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没有敌意?她嫁给黎一明,在外人看来是飞跃社会阶层的高攀,学校的同学们,就连和她要好的几个室友,都孤立了她。
“……为什么?”方咛忍不住问出口。
你应该对我很有敌意才对。
黎雅博仍旧轻笑。
“我以前念书的时候,收养过一条小流浪狗。”
话题跳跃得太快,方咛不解,却没有出声阻止。
男人继续悠悠道:“我把那条小狗带回了公寓,一开始小狗对新的住处不熟悉,每次我出门上课时,他就在家里搞破坏,最严重的一次,差不多整个屋子都被毁了。”
方咛皱眉,似乎能想象到当时的惨状。
她不知道男人为什么要突然对她说这么一段风牛马不相及的过去,但又忍不住好奇后续。
“……然后呢?”
男人微笑:“然后它现在已经很听话了,这次我回来得匆忙,没带它一起,下次有机会,我介绍你们认识。”
方咛有些惊讶:“你还在养它?”
“不然呢?弃养它吗?”黎雅博摇摇头,语气低沉,透着几丝温善的怜悯,“一条小狗而已,房子被毁叫人来打扫就好了,对我来说并不是什么负担不起的损失,况且养它也费不了多少钱,偶尔和它玩一玩,还能打发时间,你说对么,方小姐?”
方咛垂眼,眉头不自觉皱起。
没有得到回答,男人也不生气,而是起身向展示橱柜走去,打开柜门,不急不缓地挑了只玻璃杯。
杯子远比他的红酒杯要精致得多,上头甚至还刻着浮雕,与其说是杯子,不如说是赏心悦目的工艺品。它还没被使用过,当然也没有被消过毒,只有佣人在偷懒打扫的时候,会简单用抹布擦两下。
黎雅博倒酒,拿着酒朝她走过来,在她之下两层的楼梯阶口停住,他很高,站在矮她两阶的楼梯上,身高正好和方咛齐平。
他礼貌地将用抹布擦过的、看似干净的杯子,盛着酒递给她。
“我父亲也养过一条狗,只不过那条狗在很久前已经生病去世了,可能是舍不得那条狗离开吧,后院的狗屋还在,但他再也没养过新的狗了,所以后院一直很冷清。”
“托方小姐的福,这个家终于重新热闹起来了,多谢。”
不等方咛做出反应,男人便用自己的杯子伸手与她的碰杯,杯壁碰在一起,振荡发出悦耳的玻璃声,却如同一声惊雷,从方咛的脚底震慑至头顶。
这一句道谢的话优雅且温和,却只有方咛知道,他在用最绅士的礼节,做着对她最斯文的羞辱。
如果她表现出听懂了的样子,正合他羞辱的意,如果她装作没听懂,那么这份装出来的愚蠢,也正好取悦了他。
无论方咛此刻是什么表情,都不会影响他的好心情。
漂亮而清纯的一张脸,小脸樱唇,眼尾无辜,眼睛里仿佛天生含着濛濛的水意,无论做什么表情都好看。
黎雅博看着她,蓝黑色的眼睛里带着和煦的笑意。
“适量的酒精有益于入睡,祝你做个好梦,晚安了,方小姐。”
黎雅博上了楼,而方咛仍旧站在原地,身侧是刚刚他路过她上楼时留下的淡淡苦艾香。
喜欢这种香味的人会爱上这种带着苦调的香味,而不喜欢的,只会觉得这种味道令人生厌。
黎雅博的那杯酒,方咛没喝,直接倒在了水池,她一晚没睡着,担忧着自己从明天开始起在黎家的处境。
然而第二天,黎一明告诉她,雅博工作忙,已经走了,连早餐都是在飞机上吃的。
方咛暂且松了口气。
当时才新婚第二天的她还不知道,再见到黎雅博,已经是三年后。
——黎一明死了。
在短途出差的高速公路上,被超速又疲劳驾驶的卡车追尾,昂贵的迈巴赫就这样当场被撞成了废铁。
当时车里有两人,分别是驾驶座上的司机和后座的黎一明,在绝对的物理冲撞下,纵使是身家万亿的黎董,也没有任何奇迹,当场殒命。
这场意外发生的太过突然,股市一时动荡,偌大的黎氏陷入无主境地。
黎雅博上次回国是为父亲的婚礼,而这次回国,是为父亲的葬礼。
他这次回国同样匆忙,连随行都没有,一个人推着行李车从快速通道走出来。
等候接机的保镖立刻上前,替他接过了行李车。
黎雅博道谢:“多谢,特意跑一趟来接我。”
保镖忙说:“您客气了,应该的。”
走了没几步,保镖突然惊讶地停住脚步。
“太太,您怎么下车了?”
黎雅博随着保镖的目光定睛一看,在他和保镖的正前方,站着个年轻女人。
上次见是在婚礼上,女人穿着一身价格不菲的高定婚纱,听说那是父亲亲自致电设计师为她所设计的,然而那副纤细贫穷的身体在当时根本撑不起钻石和手工蕾丝一层又一层铺叠的婚纱。
可今天不同,人还是那个人,没有夺目婚纱,打扮低调,然而腕上的表、耳垂上干净璀璨的单钻耳钉,以及手上拎着的那只黑色包包,去年还在某高奢拍卖行的拍卖清单上。
女人依旧纤细,看着羸弱不经风吹,但站在那里,身形已经不再局促,也没有了贫穷的味道。
看来这三年,她被他的父亲养得很好。
黎雅博眼眸轻眯,倏地笑了两声。
有眼色的保镖立刻在旁解释道:“知道您今天回来,太太也特意过来接您了。”
第2章
听到保镖的解释,黎雅博脸色如常,一丝惊讶都没有。
就好像他和这位三年未见的父亲遗孀关系很不错,因而非常坦然地接受了这份好意。
男人语气和煦,嘴角挂着笑。
“方小姐,好久不见了。”
方咛眼睫低垂,同样微笑。
“好久不见。”
她轻声回应,藏在黑色长袖下的雪白指尖却已经下意识握紧了皮包手柄。
明明这三年里,每天都在祈祷黎雅博在国外千万别回来,然而他一回国,她又殷勤上前,主动来机场迎接。
在家里,她是一秒都待不下去了。
黎一明一死,平日里大到冷清的家,已经被大大小小的亲戚、以及他们带过来的律师塞满,佣人们的工作量突增,每个人上门后的行为都像是复制一般,先是安慰几句,感叹几句,吸吸鼻子,用纸巾擦擦眼角,然后再千篇一律地问,后事怎么办?
公司怎么处理?
立遗嘱了吗?
黎一明一向身体好,虽然年过五十,但一直有去健身房的习惯,平时也很注重饮食和养生,再加上个人的基因优势,天生一副混血的好皮囊和大高个,和同龄的男人根本没法比,谁也没料到他就这么死了,估计他自己也没料到。
很多大家长都不喜提继承这个词,好像在诅咒自己早死似的,黎董在整个集团说一不二,他活着时,黎式是他的一言堂,因而这遗嘱,还真不一定来得及立。
这些关切语气下的打探和谋算,方咛怎么会听不出来。
以前黎一明在的时候,她还能尽量避免跟这些婆家人接触,黎一明会以她年纪轻、家里的规矩要慢慢学为由,替她挡掉来自婆家的问候。
可是现在黎一明死了,面对这些比她多吃了好几十年饭的亲戚和董事股东们,她应接不暇,措手不及。
家里的另一个主人,还在上中学的黎雅学,更是说不上话。
“哎,家里还是需要一个能做决定的男人,可惜雅博不在。”
看着这对年轻的继母继子,亲戚们摇摇头叹息,眼底却闪烁着莫名的光,意味不明。
几天前的早晨,方咛借由送黎雅学去上马术课暂时逃离了家。
方咛没有回家,也没有和其他等孩子下课的太太们坐在遮阴伞下喝茶闲聊,而是独自站在马场围栏外,天空碧蓝,马场茵绿,不知在想什么。
即使才刚上中学,但出身豪门的黎雅学对利益二字看得远比普通人透彻。
方咛和他出身歌厅的母亲不同,却和他大哥黎雅博的母亲有几分微妙的相似,丈夫没了,她孤零零站在那里,旁人能窥见她的可怜和茫然,却也能看到她依旧的优雅和清高。
眼前开阔的视野突然被什么占据,方咛抬头,一栏之隔,先入眼帘的是小马驹那双清澈的眼睛,而后才是黎雅学俊秀稚嫩的脸。
她立刻收起眼底的驳杂,微笑:“怎么了?”
黎雅学俯视着她,轻声道。
“你别担心,等大哥回来就好了。”
黎雅博?
等他回来,这个家她还有地方待吗?
方咛心中自嘲。
她花了三年的时间,好不容易跟黎雅学打好关系,黎雅学也算是接受了她加入这个家,然而也仅仅只是作为一个住客,而不是后妈。
更何况三年没见的黎雅博。
但她没有其他选择了,那么大的一个黎氏,这时候如果不站出来一个说话的人,光是这些日子上门的亲戚和股东,一人一招,就足够把黎氏搞垮。
而且比起这些人,黎一明应该也更属意自己的亲生儿子接管公司。
黎雅学还在上中学,目前能够接手黎氏的,只有黎雅博。
“陈叔。”
车子在马术学校门口停了很久,方咛终于开口。
陈叔应道:“太太,要回家吗?”
“不急,黎雅博什么时候回国?”
心里的打算是一回事,见到黎雅博后是另一回事。
她不知道,为什么同样的假以辞色,她在其他人脸上可以一眼看到他们表面上的客气,实则对她的轻视,但在黎雅博脸上,她什么也看不出来。
他甚至会对为他开车门的陈叔道谢,在交警临时拦车时,就连陈叔都会仗着此刻自己手上握着的是劳斯莱斯的方向盘而态度略显高傲,他却说了句“辛苦了”。
然而从上车之后,他没对她说一句话。
看起来他在那边还有很多事没处理完,一直在打电话,开车的陈叔时不时抬头,从后视镜里瞥见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