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大家都是一样的,有的人如她,比较懒,也可以说是谨慎,光是面对那些怪就已经感到疲惫了,所以不会做任何动作,走到终点就可以了。
但迟肖不是的。
他是个冒险派,喜欢探索更多乐趣,开拓更多地图,他遇到蘑菇就一定要踩,遇到砖块也一定要跳一跳,看能不能顶出东西来。
和这样的人相处,永远不用担心无趣。
虽然在她漫长人生中,可能只占一小段,很短促,但不可否认,迟肖带给了她新的思考,关于很多东西。
“谢谢啊,评价挺高。”迟肖说。
“不客气,”奚粤说,“我以后有机会再回到云南,一定会提前告诉你,我会再去春在云南,让你请我吃饭。我会记得我走过的每一个地方,记得我在云南认识了很多朋友,也会记得这些珍贵的感情,我一生都不会忘。”
奚粤语气非常真诚,但落在迟肖耳朵里,他不是很爱听。
她轻飘飘就把他归拢到“很多朋友”的类目里,旅行还没结束就开始给他铺垫了,就好像她特潇洒,看惯了人间的聚散离合,拍拍屁股坐飞机走了,就能了却前尘似的。
他握着她的手,往手心里裹了裹,面上带笑,心说你想得美。你还真以为离开云南就能把我甩了啊?你要能成事儿,我不跟我妈姓了,改跟你姓。
......
奚粤还在侃侃而谈。
迟肖不想听了,拉着她要回到刚刚的水果摊。
奚粤说你买点好吃的水果行不行?那些漂亮的都中看不中吃,咬一个,黄瓜味,再换一个,还是黄瓜味。
那我直接吃黄瓜得了。
迟肖鬼鬼祟祟:“给他俩买,让他俩吃。”
“......”奚粤说,“你可真不是个好人。”
“怎么?好人卡开始回收了?”迟肖停下来,站到她面前,语气认真,“我同意你的新鲜感理论,但坦白讲,我在云南生活了......小十年,你要让我说云南哪里新鲜,我真是找不出来。人和人相处也是一样,我当然希望我能一直为你提供新鲜感,但时间一长,我也怕你烦我了厌我了,所以我更希望你能跟我一起去找。”
“嗯,我好像找到了......”
奚粤说。
“什么?”
奚粤原本是看着迟肖的脸,听他说话,逐渐地,就被他身后,远处的庞然大物吸引了,目光缓缓上移。
她没有空细想迟肖的发言,因为眼前的景象已经超乎她的认知,正在挤压她的大脑。
多亏他们刚刚原路返回,换了个方向,她才得以看到眼前的一切。
奚粤之前的人生没有见过这样的景象,她明明身在闹哄哄的露天市场,周遭吵闹声不绝于耳,可只要她将眼光放远,远到略过这密集的人群,跨过一顶一顶错落排列的塑料遮阳棚,越过那些缤纷色彩的店铺招牌......
抬头,嘴巴微张,一声惊叹憋在她的喉咙里。
高,巨大。
沉静,磅礴。
她缓缓抬手,手指向迟肖的身后。
那远处湛蓝天幕中,有一道若有似无的雪线。
再往上看,云彩走了,逐渐露出蜿蜒连绵的雪峰轮廓,几乎是毫无预兆地,携着冰、雪和光,破空而出。
银白色的,无声。
却有不容置疑的压迫感。
奚粤觉得自己也进入了短暂的失聪,那是当人类见到已经屹立在此地几十万年的冰川山脉时,对大自然本能的臣服。
“迟肖......”
奚粤的手指还没放下。
她没见过这样震撼的一幕,就这么猝不及防。
迟肖回头,比她淡定很多,因为见过很多次,也熟悉了。
“嗯,玉龙雪山。”
得到肯定的答复,奚粤眼睛都热了。
这是她和玉龙雪山的第一次见面,相隔甚远,而且竟发生在露天菜市场里。
最关键的是,此刻在她的视角里,迟肖与雪山站在一处。
他回过头,风似乎能够涤荡肺腑,自四面八方而来,
遥远的玉龙雪山亘古不变,正在接收她的致意。
她的爱人正注视着她,就在她面前。
......
刚刚他们在聊什么来着?
全忘了。
什么新鲜感,什么心跳的瞬间,全都是笼统的描述。
奚粤感到词穷。
她觉得,大概就是此刻了。
第55章
——月亮与野草莓之地
——2024年10月11日19:15发布于云南
想问大家一个问题——你记事早吗?你最早能够回忆起几岁时的事?
刚刚在和朋友聊天, 说起这个话题,挺有意思的,所以想拿出来和大家一起分享。
讲几个小故事吧,关于我自己。
第一个故事的名字, 叫【鸭蛋】。
我记事特别早。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或许是天赋异禀(bushi, 如果把大脑比作硬盘, 我能够找到的最早的存档大概在幼儿园之前。
可我明明算不上是个聪明的人。
我小时候身体很差。
用我妈妈的话说, 就是把药当饭, 把医院儿科当第二个家,也因为此,我上幼儿园比其他小朋友要晚, 同龄孩子在大班, 我在中班,别人已经迈入小学, 我还在为了升入大班胸前别一朵大红花而沾沾自喜。
我好像总比别人慢一步。
小学一年级开学第一天, 我是全班唯一一个哭天抹泪的同学。老师说,你不要再哭了,你已经是小学生了, 是大孩子了,多丢人?
我控制不住。
老师说我们做个交换吧,以后你想哭, 就告诉我,我带你去办公室, 我办公室有好吃的,你吃了零食就不许哭了,好不好?
我说好。
于是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 我会固定在每天下午第一节课到第二节课中间的课间,被她带到办公室去,其他老师看到我就会笑,说:“呀,小债鬼又来啦。”
我不懂什么意思,只是盯着老师办公桌右边的第三个抽屉,期待今天我会吃到什么好吃的。
那是一个有魔力的抽屉,每天随机刷新零食,有时是两颗果冻,有时是一小条牛奶饼干,还有一次老师很不好意思地跟我说,她今天忘带零食了,就从午饭留了个咸鸭蛋给我,她保证,不咸,还很香,希望我不要嫌弃。
我就站在老师办公桌前的那扇窗边,用小勺子抠完了那个流油的咸鸭蛋。
那是一扇西向的窗户,木头窗框,两边涂了绿色的卫生墙,水磨石窗台,窗台上养了一盆虎皮兰,很茁壮。
以我那时的身高,目光堪堪能从虎皮兰宽大的叶片之间穿过,望向外面的操场,操场之外的平原,平原之外的群山。
西晒阳光打在人脸上,是烫的,痒的,也把鸭蛋黄照得晶莹剔透,非常可爱。
过了很久爸爸妈妈得知我一直在老师那里吃小灶,把我揍了一顿,又去给老师赔礼道谢。
我心里有了一个参照物,我会拿每一颗咸鸭蛋和心里的这一颗作对比。
但很遗憾,我再也没吃过那样一点都不咸,却那么香的咸鸭蛋了。
......
第二个故事的名字叫【杀鱼】。
因为小姨在水产市场有个档口,所以从前我常去玩,常去帮忙。我手很笨,也很胆小,我看了很久学了很久,耳濡目染,最终也只学会了给死掉的鱼打鳞,开膛破肚——就是给鱼腹开一道口子,把鱼内脏都掏出来,然后用水管流水把鱼洗净。
我一直不敢杀鱼。
用大木棒对着鱼脑袋敲的那一下,我试过很多次,始终落不下去。最夸张的一次,我举着木棒和一条鲤鱼大眼瞪小眼,被它吓哭了,还被鱼尾巴狠狠拍了脸。
我尖叫着在水产市场绕圈跑。
小姨笑骂我,那天整个水产市场的叔叔阿姨也都在笑我,怎么会有这么没出息的孩子。
高中时,同年级一个学习很好的男孩子和他妈妈来买鱼,撞见了我。
高考后,他和我表白,表白的理由是,他说我敲鱼脑袋的动作勇敢果决,他在那一瞬间喜欢上了我。
此处叠甲,以防评论区有人询问后续——我没有和那位男同学有任何后来的故事了,因为我们没有考去同一座城市,而且他已经早早做好本科后出国读书的打算,可那时的我眼前还是混沌一片呢。
最关键的,我并没有很喜欢他。
后来我们没有了联系,他只来我的大学找我吃过一次饭,那已经是我读研时候的事了。
距离那场无终也无始的“青春暧昧”已经过去了好几年,他对我说,XX,希望你永远都有勇气傍身,一直像你杀鱼时那样勇敢。
我在心里骂了他好几句。
我心说,你可真是瞎,你看不出我拿木棒的手其实在抖。
我每杀一条鱼,都会在心里重复默念对不起,然后闭上眼睛,不管三七二十一,猛敲下去......这不是勇敢,是被逼得没招了。
那天送走他,我一个人慢慢地从校门口走回宿舍。
深秋时节,学校的林荫道笔直,像是一条印染过头的绸,焦黄深红的叶子这里一堆,那里一堆,还有的正在下落,落到我的身上。
也很像是吃完烧鱼,斑驳的盘底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