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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掌之上 第30章 太浪漫想让你知道,我在追你。……

作者:元宝星 · 类别:言情小说 · 大小:303 KB · 上传时间:2025-06-04

第30章 太浪漫想让你知道,我在追你。……

  乐意她们几个平时喊“阿遥”,沈沛文作为朋友,当然也能这么叫。

  但凌遥还是红了脸。

  她回过神,不太自然地清了清嗓子。

  “基础是必修课,就像房屋的地基,高楼大厦不是平地而起的。”

  凌遥说完,自己愣了一下。

  这是周淮川曾经说过的话。

  ——完完全全的老一辈口吻。

  当时他说完这句话,紧接着又说了句“不想学就不学了”。

  刚接手凌海时周淮川才十九,那时的他确实很年轻,被一群老董事围住,他们看他的眼神,恨不得吃了他,连骨头和渣都不剩下。

  姜还是老的辣,但刀一定是新的锋利。

  没几个回合,老家伙们就溃不成军,后来周淮川重组董事会,自己担任董事长兼CEO。

  对他来说,年轻是资本,是无限可能。

  但他和凌遥只差八岁,总有人说他太年轻,不会带孩子。

  那时他一手起草新的公司章程,物色未来团队核心成员,一手捧着教育专业书籍,学习怎么养大和教育孩子。

  就这么边学边养边教,凌遥二十岁了。

  凌遥背靠在冰箱门上,仰着头,失神地望着空荡荡,没有漂亮城堡穹顶的天花板。

  习惯真的很可怕,住回老宅的第一天,她就失眠了,和乐意打电话,和沈沛文打电话,还做了那么多作业来缓解不安。

  可她还是想念海市的家,她的房间,她的床,她的玩偶,她的安抚犬。

  还有……

  凌遥数不清,在离开的这十几个小时里,自己想起了他几回。

  可遗忘也是必修课。

  就像塞满东西的冰箱,想要摆放其他东西进去,就必须清理掉一部分。

  既然决定了搬出来,开启一段新的人生旅程,就不该再陷入过去。

  “Stephen,我们什么时候再去马场?”

  *

  宋姿仪没和凌遥一起住在老宅,她现在住荣少杰那里。

  凌家别墅位于加多利山,周围住的全是港城的富商名流。

  凌遥也是才知道原来自己和沈沛文是邻居。

  沈沛文回国后被他爷爷安排去了分公司磨资历。

  沈沛文这人看着斯文儒雅,实则野心不小,进分公司没多久就雷厉风行地开掉了一个副总和财务总,迅速掌控了公司话语权。

  沈家分公司离凌遥的学校很近,早上有课时,两人会一同搭车前去。

  凌遥的出行换成了劳斯莱斯,不是周淮川的,是凌家自己那辆。

  车上,凌遥会趁机向沈沛文请教学术问题,她会因为课题报告没拿到最优而烦恼,向他吐槽教授偏心只喜欢那么几个研究方向。

  她每天都会遇到很多事,她的高兴、伤心和生气全都写在脸上。

  那双漂亮的浅色眼睛,总是泛着生动的涟漪。

  沈沛文安静地听着她,看着她。

  他不说话,脸上却挂着浅淡又纵容的笑意。

  两人后来去过一次马场后就没再去过。

  港城进入深秋,天气逐渐转冷,那次在马场凌遥受了凉,回来就感冒了。

  沈沛文很自责,早上亲自开车接她,贴心地准备药膳汤,她嫌汤苦喝了一半就不喝了。

  沈沛文不勉强她喝,趁红灯车停着,拿出颗糖给她去嘴里苦味。

  糖在凌遥嘴里慢慢融化,于是车里也弥漫开橘子的清甜。

  两人相处中,沈沛文始终保持得很克制。

  即使凌遥晶莹的唇畔,看上去比橘子果肉更饱满多汁,她勾唇笑时,嘴角的笑窝像吸人的深潭。

  他的目光很重,呼吸也很重,喉结滚动的频率像极度缺水的人。

  但凌遥相信,只要他们一天没有确认关系,沈沛文就不会越距,连手指尖都不会触碰一下。

  她对他的印象,在这段时间的接触中,上升到了空前的高度。

  有一次,沈沛文来学校接她去吃晚餐。

  他定了凌遥最喜欢的一家餐厅,一走进餐厅,就看到无数的大马士革玫瑰点缀着餐厅各个角落。

  需要至少提前半个月预定的餐厅里没有其他客人,只有他们两个人。

  两名小提琴手现场演奏着古典乐曲。

  他们在靠窗视野最好的位置坐下,凌遥惊愕地发现就连外面的露台也变成了玫瑰的海洋。

  凌遥揶揄道:“你平时外出吃饭都这么隆重啊?”

  沈沛文将桌上那支今天刚从欧洲空运而来花瓣上犹有露水的玫瑰赠与她,笑容浅淡,目光却炙热。

  “和你一起吃饭时才这样。”

  凌遥挑眉,故意问:“为什么呢?”

  沈沛文脸上笑意渐深,腼腆又大胆地告诉她:“想让你知道,我在追你。”

  凌遥笑起来,“现在整个餐厅的人都知道你在追我了。”

  那次如果沈沛文问要不要做他女朋友,凌遥可能就答应了。

  他太浪漫了。

  浪漫总会让人失去头脑,感性至上。

  但沈沛文没问,他太重视她了,想让她充分感受到自己的诚意。

  他的追求直白、诚挚、隆重,他不想随便地开始,他给予她足够的时间和尊重。

  这不得不让凌遥感动,心里甚至对沈沛文产生了些许愧疚。

  如果最后她没答应他,他一定会非常伤心。

  沈沛文把凌遥送到校门口,车停在路边。

  凌遥没有下车,时间尚早,他们像过去几天一样,坐在车里聊天。

  沈沛文说下个月他就会调回总公司。

  凌遥真心祝贺了他。

  但沈沛文看上去不算太高兴。

  他看了凌遥一眼,淡声说:“去了总部会很忙。”

  凌遥理解了他这句话的意思。

  接下去沈沛文会进入到家族核心利益中,他的大部分时间都会被工作占据。然后他们的见面就会变少。

  凌遥调侃道:“所以我不喜欢做一个认真的富二代。”

  沈沛文笑了下,目光里满是赞许。

  “不,你很认真,即使你不喜欢,你也认真地完成了那些作业。”

  凌遥看着沈沛文,莫名地又想起了某个人。

  她差点就要说出“我觉得你很像一个人”,幸而最后理智回笼。

  因为谁都不会喜欢被当成另一个人。

  更何况是沈沛文。

  在这段时间的接触中,凌遥发现沈沛文是一个喜欢追求

  完美的人。

  除了学业和工作,他对自身的要求非常高。

  自身的形象、谈吐,给别人带来的感受,他都尽可能地做到最好。

  有时凌遥会觉得他对自己过于严苛了。

  追求完美固然很好,可事事追求完美,会让自己变得很累。

  但她也不是不能理解。

  沈沛文作为沈家长子独孙,未来的继承人,从小受到的压力可想而知。

  “完美”这两个字大概早已成为他人生的准则。

  最近港城的天气时好时坏,凌遥的感冒也因此反反复复。

  从学校回来,凌遥换了衣服下楼吃饭。

  惠姨从保温壶里倒了碗汤放在凌遥面前。

  吃饭前,惠姨让她先把汤喝了,说对感冒有效。

  凌遥闻到一股水果的清香,喝到嘴里也是新鲜水果的酸甜味。

  比早上沈沛文的药膳汤好喝多了。

  “这是什么?”凌遥拿起保温杯想再给自己倒一杯。

  “苹果水,”惠姨说,“先生知道你感冒后让人送过来的。”

  凌遥手里拿着保温杯,顿了顿,她突然想起什么,问惠姨:“那我昨天喝的四物汤呢?”

  “四物汤是我熬的,熬汤的方子是先生给的。”

  在凌遥询问前,惠姨干脆全都告诉了她。

  家里凌遥爷爷荒废多年的鱼池,最近重新开始养鱼,全部挑的金色的小锦鲤,胃口大,喜欢被人喂;

  别墅大门口总是摆放着干净的水和猫粮狗粮,经常引得附近的狗狗猫猫过来,凌遥放学回家下了车,会在门口逗留很久;

  别墅里所有灯换成更明亮的,清新剂熏香也都全部换成海市家里用的;

  老宅新来了两位厨师,其中一位厨师擅长粤式点心,还有一位衣物养护师,一位园艺师,两位轮班的司机。

  “所以这些全都是周淮川让人做的?”凌遥沉默地听完,问惠姨,“他是不是还让你们每日向他报备我的所有事情?”

  惠姨忽略了凌遥后面那句话,只说:“没有让别人做,这些都是先生亲自安排的。”

  只要是凌遥的事周淮川从来都是亲力亲为。

  怪不得在老宅住的这段时间,除了第一晚有点失眠,她几乎没有什么不习惯。

  凌遥没再问下去,她不想再从惠姨那里听到自己今天戴的发夹,穿的袜子,装在书包里的零食都是那个人准备。

  感冒让凌遥晚上睡得不安稳,半夜起来喝水。

  惠姨是对她很好,像亲人般的疼爱,但他们毕竟生活在一起的时间有限,凌遥的很多习惯,惠姨并不清楚。

  比如她感冒生病,晚上容易惊醒,需要喝一杯牛奶或者温水才能入睡。

  凌遥看向床头柜,没有牛奶,也没有温水。

  凌遥慢慢适应了老宅,除了再也没人像周淮川一样,把她照顾得无微不至。

  自从搬出来,已经半个月,这段时间凌遥没主动联系过周淮川。

  而周淮川则像消失了一样,没有电话,没有消息,更没有出现过。

  刚开始她觉得很爽,终于没有人管自己。

  下课后可以约着同学玩到很晚,周末随意通宵打游戏,过两天校庆结束,她和这次一起演出的同伴约了周边两日游。

  她自以为这次的戒断很轻松,并没有自己以为地那么想他。

  只是偶尔,比如此刻。

  凌遥懒得离开房间,直接从冰箱里拿了矿泉水喝。

  这么做的后果是刚躺上床没多久,她的肚子就开始疼起来。

  凌晨五点,梁叔叫来了医生。

  女医生为凌遥做了检查,诊断出急性肠炎,让她吃了药,怕她脱水,喂她吃了电解质水。

  惠姨留在房间陪凌遥,梁叔陪着医生下楼。

  梁叔把医生带到一楼的会客室。

  医生对站在窗边的男人恭敬地喊了声“周总”。

  会客室挨着南边小花园,一辆蓝色自行车斜靠在花架上,车篮里放着一大捧晒得半干的玫瑰花束,手把上挂着顶蓝色棒球帽。

  周淮川的视线从自行车上收回,他转回头,示意医生继续说。

  医生把凌遥的身体情况说了一下,因为知道自己面对的是谁,不敢敷衍,说得很细致。

  周淮川始终耐心地听着。

  医生观察到周淮川的脸色不好看,于是多说了一句,“感冒时本就肠胃弱,好在年轻,吃了药睡一觉起来就会好。”

  周淮川没说什么。

  梁叔让司机把医生送回去。

  送走医生,惠姨下楼,夫妻俩一起去了会客室。

  周淮川的视线分别掠过两人。

  “这么多人都照顾不好。”

  他的声音不大,语气也算平和,但就是听得人浑身发冷。

  两位凌家老人,垂首站着不吭声。

  周淮川没再说什么,但惠姨和梁叔都明白,如果再有下一次,他们不用再留在凌家。

  尊老爱幼是品德,但周淮川显然没有。

  在他的价值观里,只存在“有没有能力”这一种价值。

  “您今天留下吗?小姐刚才睡得迷迷糊糊,把我当成了您……”惠姨抬眸看了眼周淮川,又马上垂眸,“也许她明天醒来第一个想要见到的人是您。”

  惠姨说完这句话,周淮川脸上的神色明显缓和了不少。

  两位老人暗暗松了口气。

  “照顾好她,”周淮川拿起沙发上的外套搭在臂弯,回头再次看了眼窗外的院子,“她不喜欢玫瑰,把花处理了。”

  楼上的卧室,凌遥躺在床上。

  老宅的装修偏老式,房间里的灯开足了也总显得空旷沉郁。

  生了病的凌遥像古时养在深宅里的病弱小姐,纤细苍白,因为腹痛,额间冒着细汗。

  半梦半醒间,她似乎感觉到有人在替自己擦汗,她虚弱地叫了声“惠姨”。

  安静几秒,又喊“哥哥”。

  凌遥抓着游走在自己脸上的手,拉过来压在枕头和自己的脸之间。

  她胡乱地用脸颊蹭着宽厚的掌心。

  出了汗的肌肤,柔嫩细腻,轻颤不安的眼睫,惹人无限怜惜。

  无声地望着她很久,站在床边的人终于俯下身,没被她压着的另只手,从唇角到唇珠,指腹不断地在她唇上来回摩挲着。

  男人低哑暗沉的声音近得就在耳边,却又像在梦里般遥远。

  “他喂你吃那颗糖时,碰到这里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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