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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大哥,你为什么前面二十六年都没相看对象呢?伯父伯母不着急吗?”
她突然很好奇这个问题,在这个年代,二十六岁还没结婚,那几乎是极为罕见的存在。
虽然他们云平村有他和二哥这两个神奇的人类。
可是相对于二哥来说,他不仅有正经工作,长相也不俗,按理来说,媒人应该排长队才是。
“我十多岁就去了部队,你也知道,那就是一个男人成片存在的地方,就连食堂打饭的都是四五十岁的大叔,女生简直少得可怜。”
“就算每次回家探亲,也只有短短的几天,凳子都没坐热,就又要回部队了,更加不会有时间去相看女孩子了。”
而且,如果相看了对象的话,怎么有机会能够遇见这么好的你呢?
他在心里默默的补了一句。
“可是余大哥...其实...我没有想过现在就结婚。”
“你不想和我结婚吗?”
他顿时抓着沈知夏的手臂,紧张的问着她。
“可是你刚才不是已经答应和我在一起了吗?”
在听到她说没想过结婚之后,内心顿时感到一阵失落,不知道她到底是什么意思。
“你不要激动,不是说不想和你结婚,而是我现在才十八岁,我想至少得等到二十岁的时候再结婚比较好。”
这是她能接受的最早时间了。
虽然在这个身体二十岁的时候,余向森都已经二十八岁了。
而且在他们村,二十八岁的人,结婚早的,小孩都将近十岁了。
她承认这种想法或许会让人觉得有些许自私,但是作为一个从小接受现代教育的人,她还是有点无法接受在才成年的年纪,就马上步入婚姻的殿堂。
纵使她本人已经二十八岁了,早就过了晚婚的年龄,可是原主的身体却才仅仅只有十八岁而已。
“而且,我爹娘应该也不会愿意我十八岁就结婚。”
以她爹的性子,她就算三十了,他都会觉得还早,还能再留两年。
余向森一听,顿时放下了心来。
“没事,夏夏,二十岁就二十岁,只要是你,我都愿意等。”
之前二十六年都单身过来了,又怎么会在乎这区区两年呢。
而且夏夏值得他等。
“不过,余大哥,话说你扛揍吗?”
“嗯?什么意思?”
“你能扛住我爹和我两个哥哥的揍吗?”
她完全不敢想他们三个在知道她有对象之后,会是什么样的表情,估计会原地爆炸吧,特别是她爹。
“你放心,我肯定会好好表现,让他们尽量...揍的轻一点。”
估计无论是谁想要娶夏夏,沈叔和未来的两个大舅哥,都不会满意。
“夏夏,伍婶子有特别喜欢的东西吗?”
正路走不通的话,那他就走曲线救国路线好了。
第106章 想闺女,恩爱夫妻
在一起之后的俩人,相处起来和之前并没有太大的差别。
唯一不同的就是,沈知夏发现余向森看她的眼神,似乎更加直接了。
之前还是趁她不注意的时候,看上一眼。
而在一起之后,感觉他的眼神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再是偷偷的了,有时候甚至像个傻憨憨一样,直愣愣的盯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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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大哥,夏夏姑娘,你们东西都收齐了吗?”
余向森再仔细看了一遍自己和沈知夏的两个房间。
“收齐了的话,我们就去坐公交车吧。”
高逸领着俩人往公车站的方向走去。
沈知夏觉得不需要他再将他们送去火车站了,然而接受了曹叔命令的高逸,还是毅然而然的坚持要将他们送上车才行。
于是沈知夏只好作罢,不再劝说。
来到火车站的沈知夏,只希望回家的过程中,不要再遇上任何一个奇葩,她还想开开心心的活久一点。
来到车厢后,暂时只有他们两个人。
“夏夏,你先坐一下,我去给你兑点温水过来。”
经过上次她的手被烫伤后,他都有点不敢给她直接打热水了,每次都是在里面兑上一些凉水,综合一下热度。
就算不小心打翻的话,也不至于被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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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边的老沈家,自从沈知夏去了海市之后,每天家里都能传出唉声叹气的声音。
“哎~”
“追风,你说小姑姑怎么还没回来呢?”
沈子墨搂着追风,坐在门坎上,望着村口的方向,虽然连村口大槐树的影子都看不到。
而之前捡回来的小狼崽追风,经过几个月的喂养,此时已经不是沈子墨的小短手能够轻易抱起来的程度了,只能站在它身边搂着它。
“也不知道小姑姑有没有想我,会不会给我带好吃的回来。”
“哎,你说小姑姑还记得我吗?她是不是忘记了?”
......
“追风,你怎么不回复我呢?”
他生气的用力狂摸了追风一顿。
无奈的追风:“你也要我能说人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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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沈家厨房,此刻正在厨房准备一家人午饭的沈母,也正听着自家男人不停的抱怨。
自从大儿媳妇儿怀孕之后,家里做饭的人就变成了沈母,沈父则每天过来帮忙打下手。
“夏夏她娘,你说夏夏不会出什么事儿了吧,这都几天了,还没到家。”
“你闭上你的乌鸦嘴吧,能出什么事儿。大前天才打过电话回来,说要去坐火车了,况且不是还有余三小子在吗。”
沈父听到有余向森在,顿时感觉怒火上涌。
将手里正在切的大白菜,给剁了个稀巴烂。
“就是因为有他在,我才更加不放心!谁知道那臭小子,安的什么心思。”
“上面派去保护夏夏的,你说他能有什么坏心思。”
沈母无语的望着自家男人。
从那天在火车站送了夏夏回来之后,整个人就跟魔怔了一样,每天都要找她念叨几遍余三小子,说人家居心不良,想拐走夏夏。
不过她倒是觉得余向森还不错,虽然年龄确实大了一点,但不都说年龄大点的会照顾人,疼媳妇儿吗。
如果夏夏和他在一起的话,同村的人,知根知底,似乎也没什么不好。
况且老余家的人也都还不错,夏夏嫁过去的话,她也能稍稍放心。
当然,这些话她肯定不能和自家这宠女无下限的男人说,一说铁定马上爆炸。
“从他给夏夏送了一只羊之后,我就觉得那小子心思不良。”
“这年头,谁家那么大方,舍得直接送人家一整只羊,那可好几十斤肉呢!”
“而且...”
“而且什么而且!你再给我把菜剁得乱七八糟,你中午就等着给我吃屁吧!”
沈母朝着他没好气的说道。
实在是不想再听下去了,每天没完没了,一说起这个事情就没个停。
这段时间,至少已经说了不下五十次了。
沈前进看着明显变了脸色的老婆,连忙止住嘴上的吐槽,认真的开始切菜。
万一晚上把他赶出房门,那可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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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的沈知夏可不知道自家爹娘的想法。
她此时正躺在下铺,悠哉的吃着小零食,耳边还响起余向森那低沉浑厚的念书声。
这是她这几天必备的休闲娱乐活动。
自从在一起之后,沈知夏使唤起他来,完全没有任何心理负担。
反正是自己对象,等他回部队之后,那可要很长时间都听不到了。
而余向森也没有任何不满,每天十分有耐心的给她念她想要听的东西。
但沈知夏还是非常有良心,每天只听半个小时,而且还让元宝准时提醒她,她好让余向森停下来休息。
“好了,时间到了,余大哥,今天就到这吧。”
她将桌上的水杯递到他跟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