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欢欢今天的妆容好像有些怪怪的。
刚才她一直埋头干饭,沈闻洲没怎么看清她的脸。此时她仰头跟他对视上,沈闻洲看着她白皙漂亮的脸,微微蹙蹙眉,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很快他目光在她左侧眼睛的下眼睑眼尾处发现了一颗痣。
泪痣。
钱欢是没有泪痣的。
沈闻洲挺疑惑的,边重新落座,边问她:“欢欢你怎么画上泪痣了?”
钱欢把嘴巴里的西多士嚼完吞咽,看着他,眼睛亮闪闪的笑:“二哥你发现了啊,好看吗?”
沈闻洲目光沉沉望向她,欢欢当然什么样都好看。
还没等他开口,钱欢继续说:“我今天晚上还会回家晚一些。小磊哥昨晚说,今晚请我看电影呢,当红男明星柯宇的新电影,他跟柯宇是好朋友,电影票是柯宇送的。”
钱欢看沈闻洲:“哥你知道柯宇是谁吗,长什么样吗。”
钱欢:“柯宇有颗泪痣,t小磊哥说觉得他那颗泪痣可好看了。我今早化妆想起来,突然也想点一颗看看。”
钱欢拿起她放桌上的手机,打开相机,调到自拍状态,看看相机里的自己:“点颗泪痣还挺适合我的有没有,点上之后觉得我多了些妩媚。”
沈闻洲看着她愉悦欣赏自己的模样,想着他的欢欢才23岁,大学毕业没多久,社会经验还不太丰富,她要是谈恋爱将会是第一次恋爱,恋爱经验也不太丰富。
怕她第一次恋爱,太过喜欢别人而委屈自己。
现在向磊说觉得柯宇的泪痣好看,她就想画一颗,也不知道她是真的觉得画上泪痣的她好看,还是为了让向磊看到,取悦向磊的。
沈闻洲轻叹口气,很快望着漂亮生动的女孩子,说:“谈恋爱时,为悦己者容是很正常的事情,不过欢欢你要记得,你以后要恋爱时,一定不要因为对方的喜好而太委屈自己。”失了自我,“再怎么喜欢一个人,都要先爱自己,做你自己,保护好自己。”
钱欢在美美的欣赏自己中,听他这么说,愣一愣。
她看向他。
光线明亮的餐厅,她莫名觉得二哥此时身上笼罩了层强大可靠的daddy光环。
很为她操心很为她着想的daddy光环。
聪明的小姑娘瞬间明白沈闻洲什么意思,忙笑说:“我明白的,二哥,再喜欢一个人,我也会先好好的爱我自己,尊重我自己的感受的。”
她放下手机,再看看他:“我可不是恋爱脑哦,所以因为很喜欢一个人而委屈自己,失去自我,这种事应该在我身上发生的可能性不太大。”
她又噘噘嘴,很高配得感的说:“我这么漂亮可爱,优秀有钱,什么样的男人找不到是不是,要是遇上让我受委屈的感情,那我就直接拜拜,下一个更乖。”
沈闻洲听着她的话,笑了。
行,她能保护自己,清醒的恋爱最好。
不过,也不用太担心她恋爱中会受伤,会受委屈。
他会在哥哥的位置上好好保护欢欢的。
—
今早钱欢没有跟沈闻洲一起出门。
她一般都很少跟二哥早上一起出门的。二哥早上吃饭一般比她吃的会快一些,然后早早出门去忙事情,而且二哥做早餐时一般都会准备些水果的,他很少吃水果,一般就是给她准备的,让她吃的。
他那大忙人哪有空等她慢悠悠吃完早餐跟水果再一起出门呢。
今早,等沈闻洲离开差不多二十分钟后,钱欢才拎包换鞋出了门。
在电梯间里,只有她一个人的电梯间里,穿着白色衬衫,卡其色大衣,针织长裙,干净漂亮的女孩款款拿着包,看看电梯间明亮干净的镜子里的自己,那画上去的泪痣她忽然越看越觉得不顺眼。
好像也不是很适合她呢。
她很快从包里拿出湿巾,把画上的泪痣擦掉了。
—
钱欢想,她这一周,跟小磊哥见面的次数可真多啊。
周一晚上,她因加班偶遇了小磊哥,两个人一起吃了饭,抓了娃娃。
周二晚上,在超市偶遇,出超市下了雨,她没带伞,小磊哥撑伞送了她回家。
周三晚上下班后,跟小磊哥先吃了饭,之后去看了他好朋友柯宇的电影。是部爱情片,很浪漫很感人,她看电影中途哭了好几次。
周四晚上跟周五晚上,她下班后就直接回家了。是没跟小磊哥见面的晚上。
一晃到周六。
周六嘛,她一整个下午几乎都跟小磊哥在一起了。
向磊在绿水园租的房子上周天装修好了,本周六他准备搬过去住了。以后在这边要生活好一段时间的,他租房合同签了一年,至少得在这边住一年的。
家里还有很多需要添置的东西,比如:衣柜里的衣服不是很多,得再多多添置些才好;还比如,他是个杯子控,很喜欢各种漂亮的杯子,家里有专门为杯子设计了一个角落,方便等他买来各种各样他喜欢的,好看的杯子放置上。
这周六,钱欢跟着向磊去逛了好久的商场,买了衣服,也买了好多杯子。
他们是这周二约好的一起逛逛商场。周二她跟小磊哥在超市遇上,小磊哥撑伞送她回家时,有问她周六有没有时间,跟他去逛逛商场,他想买点衣服,也挑些杯子,让她去给他掌掌眼。她爽快的点头答应了。
她是下午陪小磊哥去逛的商场,就在这边附近的一个高档商场。距离珑园府跟绿水园都并不是太远。
……
逛完商场,向磊买了好些东西,把东西先放回绿水园,向磊在珑园府附近的一家粤味餐厅请钱欢用了餐。
这家粤味餐厅很有格调,慵懒优雅的轻音乐缓缓萦绕在耳际。
等饭菜上桌,动筷,向磊看向对面坐着的漂亮女孩:“今天辛苦你了,欢欢,陪我逛那么久。”
钱欢嘴角翘一翘:“不用太客气的,小磊哥。”
她夹一口黑松露拌笋丝喂到嘴巴里,“味道不错哦。”
向磊:“那我也尝尝看。”
帅,小磊哥真是帅的也足够养眼。
这家粤味餐厅的灯光调的格外柔美漂亮,在灯光下,矜贵优雅,五官立体的男人更增添不少魅惑。
钱欢想,她今天跟小磊哥也是很有默契了,他们今天出门穿的都是灰色的卫衣卫裤,当然,天气冷飕飕,两个人也都穿了外套,竟也是出奇的相似,都是黑色短款的羽绒服。
他俩今天的穿着太相似,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俩穿的是情侣装。
早上出门,向磊开着路虎到珑园府接的她,虽然商场距离珑园府不是很远,但走过去也得有一段路程呢,还是开车更方便。
他来接她,她看到他穿的跟她相似的衣服,倒是没多想什么,直至到了商场,停好车从车里下来,有对年轻情侣去取车经过,看他俩好一会儿,突然上前问,衣服是哪里买的,这情侣装真好看。
什么情侣装啊!!
钱欢忙回:“我们这不是情侣装,就今天穿的色系一样而已。”
被当成情侣装,在年轻情侣离开后,她看看向磊,倒也没感觉多尴尬。这个季节,很多穿卫衣卫裤+羽绒服出门的人们,其实还是很容易撞衫的。
只不过她跟向磊目前是一同前行,他俩撞衫了,就容易被误以为情侣装。
此时,在粤味餐厅用餐,两个人都脱去了羽绒服,都是灰色圆领的卫衣跟灰色卫裤。
……
两个人穿的太相似,吃饭时的氛围还不错,有说有笑的,真是让他看着好不顺眼啊。
方晨今晚跟陆恒也在这边用餐。
工作完成后不知道今晚吃什么好,方晨就在他们三人群里问了另外两个人,沈闻洲还有陆恒,有谁现在有时间陪自己吃顿饭。
陆恒说他可以。
沈闻洲说,他忙,没空。
方晨撇嘴,就猜他不会有时间,也没指望他有时间。
六点钟来到这家粤味餐厅跟陆恒用餐。
这家粤味餐厅在这边开了得有两年了,客流量一直不错。他跟沈闻洲陆恒都有来过几次了,不过等饭菜上桌期间,方大少爷百无聊赖之际,还是无聊的探头看了看周边环境跟消费人群,很快他目光就在某处定格好一会儿,皱了皱眉。
陆恒看他看某处愣神,不由扭头顺着他的目光看去,看到不远处靠窗处一横排桌子,钱欢跟个年轻英俊的男人有说有笑在吃饭,氛围很不错,两个人的衣服还……很相似,像是情侣装。
陆恒也不由皱皱眉。
他很快回头,看方晨也已回神了,不由问向方晨:“知道他是谁吗,跟欢欢吃饭的那个?”
方晨:“向磊。”
陆恒:“他就是向磊啊,你口中跟二哥帅的不相上下的向磊,盛世的太子爷。”
陆恒再扭头看看向磊,“的确长得不错,气质好出众出挑。”
陆恒手指轻轻在桌面上敲了敲:“他俩之间的氛围看着挺不错的,没看出彼此的拘束不自在,都挺放松自在的,看样子应该是挺熟。”
方晨有同感:“看着是挺熟的。”
方晨说完话拿起了手机,轻声说,“我要拍一下发给二哥,让二哥吃醋一下。”
方晨边拍边又说,“也不知道二哥知不知道,他家欢欢现在在跟别的男人开心愉悦的吃饭呢。”
—
今天虽然是周六,但沈闻洲何曾有过多少工作日跟休息日之分呢。每天一堆工作要处理,他今天一整天都待在沈氏集团的办公室处理工作了。
十一月初的东城,六点一刻左右,窗外夜幕早已降临多时,他站在落地窗前,开了窗,边吸烟边看了会儿窗外灯光点点的城市夜景。
在烟抽到一半,t他听到不远处的办公桌上放着的手机接连进来好几条信息。
怕有重要信息,或者,是欢欢的信息。
年轻英俊的男人很快走到办公桌处,拿起手机。之后边看信息边继续回到落地玻璃窗前。
虽然办公室里有空气净化器,不过他在办公室吸烟的时候,还是很喜欢开窗,站在窗边,让烟味随着风尽快吹散。
方晨发来的信息:“哥,你知道咱们欢欢在干嘛吗,在跟向磊吃饭呢。”后面紧跟着好几张照片进来。
没一会儿,方晨又发条信息:“欢欢还真认识向磊啊,我就说嘛,她之前在伦敦工作的那家广告公司,向磊之前也在那儿,日常应该有见过吧。”
方晨:“看他俩吃饭的氛围,还挺熟的。”
方晨:“还有,他俩今天穿的衣服好相似啊。”
抽口烟,吐个烟圈儿,沈闻洲把方晨发来的几张照片一一放大,每一张放大的照片里,他看向钱欢,她的嘴角都是翘起的,眼神里是有愉悦的光芒的。
喜欢向磊,跟向磊在一起的她,都是开心快乐的。
挺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