌,还有几位舍人了。

  秦虎孟三宝都没能挤进去,眼巴巴地站在帐篷外,努力探头往里瞧。

  “一营有陶大,二营有小田,现在三营冒出了一个李天喜来。”孟三宝小声嘀咕:“虎子哥,我们两个以后得加油努力了。不然,就快被比下去了。”

  秦虎骄傲地一挺胸膛:“想越过我们两个,他们还差点。”

  宋渊不轻不重地咳嗽一声。

  两人立刻闭嘴。

  军帐里,姜韶华坐在椅子上,仔细打量桌上的雏鹰。雏鹰的窝都被一并端来了,窝中有五只雏鹰,每只都瘦巴巴的,嘴里发出细弱的鸣叫声,看不出半点威风厉害,倒和小鸡崽子差不多。

  “这真是苍鹰雏鸟吗?”姜韶华代众人张口质疑:“我怎么瞧着,和野鸡崽子差不多?”

  陈瑾瑜扑哧一声笑了:“郡主这么一说,还真挺像的。”

  李天喜立刻道:“雏鹰小的时候就这样,等养一两个月,就能看出特异之处了。”

  “不过,驯养苍鹰不是易事。这五只雏鹰,未必都能养活长大。也不一定都能熬得过驯养。”

  这就对了。刘恒昌赞许地看一眼外甥。

  说话不能太满,要留有余地。

  姜韶华笑着看向李天喜:“你既有驯鹰的能耐,就拿出全身本事来,将这窝雏鹰养大。能驯养出苍鹰,本郡主定有厚赏。”

  李天喜精神一振,大声应道:“我一定尽心竭力养鹰。”

  姜韶华心情颇佳地离去。

  刘恒昌特意留下,低声嘱咐外甥:“从今日起,你就将全部心思都放在这一窝雏鹰上。”

  “郡主对有能耐有本事的,格外看重。一营陶大,力大无穷,悍勇无双。二营的小田,是神箭手,擅长追踪潜藏。还有郡主身边的秦虎孟三宝,他们是秦战孟大山的儿子,身手好又忠心,都是郡主的心腹。”

  “你是我刘恒昌的外甥,也是正经的将门子弟。论出身,丝毫不输他们几个。能不能博得郡主另眼相看,能不能为自己挣个前程,就要看你自己了。”

  李天喜热血涌动:“舅舅放心,我随我爹学了六年,养鹰训鹰的本事都学会了。你就等着瞧好吧!”

  刘恒昌笑了起来,伸手一拍外甥的肩膀:“好!我盼着你有出息!也给我长一长脸。”

  三个亲卫营,既是同僚,也是竞争对手。

  刘恒昌行事低调,平日不和一营二营较劲,其实心里也憋着一口气。

  这一年里,郡主处处厚待他,他被郡主折服。这才让外甥来了亲卫营,搏一个前程。

  “舅舅平日在信中说郡主如何厉害,我前几日是亲眼见了。”李天喜由衷叹道:“郡主挥剑斩杀猛虎,英姿飒爽。而且,郡主爱惜百姓,为了百姓能安稳进山,特意在郦县这穷地方留了这么多日子。”

  “这样的郡主,确实是明主,值得效忠追随。”

  刘恒昌挑眉笑道:“郡主的厉害之处,你还没全部见识过。以后就等着瞧吧!”

  李天喜咧嘴一笑,连连点头。

  ……

  姜韶华心情愉悦的回了军帐,没急着入睡。

  等了约莫半个时辰,秦虎孟三宝来了。

  “郡主让小的打听的事,小的都打听过了。这个李天喜的亲娘,是刘统领的堂姐。刘统领幼年丧母,随着伯父伯母生活,和李天喜的亲娘一起长大,感情极好,和亲姐弟一般。”

  “李家也是将门,李天喜的亲爹是李家嫡支庶子。以前在边军,做到了斥候营统领,官职正七品。”

  “可惜,运道不佳,在一次探路的时候,遇到了大股鞑靼骑兵。整个斥候营都被杀了,他侥幸逃得一命,也受了重伤,不能再上阵。不得不回了李家。”

  “李天喜是家中独子,听说早就定了娃娃亲。未来岳父不是旁人,正是刘统领。”

  姜韶华有些讶然,笑了起来:“这么说来,李天喜是刘统领的未来女婿?”

  秦虎嘿嘿一笑:“正是。刘统领十分低调,在人前从不提此事,只说李天喜是自己外甥。这件事,是李天喜在军帐里闲话说漏了嘴,才悄然传开了。”

  军营里一堆莽汉,个个嘴巴比裤腰带还松,毫无秘密可言。

  秦虎孟三宝去寻和李天喜同一军帐的亲卫一打听,就什么都探听出来了。

  姜韶华眉头舒展,微微一笑:“刘统领连女婿都招进了亲卫营,还亲自举荐到本郡主面前。可见是一心留在南阳郡了。”

  如此甚好。

  ……

第214章 雏鹰(二)

  姜韶华又在山下停留三日。

  这三日里,亲卫们依旧分队分组进山,这次不是猎猛兽,而是专门寻找刚出生的雏鹰。

  人多力量大,三天内竟寻到了四窝雏鹰,加上李天喜之前寻到的那一窝,足有二十二只雏鹰。

  姜韶华特意将李天喜叫过来,将所有雏鹰都交给了他,笑着鼓励道:“好好养鹰,驯养一只苍鹰出来,本郡主就有一份赏赐。”

  李天喜:“……”

  “郡主这般器重抬爱,还不快点谢恩。”刘恒昌忙出声提醒呆若木鸡的外甥兼未来女婿。

  李天喜这才反应过来,连连拱手谢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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