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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春台 第40章

作者:雪糕是只猫 · 类别:重生小说 · 大小:233.47KB · 上传时间:2026-04-19

第40章

  雪后初晴,日光破开云层,映照在皑皑白雪上,反射出细碎的、耀眼的白光。

  屋檐下的积雪有些化了,凝成水珠落在青砖上,洇出一片深色的痕迹。

  太阳虽出来了,然而空气中,却还是透着一股子凛冽的寒意,无孔不入的钻进人的骨头缝里,冷的人浑身直打颤。

  季珣一大早便出去物色房舍了。

  姜芸薇独自留在客栈。

  姜芸薇原本想与他同去,季珣却道,他在书院的时候,曾听同窗提起过京城几处物价便宜的地段,他一个人跑一趟便好了,外面天寒地冻的,实在没必要两个人一起。

  今早的回忆,始终在脑海中盘桓不去。

  姜芸薇一时也确实不知该如何面对季珣,便也没有强求。

  晌午时分,她独自下楼用午膳。

  客栈大堂内此刻依旧是人声鼎沸,坐满了客人,大多都是穿着锦缎绫罗的年轻学子,他们正三三两两凑在一起,高谈阔论。

  “原来兄台竟出身琅琊王氏,失敬失敬。”

  “早就听闻王公子文采斐然,学富五车,今日一见果真气度不凡。”

  “要我说,这会试第一名非王公子莫属,不像有的人,出身茹毛饮血的岭南之地,竟然也敢来参加会试,简直是自取其辱。”

  姜芸薇蹙了蹙眉,顺着声音来源处看去。

  只见三四个学子,正簇拥着一个身着月白色锦袍、腰间系着玉带的年轻男子,那男子想必就是他们口中的琅琊王氏王公子,衣着华贵,气宇轩昂,眉宇间有淡淡的矜傲之色。

  一个身穿靛蓝色锦袍的学子嗤笑一声,鄙夷的目光落在独自坐在角落里的年轻男子身上,“诶,乡巴佬,说你呢,听见没有,谁准你和我们同处一室的,身上一股子穷酸气。”

  旁边立马有人附和,言辞刻薄,“看他这穷酸样子,从岭南蛮荒之地来的,恐怕连像样的笔墨纸砚都买不起,真是让人笑掉大牙。”

  “连下房都住不起,只能住在柴房,这样的人,怎么配参加会试?”

  话音落下后,周遭的世家子弟顿时发出一阵哄笑声。

  他们口中所嘲讽的对象,名唤岑墨,看上去约莫二十岁左右,身上穿着一件浆洗的发白的蓝色布衫,手中紧握着一卷泛黄的旧书,气质温文沉静。

  他连壶茶水都没舍得点,面前只摆着一杯白开水。

  悦来客栈在贡院旁的街巷当中,也算得上是头一号的客栈,占地极广,客房分成三六九等,住满了来自五湖四海赴京赶考的学子,客栈掌柜怜岑墨穷苦,连下房都住不起,便大发慈悲允他住在柴房,每日帮忙做些活计抵扣房钱。

  前几日客栈人多,岑墨给这几位世家子弟送饭菜的时候,不小心迟了些,梁子就此结下。

  虽然掌柜的已经向他们赔礼道歉过了,然而他们在得知岑墨也是参加会试的举子后,便开始对他百般针对,出言挖苦。

  岑墨对周遭鄙夷目光视若无睹,他低着头,自顾自的翻看着书册,身上自有一股子沉静淡然的气质。

  只是握着书册的指节,却微微有些泛白,泄露了他此刻的心绪。

  犹如一拳打在了棉花上,瞧见他这副旁若无人的模样,那些世家子弟心中越发气恼,不过一个乡巴佬,竟然敢不将他们放在眼里?

  那个身穿靛蓝色锦袍的学子霍然站起身,大步走到岑墨面前,猛地撞了一下他的桌子。

  桌子晃动了一下,桌面上的狼毫笔骨碌碌滚落在地面上。

  那学子唇角勾起一抹恶意的笑,他蓦地抬起脚,重重碾了下去。

  只听“咔嚓”一声,笔杆应声断裂,沾满了墨汁的狼毫笔在地面上晕出一片浓黑的墨迹。

  “什么破笔,一碰就坏。”靛蓝色锦袍学子似是嫌脏,鞋底在地面上蹭了蹭,他毫不掩饰语气中的鄙夷,“连支像样的笔都买不起,也敢来京城丢人现眼?姓岑的,还不如早些滚回你的岭南去吧。”

  岑墨攥紧了拳头,胸腔内气血翻涌,却是一言不发,蹲下身去捡那只断裂的狼毫笔。

  他的背脊紧绷得像一张拉满的弓,手背上隐隐有青筋浮现。

  一时间,无数道目光落在他的身上,有怜悯,有嘲讽,更多的却是事不关己的漠然。

  姜芸薇握着茶盏的指尖骤然收紧,胸腔腾内起一阵怒意。

  这些人,实在是欺人太甚。

  靛蓝色锦袍学子上前一步,还欲发难。

  这时候,那位出身琅琊王氏的王公子突然语气淡淡的开了口,“好了,不过一介寒门,何必与他计较?没得辱没了自己的身份。”

  闻言,靛蓝色锦袍的学子立马换了一副笑容,连连点头附和,“王公子所言有理。”

  过了午时,客栈大堂的人陆陆续续都离开了,无人再去在意岑墨。

  他垂着头,独自坐在角落里,额前几缕碎发垂下,遮住了面上神情。

  将这一切看在眼里,姜芸薇心中一时五味杂陈。

  看来不管在什么地方,门第偏见,都是一座无法逾越的大山,那些世家子弟,从骨子里便看不起寒门子弟。

  吃过午膳后,姜芸薇回了房间。

  推开窗,一股清冽的寒气铺面而来,她突然瞥见,楼下庭院里,一个高大清瘦的身影正在扫雪。

  正是中午在客栈大堂被人欺凌的岑墨。

  放眼望去,满目皆白,他孑然立于其间,身影越发显得格外寂寥孤清。

  姜芸薇静静看了一会儿,心中渐渐起了波澜。

  对于寒窗苦读的学子而言,笔墨纸砚有多重要自然是不言而喻。

  想到同为寒门子弟的季珣,姜芸薇心中一软。

  她转身打开包袱,取出一支竹青色狼毫笔,用绣帕包好,紧接着,往楼下走去。

  这笔乃是她想要送给季珣的,只不过,还没寻到合适的时机送出去。

  罢了,到时候再给阿珣买一支新的。

  *

  庭院中的积雪已经扫开大半,露出湿滑的地面。

  院中栽着一株枝干虬劲的梅树,枝桠上积着厚厚一层积雪,将坠未坠。

  几朵稀疏红梅点缀其中,在白雪中绽出一抹艳色,淡雅的香气在空气中弥漫开来。

  “公子。”

  姜芸薇鼓起勇气上前,轻声唤道。

  岑墨怔了一下。

  他回过头,便见身后站着一位少女。

  少女身着月白色袄裙,肩头披一件大红色鹤氅,边缘滚着一圈雪白的狐裘毛边,乌发如瀑,脸庞莹白素净,在皑皑白雪中,白得清丽,红得秾艳,叫人移不开眼。

  姜芸薇将手中用绣帕包着的狼毫笔递上前,“公子,方才我见你的笔损坏了,公子若不嫌弃,这支笔便赠予公子了。”

  岑墨自从来到京城后,便饱尝冷眼,如今遇到姜芸薇雪中送炭,心中一时颇为受宠若惊,“无功不受禄,姑娘心意,在下心领了,只是这笔太过贵重,我断不能收。”

  姜芸薇目光澄净而又温柔,“公子此言差矣,笔不过只是死物,在你手中,才算是物尽其用,搁在我这儿,也仅仅只是白白糟蹋了,望公子勿再推辞。”

  说完,不由分说的将手中用绣帕包着的狼毫笔递到岑墨手中。

  她唇角弯起一抹浅浅的笑意,黑眸中满是真挚,“公子且收下吧,愿公子此次会试下笔成章,榜上有名。”

  岑墨抬眼看向她。

  日光映照在她的眼底,衬得那双乌黑的眸子恍若浮动着一层晶莹的水光,潋滟动人。

  一阵微风拂过,几朵梅花飘落在她乌黑的发鬓上,平添了几分浑然天成的清丽。

  岑墨攥紧了手中那方绣帕,掌心被汗水濡湿,他张了张唇,声音低沉清冽,“多谢姑娘。”

  “不客气。”姜芸薇嫣然一笑。

  继而,她微微欠身,不再停留,踅身朝着客栈内走去。

  看着她清瘦的背影渐行渐远,岑墨如梦初醒般,急急唤道:“姑娘,请留步!”

  姜芸薇脚下步伐一顿。

  岑墨喉结滚了滚,音调高了几分,“敢问姑娘芳名?这支笔的钱,我将来定会还你。”

  姜芸薇回眸一笑,“公子不必挂怀,来日有缘,自会相见。”

  话毕,她踏雪继续前行,红色斗篷逶迤曳地,与皑皑白雪相得益彰,美得恍若一幅意境悠远的水墨画。

  岑季立在原地,凝视着她的背影久久未动。

  半晌后,他垂下头,轻轻摩挲着手中的绣帕,只见雪白的帕子上,用红色的丝线绣着稀疏几朵梅花,那一抹红,恍若团燃烧着的火焰,灼的他心尖都有些发烫。

  一直到傍晚时分,季珣才回到悦来客栈,“阿姐,屋舍已经找好了,我们现在便搬过去吧。”

  姜芸薇听后,松了口气。

  倘若屋舍没有找到,她和季珣今晚还得继续睡一间客房,实在是多有不便。

  幸好,总算是找到了。

  季珣赁的屋舍就在永安坊,离贡院不算远。

  马车停了下来,姜芸薇掀开车帘,目光落在眼前的宅院时,不由微微一怔。

  京城米珠薪桂,她原本以为,季珣赁的院落,应该是一间普通的小院子。

  然而眼前这宅院,乃是标准的二进院,整个院落布局规整,宽敞雅致,和她预想中的简陋小院,简直是天壤之别。

  姜芸薇瞪大了眼,回头望向季珣,“阿珣,这院子应该不便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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