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条戚行简发来的消息。
林雀盯着“戚学长”三个字看了两秒钟,点进去一看,就微微抿起唇。
戚行简比盛嘉树还高冷,第一条消息就一个【。】,十分钟后又发一条:【抱歉,点错了。】
点错了?那你就错着吧。
林雀心中冷笑,直接退出,切换到盛嘉树的聊天页面,回复:【刚在看书。怎么了?】
盛嘉树无风都起三尺浪,人还敏感多疑,不说实话能省掉很多麻烦。
随即切换到程沨,老实回复:【不好意思程哥,刚刚没看到。我就会唱那一首歌。】
最后是傅衍。
要干脆利落地拒绝,打下两个字后,却停住,视线默默移到视频上。
下午光照很明亮,林雀的旧手机就算调到最亮也发暗,他找了个树荫下站着,一只手遮着光,点开那段三秒多的视频又看了一遍。
黑皮寸头的男生身材高大、体格强健,单手抓着篮球快速过掉两个人,紧接着一跃而起,在空中旋过半身,一手抓住篮筐,另只大手高高举起,将篮球狠狠扣入框中。
篮板被砸出剧烈的震动,傅衍像只敏捷的猎豹般轻巧落下,忽然回头,朝镜头嚣张地挑了下粗黑的眉。
恣意张扬,野性十足,浑身上下连一根头发丝儿都透出一股子无可抵挡的蓬勃生机,和精悍生猛的力量感。
林雀精巧的喉结在苍白皮肤下轻轻动了动。
他想起在十四区那所学校的时候,有时候独自一个人去操场上打球,不知疲倦地把篮球一下一下投入框中,听见自己畅快的喘息,听见篮球砸到篮板时震动的闷响,是那段贫瘠岁月中最轻松愉悦的瞬间。
也是他把自己从这具苍白疲惫的壳子中剥出来,确认自己还没被生活压垮、还没有彻底变成一具行尸走肉、还拥有少年人热情蓬勃的生命力的“重生”时刻。
林雀抬起头,望了眼头顶的天空。
刚入四月的暖春阳光和煦,穿透层叠怒放的海棠花,落入他的眼睛。旁边路上几乎不见人影,大约这时候都在忙着参加各种活动。
是一个生机勃勃的春天,是一座活力四射的校园,是可以肆意挥霍时光的青春。
一股冲动和渴望在心中悄悄冒头,但林雀告诉自己不可以,他和这些无忧无虑的少爷们不一样。
他抿起唇,退出播放好几遍的视频,继续把那句话打完:【不了傅哥,我还要去学习。】
盛嘉树和程沨都发来了新消息,林雀还没去看,傅衍就回复他:【就玩几个小时怕什么,再爱学习也不差这一会会儿啊。】
【乖,你来,别叫傅哥亲自去抓你。】
隔着屏幕都能想象到傅衍说这句话时是什么样子,一定坏坏地挑起眉,要笑不笑的,用着很亲昵的语气,狭长的眸子里却露出几分侵略感十足的威胁。
林雀皱起眉。傅衍不是在打球吗?还能回得这么快。
他踟蹰了下,强行装作没看见,连盛嘉树和程沨的消息都无心去看了,关掉手机径直去了图书馆。
图书馆里当然也没有人。春日会下个周末就开始了,后面紧接着又是好几个大型比赛和活动,大多数人都在紧锣密鼓地做准备,才舍不得在大好的周末来泡图书馆。
林雀披着满身阳光爬上台阶,一进图书馆大门,一股子不见天日的阴凉瞬间攫住了他,大厅里头静悄悄的,保安歪在椅子里打瞌睡,林雀背着书包从安检门中过去,机器滴滴一响,保安撩起眼皮子来瞅了他一眼,就接着瞌睡了。
林雀轻车熟路上四楼,找到习惯坐的位置,却看见那儿已经坐了一个人。
还是个熟人。
听见脚步声,池昭回头一看,立马站起来,小声叫了句:“林雀……”
文史厅的阅读区除了他俩一个人都没有,林雀挎着书包过去,跟他打了个招呼:“你也在这儿。”
池昭不敢说是特意来跟他“偶遇”的,有点局促地问:“可以和你坐一起吗……?”
两人的课几乎都不在一块儿上了,池昭已经有一整个星期都没见到他。
林雀无可无不可地点点头,反正身边坐着谁都不影响他学习,他也还想问问池昭有没有去找戚行简。
一想到戚行简,就想起男生那一句“打错了”。林雀冷冷垂眸,拉开椅子坐了下来。
池昭跟着坐下来,还想跟他再说两句话,却见林雀已经翻开习题册,开始学习了。
林雀本质上是一个很纯粹的人,具体就表现在他在做任何事情时都能很快速地摈弃杂念、进入状态,走路认真,吃饭认真,学习更是一等一的认真,漆黑蓬松的额发垂落下来,眼睫纤长半垂,颜色寡淡的嘴唇习惯性地微微抿起来,握笔的手苍白修长,骨节凸出,说不出的清隽好看。
池昭默默看了他半晌,微微红了脸,轻轻翻开课本,也开始努力让自己进入状态。
结果才做了几道题,就突然听到一阵急促的脚步声顷刻间由远及近,池昭下意识回头,微微吃惊地睁大了眼睛。
只见一个男生从书架后转过来,径直大步走向他们这一桌,高大的身材、标志性的深棕色皮肤、粗犷野性的眉眼,身上甚至还穿着橙色的球服——那不是傅衍又是谁!
池昭很快想到什么,猛地转头去看对面的青年,林雀却远没有他这样三心二意,圆珠笔在草稿纸上快速滑动,依旧心无旁骛头也不抬。
一阵热风从身旁卷过,还带着男生身上的汗味儿,池昭完全来不及反应,就眼睁睁看着男生一手连椅子带人往后一拉,随即俯身一捞,就把林雀扛到了肩上!
椅子腿擦过地板发出刺耳的一声,林雀一手还抓着笔,猛然一吓,本能抬膝狠顶男生胸膛,傅衍眼疾手快一把抓住他的腿,低喝:“别动!给我揍医院去你就完了!”
林雀这才看清楚竟然是他,顿时恼怒至极,抓着男生的肩膀挣扎:“你他妈的干什么?!放我下来!!”
可惜他早就被傅衍先发制人,又不能跟男生动真格,被傅衍抓得死死的。傅衍拍拍他的小腿肚,哼笑:“早说别叫我亲自来抓你了。”
转眼一瞥旁边目瞪口呆的男孩,傅衍隐隐觉得眼熟:“哦!你是那谁,我先带他走了,劳驾你帮他收拾下书包,晚上送1号楼301寝室,谢了啊。”
说完也不等池昭回应,就那么扛着林雀扬长而去。
林雀简直要气疯了!这是什么神经病啊!!
作者有话要说:
狗狗科普:如果你对自己的德国黑背牧羊犬不理不睬,狗狗无聊了就会出现破坏性|行为(比如突然闪现将主人一把扛走
所以请主人谨慎饲养喔[撒花]
第112章
傅衍一直把他扛到电梯里才放下来,经过文史厅值班老师办公桌时,老师一脸愕然,还起身追了两步,嚷嚷说:“别打架啊!有什么矛盾老师能帮忙解决的!”
傅衍哼笑,回答:“您看我们这像要打架?”
林雀羞愤欲死,一手抓着男生肩膀一手捂住自己的脸,恨不得把傅衍搓成灰扬了。
进了电梯,傅衍才刚俯身把他放下来,林雀一拳头就揍傅衍脸上去了。
傅衍躲闪不及,被打得闷哼一声,颧骨上当即就泛了红,也就林雀个子矮,在他面前不占优势,否则这一拳非得叫他见血不可。
“第二次了。”
傅衍在林雀抬脚之前及时关上电梯门,抬手摸摸自己脸,就低低一嘶,狭长的眼睛眯起来,桀骜又危险的亲昵,说:“打人不打脸呢小雀儿,还没人敢这样跟我伸爪子,也就是你……”
林雀上一秒还在专心做题目,下一秒就被傅衍不由分说从图书馆扛走,甚至手里抓着的圆珠笔都没来得及放下,闻言怒极反笑,抬头冷冷盯住傅衍:“那你打回来啊。”
傅衍挑眉瞅着他,忽地笑了,说:“我怎么舍得。”
他一贯这样油腔滑调,林雀烦躁得要命,懒得跟他打口水仗,看着电梯要到一楼,伸手去按四楼的键,被傅衍抓住手腕不准他动,笑道:“好嘛,就去玩一个小时好不好?你说我都邀请你几回了?看在我这样诚心的份上,雀神就赏一回脸?”
林雀咬牙:“我不玩!”
电梯门开了,傅衍强行抓着他肩膀把他推着往大门口走,好歹知道林雀吃软不吃硬,放软了腔调哄:“你这才累病倒过,又给自己这么扎实干嘛?平时拼命就算了,大好的周末还泡图书馆?你瞅瞅这儿现有几个人?再说了,埋头死学你当就是好的?先哲说了磨刀不误砍柴工知不知道?人机器用久了都知道关机保养呢,劳逸结合学习效率才高!”
林雀被他念叨得一句话都插不进去,跑又跑不掉,被傅衍不由分说推上校车,直气得咬牙,眼睛都瞪圆了,黑漆漆的瞳仁烧得发亮,倒比平常冷冷淡淡对什么都漠不关心的那个模样儿更有生气。
傅衍看得心痒痒,有心再逗他几句,又怕林雀再给他招呼几下,就只笑吟吟地一声声哄,真是这辈子都没这样做小伏低过。
他知道这下做得鲁莽,但他心急啊!林雀天天跑去声乐社跟程沨弹琴敲鼓,生病了被戚行简照顾,还跟沈悠有了什么鬼的小秘密,跟盛嘉树就更不用说了,可林雀跟傅衍有什么?
眼见着一个个超到自己前头去,还叫傅衍耐心筹谋那还不如直接捅他两刀来得痛快,他知道自己必须做出行动来,必须在林雀这儿好好找一找存在感。
他得让林雀知道,傅衍也是个很有魅力的人,傅衍也能给林雀带来开心和快乐。
不多时车开到体育馆,大门内能看到很多人来来往往,林雀丢不起那个人,只得跟傅衍下车,把圆珠笔插在衬衫口袋里,冷冷道:“我没带运动服。”
他的妥协让傅衍眼睛一亮,笑说:“没事儿,早给你预备好了。”
篮球馆内场地十分空阔,一进门就听到篮球咣当入篮的声音和男生们的欢呼,“砰砰”的闷响和球鞋鞋底擦过地面发出的锐响相交织,碰撞出青春热烈蓬勃的荷尔蒙。
林雀没来过这儿,傅衍给他介绍:“这是训练场,你要嫌人多,我去借比赛用的篮球场?”
林雀目光被不远处一个漂亮的三分球吸引,随口说:“不用,这里就可以。”
傅衍顺着他视线一看,就不是很爽地眯了下眼睛,说:“我打三分比这个漂亮多了,走走走换衣服,一会儿打给你看。”
说着把林雀推进更衣室,拿了套崭新的球衣和鞋子给他。
体育馆一楼店铺里有卖各类运动服的,傅衍还真是准备齐全。
林雀看了他一眼,没说什么,接过来进里头隔间换,不多时出来,傅衍闻声回头,就一愣。
林雀穿校服清隽优雅,穿休闲服慵懒乖软,一种衣服是一个样儿,此时换了身簇新的篮球服,纯白打底色上描着浅蓝色的边,左边胸膛上是手工绣制的校徽,橄榄叶与剑。
林雀的四肢从短袖短裤延伸而出,苍白修长,小腿上伤疤没有胳膊那么多,汗毛更是几乎看不见,腿部线条流畅优美,让那两双小腿看起来分外光洁、精致,球鞋上露出一点白袜子的边,包着瘦削的脚踝,傅衍盯着看了两秒,莫名就做出了个吞咽的动作,喉结在颈下倏地一滚。
林雀黑黢黢的眼睛冷冷盯着他:“你在看什么?”
“……”傅衍下意识别开视线,又转回来和他对视,眉眼微微发紧,若无其事地笑道,“我眼光不错,就知道这身肯定适合你。”
“走吧,带你去玩儿,顺便介绍我队友给你认识,你要高兴,咱们就跟他们一块儿打,要不高兴,光咱俩个玩儿更好。”
说着带林雀出门。两人从训练场中走过去,一个高大健美,眉眼张扬,一个单薄瘦削,冷淡清隽,一旁球场上喝水的、打球的、休息的男生们不约而同扭过头,望向从未在球场上出现的青年。
林雀出现在拳台上,就把排行悍然推进前十名,出现在舞台上,一曲架子鼓敲得全场嗨翻天,现在突然来了这儿,乖乖,别又出来个球王吧!
结果林雀一开打,好几个男生就憋不住笑了——岂止不会打?简直就对篮球一窍不通嘛!傅衍跟他两个人在半场打,傅衍一截他,林雀就不会了,抱着篮球一头扎进傅衍怀里头,像只自投罗网的笨兔子。
傅衍轻松截下球,轻巧地一扭身,就把球投进篮筐里,冲林雀挑眉:“5:0了喔。”
旁边围观的他的队员们哄的笑开,嚷嚷说:“队长,你这不是欺负人呢嘛!”
先不说身高差距多大了,关键是林雀打球真的一点技巧都不会,一看就是完全没经过系统训练的,光被傅衍逗着玩儿了。
傅衍眼角眉梢都挂着笑意,简直太愉悦了,就冲林雀扎到自己怀里那几下,就是林雀再招呼他几拳头都值了。
就是林雀太瘦了,肩膀上的骨头顶得他生疼。
开始不到十分钟,林雀额头上已经出了一点汗,抬手捋了下头发,林雀漆黑的眼睛里盛着两点光,盯着傅衍说:“再来。”
林雀这股子不服输的劲儿一上来,就一直打到了六点多。
他反应快、身手敏捷、学习能力又强,很快就能打得有模有样了,而且男生们很快就发现,林雀是不通技巧,准头却是一等一的好,但凡被他抓到了投篮的机会,那不用看,这球一定就能中。
男生们看得心痒,就问:“队长!能不能一起打啊?”
林雀一贯独来独往,现在学校里大多数人还不太敢和他直接对话,这么问着,眼睛却往旁边瞅着林雀。