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无声之罪
“她说的那个‘漂亮女学生’,就是指曲老师吗?可是叶叔叔刚才说,沈燕南对曲老师非常抗拒啊。”黎溯揣度着问。
郑潇:“这里面有许多误会,等会儿我会一一跟你们澄清。但我当时并没有去深究这个女学生是谁,因为钟毓秀接下来供述的事情,远比这个女学生的身份更重要。”
叶予恩和黎溯静静地等着他说下去。
“钟毓秀来不及讨伐沈燕南,先带着病愈的孩子回老家安葬了父亲,刚回到奕城,‘破晓’的老板娘凌霜就找上了她,说已经知道了她的遭遇,要帮她。”
“她们从前认识吗?”叶予恩问。
郑潇摇头:“不认识。我想,应该是沈燕南在拒绝曲悠扬的时候无意间从曲悠扬那里知道了组织什么事情,所以黎成岳让凌霜出面来解决掉沈燕南。”
“那凌霜是怎么做的?”
“三下两下哄睡了钟毓秀的孩子,屋子里满地狼藉收拾得利利索索,脏衣服全部收起来洗,又做了幼儿辅食和大人的快餐,总之就是把钟毓秀好几天的活儿都帮她做完了。钟毓秀说,她昏天暗地地忙了一年多,忽然闲下来,看着干净的衣服在阳台吹着风,孩子在小床睡得安安稳稳,她当时就有种刑满释放的感觉。
“凌霜趁机问她,想不想以后每天都过这样的日子?加入‘破晓’,孩子就会有妈妈们精细照看,有一大群同龄玩伴一起长大。此外,凌霜承诺会找最好的医生治疗钟毓秀的精神疾病,还能托关系让她回到学校继续工作。”
“可是,”那时的钟毓秀反问,“‘破晓’不是只收容丧偶的单亲妈妈吗?”
凌霜正在给她的儿子包小馄饨,闻言转头面向她,没说话,只是意味深长地看了她一眼。
聪明的钟毓秀几乎是一瞬间就明白了她的意思。
“她就这样轻率地同意了杀死沈燕南?”黎溯有些无法理解。
郑潇:“没有。钟毓秀当时的确恨沈燕南恨到想要他死,但想想是一回事,真的要动手杀人又是一回事,在杀人这件事上有几个人能说到做到的?”
可最终沈燕南还是死了,钟毓秀还是成为了“破晓”的一员。
那天钟毓秀的确没有应下凌霜的建议,凌霜也不勉强,做完手上的活、留下联系方式就走了。她走后,钟毓秀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杀人?我怎么可能会杀人?
可慢慢的,又有另一道声音在心里响起:那我往后该怎么办呢?
那个男人逃避、出轨、害自己见不到父亲最后一面,这些账该怎么算?明明同为父母,他飞黄腾达,自己却缠绵病榻,这个理谁替她说?孩子才一岁,把他拉扯大还遥遥无期,这些苦谁帮她扛?
她不能杀人,但是谁来告诉她她能怎么办?
正愁得辗转反侧打算去吃药的时候,她手机同时收到两条信息,一条注名曲悠扬,内容是一张她睡在沈燕南身侧的照片;另一条来自沈燕南,写着:我们离婚吧。
钟毓秀来来回回看着那两条信息。她放下了手中的药瓶,就这样睁着眼坐到 了天亮,在窗外曙光破云而出的瞬间,她好像突然明白了什么。
五分钟后,她结束了和凌霜的通话。半个月后,她入住了“破晓”。
往事被一页页掀起,屋里的三个人都沉浸在那些故去的爱恨情仇中,反倒对眼前时间的流逝没了知觉。
郑潇继续说道:“所以,沈燕南并不是死于普通的哮喘发作,而是蓄意谋杀。不光是他,刚刚我们说到的每一个死者,都是他们妻子的刀下亡魂。”
叶予恩提出疑问:“如果是这样,为什么出了这么多起命案,都没有引起过警方的怀疑?”要知道,虽然“破晓”有黎成岳的庇护,但奕城那么大,警察那么多,总会有人像郑潇一样并未被其收入麾下,那么破晓是如何逃过这么多双眼睛,安然无恙地留存到现在的呢?
郑潇一向冷淡严肃的脸上浮现出一点扭曲的笑意:“这就是她们的高明之处了——因为她们采用的方法是‘互助式’杀夫。”
叶予恩和黎溯对这个解释都感到既合理,又意外。
“我具体解释一下。比方说,破晓想吸纳一位妈妈 A,她们会先私下说服 A,征得她的同意,然后由组织派人帮她杀掉她的丈夫。待到风平浪静之后,A 就会正式加入破晓,等组织准备引入下一位妈妈 B 时,就会由 A 出面,帮助 B 完成杀夫,以此类推。这样一来,每一起谋杀案发生时,当事人都会拥有不可撼动的不在场证明,完全摆脱嫌疑,而当时她们还未进入破晓,就算警方在案发现场发现了破晓的成员,也根本不会多想。而每位妈妈最终都会亲手杀死一个男人,大家都是杀人犯,因此她们之间有一种奇异的凝聚力,这个秘密就被一直保守了下来。”
郑潇说罢,打开手机相册,找出一张监控截图,递到了叶予恩和黎溯面前:“这是新世界生态园门口不远处的路网监控。看到那两个挽着胳膊的女人了吗?左边戴着黑框眼镜的是尹思源,右边戴着毛线帽的是濮玉。结合叶轻舟提供的线索来看,尹思源应该就是当时在密室逃脱馆小黑屋里说话的人,而动手杀死苏子安的,就是进入了‘破晓’,却还没有交出‘投名状’的濮玉。”
黎溯仔细看着图片中两个女人的脸,忽然想起什么,抬起头惊疑道:“这么说的话,那杀死记者占长春的人,不就是……”
郑潇肯定了他的猜测:“没错,是钟毓秀,她亲口对我承认的。”
黎溯怔怔地说不出话来。
其实他是在为钟毓秀最终杀死不相干的人堕落成杀人犯而惋惜,可郑潇却会错了意,急忙补充道:“但是让占长春‘作过’的人不是她,是那些人另外安排的一个女孩。钟毓秀所做的是提前将占长春一直在服用的心脏病药物换成了催情药物,最终导致他在那个……那个过程中病发身亡。”
黎溯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两个人聊岔了,但再解释也没什么意义,他更关心的是她们的动机:“那些男人本质上都是黎成岳想要杀害的目标,为什么他们的妻子会一个不落,全部心甘情愿给黎成岳当枪使?”
已婚已育的叶予恩在这方面显然心得更深:“郑警官刚才的话你也听见了。沈燕南常年在外流连逃避家庭责任,金书奇和苏子安更是玩起来没边儿的花花太岁。包括魏海洋和占长春在内,这几个人都是在生活中极其缺乏家庭责任感的男人,他们的妻子心里积怨早不是一天两天了,中间再来个有心人这么一挑拨,很容易成事。更何况,‘互助式’的杀人模式让她们刚开始的时候什么都不用做就可以摆脱婚姻,相当于是零门槛踏进‘破晓’,杀人的事是由对方首先去完成的,这对她们来说,不是稳赚不赔的买卖吗?”
黎溯还是觉得难以理解:“她们对丈夫不满意,就一定要杀人吗,为什么不选择离婚?”
“离婚?”凌霜嗤笑道,“我怎么会允许我的女人们蠢到去离婚呢?”
黎成岳饶有兴味地问:“说说看,你是怎么劝服那些女人杀夫的?”他这样问着,但并不见得对答案多么上心,只是盯着凌霜玫瑰浸染过一样的嘴唇看。他相信,这双唇无论说出什么,都有让人信服的力量。
“离婚,是将对方在婚姻里犯下的错清零,是向法律承诺对他们既往不咎。他们就这样被无罪释放了,那我们呢?我们受过的苦算什么?我们失去的青春算什么?为什么加害者可以什么代价都不用付出就这样离开,为什么受害的人得不到任何应有的补偿?受害者有罪?受害者活该吃亏?如果世道当真如此,那不就是在引诱人们都去变成加害者?那世界会变成什么样?伤害别人,必须要受到惩罚,我们是在引导社会向善,是在维护正义和公平。
“我的可怜的女人啊——抛开婚姻,抛开家庭,抛开丈夫和孩子,我只问你——你自己,难道不重要吗?你的学识,你的思想,你的喜怒哀乐,不重要吗?你和你的丈夫、你的公婆一样,你们都是天地间独一无二的人,凭什么他们可以压榨你,欺辱你,轻视你?凭什么他们可以剥夺你的自由,把你的自由变成他们的自由?大家都是平等的人,凭什么他们可以幸福,你却不行?是谁在害你?是谁妄图毁掉你的人生?你真的要为了他们这样操劳抑郁到死吗?你的人生没有希望了吗,没有其他的可能了吗?
“法律只保障人活在世上的基本权益,它不能保障我们的思想和情感,可是我们的情感难道就不宝贵了吗?难道是可以随便伤害的吗?这世界需要一种力量来保障我们的情感,保障我们想要的幸福。而每一种力量,都是仰赖“惩罚”而得以存在,法律离不开杀戮和监牢,我们的力量也是如此。那些受到惩罚的人,本来就是罪有应得,我们只是打破他们洋洋得意的壁障,将他们该受的惩罚送给他们而已。这是世间公理,我们不过是循理而行。”
“我就是这么说的。”凌霜最后总结道。
黎成岳挑眉:“然后她们就听了?女人真好骗。”
凌霜艳唇勾起:“女人会走到这一步,男人居功至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