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狐疑,怎么就不干净了?
麦考夫:“家里进贼了,有几只粉色纸袋无故丢失。”
这句话让路易面色一僵,双脚不自然地朝外动了动。为了掩饰心虚,他跷起了二郎腿。
麦考夫扫了一眼路易故作放松的坐姿,更确定就是他做了顺手牵羊的事。
路易把别墅装修得很豪华,说明他不差钱。
这里与温泉镇只有四十几分钟的马车路程,他却让酒店免费清洗脏衣服,而非命令仆从把衣服带回家清洗,是能看出他的某些做事风格。
酒店洗衣工把衣服洗得再干净,从洗衣间到晾晒房,难免有让客人隐私外泄的风险。
路易负责处秘密事务,却没有把审慎刻到骨子里。非但不小心处事,还会占小便宜。
麦考夫推测新版「幸福小雨衣」是被路易无意中获得的。
很可能是他去凶手家参加宴会时,看到了一两只未使用的散落在地上的安全套。
以为佣人没把宴会必备日常用品放对位置,没多想直接揣在兜里带走,昨夜在温泉酒店使用了。
麦考夫意有所指地补充:“大老板很不高兴。虽然几只粉色纸袋只是日用品,但这次丢小东西,谁保证下次不会丢失重要物品。”
路易尬笑,不就是几只避孕套,至于严查吗?
1月2日的晚上,他去莱蒙先生的别墅晚宴。
瞧见走廊里散落两只没拆封的避孕套,猜测是谁不小心拿东西时掉了。
让这玩意躺在走廊里也扎眼,不如他收起来用了。
反正别墅举办宴会时免费提供避孕套,他捡走掉在地上的两只,怎么能算偷呢?又不是把黄金烛台放兜里带走。
难不成粉色款避孕套还是莱蒙先生专用的?
路易不想继续这个叫他尴尬的话题,而经此一问,他彻底不怀疑来人的身份了。
“我们聊正事。指令是什么?”
麦考夫已从路易的反应确定自己的推测完全正确。
先把新版安全套那批货物的具体藏匿地点放一放,对路易抛出了指令内容。
“大老板要求你全权配合,抓捕一个来自英国的知名记者——旺斯费斯。据线报,他是冲着温泉镇马具店来的,要挖掘出隐藏的秘密。这两天就会到,要抓活的。”
如果旺斯的失踪与路易无关,他该显现出不知详情的茫然。
这一刻,路易却蹙起眉头,追问:“那个人具体长什么样子?头发是不是有些天然卷?”
旺斯是天然卷。
费斯上校太清楚堂弟的长相,直接递出一张途中画的素描肖像。
路易见到与真人有七成相似的画像,喜形于色。
得来全不费力气,不必去搜查,这人已经自投罗网了。这次,是他快速地完成了任务。
路易:“他已经在我的手上了。”
“哦?”
莫伦非常自然地接着演,质疑起路易的能力。
“你已经抓这个别有用心的记者?谁给你的线报?你的本事蛮大的,大老板也是昨天刚收到的消息。”
路易听得别扭,这话似乎是在暗戳戳地指责他妄图功高震主。
路易立刻解释:“不是我收到消息,是这个人昨晚偷闯仓库,今天一早发现他昏倒在仓库里。我猜他从树林方向跑入库房,在树林里吸入了过量瘴气,所以倒在库房里。”
莫伦:“是吗?旺斯费斯是《每日电讯报》的特邀记者,他会犯这样的低级错误?你确定没有认错人?”
“我当然不会认错。”
路易起身,“走,我带你们去认人。”
莫伦却不着急起身。
似乎是一路从纽约赶来很劳累,好不容易坐一会,不太乐意立即赶赴下一个地点。
路易逮着机会就反讽:“你敢耽误莱蒙先生的正事?”
很好。
莫伦默默称赞路易,会说话就多说点。
话赶话,路易终是吐露了大老板的名字,可以99.99%坐实莱蒙兰格是捕梦社现任首领。
费斯上校瞧着以假乱真的滑稽一幕,默默在心里摇头。
路易压根没意识到他的行为,约等于反过来催促‘快!快点把人劫走’。
“我当然不会耽误正事。”
莫伦故意表现出压抑的不悦,站起来说,“走吧,但愿你抓对了人。”
路易让车夫牵出一辆大车厢马车。
半小时后,一行人到麦浪村附近的树林边缘。
荒烟蔓草中有一块地被高耸的围墙圈了起来,墙头竖着尖利的防爬刺。
这就是马具店所谓的仓库。
围墙只有一扇厚重的合金门可供人出入。
路易打开合金门。
围墙内部有大片空地,不见任何植被。
在东北角位置有一栋平房建筑,高约四米,占地面积不算大,七八十平。
剩余五分之四的空地上没有其余建筑物。
地面没有铺设水泥或沥青,就是一大片的泥地,其中铺了几条石板路。
莫伦见到马具仓库的格局,这些泥地对外应该是宣称用来晾晒皮革的空地,实际上只怕埋着尸骨。
路易快步走向唯一的平房建筑。
门外,守着两个壮汉。
推门而入,除了空置的货架、堆放的铁锹等挖土工具,在通往地下室的入口又守着一个壮汉。
从楼梯走入地下室。
终于在这里看到了被五花大绑的旺斯,他被扔在角落里,而地下室内还有两个守卫。
路易提着灯,贴近照亮了旺斯的脸。
对着三位纽约特派员说:“你们瞧,我没抓错人吧?”
旺斯嘴巴被堵,没法自救,只能先闭目养神。
被灯光弄醒,眼睛一时无法适应,闭得更紧了。
这时,费斯上校朝前几步,用身体挡住路易的视线。
他仿佛与堂弟毫无关系一样,板着脸,弯下腰,一把揪起旺斯的头发。
旺斯痛得被迫瞪大了眼睛,狠狠瞪了暴力犯一眼。
咦,这眼睛怎么有点眼熟?以他特邀记者的眼力,敢发誓在哪里见过。
费斯上校面无表情地把人左右打量一番,心里松了一口气。堂弟脸上没有伤,看起来精神还好。
过了五秒,费斯上校才转头对莫伦与麦考夫严肃地点了点头,以示人对上了。
莫伦转而看向路易,略带不甘地恭喜:
“居然这么快完成抓活人的任务,这次你又立功了。接下来,我们会把人运回纽约,带到大老板面前交差。”
路易却没有立刻同意,“不着急走。你们赶路也辛苦了,不如我请三位吃了晚餐再走。”
哪怕三人是从纽约来的,他也不能让人马上把旺斯带走,至少要等今天的电报回应。
这在莫伦的预料之内。
路易所谓的请客吃饭是假,他不是傻子,必是要等一等纽约电报回信,再做下一步的具体决定。
莫伦:“你该不是怕被抢功,认为我们会向大老板隐瞒你是抓到人的主力?呵!不如你随我们一起去纽约,那总行了吧?”
路易不想去纽约。
刚刚察觉到他捡走粉色安全套引发了莱蒙的怒气,虽然不知道深层原因,但他还是做贼心虚,不敢直面莱蒙。
他赔着笑脸说:“三位怎么可能抢功,我当然放心你们直接把人带走。我就直说了,上午我把人绑了,即刻发电报去纽约。依照平时的经验,只需再等四小时一定有回电。”
路易:“你们也说纽约近期有点乱,正好瞧一瞧电报回讯的内容是否离谱。如果有问题,刚好能帮着三位抓住内鬼。”
莫伦听到路易这样说,深知不能表现出迫不及待地接走旺斯的想法,否则就显得心虚。
她也有心准备,纽约电报回复无非两种,直接杀了或是留一个活口。
如果回电是后者,当然最好,与今日伪造的剧情对上了。
如果是前者,现场把电报员打成叛徒。
然后,要求路易一起陪同去纽约查明真相。只要离开了温泉镇区域,走出了路易的势力范围,半道再对他下黑手是分分钟的事。
“你为我们考虑得周全,我们也没道不答应。”
莫伦话锋一转,问:“这次来,还有一件顺带的事。刚好现在有时间,你带我们去检查一下藏着的东西情况如何?”
路易刚要说埋着的尸骸一切如常,没什么好看的。
莫伦抬手,“别说一切都好,要是正常,这个记者怎么能似条狗,闻着味就来了?必是有哪里出过纰漏,把味道泄露出来。”
路易想起半个月前的野狗刨食,他也硬气不起来。
“就一次,是出了点小差错。圣诞节前,墙头的防爬刺被狂风吹塌了。有只野狗爬进仓库,在泥地上刨坑,让半截尸骸露了出来。事后发现丢失了几根骨头,可能是被狗叼走,做了磨牙棒。”
路易强调:“发现之后,我很快加固了围墙,也重新掩埋了尸骸。你放心,其他四十九具骸骨都太太平平地躺在地下。要我说,还是得尽快想办法搞一个新的火化点,把骸骨烧了最保险。”
麦考夫问:“这事,你向大老板提议了?匹兹堡的火化点还能废物再利用,不是吗?”
“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