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肖甚至攥着她的两只手,缚在头顶,逼迫她撑着那面落地玻璃,背对着他。
奚粤要吓死了。
“没人。”迟肖贴上来,他的呼吸那样灼热,烧到她耳后,嚼着她,扯着她。
是没人,可是她不想被雪山看到这种事,这太没礼貌了。
最后是在那面穿衣镜前。
她不仅摸到了,还清清楚楚看到了。
他们相连的地方。
从天亮弄到天黑,迟肖抱着她去浴室,帮她清洗,想着该停了,可以了,再这样下去会红肿,会受伤......
可也是徒劳。
他们似乎都失控了。
“迟肖,我也好爱你。”
奚粤好像不能完整地说出一句话。她站在浴室的角落,背后是冰凉的墙,而她只要微微垂眼,就能看到他。
看到迟肖跪在她面前,微微仰头,去承接她。
大口大口地吞咽。
他微阖着眼,却表露出一种近乎虔诚的情绪,淋浴冲刷了一遍又一遍,温热的流水,混杂着她的,一同被迟肖品尝,然后咽下。
奚粤有种错觉,她觉得自己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只要他想要,她就会有。
同样,他也如此。
只要她想,他无有不应。
......
他们怎么会如此合拍?
他们究竟在彼此身上花了多少力气和时间?
满打满算她来到云南也不到两个月,怎么会这样不舍得?
奚粤已经没有概念了。
她只记得自己最清明的时刻,是在她马上要离开云南的这一天早上,23号,凌晨,天还没有亮。
她昏睡过去前,依稀记得迟肖在帮她清理,然后亲亲她的后脑勺,让她安心。
他会叫醒她。
那么,就是此刻了。
她听到迟肖在喊她,声音似乎从很遥远的地方传来:“月亮,你看。”
奚粤睁开眼睛,看到的是那一整面玻璃窗。
梅里雪山十三峰,那巨影仍沉默着,在深邃黑暗的天幕里,不辨细致轮廓,山巅有寒星,冷而亮,像是钉在天鹅绒上的钻石,发着幽幽的微弱的光。
而神谕降临,从来都是在瞬间的。
奚粤还以为自己看错了,她缓缓撑起身,坐了起来,与此同时那山巅有了颜色。
这是今天第一道光,浅金色的,温吞而纯粹,轻轻落在山顶,随后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蔓延。
被光照耀到的山体越来越大,越发壮观。
奚粤一下子惊叫出声。
但她不觉丢脸,因为她清楚听见了,酒店里有其他人,也在呼喊。
她眼睛死死盯着那雪山,急急慌慌想要套上衣服出门。
迟肖已经帮她准备好了,帮她拉上拉链,穿上鞋,叮嘱她,别跑。
他甚至不知从哪里搞来了个氧气枕。
是的,不是氧气瓶,是氧气枕,一个巨大的枕头,可以背在身上的,倒是很轻,另一端需要贴在鼻孔。
“有备无患。”他说。
奚粤就这么吸着氧气,把迟肖给丢下了,以一种不管不顾却又跌跌撞撞地姿态冲出了酒店。
好在,不远就是观景台。
她看到了。
梅里雪山。
日照金山。
先前的浅金色似乎已经凝集了,变成了具有金属质感的纯金色,那样闪耀夺目。
又过了一会儿,是赤金,浓烈,厚重。
再等一会儿,就是纯正的红。
是的,红色,像是火焰一样,那样炽烈鲜艳,燃烧在梅里雪山的主峰,卡瓦格博的山巅。
海拔6740米,那是云南境内最高的山峰。
最。
奚粤因为那壮阔的山峰,神迹一般的颜色而眼眶发热,然后莫名因为这个“最”字,眼睛发烫。
她从不期望自己成为“最”如何如何的人,她近三十年的人生从来就没有哪一个时刻担当得起一个“最”字,她是那样平凡,那样默默无闻,她没有一技之长,没有引以为傲的背景和工作,她是路人,她是npc,她是城市中最不起眼可有可无的一颗小螺丝,然后被淘汰,以一种极不体面的缘由和姿态,连滚带爬地来到云南。
这是一场逃离,这是一场背对生活的逃跑。
她是如此平平无奇,这个世界多她一个少她一个都不会有任何变化。
她就是这样一个普通人。
甚至是一个自卑的,躲在暗处的,不认为自己值得很多爱与注视的人生输家。
她常常怀疑自己来到这个世界、留在这个世界的意义。
可她今天看到了日照金山。
那是云南最高最高的山,为她一露真颜,超过六千米的雪峰,一共十三座,在她眼前徐徐铺开。
它们立在阳光下,站在晨曦里。
在这一刻,它们只为她而存在。
......
它们出现了,就证明我值得看到这一刻。
我的等待,我的期盼,都被听到了。
我值得的,对吧。
奚粤在心里默念。
世间诸行无常,天地万物归一,就在此刻。
云南接纳了她,欢迎了她,给她休养生息的一方空间,并且把这样一刻奉献给她,告诉她,看到了吗?你之于世界,远比你想得更重要。
你也不需要找寻某一个方向。
因为人生那样宽广,不要害怕,只要你向前。向前走就是正确的选项。
有人在呼喊。
有人举着视频,一边哭一边喃喃自语。
有人在拥抱。
一群小孩子几乎无视高反,欢快地蹦着,他们其实并不知道什么日照金山的含义,只是看身边大人们激动,他们也就跟着激动。
经幡在飘,在清晨的风里猎猎作响,彩色风马旗犹如一片大幕,在雪山脚下铺展开来。
奚粤早已经泪流满面。
她在这样深沉令人敬畏的雪山面前,并不觉得孤独,因为她知道,有人就站在她的身后。
她只要转身,就会撞上迟肖的怀抱。
那许许多多的话,是时候和迟肖讲了,可她却只顾着哭,说不出来一个字。
她曾在丽江写下“被爱”的愿望,在玉龙雪山面前默念,祈祷神山给她指引,冥冥之中,这两个愿望竟都实现了。
千言万语最终倾吐出口的只剩一句:“谢谢。”
她没有了遗憾。在她离开前的最后一天,最后几个小时。
她拥有了力量,并不再迷茫。
谢谢,云南。
谢谢你,迟肖。
迟肖安静注视着她,眼睛里有笑意。
他朝她张开手臂,把她拥进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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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奚粤犹记得自己刚来到云南的那一天。
那天, 她的机票是北京飞腾冲,中途昆明转机。
她在昆明机场吃了一碗米线,被那滚烫的鸡汤烫破了上牙膛,而后又因为长水机场那个巨远的卫星厅跑了些冤枉路。
那天她心情很差, 总觉得天是灰的。
但昆明是春城, 又是秋高气爽的时候, 灰色天幕出现的频率能高到哪里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